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站在珍爱舞台,我又怎么舍得离开
——记Always 2013刘德华北京演唱会首场
我早就清楚,看这唱演唱会,我不只是为了看他。
已经有十年没有认真关注过他的消息,家里的一排磁带按时间顺序放好的话,在最后的是《天开了》。那之后,我上了大学,喜欢了太多其他的人和事,忙着折腾,忙着接受新的生活,渐渐地忘了他。
新歌,还是会偶尔听一下的,电影,基本就不进影院看了,谁说他不好,我还是会不高兴,可这样怎么也不能再自称是粉丝。于是,再提到他的名字时,我总要加个前缀:前偶像。
2011年,我在北京,刘德华也在。我看到的新闻,是他演唱会圆满结束的通稿。虽说以我当时的状态,即使没有错过时间,也不一定会去,可那种莫可名状的失落,持续了很久。
这次,我来了,我知道我来做什么,但还是不太想承认。
在地铁上,我被挤得双目暴突,两手掐着手机,一字一顿地跟朋友发着微信:我去追忆一下青春,去反省下自我,究竟是怎么从刘德华粉儿那么正统光明的审美道路上堕落成民谣粉儿的。
去看大型音乐节,如果你不认识路,跟着在公交地铁下车的年轻人走就没错,看大型演唱会,还有两个方法,循着黄牛党“买票吗退票吗”的喊声走,第二,顺着卖荧光棒和望远镜的小摊儿摆放路线走。
进场坐稳之后有点儿想逃:我严重恐高,哪怕分明不高,只要前方的物体遮挡没有达到我胸口的高度,我就怕得不行,而看台前排椅背的高度分明连小腿都不过。我双手紧紧抓住座椅扶手,又或者将后背尽力贴向座位,总是有着一松手或者身体一前倾我就会倒栽着一路翻滚跌进内场殒命的假想恐慌。我就这么惊惧地坐了一个多小时,直到7点半后人渐渐坐满,才觉得不再可怕。
大屏幕上播放着华仔天地的宣传片,座位上放着牛轧堂的纪念品,手环和胸章。胸章上“老大”两个字,让我想起十多年前同桌儿兴奋地和我讲话的样子:你知道了吧,老大又拍了部新片儿,叫《暗战》。
再也回不去了,回不去原来的傻,原来的快乐,原来对周遭所有的信任。
宣传片里的人在表述着对华仔的爱,她们大声地讲,自豪地讲,“一生一世”。我一边儿不信,一边儿掉眼泪。
开场的第一首歌儿是《真永远》,前奏一响,我突然就哭得不可抑止,身边的人又喊又叫,我就只顾着哭,哭得胸口都疼,哭得无比委屈,哪里委屈,又说不清。
那一瞬间只觉得原来一切是这么简单,想看刘德华就能看,想哭就能不遮不掩地哭,想即使哭得涕泗横流也不被看到就发现周围全然没人注意你,人生难得有这么顺风顺水的时刻。
刘德华的开场燕尾装是他全场七套服装里我最喜欢的,最难忍的是那套在唱《真我的风采》时换上的服装(下图),可能是要显示“这么丑的衣服也就我敢穿而且我知道你们一定会觉得我穿得还蛮好看”的风采。说到服装我真是吐槽无力,昨晚刘德华居然穿了五套红色,而且要命的是,除了开场的第一套之外,另外四套都是大红色,看得我直想上前一把扒下一身儿来给换套白色中山装。大红色绝对是最喧宾夺主、严重不能突出人脸和身材优点的颜色,突出个缺点倒是没问题。
我窘迫地发现,自己竟怎样也找不到哪怕半句不落俗套的语言来形容这炫目的灯光和舞美。一脸的静定之下是我满心土鳖式的惊奇,跟刘姥姥进了大观园似的。数万人的大型演唱会我看过三场,第一是汪峰的,第二是孙楠的,第三是刘德华的,不得不说,前面那俩的舞美灯光和后者一比,说像屎一样都算是夸了。
把《真永远》、《孤星泪》、《都怪我》和《谢谢你的爱》通通唱过之后,刘德华才说出他上场后的第一句话,“北京的朋友们我又来了”,带着一种促狭的口吻,混合着胡汉三的霸气和施瓦辛格的一本正经,更多的却是满满的得瑟和快意,他说完还笑了,特别不郑重地笑。
真可爱。
下面就是不那么太可爱的事。因为“年纪大的就把这当成你儿子的演唱会,女孩子就把这当成你老公的演唱会,男生就把这当成是你自己的演唱会”这段话被之前各站演唱会通稿剧透得厉害,所以,当它真正到来时,原本应有的每一句感动和惊喜都失了不少气力,使我有些失落:原来这些话并不是独一无二的,可以给北京,当然也可以给上海和广州,这些,是他彩排之中的应有之义,是设计和安排好,献给虚空的概念化的观众——可这本就是应该的,我为什么会不高兴?这么架空的情感占有欲实在是莫名其妙。
“……男生就把这里,当成是你自己的演唱会。告诉我,你们是谁?”
