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来到这个城市,不过是与你相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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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小得像一条街的布景,我们相遇了,你点点头,省略了所有的往事,省略了问候。
——北岛
有些人总在不经意间与我们相遇,相识,相知,却在想拼命抓住的时候用一场眼泪说声告别。或许一切都是因缘,一切都是命运。在刻骨铭心的悲伤后,会发现,生活,依然要无奈地走,却换了一颗洒脱的心。
在杭州沙发主船长家,认识了西川。初见他时,一身西部牛仔装扮,戴一个深绿色鸭舌帽,拉碴的胡子像极了久经风霜的男人。在宁波,一起住大学宿舍,因为他,出校门的时候,我们被当做重点审查对象而被门卫查了半个小时。
当意外得知五年前,他就曾一个人远行八个多月,去往东南亚,印度,伊朗,伊拉克,远至红海海岸,撒哈拉沙漠的时候,我并不太惊讶。我早意识到,这可能是个有故事的男人。
他可谓是不折不扣的文艺青年了,豆瓣网上有他许多经典的影评、书评。和我一样学的航海专业,跑了一年船已升至二副,却发觉那看似行遍五湖四海,可其实只是重复单调线路的生活,这不是他一个天性爱好自由的人想要的,所以毅然和大海告别。他的朋友现在正常都年薪几十万,他依然四处漂泊却恬淡自然,我不得不从心底里佩服他。
当他要求我带他去搭一次车的时候,我有些惊讶,不敢相信:一个资深级的背包客,竟然没搭过车?这让我觉得有点难以接受,不过五年前并不太流行搭车沙发客这种旅行方式。不为炫耀,没有目的,不带相机,就这么一个人走遍中国,走向东南亚,中东,远赴非洲。没有微博,没有微信,很少和朋友分享,就这么一个人,孤独地在路上走了八个多月。
他又是一个对哲学,摇滚极度痴迷的人,他一路上会时不时和我谈起,维特根斯坦、康德、加缪等人,时常会借用他们的话,一句话就推翻我。有时候虽偶有不赞同,可是看到那严肃的模样,我瞬间觉得人有时候编织一个足够给自己快乐和信仰的精神世界也是件很幸福的事。
他和我说起的摇滚歌手我更是不知道,但是不知不觉,一路上,他让我慢慢爱上了摇滚,爱上了许巍,崔健,爱上了一些摇滚乐队。
我在想,这样的一个人,一个一直想要在路上的人,对待爱情会是什么方式?他又会为什么样的人停下?于是在我的再三追问下,他还是说出了那段逝去的爱情。
如果我是一个导演的话,我肯定会把它拍成一部潸然泪下的爱情片。可我只是一个作家,能做的仅仅是用文字祭奠这逝去的爱情。
2009年,迷笛十周年,这个中国最早、最有规模,也是最纯粹的音乐节,首次南下,来到南方一座小城。
这个时候,一个男人从广州,一个女人从北京,他们转身离开各自城市,奔向,这只属于摇滚的盛宴。
到时已是凌晨,出租车没了几辆,好不容易来了一辆,里面已经坐了一个长头发,夜幕中能让人内心悸动的女孩儿。
“我可以和你拼车吗,我去江苏大学。”
“我也是,可以”。女孩儿淡淡地说。夜色中,车在小城无人的街道上飞驰,整个世界一片安静。两个人,各自看窗外,也许他们渴望了解,只是性格,使他们孤独又寂静。
“你也是来看音乐节的么?”十五分钟后,男孩按捺不住地问。男孩想,如果她也是去看迷笛的,这一切就太完美了。因为他心中,一直有一个理想女生的情结。她高瘦的身材,长发,精致的脸庞,碎花裙子,平底鞋,看似温柔内心却不安稳,喜欢摇滚乐。眼前的她,似乎就这么完美地出现了。
“嗯”她回答道。这个回答应证了男孩的猜想,他有些心花怒放。
“我从广州过来的,你呢?”
“北京。”
男孩不知道如何再问些什么,因为她的回答永远那么干脆、简洁。
下了车,女孩径直走向已订好的酒店。这个时候,似乎就应该是结束的时候了。两人背向而行,越走越远,男孩这个时候不知哪来的勇气,他转过头,跑向她。
“你是一个人来看迷笛的吗?”
“是的。”
“我也是一个人,明天一起吧!”
