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进酒——《间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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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进酒
猫腻最有名的作品无疑是《庆余年》,而最有名的作品往往就意味着然后没有然后,《庆余年》的然后是《间客》。《庆余年》开头和结尾我都觉得如刀劈斧凿,浑然不是一体。《间客》则如匹练烈酒,绕梁不去。就如施公子那首总是唱不到结局的“二十七杯酒”,杯莫停,浅酌鲸吞,不醉无妨。
第一杯 军人
在猫腻的笔下,正规军人往往是一种比较暗黑的存在。堂堂之阵,正正之旗,往往行那苟且之事,卑鄙勾当。所以一个不是剧透的剧透就是,小说的幕后黑手往往是以直率,刚勇著称的所谓军人。
但所谓笔锋跌宕,在这部充斥着“卑鄙是高尚者的通行证”的小说里,这个差点连名字都不为人知晓的暗杀者,这个怎么看都很卑鄙阴暗的家伙,让我第一次感到了和星空一样熠熠生辉的道德闪光:“既然失败,我不会再对同袍开枪。”。
这个名叫那多的战斗英雄并没有继续杀戮,而是把子弹送给了自己。他不在乎梦想是否就此夭折,他将自己的鲜血铺满尘埃,然后坚定死去。
军人如果都拿“军人也是人”来搪塞,那还叫什么军人。
至此为止,被封余和许乐一路暴揍的军人第一次发出光芒。军神李匹夫,手套杜少卿,核弹李在道,金星李疯子,这些军人的光辉加起来我觉得都不如这个那多放下枪口的那个刹那:他是一个军人,他对得起他虚掷的鲜血。
第二杯 老头
从《朱雀记》的拾荒老头开始(可惜大爷到最后好像还只是一个大爷),《亲余年》的陈萍萍,《间客》里同样有一位非常令人眷恋的老人:沈老。
沈老叫什么名字其实很重要,故事的第二个高潮其实就是纠结于这个淡泊名利的老人在被抄袭,被遗忘之后,被许乐近乎顽固地让他的名字重新大白于天下。但比他的名字更为重要的是他的风骨,他淡淡地向许乐伸出手来:给一根烟抽。(这个桥段后来李匹夫去世的时候又用了一次,那根烟就发霉了)
沈教授是那种真正视名利于浮云的人。要做到这点只有一个原因,因为他有真正在乎的东西。所谓堪破名缰利锁,跳出七情六欲,如果没有一个可去的地方,何以所安。沈教授在乎的道理是这个宇宙没有道理可讲,沈教授相信的是垃圾不会自己走进垃圾箱。前面一句话让他结束了自己一生的愤懑不平,后面一句话让许乐终于有了“我为什么要这么做”的超级动力。
沈教授不是不争,也不是君子可以欺之以方,他只是在没有后来者的绝望中,“以有涯隨無涯”,他将自己变成了火炬,他将自己变成了星辰。如果没有许乐的话,他的一切思想将碾落成泥;有了许乐薪尽火传,他就可以在丛中傲然而笑,哈哈大笑。
如此畅怀,来一根烟,何妨?
第三杯 老婆
“不要怕,不要看”,这是钟瘦虎的最后一句话。
作为西林军阀,钟瘦虎的所有狠劲都在那碗红油鼠肉拌饭里面。以人物的丰富度还是不如杜少卿,但他有杜少卿娶不到的钟夫人。满天残骸里,昔日的战斗英雄还好没有躲入事先已经被破坏的逃生舱,他战斗到最后的时刻,他在最后的时刻还可以搂着她。
大丈夫马革裹尸,大丈夫最后也怕孤单。
第四杯 大氅
大氅大枪 ,杯中酒给自己,手中枪给他们,送终;
施公子的最后一刻就像是在用子弹作诗:写正义于正义被涂抹之地,写光明于光明被覆灭之地。
于广场上,终于获得她放声大哭。于春光里,他得大解脱。
活着的人,将要继续背负那正义和光明,不复涂抹,不再覆灭。
血肉纷飞,是他唇间再也不会绽放的微笑
