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一年就可获得首都户籍?
这个题目看起来很惊悚,可确确实实、百分之百是真的,我hundred percent assure这个事情。
这是哪里?
这是宋朝。当时的人们,移居到一个地方生活一年以上,便可获得当地户籍,京城也不例外。
曾参与王安石变法的曾布对此感叹道:“古者乡田同井,人皆安土重迁……近世之民,轻去乡土,转徙四方,固不为患,而居作一年,即听附籍,比于古亦轻矣。”
当今在北京工作多年却仍不能取得一纸户籍的北漂们,对此恐怕只能生出几许羡慕嫉妒恨吧?
而北京畸高的准入条件,甚至于不说准入条件,仅说畸高的其他方面要求,更是加深了居住于此的艰难。例如要求工作若干年、缴纳若干年的社会保险、所得税后,才能够买车、买房等等,无不使得北漂一族苦不堪言。设想若干年后或者短时间之后,是否在给慈善机构捐款时也要设置这些条件呢?是否如果发生战争,需要按人头领取受到管制的,但必不可少的生活物资时,也要问你是否在北京已经交够多少年的个人所得税、社会保险呢?官方的无能、懒惰、没有人性,由此可见一斑。
一个政府的存在,其首要目的是满足公民的生存需求。用马斯洛的需求理论来看,就是其中最低的一层。现在的这种户籍制度,已经侵犯了公民的最基本的、而且为国际社会所普遍承认的权力:迁徙自由。“国际人权两公约”——《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公约》和《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公约》是落实《世界人权宣言》的两个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公约。其中《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公约》第12条第1款规定“合法处在一国领土内的每一个人在该领土内有权享受迁徙自由和选择住所的自由。”
一个公民,在一个地方生存不下去,需要改换环境,这是很自然的行为。而政府的户籍制度,却阻碍了公民改变自己状况、境遇这一合理要求的实现。也许在老家,他生活穷困;到了北京这样的大城市,也许收入增加,但由于高涨的生活成本却并不能获得比在老家更好的生活条件。与此同时,政府还要设置种种限制,才能允许他留在这个城市。否则,他只能时时刻刻担惊受怕,想着是否会有公安来查他的暂住证,是否会被遣返,特别是遣返前还要去北京的怀柔挖沙子。这种状况,不仅生活压力很大,精神压力也很大。这,就是现在的政府给予民众的生活。
其实户籍制度的种种弊端,众多学者、有识之士已经大力抨击过,我就不过多的描述其种种不合理之处了。但我想说的是,中国现行户籍制度固然有其生成的历史背景,也有其合理因素,但这些历史背景、合理因素,恰恰从另一个侧面验证了政府的无能。
不能随意加入某一地的户籍,原因在于该地的资源承受能力有限。可能某地只能承担500万人的极限居住数字,第500万零1人就无法承担。这就是官方所言户籍制度的合理性。那么在官方看来,解决这一问题的方法就是发展经济。经济实力强了,自然承受能力就会增长,就可以允许更多的人加入户籍。这也就是为什么西方国家没有户籍,只有社保号的原因。因为西方国家经济足够发达,足以承担更多的人口,没有必要人为设限。
这些解释,表面看来无懈可击。可是,实际情况是如何呢?很多城市,经济是发展了,经济实力是上去了,GDP也提高了若干倍。但是这些变化跟老百姓有什么关系?以前吃不饱穿不暖的,现在同样吃不饱穿不暖。而且更进一步的是,很多贫苦的城市居民,随着城市拆迁,在新房建好后,同样没有钱住进新房。住进新房的,由于生活基本设施如自来水、煤气等的升级,生活成本也加大,结果是生活水平的下降。这样的经济发展,有什么益处吗?
而且在拆迁过程中,数不胜数的腐败现象,又大幅度克扣了老百姓应该享受到的高质量房屋的建设款,进一步加剧了普通老百姓的损失。
所以说,实际情况就是,本该由政府做好的事情,他没有做好。不仅没有做好,还以没有做好来作为理由将给公民听。意思告诉自己属下的公民,情况就是这样,你们看怎么着吧,要么按我说的方案走,要么你们自己想辙。十足的无赖嘴脸!
另一方面讲,资源承受能力有限,是因为人口太多。为什么人口太多呢?大家心知肚明。所以还是和上述一样,政府做错了事情,却要由公民承担后果,公民还拿政府没办法。
所以,我们没办法。
这是哪里?
