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女孩为啥允许16岁结婚?

日本有一条法律很怪:允许女孩子16岁结婚,但是规定成人年龄必须是20周岁。 日本民法是在距今137年的明治维新时代制定的,1876年公布的民法第731条规定:女16岁,男18岁,准予结婚。民法第4条则规定:“满20岁,为成人”。 16岁女孩既然未成年,为什么又允许其结婚,允许其过性生活生儿育女呢?民法没有解释。日本社会学家的解读是,可能是受了中国古代“二八剖瓜”一说的影响。也有一种说法,是因为日本人在明治维新时期,平均寿命只有50几岁,因此期望女孩早点结婚生育孩子。不过,现在的日本女孩16岁想结婚,需要父母等监护人的签字同意,不然得不到法律承认。 有趣的还在于,女孩16岁,男孩18岁结婚后,虽然还没有到20周岁的年龄,但是在法律上,承认其属于“成人”,理由是因为其可能已经是为人之父母,必须承担起养育后代教育后代的责任。 那么,日本为什么要将成人的年龄规定在20岁,而不是18岁?民法上也没有解释具体理由。日本政府迄今为止的解释是:“20周岁时,身体和精神趋于成熟”。目前规定“20岁成年”的国家,除了日本,世界上还有泰国、新西兰、突尼斯、摩洛哥、巴拉圭和中国台湾地区。虽然前几年曾经有过将成人年龄降为世界一般的18岁的议论,但是结果是不了了之。反对者说:我的爷爷奶奶是20岁成人,我的父母也是20岁参加成人节,我变成18岁,怎么都感觉怪怪。看来,“日本文化”还真顽固, 虽然早在明治维新时期,已经规定了成人的年龄。但是举办“成人节”确实战后的事情。查了资料,日本的“成人节”是在败战后不久的1948年,由日本政府发文作出规定,这一天,全国放假。 2000年之前,“成人节”定在1月15日的小正月这一天。但是,由于1月15日有时难以与周末相连,因此许多父母难以请假陪孩子过节。因此在2000年开始,日本政府调整时间,规定在1月份的第二个星期一,作为“成人节”,事实上实行了“三连休”。 成人仪式是由各地政府主办,由市长、町长或村长亲自主持。仪式主要分为四个内容:一是市长发表勉励讲话;二是新成人代表发表励志誓言;三是来宾祝词;四是市政府等向新成人赠送纪念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