女孩迟疑了一会,“好吧。”
他没有提前订宾馆,就随意找了个小旅馆。这一夜,彻夜未眠,他怕这个女孩儿会突然消失,他们还会再见面吗,连电话都没有留。早上五点多,他就跑到她住的酒店,去的晚了或许她换了地方。
他冒昧的让前台查女孩住的房间,前台问他们是否认识,是否知道名字,什么关系,他一问三不知。软磨硬泡,说了事情的前因后果,也许是他诉说的时候用情太真,前台终于说出了那个女孩的房号。
他拿着一堆零食和早点,是他在楼下24小时便利店买的,站在房门口等着,时间滴滴答答过了一个又一个小时。忐忑的心情如同莽撞的小鹿,他一遍遍在心里预演着和她再见面的场景。
“你怎么会在这里?”女孩打开门,惊讶地问道。
“我怕你会换酒店找不到你,我们昨天不是约好的么,怕找不到你。”在她面前,他像极了一个孩子,说话也吞吞吐吐。
女孩儿扑哧一下笑了,笑的那么灿烂,如冬日温暖的阳光,如同春风,也如炎夏润入心田的雨。
在房间,他们聊天。摇滚、文学、哲学、电影,一切与艺术相关的东西,两人都像打开了话篓子,滔滔不绝。女孩惊异他有如此广泛的涉猎。男孩惊异她自幼学习钢琴,精通多重乐器,又参加过舞蹈比赛,也曾做过张艺谋的备选演员,辞职后,自费在北京一所贵族音乐学院学习编曲。时间如果能定格,在此时,是最好不过了。
两颗心,慢慢靠近,顺理成章地去看下午晚上的音乐节。那一年的迷笛现场,是学校后面的一个待用的建筑工地,巨大的土坡,像极了乌托邦的场景。不大的地方,容纳了几万个来自全国各地的忠实摇滚迷,这一天太阳高照,这一天又很躁动。
他在前面,她在后面,他生怕她走丢,却仍旧没勇气牵她的手,只能不断不断地看着后方,看她是否还在。终于,有一小块空隙地方可以容纳他们。他们站着,看乐队调音,演唱。如果他一个人,许多时候,许多歌曲,都可以躁动起来,他会旁若无人,肆无忌惮,会POGO,跳水,怎么疯怎么来。如今,这个时候身边多了一个她,她外表总如水一样柔和平静,和现场是如此不搭,但想必她内心也是压抑的。
他陪着她静静地看,静静地听。三点钟,木马乐队唱起《如果真的恨一个人,那就是我自己》:
经过一只手臂的挥舞
是否能够传达出
脉搏里的起伏
经过许多次的沉默
是否就代表着
灵魂里的软弱
别担心
在城市里 在人群中
选择一次相逢
我们啊
像是带着温情在丛林里
寻找来时的路
这个时候,女孩拉住了他的手,他的心瞬间停止。他不知道如何回应她,僵硬在那儿,直到音乐的感觉穿过耳膜到达手心。他摊开她的手,紧握。两双手,十指相扣。他想起,上午聊天的时候,他说过他想现场听这首歌。或许,她认真记在了心里。
每一个听摇滚的灵魂,都是孤独的灵魂。这一次牵手,他们的心突然感觉靠得很近,也无惧身体的接触了。他们找了一块草地坐下,女孩躺在他怀里,就这样依偎在一起,穿过白昼,穿过黑夜。男孩的拘谨没有了,就像清澈的河流一样,他们可以相互交融。
晚间12点结束的时候,老崔唱了大合唱《花房姑娘》,全场起舞。此时,他吻了她,额头。散场了,全场灯光打开,刚刚的一切就像在黑夜中发生的那样。他看了下她清晰的脸庞,如此精致,干净,小巧。他对着灯光再次亲吻了她,这次是嘴唇,不由自主。不由自主亲吻,亲吻身体,亲吻灵魂。
他送她回酒店,临走的时候,他小心地问,“我今夜可以住这里吗?”“还是不要吧。”女孩淡淡地说。
第二日,他们一起逛了附近的书店,他看中了一本《里尔克诗集》,送给她,他写下“和你相遇是一场奇迹,愿从此不分离”。女孩接过了,笑得那样美。那天他们再一起去音乐现场,有点冷,他借了一个毛毯,他们就裹在一起,在瑟瑟的寒风中,看完了演出。结束,他依旧送她回去。到房间,他们吻别后,他起身开门就要走。女孩轻轻地说了一句,“要不,就留下吧。”那天晚上,一张床,两个人,抱在一起睡,却什么都没有发生。
第三天,音乐节结束。他们都是下午的火车。上午,他的一个朋友过来,他去接,他跟她说,“等我回来后,我们一起去车站。”可当天回到酒店后,女孩已经离开。
前台递给他一个字条,上面写道:
“那天,我不知道为什么会牵你的手,我也分不清是什么感觉。只是爱情,现在我不想经历,那是不诚恳的东西。请你把这三天的故事,就放在这三天里吧,它只属于这三天。感谢迷笛,认识你,谢谢你。”