这是宋朝。当时的人们,移居到一个地方生活一年以上,便可获得当地户籍,京城也不例外。
曾参与王安石变法的曾布对此感叹道:“古者乡田同井,人皆安土重迁……近世之民,轻去乡土,转徙四方,固不为患,而居作一年,即听附籍,比于古亦轻矣。”
当今在北京工作多年却仍不能取得一纸户籍的北漂们,对此恐怕只能生出几许羡慕嫉妒恨吧?
而北京畸高的准入条件,甚至于不说准入条件,仅说畸高的其他方面要求,更是加深了居住于此的艰难。例如要求工作若干年、缴纳若干年的社会保险、所得税后,才能够买车、买房等等,无不使得北漂一族苦不堪言。设想若干年后或者短时间之后,是否在给慈善机构捐款时也要设置这些条件呢?是否如果发生战争,需要按人头领取受到管制的,但必不可少的生活物资时,也要问你是否在北京已经交够多少年的个人所得税、社会保险呢?官方的无能、懒惰、没有人性,由此可见一斑。
一个政府的存在,其首要目的是满足公民的生存需求。用马斯洛的需求理论来看,就是其中最低的一层。现在的这种户籍制度,已经侵犯了公民的最基本的、而且为国际社会所普遍承认的权力:迁徙自由。“国际人权两公约”——《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公约》和《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公约》是落实《世界人权宣言》的两个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公约。其中《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公约》第12条第1款规定“合法处在一国领土内的每一个人在该领土内有权享受迁徙自由和选择住所的自由。”
一个公民,在一个地方生存不下去,需要改换环境,这是很自然的行为。而政府的户籍制度,却阻碍了公民改变自己状况、境遇这一合理要求的实现。也许在老家,他生活穷困;到了北京这样的大城市,也许收入增加,但由于高涨的生活成本却并不能获得比在老家更好的生活条件。与此同时,政府还要设置种种限制,才能允许他留在这个城市。否则,他只能时时刻刻担惊受怕,想着是否会有公安来查他的暂住证,是否会被遣返,特别是遣返前还要去北京的怀柔挖沙子。这种状况,不仅生活压力很大,精神压力也很大。这,就是现在的政府给予民众的生活。
其实户籍制度的种种弊端,众多学者、有识之士已经大力抨击过,我就不过多的描述其种种不合理之处了。但我想说的是,中国现行户籍制度固然有其生成的历史背景,也有其合理因素,但这些历史背景、合理因素,恰恰从另一个侧面验证了政府的无能。
不能随意加入某一地的户籍,原因在于该地的资源承受能力有限。可能某地只能承担500万人的极限居住数字,第500万零1人就无法承担。这就是官方所言户籍制度的合理性。那么在官方看来,解决这一问题的方法就是发展经济。经济实力强了,自然承受能力就会增长,就可以允许更多的人加入户籍。这也就是为什么西方国家没有户籍,只有社保号的原因。因为西方国家经济足够发达,足以承担更多的人口,没有必要人为设限。
这些解释,表面看来无懈可击。可是,实际情况是如何呢?很多城市,经济是发展了,经济实力是上去了,GDP也提高了若干倍。但是这些变化跟老百姓有什么关系?以前吃不饱穿不暖的,现在同样吃不饱穿不暖。而且更进一步的是,很多贫苦的城市居民,随着城市拆迁,在新房建好后,同样没有钱住进新房。住进新房的,由于生活基本设施如自来水、煤气等的升级,生活成本也加大,结果是生活水平的下降。这样的经济发展,有什么益处吗?
而且在拆迁过程中,数不胜数的腐败现象,又大幅度克扣了老百姓应该享受到的高质量房屋的建设款,进一步加剧了普通老百姓的损失。
所以说,实际情况就是,本该由政府做好的事情,他没有做好。不仅没有做好,还以没有做好来作为理由将给公民听。意思告诉自己属下的公民,情况就是这样,你们看怎么着吧,要么按我说的方案走,要么你们自己想辙。十足的无赖嘴脸!
另一方面讲,资源承受能力有限,是因为人口太多。为什么人口太多呢?大家心知肚明。所以还是和上述一样,政府做错了事情,却要由公民承担后果,公民还拿政府没办法。
所以,我们没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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