“刘德华!!”
“你们是谁?”
“刘德华!!!!!”
我暗暗撇嘴:嘁,美得你们吧,你们自己也信。
“你们就把这里,把这次演唱会,当成你们自己的家,好不好?”
“好!!!!”
我又感动了。
生活把我变成了一个不浪漫、多疑的人,幸好还存着点儿傻,或者说,这话若是别人说,我肯定在心里直哼哼,冷眼旁观,认为对方做作,瞎煽情,但换做是刘德华说的,我一点儿也不能、不忍这么想。
昨天的演唱会曲目,有相当一部分都是我听得太腻不想再听、在歌曲列表中会被我直接按去下一首的歌儿:《忘情水》、《笨小孩》、《肉麻情歌》、《冰雨》、《爱你一万年》,还有前面提到的开场前四首里除了《都怪我》的另外三首……所以,当华仔说,“下面这一首,如果你没有听过,那么,你不配坐在这里”时,我一惊,又盼,《忘情水》的前奏一起,我的盼像被扎漏气的车胎,同时想到我妈说过的话:刘德华演戏不怎么样,唱歌也一般,但有一点还是很好的,虽然他接受采访时没什么特别动听的话,还有点儿笨,听着不如那些聪明人说的话那么吸引人又有趣,你细想却都非常诚恳非常得体,又不狡猾,应该是个内心充满善意的人。
是啊,他怎么好让来看他演唱会的人伤心,觉得自己不配坐在这里?于是他唱了一首好几亿人都听过的歌儿,而不是唱个《桃花源》让老歌迷坐实自己的资历和得意。
“有新闻说这是我最后一场演唱会,你们说,可能吗?”
我跟着一万多人一起喊:“不可能!”
我不够关注他,不够爱他,十二个年头没再买他的专辑,没有再进电影院看他的电影,早已不再能以他的歌迷自居,可是那一瞬间,我竟然产生了这十二年我从未离开过的幻觉。在头脑降温的情况下,我不信他能唱到80岁,不信在场的每一个人都能像呼喊的那样永远爱他,不信他说“我答应你们,以后我有空就来北京看你们”时那些欢呼尖叫流泪的人——包括我自己,在他下次来的时候都还会在,我不信他会爱我们一万年,就像我不信我们能爱他一万年一样,我都不信……
但是,在现场时,我信,我全都信,发自内心地信每一句,无论是他的,还是我们自己的。我甚至怀疑,也许,他今后再来的每一场,我都会在,无论他红不红,老不老,帅不帅,是否有大肚腩,唱快歌儿喘成什么样。
人若是连发梦都不会,活着还有什么意思?
“艺人不可能永远都红,除了我以外。”然后他又很二地笑了,还是那么得瑟和不郑重。随即把二收起来,说,因为我有你们。
听着这样的话,竟然有些不自在起来,我都没好好地持久地支持他。“你们”里,有个逃开了十二年的我。
《我和我追逐的梦》之后,华仔刚说了半句话,只听场内有人高喊了一声“刘德华”,随即有人接上“我爱你”,不过是几秒钟的时间,这句刘德华我爱你到第三遍时,已经变成全场的接力。
这个平时会被我笑话成幼稚的喊话,近两万人一起做出来的那刻,我感受到前所未有的震撼,之前看汪峰,看孙楠,看那些于我如鸡肋的大型演唱会,总是不能体味到发自身体发肤每一处的动容,听到无趣处,神游八荒。
我的头脑被震成一片浆糊,我忘记了那几十秒我有没有跟着喊“刘德华我爱你”,我只记得当时仿佛真真切切地看到了每一个人的心,看到一万多人的情感被一个人的名字引爆,那么真实而壮丽,而最终又会脆弱地失散在琐碎的生活里,那么虚幻得不堪一击。
“你们实在太好了。”
“这么多年,我从没碰到过一个坏人。”话还没来得及说完,他已经忍不住带了哭腔儿,是那种我们在生活中偶尔会遇到的、话说到一半儿忽然哽咽得受不住、收也收不回的、让人心头一疼的变了调子的哭腔儿。
我心想这不可能,刘德华你讨厌,你说谎,你骗我们,然后哭着羡慕他,哭着想也许是他命好,哭着反驳自己你是不是昏头啦居然信这个。