他看完,内心翻涌,他总觉得不该这么结束,总有许多话还没和她说。他疯狂的跑向马路,拦车去车站。到车站,他急忙买了当日三点去北京的票。然后,他在候车室,满满的人群中,寻找她。他看到了她坐在出口检票的地方,他冲过去紧紧的抱住了她。他拉她出去,两个人跑着,她能跟着他的节奏,跑到了长江边,小城的江滨路。
五月的暖风吹拂着岸边的柳条,红色的花儿藏于荫绿繁枝间,河水粼粼,油油的草荇在水底招摇摆舞。那里真美。
两人对着江水,在公园的石板上坐着。谈话,这次谈话里没有夹杂文学,没有音乐。他们讲的很慢,彼此讲自己的故事。时而沉默,时而停顿,时而望望江水,又轻言细语。她说着说着就哭了,似乎哭了就能让江水带走眼泪。那天,他们温柔的告别,女孩也没有像之前那样决绝了。
“我们以后还会再联系吗?”他问。
“顺其自然吧。”她说。
这是一个多么好的回答。一切事物,最好不过的就是顺其自然。
彼此回到原来的城市后,感觉这真像一场梦境。忙碌工作的时候,他也会偶尔忘记她,可一天中多数的时光,他总是想起她。发短信,只要她能回,他就很开心,尽管她多数只回冰冷的几个字。或许再孤傲的人内心也有柔弱的地方,她尝试去接受他,却又一次次远离,这是一种生不如死的折磨。
就这样,短信往来了2个多月,偶尔有些电话。他每天定点会给她发晚安,而她只是时不时回他。这时候,他已经申请把工作调到了小城,他们相遇的地方。7月的一个晚上,他发了条短信:“23号我生日,从未过过生日,今年想去我们相遇的地方过”。想了很久,狠狠地按了下发送键。
等到凌晨一点,他以为她不会回他的时候,手机震了一下,他开心极了,睡意全无。
“那天,我去西安看音乐节,晚安。”夜非常安静,心痛,他极力劝慰自己,去睡觉,却醒着直到天明。他不信她会去西安,拨通了西安青年旅舍的电话,证实她确实预定了房间,他心灰意冷。
22号的晚上,他仍然来到火车站,盯着从北京到小城的唯一的一趟夜里凌晨抵达的列车。当列车抵达,人群一拨一拨的走完,时间一点点消逝,却没有看到她。直到人群走完,他孤寂的在出口静默了十分钟,都没有看到她。他失望极了。转身离开,不知道走了多远,他回头再看了一眼出口。
出口已离很远,很远,可一个女生站在那里,仍很清晰。长发,牛仔裤,咖啡色T恤,一把硕大的吉他背在她身上。再远,他都分辩的出她。如果不是这一次回头,他或许就错过了今夜,命运安排的如此恰到好处。
两个人又一次在车站相遇。他跑过去紧紧地拥抱她,激动不已。
“我知道你会来的,一定会。”他居然哭了。
“我只是想骗骗你,给你个惊喜。我错了,好不好?” 女孩也哭了,调皮地说到。
“没有,我们回家。”男孩抽搐地说。她给他擦了擦眼泪。两颗心一旦在一起,便可融化之前所有的寒冷。
那一夜,一切该发生的不该发生的,都发生了。她成了他的女人,他成了她的第一个男人,他很惊讶。这样的一个女子,如此美丽,混迹于京城音乐圈。身上有许多故事,却没让任何一个人碰过她的身体。他突然觉得,她把所有都给了他。尽管有时候她很冷,只因为她的世界一直以来对所有人都是封闭的。这一刻他知道她如此脆弱,如同落在手心里的雪花,稍不留神,就化了。
第二天,生日,他们一起又逛了那座小城。去安静的西津古渡,去江边的北固山。一切熟悉,亲切,又新鲜。他也会很俗套地带她去逛商业区,她也不介意。城市不大,人不多,道路两边种满了树。这是最漂亮的小城。路边的广告语写着:我可以躲在城里。
晚间,她们回到住处。关了灯光,点燃了生日蛋糕上的蜡烛。房内,只留了蜡烛微弱的光亮。
“没看过你弹吉他,我想听你唱歌。”他说。
她便拿起吉他,拨动了几下琴弦。房间十分的安静,让琴声格外的分明。 她弹唱了鲍勃迪伦的《Knocking On Heaven's Door》:
Mama take this badge from me
I can't use it anymore
It's getting dark too dark to see
Feels like I'm knockin' on heaven's door
Knock-knock-knockin' on heaven's door
Knock-knock-knockin' on heaven's door
Knock-knock-knockin' on heaven's door
Knock-knock-knockin' on heaven's door
