摆摊新闻:转帖 地摊经济(四)
地摊经济亟待规范化
不容置疑的是,夜市的存在有其合理的一面,但不良影响又客观存在。夜市在丰富市场,方便市民生活的同时,也给交通和环境带来了一定的影响。在市区其他一些街道也或多或少存在规模不等的夜市,一定程度上对交通、环境等方面造成了影响。
地摊经济-解禁
学生和上班族利用空余时间摆地摊
2007年“两会”前夕,上海一份《城市设摊导则》提出的“不再一律封杀马路摊点”的地方政策,被认为是彻底化解这对“冤家”矛盾的举措。此后,重庆、南京等城市纷纷效仿解禁马路摊点;一些人大代表也在“两会”上提出议案,建议地方政府给守法小贩合理解禁,以保障公民基本谋生权利;郑州、石家庄等城市最近也传出消息,酝酿解禁,一场牵涉到数百万城市边缘群体生计的变革逐步展开。
社会的进步,不应仅仅只是体现在GDP的高速增长上,而更应该体现在一些“润物细无声”的细微之处。笔者认为,上海、重庆、南京、郑州、石家庄等现代城市的路边摊解禁,正是这样一个“润物细无声”的细微进步细节。
现在“不再一律封杀马路摊点”和“有序开放马路摊点”的举措,以及一份份路边摊解禁的地方性文件,则体现出了“权力的弹性”,彰显了民生权利与公共权力的互让性。公权力的“弹性”理论认为,公共利益与个人利益并非不可调和。“合法的决定往往并不是惟一的。行政职权的个案使用离不开行政主体的掂量、比较、评估、权衡和决定。这本身就隐含着对公权力的处分。”而现在,这场牵涉到数百万城市边缘群体生计的变革,说明公共管理部门已经意识到,“合法的决定往往并不是惟一的”。
以就业促进法的视角,来审视和考量“地摊经济”,如果要想实现秩序的原则与生存的原则的长久的平衡,使“不再一律封杀”和“有序开放”成为公权力的普遍选择,而不仅仅依赖于少数城市的自我反省和自我纠错,则有必要将“地摊经济”纳入就业促进法的概念和范畴,以刚性的法律来实现“权力的弹性”,从而为数百万城市边缘群体的生计,提供一个挡风遮雨的港湾。
编辑:昆德拉
不容置疑的是,夜市的存在有其合理的一面,但不良影响又客观存在。夜市在丰富市场,方便市民生活的同时,也给交通和环境带来了一定的影响。在市区其他一些街道也或多或少存在规模不等的夜市,一定程度上对交通、环境等方面造成了影响。
地摊经济-解禁
学生和上班族利用空余时间摆地摊
2007年“两会”前夕,上海一份《城市设摊导则》提出的“不再一律封杀马路摊点”的地方政策,被认为是彻底化解这对“冤家”矛盾的举措。此后,重庆、南京等城市纷纷效仿解禁马路摊点;一些人大代表也在“两会”上提出议案,建议地方政府给守法小贩合理解禁,以保障公民基本谋生权利;郑州、石家庄等城市最近也传出消息,酝酿解禁,一场牵涉到数百万城市边缘群体生计的变革逐步展开。
社会的进步,不应仅仅只是体现在GDP的高速增长上,而更应该体现在一些“润物细无声”的细微之处。笔者认为,上海、重庆、南京、郑州、石家庄等现代城市的路边摊解禁,正是这样一个“润物细无声”的细微进步细节。
现在“不再一律封杀马路摊点”和“有序开放马路摊点”的举措,以及一份份路边摊解禁的地方性文件,则体现出了“权力的弹性”,彰显了民生权利与公共权力的互让性。公权力的“弹性”理论认为,公共利益与个人利益并非不可调和。“合法的决定往往并不是惟一的。行政职权的个案使用离不开行政主体的掂量、比较、评估、权衡和决定。这本身就隐含着对公权力的处分。”而现在,这场牵涉到数百万城市边缘群体生计的变革,说明公共管理部门已经意识到,“合法的决定往往并不是惟一的”。
以就业促进法的视角,来审视和考量“地摊经济”,如果要想实现秩序的原则与生存的原则的长久的平衡,使“不再一律封杀”和“有序开放”成为公权力的普遍选择,而不仅仅依赖于少数城市的自我反省和自我纠错,则有必要将“地摊经济”纳入就业促进法的概念和范畴,以刚性的法律来实现“权力的弹性”,从而为数百万城市边缘群体的生计,提供一个挡风遮雨的港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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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昆德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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