你看,生活果然是把我变成了一个不浪漫、多疑的人,永远搞不清自己到底傻不傻。
听到《中国人》这首歌儿的时候我的第一反应是华仔你唱这个会被微博上的公知骂成五毛的,会被激进的文艺青年看不起的,会有人想要教育你爱国究竟是一种多么狭隘的情感的——可见上微博是件多么赌心而又容易中毒的事情。
可是,我是因为这首歌儿彻底地沦为华迷的。
在我上小学时,四大天王红得发紫,我各个都喜欢,歌儿都听,影碟都看,买贴纸抄歌词这事儿也做得不亦乐乎,但不格外地迷恋其中某个。后来突然的某天看到刘德华《中国人》的MTV,他穿着白色的长衫站在长城上,顿时让我有了自己前几年根本没长眼认不得美男的哀叹,急匆匆地把这个消息告知当时身为华迷的我同桌儿,俩人从此变成了亲密无间的小伙伴儿。她一直叫刘德华老大,我不知为什么,从没这样叫过,可能是觉得称呼比较土挫,觉得还是华仔这个称呼好,自带着七分帅气。她后来仍然叫刘德华老大,但多了个老公谢霆锋,再后来,我们各奔东西,这次北京演唱会,她也会来,我看第一场,她和单位请不出假,只好星期六赶来北京看第四场,我们十二年没见了。
十二年,一个轮回,似乎我们又回到了十二年前一起去买《天开了》的那个点。
《信自己》和《凭什么》连唱带跳地连下来之后,华仔有点儿喘,他说,看来这个舞真不是我这个年纪能跳的。说得我一阵心酸,你再怎么夸他努力锻炼夸他六块腹肌,夸他帅气逼人酷炫屌炸天,他终究不再是年轻气盛的小伙子,他得了再多的福气,拥有再多的粉丝,岁月也不会绕过他走。我男神陈道明现在已经退化得镜头感特像吴秀波了,我不也忍住了伤心?
那个令我吐槽无能的短剧——哦不行,吐槽无能也要吐,我认为刘德华演唱会最让人心花怒放的亮点之一就是没有嘉宾,然后他就每次都弄几个女Dancers搞个剧情把我看得直翻白眼儿,这次女舞者的吊带袜简直不能忍,那风尘劲儿,不知道的以为演什么卖油郎独占花魁女之类的剧情呢——那个令我吐槽无能却已吐槽完毕的短剧之后是四首快歌儿,《独自去偷欢》、《钻石眼泪》、《末世天使》、《我恨我痴心》,听得过足了瘾之后,我丧尽天良地想:如果再唱一下《爱人皇后》、《魔鬼门徒》和《开心马骝》该有多好多好多多好。
最遗憾是没有听到《暗里着迷》。
刘德华凭着一条绑腰安全带将自己高高升起以照顾“山顶”的朋友们时,我竟然有些不忍看。电影《暗战》里他站在高楼上帅到飙血,我却因恐高吓得魂飞魄散,看帅哥这种惊天动力,都没法让我再看那几个镜头第二遍,每次看到那段剧情我就闭着眼睛想这种镜头用不了替身啊用不了替身啊华仔你的恐高症难道和大姨妈一样是周期性的吗?
把他将自己吊得和大屏幕一般高度只为照顾高层看台观众这事儿讲给我那觉得华仔的戏和歌都没有艺术性的母亲大人,怪他明明有恐高症又何必这么拼,我妈说,如果一个人最开始就要求自己万事都要做到最好,最后你要他降低标准,他自己心里都会受不了。
最后的《爱你一万年》,我倚在看台栏杆上,珍惜了这所剩无多的掉眼泪的时间,我知道,越是爱,越是受不了终场后的失落,而我对自己说,没关系,你说你还会来,那我等着你。
2013年10月31日
补:下面的这些话我犹豫了很久要不要写出来,明知不能写得尽兴,还是说几句吧。
那天看到刘颖在微博上说:“世界争斗不止,就是因为一类人想同化另一类人。几百上千年了,佛教基督教伊教都没做到这一点,各种主义也没做到。传播爱最好先从自己的修炼、进步开始。”
这话给人的感觉像另类励志鸡汤,细想之下却禁不住想问自己,我们到底做过什么,做得对么?