过了那一夜,女孩返回了北京.。而男孩儿却离开小城去了上海,因为他知道,他要挣更多的钱,他还是无法打消内心深处的自卑,他想要给她提供她想要的一切,哪怕她说只要和他在一起,她可以粗茶淡饭,安贫乐道。
他知道,那是因为,她从未经历过苦难的日子,她甚至会向往。可他害怕,他不想再回去,更不想让自己的女人和自己一起过苦日子。
异地恋正式开始,女孩儿一如既往地反反复复,好像学艺术的人总是思维跳跃,稍不留神就是“我不想谈了”。
男孩儿一如既往地拼命工作,他知道,或许是他不在她身边吧。
每当她说分手,他就立马买张当晚的机票飞到北京,早上在她公寓门口等她,给她买好早餐,一个拥抱之后,立马飞回上海。前前后后,半年的时间,他往返北京20多次。
终于,女孩儿答应到上海来陪他,那是他人生中最快乐的时光。这个女朋友仿佛天上掉下来的仙女,让他自豪,让兄弟朋友羡慕。过年,他带她回家,见了父母,拍了合家欢,全家笑靥如花。
女孩儿也出奇地爱他,容不得半点杂质。
她不喜欢他和QQ好友聊天,他删了所有好友。她不喜欢他写博客,他关了几千粉丝的博客。她不想他和豆瓣上的文艺女青年来往,他也就不用了。
她,就是他的一切,他的世界。
他对她说,“我想尽快买房,然后我们结婚,我一直喜欢漂泊那是因为我的心无处可依。可有了你,我便想停下,不走了。”
他们对着星空,许下一生一世的诺言,天地为证,日月为媒。
她说她不喜欢大城市的喧嚣,然后他倾尽所有的积蓄借钱在小城买了90平米的小窝,打算作为他们的婚房。他想就这么两个人在这个小城生活,躲在城里。她每天给他做饭,在厨房,他搂着她的腰,她给他一个甜甜的微笑。柴米油盐酱醋茶的日子,是如此的美好,他多么想永远生活在这样的时光里,直至老去。
可理想的爱情在生活中总是一触即碎。他只是一个普通的农家孩子,而她呢,自幼生长在富贵之家。贫困的日子她只是向往,体验完了,生活便只是无尽的繁琐。没有诗书礼仪,只有柴米油盐。没有浪漫理想,只有现实残酷。
他拼命地去工作,可获得的收入也不及她平日的花费。她说她爸爸要见他,一个当地有名的企业家,给他几十万让他自己创业,回去发展,他没答应。说得好听点是他想靠自己,说的深刻点是他觉得不知道怎么见她父亲,他推了。
他再次回到大上海,在人群中挣扎。她回家,开了几家小资的咖啡馆。
直到有一天,她发短信给他,“我们本不是一个世界的人,只是相遇,过于美好。”
他笑了笑,或许是他也倦了,累了。“要幸福。”他狠狠按下了发送键。
对他来说,不知是刀绞心的残忍还是快意的解脱。
他给她买的房子,他从未住过。他对她的爱情,从未和别人提过。
除了,我。
我走过很多条路,我的袜子里装满了错误。
日记本是红色的,是红色的流浪汉。
脖子上写满了遗忘的名字。
站在山顶上沉默,沉默是空无一人的山洞。
沉默是因为爱情。
他打开了自己的日记本,那里装载着他们所有的回忆。他笑了笑,然后一页一页的在打火机明亮的火焰里湮灭,让风把所有尘埃都吹散。
我来到这个城市,不过是和你相遇。和你相遇的意义,不过是一场别离。
我们是漂泊天涯的浪子,不是我想流浪,而是,心,还未找到栖息的地方。
他又孤独地走在路上,这路上,有风,有雨,有淡然,也有希望。
马上,又要快到她的城市了,他会不会去找到她,在街角的咖啡店,泡杯咖啡,安然地坐在角落。
“咦,怎么你会在这里?”或许,她已不识得他的模样,或许,她在想,为什么有一个陌生人和他长得那么像,可惜沧桑了太多。而她依然碎花裙子,站在阳光里,淡淡,微笑。
“嗨,好久不见。”
“好久不见。”
在青春的年华里,我们都做了一场太久太久的梦,梦醒后,我们再不认识彼此,或许我们不过是熟悉的陌生人。
可是,那个夹杂所有记忆的城市,那个彻夜狂欢的夜晚,一双温柔的手,一个温暖的怀抱,在音乐里,挥洒着我们的自由!会不会在某个夜晚梦醒的时候,让人泪流满面?
如果有来生,我愿,不与你相遇。有一份平凡的爱情,一个完整的家。在一个,没有你的城市。
这次我离开你,是风,是雨,是夜晚;
你笑了笑,我摆一摆手,
一条寂寞的路便展向两头了。
念此际你已回到滨河的家居,
想你在梳理长发或是整理湿了的外衣,
而我风雨的归程还正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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