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绝流量清零霸王条款关键是引入竞争
杜绝流量清零霸王条款关键是引入竞争。手机“流量清零”成为日前消费者备受关注的热点话题。日前,中国消费者协会副会长、中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研究会副会长兼秘书长、中国人民大学商法研究所所长刘俊海教授指出,“流量清零”是典型的霸王条款。
刘俊海说,“流量清零”之所以说是霸王条款,就是因为这种格式条款是由经营者事先拟定的、消费者被迫同意的、未经过听证会听证过的违背公平交易权的格式条款,同时也是企业单方签订的、单方面排除了消费者的条款,所以这是一种违法的契约。“流量清零”貌似自愿、公平,实际是经营者把自己单方拟定的格式条款,塞到消费者手里要消费者签字,或张贴在经营场所让消费者被动接受,消费者根本没有拟定合同条款的权利及其与经营者对等谈判的自由。这种格式条款说白了就是经营者自我赋权、损害消费者利益的手段。
刘俊海呼吁,对于“流量清零”一类市场机制无法自行矫正的霸王条款,不仅需要消费者的主动维权,更需要越来越多的政府部门敢于执法、严于执法,才能逐步清除霸王条款滋生的土壤。
除了“流量清零”外,有网友还梳理了这些年来在移动通讯领域里的其他几项典型的霸王行为。
一是赠送的服务项目到期后未经机主同意即延续服务并扣费,或擅自开通收费服务项目;
二是对预付费手机号码的话费设置有效期,有效期过后,手机锁定,要再次充值才能使用,涉嫌强制消费;
三是套餐余额不退,预定的手机套餐,在规定时间内未能全部消费的余额部分不退。
不少网民认为,流量清零这一霸王条款,之所以人尽皆知,却难以取消,是因为动了运营商的奶酪。而运营商底气十足,则在于其坚固不破的垄断地位,欲终结包括流量清零在内的种种电信霸王条款,根本在于打破垄断,引入竞争。
霸王条款损害百姓利益
网民“那时花开的1986”说,当月剩余流量清零就是不合理。中移动举例说类似去吃饭,买了仨包子,结果吃了两个就饱了,那第三个,谁都不给退。其实这是转换概念,因为我们可以留着第三个包子晚上吃,而不是让包子摊抢回去,当场踩碎。
网民“一壶浊酒看花开花落”说,谁都知道是霸王条款,谁都知道不合理!但目前首要的应该是加强相关立法,否则口说无凭,告天无门!网民“欣湘冰奕”也说,没有严惩措施,运营商谁愿意改?这是他们收入来源的一部分。
网民“曹豫博”说,现在正值改革时期,如何改革?就要从改善老百姓的根本利益开始,剥削老百姓利益的行为是可耻的,强烈要求将流量保留至次月继续使用。
“如果市场上有一家电信公司提供不清零套餐,则流量清零不攻自破。但目前民营运营商无准入资格,也就是说说罢了。”网民“瓦西里”说。
流量清零敛财无道
网民“老兵808”说,运营商不允许消费者剩余流量“打包”,而是强硬地月末清零,主要是因为利益。如果消费者剩余流量能够打包,留到下个月使用,那么消费者购买更便宜一点的流量套餐,就可以满足全年的需要了。所以,消费者套餐流量打包的期望无异于与虎谋皮,这不符合运营商的利益。
网民“余明辉”说,就流量清零而言,运营商虽然没有剥夺消费者的表面知情权,但却利用其对电信相关产品的垄断或准垄断地位,自行制定一些对消费者很不利的优惠条件,变相强制他们接受自己的不平等条约,间接或直接损害了消费者的实际公平交易权,这无疑与餐饮领域“最低消费”的性质是一样的。
流量何不“私人订制”
网民“雄歌同学”说,包月是传统运营模式的产物,试图通过粗放的经营在移动互联网时代站住脚跟是不可行的。运营商不妨放下身段,从更高层级的流量经营入手,以客户为中心,强调用户体验,实现流量的“私人订制”,提升用户粘性才是上策。
网民“李利利”说,运营商应当研究出一种更加适合流量业务提醒的方式,包括从业务咨询、办理、提醒以及结算等全流程的提醒。特别是在当前移动互联网迅猛发展,流量爆炸式增长的情况下,围绕流量业务的套餐设计、营销方式等都需要不断地优化和更新,以使自身的业务管理与快速增长的趋势相融合,与流量业务的消费特征相适应,与消费者对流量业务的要求相搭配。
网民“雨田”认为,要终结运营商流量清零之类的霸王条款,仅靠运营商自我约束远远不够。从根本上讲,还得依照《反垄断法》的要求,从完善制度设计入手,充分激活并保护好市场竞争,让消费者与经营者在合法市场框架内充分博弈,依靠市场的力量逐步打破少数运营商的垄断经营局面,消费者才有底气对流量清零“说不”。