有时候,我并不清楚,自己听歌儿是在听什么,人人都有自视甚高的时候,只不过相对来说,文艺青年在自视甚高方面都是重症患者。
所以,我在近十年里是相当轻视主流审美观的,我一度将廖一梅借人物之口说出的那句“大众审美就是臭狗屎”视为金科玉律。我哀叹真正的好歌儿总不能出头,哀叹小众音乐境遇太苦逼,我觉得我欣赏的才是好的,我抱怨那么多人不懂得什么才是真正的美。我在近十年里交的朋友,都与我有着极其相同的小众喜好,这也是为什么这十年里我结识的朋友,没有一个人,能陪我一起看刘德华。
而我是那种看演出要约人,看话剧要约人,连在外面吃个饭,也恨不得要约人的怪咖,没人陪的话,演出宁可不看,无论多喜欢,话剧可以放弃,无论多喜欢,这次看刘德华,我是第二次破例,第一次是看话剧《喜剧的忧伤》,那里有我的男神陈道明。就算是去天津看杨嘉松演出,也是让朋友全天陪伴最后把我送到场地门口才罢休,实在是怪咖得有些麻烦。
我曾经说过,人最难承认的就是后悔,有时候明明后悔了,却不敢承认,安抚自己说,这是历练和成长,是磨砺,是丰富,是人生道路上的阵痛。
人生路上的后悔,比什么都难过,这不是做错一道题,不是说错一句话,题错了可以改正,话说错可以道歉,成绩不好可以补考,虽然那道错题那句话和那次成绩曾经存在过,但你稍微修正一下,就可以让时光湮灭那些小小事件的存在过的效果,但人生的道路上,没有补考的机会。
那天看一篇讲约会的文,有段话是这样写的:“不要关注TA有什么,而是关注TA是谁。你是要和这个人相处,而不是和TA所拥有的东西相处。许多人的社会关系和兴趣爱好,也不见得真的反映出这个人是谁。”我对研究约会兴趣不大,却被最后这句砸得头昏脑涨。这是一个极其浅显的道理,但做起来需要太多冷静,需要做到现在在微博上几乎已成为贬义词的理中客(理性中立客观)。可人生太累,愉悦太难,我们太容易被表面上的志趣相投冲昏头脑。我们呼朋唤友,抱团,站队,互相仇视。
这么多年,每次去看音乐节,见到那些文艺青年们,无论他们是否举止怪异,行为粗鄙,只要在我的承受范围内,我都会去理解,在内心默默将之引为同道,即使明白一场音乐节过后,我们所做的不过是缘分已尽各归人海,可还是会觉得,哪怕是那一时一刻,我们的心是通的,能够相互信任的。我可以放心地把手机借给陌生人用,我手机没电时求助于他们,他们也从没拒绝过我。审美,是最容易拉仇恨的,也最容易将人绑得亲密无间。
就像这次刘德华演唱会上,我对每个不断从我身边进进出出的华迷极尽客气和友善,同样是一面过后永无再见的的陌生人,我可以对他们中任何一个望过来的人微笑示好,却不肯拿出这样的态度面对大街上的人。
这样没什么不好是不是?
是的,这是理想,这一时半刻,是原初的,不可多得的美好。可是,我错了,错在把这个状态,带入了我无时无刻的现实生活里。
这些年,我一味地按着这所谓的志趣寻找朋友,使得我的朋友圈类型单一得可怕,我希求志趣相投,其实往往只投了趣这一项,我这边便烧起火来。我知道我是谁,可我并没有看清楚对方是谁,就一头扎了进去。
结果当然是大多底线不一,三观不和,处处碰壁。我想不通,怎么会这样,一定是我太喜欢用自己的标尺去卡别人,是我不懂得宽容,不懂得参差多态乃是幸福的本源,于是挣扎着理解,分析,包容,将每个部分,都按照有利于自己情感倾向的方面诠释,看到小坏的,说是又坏又萌,看到大坏的,说是境遇逼迫,一会儿说人性如此,一会儿又说只是看着操蛋而已啦,其实很真性情的……
一个个错以为投缘的人就这么来了又去,临别的姿态既然和底线冲突有关,必然都十分不美,平时腻得流蜜,都挡不住情谊的崩坏,偶尔,得空伤春悲秋一下,我也会想念他们,可再想想那些拼掉半条命也只换得双方越来越远的底线冲突,便不由得心下一抖,算了。
艾小羊说,突破底线就是自我羞辱,无论意识还是没有意识到,我们每个人能够接受的考验、能够忍耐的挑战只是那么多,在特殊时期、特殊情况下,你会突破底线地接受一个人,一件事,然而,当情况恢复到正常时,你的占有欲、改造欲都会复苏,毕竟,在底线之下运行是异常痛苦的一件事。
我的绝大多数交际和友谊就是不断地对以上进行复制,循环往复,死性不改。我觉得自己那么委屈,受尽折磨,可对方也不见得好受,怎么有这么不可爱的人呢,这也不行那也不行。我没有放过自己,也不懂得放过对方。
我没有身为文艺青年要上岸的意思,我只是后悔,我用文艺爱好做了多年的交友标准,导致自己的人际关系灾难重重,三观受尽羞辱。
是的,我非常非常后悔,在最近这一年多里,我问了自己很多次,这么多年在交友上是我运气不好,还是我做错了,如果是我错了,那么我错在哪里?我都想明白了,但我一直不敢说。
当我走进刘德华演唱会的场地时,他对于我的意义,远非追忆一下青春期里的那个偶像梦那么简单,我要面对的是对眼前这一切的爱与正视,放弃自己努着劲儿只爱小众的单一审美,这是要对多年以前自己丢弃的那一部分美进行重拾和修复,是要承认自己把路走偏了,人生里有十年的人际戏演得太过用力,这怎么能不让我,身心俱痛。
