《走出非洲》与近况
对于非洲的兴趣始于三毛的撒哈拉的故事,深夜里就着路灯在过街天桥上读到“我想,飞蛾扑火一定是极幸福快乐的”,这对当时的我有种殉道者奉献自己的极大的满足感,想来挺是二逼。最近读了《走出非洲》。我认为《撒哈拉的故事》和《走出非洲》有很多相近的地方,吸引我的主要有两点:第一,作者对于生活中接触的人有着极其敏锐的嗅觉,并能把他们的一举一动、喜怒哀乐以及背后故事用一种缓缓道来、沁入人心的笔触书写下来。第二,作者描写自己在异乡的处境都是乐观、豁达的,以一片赤子之心去融入那里的生活,同时对身处异乡产生的寂寞和文化差异造成的麻烦不仅毫不掩饰,还自嘲般地描绘得有声有色。不同的是,三毛更多的是写人与人之间的故事,并且时常是别人的故事。而伊萨克在关注人与人的同时,还花了很大篇幅去描写人与非洲这片土地的相互影响。我认为三毛在人情世故上更加细腻,而伊萨克在人与自然上显得更加大气。
《撒哈拉的故事》读的早了,我记不清三毛说她在非洲是以何为生的了。而《走出非洲》里作者和她的庄园可谓是相依相生,这种情感是我很难体会的,四体不勤五谷不分,城市里长大的我对土地没有啥感情。但我很爱听人讲五谷杂粮,讲春耕秋收。爷爷就爱讲这些,不仅是寒来暑往、插秧种菜,他还知道很多。我喝啤酒时他会讲他爷爷是开酒坊的,做米酒的流程他能讲得很清楚;我吃螃蟹时他会讲家里有偏方,当牛瘦了、身体不行了的时候,他会捉了螃蟹捣碎了掺到饲料里,牛儿吃几顿就补了过来。我看着讲这些的爷爷的眼中的光是那么有魅力。我在《走出非洲》中也看到了爷爷。只不过这里的她被叫做姆沙布。
书中描写肯尼亚以及内罗毕和我所知的不同,从去过内罗毕的同事上传的照片中,我找不到《走出非洲》中那种“繁华”,听他讲的肯尼亚小孩曾追着汽车喊“Take me to China”,这些也和书中那些每一个都似乎有着自己哲学系统的、深沉的吉库尤牧童大不一样。
不知道何时会去非洲待待,用自己的眼去看看。现在在新疆快一个月了,工地这里寸草不生,天比北京干净,时间过得不快不慢。上周去了巴楚这里的大巴扎(大市场),几乎都是维族人,我才感到来到的是新疆。有时接到亲朋的思念,让我觉得不只是我离开了他们而寂寞,甚至更是他们没有了我而寂寞,一种被需要的感觉,哈哈。我在这里很好,干的活最清闲,吃得数一数二的多,虽说天天除了馍就是面条我却一点儿不腻。这里的狗跟我也熟了,有只大黄狗总带着忧伤的看着我,让我摸摸它,听说它怀了小狗呢;有只小花狗贱得很,有时早上就来抓门求水喝,它看见我了就过来蹭一番。
最惊险的事是一次跟一家子爬山,刚到第一个景点,那个调皮的小男孩想从一个陡坡往上冲,我第三次试图把他从上面抱下来时他脚一滑,我手一抖,小孩啪一脸拍到了坡上,哇就哭了起来,抱起来一看血从鼻子流了下来,还好只是擦了点皮。小孩子心就是大,他后来跟我玩得可好,可腻人哩。
在这里我跟做饭的一对夫妇很好,他们给我讲他们家里的事,为一儿一女还没结婚发愁,我应邀加了他们儿女的QQ,给他们看空间里的照片,边为他们翻看边听他们评论,那感觉就好像是看自己哥哥姐姐的照片。
今天读到一句,罗曼罗兰说“这世上只有一种英雄主义,就是认清生活的真相还依然热爱生活。”。我对真相的认识程度恐怕很不够,但我确实很热爱生活,某种意义上,这也是一种英雄主义吧! :)
《撒哈拉的故事》读的早了,我记不清三毛说她在非洲是以何为生的了。而《走出非洲》里作者和她的庄园可谓是相依相生,这种情感是我很难体会的,四体不勤五谷不分,城市里长大的我对土地没有啥感情。但我很爱听人讲五谷杂粮,讲春耕秋收。爷爷就爱讲这些,不仅是寒来暑往、插秧种菜,他还知道很多。我喝啤酒时他会讲他爷爷是开酒坊的,做米酒的流程他能讲得很清楚;我吃螃蟹时他会讲家里有偏方,当牛瘦了、身体不行了的时候,他会捉了螃蟹捣碎了掺到饲料里,牛儿吃几顿就补了过来。我看着讲这些的爷爷的眼中的光是那么有魅力。我在《走出非洲》中也看到了爷爷。只不过这里的她被叫做姆沙布。
书中描写肯尼亚以及内罗毕和我所知的不同,从去过内罗毕的同事上传的照片中,我找不到《走出非洲》中那种“繁华”,听他讲的肯尼亚小孩曾追着汽车喊“Take me to China”,这些也和书中那些每一个都似乎有着自己哲学系统的、深沉的吉库尤牧童大不一样。
不知道何时会去非洲待待,用自己的眼去看看。现在在新疆快一个月了,工地这里寸草不生,天比北京干净,时间过得不快不慢。上周去了巴楚这里的大巴扎(大市场),几乎都是维族人,我才感到来到的是新疆。有时接到亲朋的思念,让我觉得不只是我离开了他们而寂寞,甚至更是他们没有了我而寂寞,一种被需要的感觉,哈哈。我在这里很好,干的活最清闲,吃得数一数二的多,虽说天天除了馍就是面条我却一点儿不腻。这里的狗跟我也熟了,有只大黄狗总带着忧伤的看着我,让我摸摸它,听说它怀了小狗呢;有只小花狗贱得很,有时早上就来抓门求水喝,它看见我了就过来蹭一番。
最惊险的事是一次跟一家子爬山,刚到第一个景点,那个调皮的小男孩想从一个陡坡往上冲,我第三次试图把他从上面抱下来时他脚一滑,我手一抖,小孩啪一脸拍到了坡上,哇就哭了起来,抱起来一看血从鼻子流了下来,还好只是擦了点皮。小孩子心就是大,他后来跟我玩得可好,可腻人哩。
在这里我跟做饭的一对夫妇很好,他们给我讲他们家里的事,为一儿一女还没结婚发愁,我应邀加了他们儿女的QQ,给他们看空间里的照片,边为他们翻看边听他们评论,那感觉就好像是看自己哥哥姐姐的照片。
今天读到一句,罗曼罗兰说“这世上只有一种英雄主义,就是认清生活的真相还依然热爱生活。”。我对真相的认识程度恐怕很不够,但我确实很热爱生活,某种意义上,这也是一种英雄主义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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