转载自:科技世界网http://www.twwtn.com/
科技中国:http://china.twwtn.com/
刘俊海说,“流量清零”之所以说是霸王条款,就是因为这种格式条款是由经营者事先拟定的、消费者被迫同意的、未经过听证会听证过的违背公平交易权的格式条款,同时也是企业单方签订的、单方面排除了消费者的条款,所以这是一种违法的契约。“流量清零”貌似自愿、公平,实际是经营者把自己单方拟定的格式条款,塞到消费者手里要消费者签字,或张贴在经营场所让消费者被动接受,消费者根本没有拟定合同条款的权利及其与经营者对等谈判的自由。这种格式条款说白了就是经营者自我赋权、损害消费者利益的手段。
刘俊海呼吁,对于“流量清零”一类市场机制无法自行矫正的霸王条款,不仅需要消费者的主动维权,更需要越来越多的政府部门敢于执法、严于执法,才能逐步清除霸王条款滋生的土壤。
除了“流量清零”外,有网友还梳理了这些年来在移动通讯领域里的其他几项典型的霸王行为。
一是赠送的服务项目到期后未经机主同意即延续服务并扣费,或擅自开通收费服务项目;
二是对预付费手机号码的话费设置有效期,有效期过后,手机锁定,要再次充值才能使用,涉嫌强制消费;
三是套餐余额不退,预定的手机套餐,在规定时间内未能全部消费的余额部分不退。
不少网民认为,流量清零这一霸王条款,之所以人尽皆知,却难以取消,是因为动了运营商的奶酪。而运营商底气十足,则在于其坚固不破的垄断地位,欲终结包括流量清零在内的种种电信霸王条款,根本在于打破垄断,引入竞争。
霸王条款损害百姓利益
网民“那时花开的1986”说,当月剩余流量清零就是不合理。中移动举例说类似去吃饭,买了仨包子,结果吃了两个就饱了,那第三个,谁都不给退。其实这是转换概念,因为我们可以留着第三个包子晚上吃,而不是让包子摊抢回去,当场踩碎。
网民“一壶浊酒看花开花落”说,谁都知道是霸王条款,谁都知道不合理!但目前首要的应该是加强相关立法,否则口说无凭,告天无门!网民“欣湘冰奕”也说,没有严惩措施,运营商谁愿意改?这是他们收入来源的一部分。
网民“曹豫博”说,现在正值改革时期,如何改革?就要从改善老百姓的根本利益开始,剥削老百姓利益的行为是可耻的,强烈要求将流量保留至次月继续使用。
“如果市场上有一家电信公司提供不清零套餐,则流量清零不攻自破。但目前民营运营商无准入资格,也就是说说罢了。”网民“瓦西里”说。
流量清零敛财无道
网民“老兵808”说,运营商不允许消费者剩余流量“打包”,而是强硬地月末清零,主要是因为利益。如果消费者剩余流量能够打包,留到下个月使用,那么消费者购买更便宜一点的流量套餐,就可以满足全年的需要了。所以,消费者套餐流量打包的期望无异于与虎谋皮,这不符合运营商的利益。
网民“余明辉”说,就流量清零而言,运营商虽然没有剥夺消费者的表面知情权,但却利用其对电信相关产品的垄断或准垄断地位,自行制定一些对消费者很不利的优惠条件,变相强制他们接受自己的不平等条约,间接或直接损害了消费者的实际公平交易权,这无疑与餐饮领域“最低消费”的性质是一样的。
流量何不“私人订制”
网民“雄歌同学”说,包月是传统运营模式的产物,试图通过粗放的经营在移动互联网时代站住脚跟是不可行的。运营商不妨放下身段,从更高层级的流量经营入手,以客户为中心,强调用户体验,实现流量的“私人订制”,提升用户粘性才是上策。
网民“李利利”说,运营商应当研究出一种更加适合流量业务提醒的方式,包括从业务咨询、办理、提醒以及结算等全流程的提醒。特别是在当前移动互联网迅猛发展,流量爆炸式增长的情况下,围绕流量业务的套餐设计、营销方式等都需要不断地优化和更新,以使自身的业务管理与快速增长的趋势相融合,与流量业务的消费特征相适应,与消费者对流量业务的要求相搭配。
网民“雨田”认为,要终结运营商流量清零之类的霸王条款,仅靠运营商自我约束远远不够。从根本上讲,还得依照《反垄断法》的要求,从完善制度设计入手,充分激活并保护好市场竞争,让消费者与经营者在合法市场框架内充分博弈,依靠市场的力量逐步打破少数运营商的垄断经营局面,消费者才有底气对流量清零“说不”。
转载自:科技世界网http://www.twwt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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