2013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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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早就清楚,看这唱演唱会,我不只是为了看他。
已经有十年没有认真关注过他的消息,家里的一排磁带按时间顺序放好的话,在最后的是《天开了》。那之后,我上了大学,喜欢了太多其他的人和事,忙着折腾,忙着接受新的生活,渐渐地忘了他。
新歌,还是会偶尔听一下的,电影,基本就不进影院看了,谁说他不好,我还是会不高兴,可这样怎么也不能再自称是粉丝。于是,再提到他的名字时,我总要加个前缀:前偶像。
2011年,我在北京,刘德华也在。我看到的新闻,是他演唱会圆满结束的通稿。虽说以我当时的状态,即使没有错过时间,也不一定会去,可那种莫可名状的失落,持续了很久。
这次,我来了,我知道我来做什么,但还是不太想承认。
在地铁上,我被挤得双目暴突,两手掐着手机,一字一顿地跟朋友发着微信:我去追忆一下青春,去反省下自我,究竟是怎么从刘德华粉儿那么正统光明的审美道路上堕落成民谣粉儿的。
去看大型音乐节,如果你不认识路,跟着在公交地铁下车的年轻人走就没错,看大型演唱会,还有两个方法,循着黄牛党“买票吗退票吗”的喊声走,第二,顺着卖荧光棒和望远镜的小摊儿摆放路线走。
进场坐稳之后有点儿想逃:我严重恐高,哪怕分明不高,只要前方的物体遮挡没有达到我胸口的高度,我就怕得不行,而看台前排椅背的高度分明连小腿都不过。我双手紧紧抓住座椅扶手,又或者将后背尽力贴向座位,总是有着一松手或者身体一前倾我就会倒栽着一路翻滚跌进内场殒命的假想恐慌。我就这么惊惧地坐了一个多小时,直到7点半后人渐渐坐满,才觉得不再可怕。
大屏幕上播放着华仔天地的宣传片,座位上放着牛轧堂的纪念品,手环和胸章。胸章上“老大”两个字,让我想起十多年前同桌儿兴奋地和我讲话的样子:你知道了吧,老大又拍了部新片儿,叫《暗战》。
再也回不去了,回不去原来的傻,原来的快乐,原来对周遭所有的信任。
宣传片里的人在表述着对华仔的爱,她们大声地讲,自豪地讲,“一生一世”。我一边儿不信,一边儿掉眼泪。
开场的第一首歌儿是《真永远》,前奏一响,我突然就哭得不可抑止,身边的人又喊又叫,我就只顾着哭,哭得胸口都疼,哭得无比委屈,哪里委屈,又说不清。
那一瞬间只觉得原来一切是这么简单,想看刘德华就能看,想哭就能不遮不掩地哭,想即使哭得涕泗横流也不被看到就发现周围全然没人注意你,人生难得有这么顺风顺水的时刻。
刘德华的开场燕尾装是他全场七套服装里我最喜欢的,最难忍的是那套在唱《真我的风采》时换上的服装(下图),可能是要显示“这么丑的衣服也就我敢穿而且我知道你们一定会觉得我穿得还蛮好看”的风采。说到服装我真是吐槽无力,昨晚刘德华居然穿了五套红色,而且要命的是,除了开场的第一套之外,另外四套都是大红色,看得我直想上前一把扒下一身儿来给换套白色中山装。大红色绝对是最喧宾夺主、严重不能突出人脸和身材优点的颜色,突出个缺点倒是没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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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窘迫地发现,自己竟怎样也找不到哪怕半句不落俗套的语言来形容这炫目的灯光和舞美。一脸的静定之下是我满心土鳖式的惊奇,跟刘姥姥进了大观园似的。数万人的大型演唱会我看过三场,第一是汪峰的,第二是孙楠的,第三是刘德华的,不得不说,前面那俩的舞美灯光和后者一比,说像屎一样都算是夸了。
把《真永远》、《孤星泪》、《都怪我》和《谢谢你的爱》通通唱过之后,刘德华才说出他上场后的第一句话,“北京的朋友们我又来了”,带着一种促狭的口吻,混合着胡汉三的霸气和施瓦辛格的一本正经,更多的却是满满的得瑟和快意,他说完还笑了,特别不郑重地笑。
真可爱。
下面就是不那么太可爱的事。因为“年纪大的就把这当成你儿子的演唱会,女孩子就把这当成你老公的演唱会,男生就把这当成是你自己的演唱会”这段话被之前各站演唱会通稿剧透得厉害,所以,当它真正到来时,原本应有的每一句感动和惊喜都失了不少气力,使我有些失落:原来这些话并不是独一无二的,可以给北京,当然也可以给上海和广州,这些,是他彩排之中的应有之义,是设计和安排好,献给虚空的概念化的观众——可这本就是应该的,我为什么会不高兴?这么架空的情感占有欲实在是莫名其妙。
“……男生就把这里,当成是你自己的演唱会。告诉我,你们是谁?”
“刘德华!!”
“你们是谁?”
“刘德华!!!!!”
我暗暗撇嘴:嘁,美得你们吧,你们自己也信。
“你们就把这里,把这次演唱会,当成你们自己的家,好不好?”
“好!!!!”
我又感动了。
生活把我变成了一个不浪漫、多疑的人,幸好还存着点儿傻,或者说,这话若是别人说,我肯定在心里直哼哼,冷眼旁观,认为对方做作,瞎煽情,但换做是刘德华说的,我一点儿也不能、不忍这么想。
昨天的演唱会曲目,有相当一部分都是我听得太腻不想再听、在歌曲列表中会被我直接按去下一首的歌儿:《忘情水》、《笨小孩》、《肉麻情歌》、《冰雨》、《爱你一万年》,还有前面提到的开场前四首里除了《都怪我》的另外三首……所以,当华仔说,“下面这一首,如果你没有听过,那么,你不配坐在这里”时,我一惊,又盼,《忘情水》的前奏一起,我的盼像被扎漏气的车胎,同时想到我妈说过的话:刘德华演戏不怎么样,唱歌也一般,但有一点还是很好的,虽然他接受采访时没什么特别动听的话,还有点儿笨,听着不如那些聪明人说的话那么吸引人又有趣,你细想却都非常诚恳非常得体,又不狡猾,应该是个内心充满善意的人。
是啊,他怎么好让来看他演唱会的人伤心,觉得自己不配坐在这里?于是他唱了一首好几亿人都听过的歌儿,而不是唱个《桃花源》让老歌迷坐实自己的资历和得意。
“有新闻说这是我最后一场演唱会,你们说,可能吗?”
我跟着一万多人一起喊:“不可能!”
我不够关注他,不够爱他,十二个年头没再买他的专辑,没有再进电影院看他的电影,早已不再能以他的歌迷自居,可是那一瞬间,我竟然产生了这十二年我从未离开过的幻觉。在头脑降温的情况下,我不信他能唱到80岁,不信在场的每一个人都能像呼喊的那样永远爱他,不信他说“我答应你们,以后我有空就来北京看你们”时那些欢呼尖叫流泪的人——包括我自己,在他下次来的时候都还会在,我不信他会爱我们一万年,就像我不信我们能爱他一万年一样,我都不信……
但是,在现场时,我信,我全都信,发自内心地信每一句,无论是他的,还是我们自己的。我甚至怀疑,也许,他今后再来的每一场,我都会在,无论他红不红,老不老,帅不帅,是否有大肚腩,唱快歌儿喘成什么样。
人若是连发梦都不会,活着还有什么意思?
“艺人不可能永远都红,除了我以外。”然后他又很二地笑了,还是那么得瑟和不郑重。随即把二收起来,说,因为我有你们。
听着这样的话,竟然有些不自在起来,我都没好好地持久地支持他。“你们”里,有个逃开了十二年的我。
《我和我追逐的梦》之后,华仔刚说了半句话,只听场内有人高喊了一声“刘德华”,随即有人接上“我爱你”,不过是几秒钟的时间,这句刘德华我爱你到第三遍时,已经变成全场的接力。
这个平时会被我笑话成幼稚的喊话,近两万人一起做出来的那刻,我感受到前所未有的震撼,之前看汪峰,看孙楠,看那些于我如鸡肋的大型演唱会,总是不能体味到发自身体发肤每一处的动容,听到无趣处,神游八荒。
我的头脑被震成一片浆糊,我忘记了那几十秒我有没有跟着喊“刘德华我爱你”,我只记得当时仿佛真真切切地看到了每一个人的心,看到一万多人的情感被一个人的名字引爆,那么真实而壮丽,而最终又会脆弱地失散在琐碎的生活里,那么虚幻得不堪一击。
“你们实在太好了。”
“这么多年,我从没碰到过一个坏人。”话还没来得及说完,他已经忍不住带了哭腔儿,是那种我们在生活中偶尔会遇到的、话说到一半儿忽然哽咽得受不住、收也收不回的、让人心头一疼的变了调子的哭腔儿。
我心想这不可能,刘德华你讨厌,你说谎,你骗我们,然后哭着羡慕他,哭着想也许是他命好,哭着反驳自己你是不是昏头啦居然信这个。
你看,生活果然是把我变成了一个不浪漫、多疑的人,永远搞不清自己到底傻不傻。
听到《中国人》这首歌儿的时候我的第一反应是华仔你唱这个会被微博上的公知骂成五毛的,会被激进的文艺青年看不起的,会有人想要教育你爱国究竟是一种多么狭隘的情感的——可见上微博是件多么赌心而又容易中毒的事情。
可是,我是因为这首歌儿彻底地沦为华迷的。
在我上小学时,四大天王红得发紫,我各个都喜欢,歌儿都听,影碟都看,买贴纸抄歌词这事儿也做得不亦乐乎,但不格外地迷恋其中某个。后来突然的某天看到刘德华《中国人》的MTV,他穿着白色的长衫站在长城上,顿时让我有了自己前几年根本没长眼认不得美男的哀叹,急匆匆地把这个消息告知当时身为华迷的我同桌儿,俩人从此变成了亲密无间的小伙伴儿。她一直叫刘德华老大,我不知为什么,从没这样叫过,可能是觉得称呼比较土挫,觉得还是华仔这个称呼好,自带着七分帅气。她后来仍然叫刘德华老大,但多了个老公谢霆锋,再后来,我们各奔东西,这次北京演唱会,她也会来,我看第一场,她和单位请不出假,只好星期六赶来北京看第四场,我们十二年没见了。
十二年,一个轮回,似乎我们又回到了十二年前一起去买《天开了》的那个点。
《信自己》和《凭什么》连唱带跳地连下来之后,华仔有点儿喘,他说,看来这个舞真不是我这个年纪能跳的。说得我一阵心酸,你再怎么夸他努力锻炼夸他六块腹肌,夸他帅气逼人酷炫屌炸天,他终究不再是年轻气盛的小伙子,他得了再多的福气,拥有再多的粉丝,岁月也不会绕过他走。我男神陈道明现在已经退化得镜头感特像吴秀波了,我不也忍住了伤心?
那个令我吐槽无能的短剧——哦不行,吐槽无能也要吐,我认为刘德华演唱会最让人心花怒放的亮点之一就是没有嘉宾,然后他就每次都弄几个女Dancers搞个剧情把我看得直翻白眼儿,这次女舞者的吊带袜简直不能忍,那风尘劲儿,不知道的以为演什么卖油郎独占花魁女之类的剧情呢——那个令我吐槽无能却已吐槽完毕的短剧之后是四首快歌儿,《独自去偷欢》、《钻石眼泪》、《末世天使》、《我恨我痴心》,听得过足了瘾之后,我丧尽天良地想:如果再唱一下《爱人皇后》、《魔鬼门徒》和《开心马骝》该有多好多好多多好。
最遗憾是没有听到《暗里着迷》。
刘德华凭着一条绑腰安全带将自己高高升起以照顾“山顶”的朋友们时,我竟然有些不忍看。电影《暗战》里他站在高楼上帅到飙血,我却因恐高吓得魂飞魄散,看帅哥这种惊天动力,都没法让我再看那几个镜头第二遍,每次看到那段剧情我就闭着眼睛想这种镜头用不了替身啊用不了替身啊华仔你的恐高症难道和大姨妈一样是周期性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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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他将自己吊得和大屏幕一般高度只为照顾高层看台观众这事儿讲给我那觉得华仔的戏和歌都没有艺术性的母亲大人,怪他明明有恐高症又何必这么拼,我妈说,如果一个人最开始就要求自己万事都要做到最好,最后你要他降低标准,他自己心里都会受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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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的《爱你一万年》,我倚在看台栏杆上,珍惜了这所剩无多的掉眼泪的时间,我知道,越是爱,越是受不了终场后的失落,而我对自己说,没关系,你说你还会来,那我等着你。
2013年10月31日
补:下面的这些话我犹豫了很久要不要写出来,明知不能写得尽兴,还是说几句吧。
那天看到刘颖在微博上说:“世界争斗不止,就是因为一类人想同化另一类人。几百上千年了,佛教基督教伊教都没做到这一点,各种主义也没做到。传播爱最好先从自己的修炼、进步开始。”
这话给人的感觉像另类励志鸡汤,细想之下却禁不住想问自己,我们到底做过什么,做得对么?
有时候,我并不清楚,自己听歌儿是在听什么,人人都有自视甚高的时候,只不过相对来说,文艺青年在自视甚高方面都是重症患者。
所以,我在近十年里是相当轻视主流审美观的,我一度将廖一梅借人物之口说出的那句“大众审美就是臭狗屎”视为金科玉律。我哀叹真正的好歌儿总不能出头,哀叹小众音乐境遇太苦逼,我觉得我欣赏的才是好的,我抱怨那么多人不懂得什么才是真正的美。我在近十年里交的朋友,都与我有着极其相同的小众喜好,这也是为什么这十年里我结识的朋友,没有一个人,能陪我一起看刘德华。
而我是那种看演出要约人,看话剧要约人,连在外面吃个饭,也恨不得要约人的怪咖,没人陪的话,演出宁可不看,无论多喜欢,话剧可以放弃,无论多喜欢,这次看刘德华,我是第二次破例,第一次是看话剧《喜剧的忧伤》,那里有我的男神陈道明。就算是去天津看杨嘉松演出,也是让朋友全天陪伴最后把我送到场地门口才罢休,实在是怪咖得有些麻烦。
我曾经说过,人最难承认的就是后悔,有时候明明后悔了,却不敢承认,安抚自己说,这是历练和成长,是磨砺,是丰富,是人生道路上的阵痛。
人生路上的后悔,比什么都难过,这不是做错一道题,不是说错一句话,题错了可以改正,话说错可以道歉,成绩不好可以补考,虽然那道错题那句话和那次成绩曾经存在过,但你稍微修正一下,就可以让时光湮灭那些小小事件的存在过的效果,但人生的道路上,没有补考的机会。
那天看一篇讲约会的文,有段话是这样写的:“不要关注TA有什么,而是关注TA是谁。你是要和这个人相处,而不是和TA所拥有的东西相处。许多人的社会关系和兴趣爱好,也不见得真的反映出这个人是谁。”我对研究约会兴趣不大,却被最后这句砸得头昏脑涨。这是一个极其浅显的道理,但做起来需要太多冷静,需要做到现在在微博上几乎已成为贬义词的理中客(理性中立客观)。可人生太累,愉悦太难,我们太容易被表面上的志趣相投冲昏头脑。我们呼朋唤友,抱团,站队,互相仇视。
这么多年,每次去看音乐节,见到那些文艺青年们,无论他们是否举止怪异,行为粗鄙,只要在我的承受范围内,我都会去理解,在内心默默将之引为同道,即使明白一场音乐节过后,我们所做的不过是缘分已尽各归人海,可还是会觉得,哪怕是那一时一刻,我们的心是通的,能够相互信任的。我可以放心地把手机借给陌生人用,我手机没电时求助于他们,他们也从没拒绝过我。审美,是最容易拉仇恨的,也最容易将人绑得亲密无间。
就像这次刘德华演唱会上,我对每个不断从我身边进进出出的华迷极尽客气和友善,同样是一面过后永无再见的的陌生人,我可以对他们中任何一个望过来的人微笑示好,却不肯拿出这样的态度面对大街上的人。
这样没什么不好是不是?
是的,这是理想,这一时半刻,是原初的,不可多得的美好。可是,我错了,错在把这个状态,带入了我无时无刻的现实生活里。
这些年,我一味地按着这所谓的志趣寻找朋友,使得我的朋友圈类型单一得可怕,我希求志趣相投,其实往往只投了趣这一项,我这边便烧起火来。我知道我是谁,可我并没有看清楚对方是谁,就一头扎了进去。
结果当然是大多底线不一,三观不和,处处碰壁。我想不通,怎么会这样,一定是我太喜欢用自己的标尺去卡别人,是我不懂得宽容,不懂得参差多态乃是幸福的本源,于是挣扎着理解,分析,包容,将每个部分,都按照有利于自己情感倾向的方面诠释,看到小坏的,说是又坏又萌,看到大坏的,说是境遇逼迫,一会儿说人性如此,一会儿又说只是看着操蛋而已啦,其实很真性情的……
一个个错以为投缘的人就这么来了又去,临别的姿态既然和底线冲突有关,必然都十分不美,平时腻得流蜜,都挡不住情谊的崩坏,偶尔,得空伤春悲秋一下,我也会想念他们,可再想想那些拼掉半条命也只换得双方越来越远的底线冲突,便不由得心下一抖,算了。
艾小羊说,突破底线就是自我羞辱,无论意识还是没有意识到,我们每个人能够接受的考验、能够忍耐的挑战只是那么多,在特殊时期、特殊情况下,你会突破底线地接受一个人,一件事,然而,当情况恢复到正常时,你的占有欲、改造欲都会复苏,毕竟,在底线之下运行是异常痛苦的一件事。
我的绝大多数交际和友谊就是不断地对以上进行复制,循环往复,死性不改。我觉得自己那么委屈,受尽折磨,可对方也不见得好受,怎么有这么不可爱的人呢,这也不行那也不行。我没有放过自己,也不懂得放过对方。
我没有身为文艺青年要上岸的意思,我只是后悔,我用文艺爱好做了多年的交友标准,导致自己的人际关系灾难重重,三观受尽羞辱。
是的,我非常非常后悔,在最近这一年多里,我问了自己很多次,这么多年在交友上是我运气不好,还是我做错了,如果是我错了,那么我错在哪里?我都想明白了,但我一直不敢说。
当我走进刘德华演唱会的场地时,他对于我的意义,远非追忆一下青春期里的那个偶像梦那么简单,我要面对的是对眼前这一切的爱与正视,放弃自己努着劲儿只爱小众的单一审美,这是要对多年以前自己丢弃的那一部分美进行重拾和修复,是要承认自己把路走偏了,人生里有十年的人际戏演得太过用力,这怎么能不让我,身心俱痛。
2013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