施公子永远是吊儿郎当的,就像那唇边叼着的烟,杯子残存的酒。他就那么晃晃悠悠地散发着自己的魅力,却在光明深处坚持着别人早就放弃的目标。
他遇见过很多人,于是那些人都有了伤口。
他遇见过很多人,于是那些伤口都有了淡淡的香气,也许是那残酒,也许是那广场上绽放的鲜血染上的光。
第五杯 敌人
许乐是帝国人,也许很多人都会轻易想到萧峰是契丹人。譬如少林玄石临终念念不忘的还是:“我们诬指居士是契丹人,罪孽更大,善哉,善哉!如今水落石……”。如果再激烈一点呢?如果杨靖宇将军实际上是日本人呢?如果佐尔格是真正的日耳曼人呢?这样的如果可以列出很多。因为人本质上是无法相信人的:“非我族类,其心必异”。且不论这句话孰对孰错,这个“非我族类”就很难一清二楚。
地域是一个非我族类,民族又是一个,信仰也是一个,甚至连豆浆甜党和咸党也可以不共戴天。再荒谬的理由其实只取决于话语权究竟握在谁的手里。
斧头镰刀,六星五芒。人的宿命与其说是在和敌人作战,不如说是在和“归属何族”在战。譬如斯大林就号称:你如果再不识相,我可以向人民宣布你不是列宁的妻子。
许乐是帝国人,真是谈笑事耳。
第六杯 小爷不死,小爷永远不死
看完《间客》我始终在小说开头就提出的那个道德到底是什么,那个足以和星辰一样闪光的道德不该是帝国人和联邦人合唱“让世界充满爱”,也不是李在道之流永远被钉在太阳深处而偃旗息鼓,更谈不上许乐有一张比韦小宝还大还结实的床(以果壳的技术该是弹指一挥间,就是不知道商秋会不会加一个剪断小鸡鸡的机关)。
以我大醉其书的陶然而言,就该是:【虽千万人,我不同意】。
当林院长号称自己已经向沈老道歉的时候,不同意;
当帕布尔总统和妻子儿女出演琼瑶戏码的时候,不同意;
当杜少卿以自己的归隐抹去铁七师的斑斑劣迹,不同意;
当封余塞上一个便宜同门的时候,不同意;
许乐用自己的太平斧,用自己的神经和电线串联加并联的短路能耗,用自己那从实在不大的眼睛中射出的凛冽寒光,他可以一次次地说:不同意。
因为小爷不死,小爷永远不死。
那些死去的污秽纵然如山如海,小爷可以劈山煮海。不同意,管千万人同意不同意。
《间客》饮罢,那杯中浇得是谁的块垒。
管他。
将进酒
猫腻最有名的作品无疑是《庆余年》,而最有名的作品往往就意味着然后没有然后,《庆余年》的然后是《间客》。《庆余年》开头和结尾我都觉得如刀劈斧凿,浑然不是一体。《间客》则如匹练烈酒,绕梁不去。就如施公子那首总是唱不到结局的“二十七杯酒”,杯莫停,浅酌鲸吞,不醉无妨。
第一杯 军人
在猫腻的笔下,正规军人往往是一种比较暗黑的存在。堂堂之阵,正正之旗,往往行那苟且之事,卑鄙勾当。所以一个不是剧透的剧透就是,小说的幕后黑手往往是以直率,刚勇著称的所谓军人。
但所谓笔锋跌宕,在这部充斥着“卑鄙是高尚者的通行证”的小说里,这个差点连名字都不为人知晓的暗杀者,这个怎么看都很卑鄙阴暗的家伙,让我第一次感到了和星空一样熠熠生辉的道德闪光:“既然失败,我不会再对同袍开枪。”。
这个名叫那多的战斗英雄并没有继续杀戮,而是把子弹送给了自己。他不在乎梦想是否就此夭折,他将自己的鲜血铺满尘埃,然后坚定死去。
军人如果都拿“军人也是人”来搪塞,那还叫什么军人。
至此为止,被封余和许乐一路暴揍的军人第一次发出光芒。军神李匹夫,手套杜少卿,核弹李在道,金星李疯子,这些军人的光辉加起来我觉得都不如这个那多放下枪口的那个刹那:他是一个军人,他对得起他虚掷的鲜血。
第二杯 老头
从《朱雀记》的拾荒老头开始(可惜大爷到最后好像还只是一个大爷),《亲余年》的陈萍萍,《间客》里同样有一位非常令人眷恋的老人:沈老。
沈老叫什么名字其实很重要,故事的第二个高潮其实就是纠结于这个淡泊名利的老人在被抄袭,被遗忘之后,被许乐近乎顽固地让他的名字重新大白于天下。但比他的名字更为重要的是他的风骨,他淡淡地向许乐伸出手来:给一根烟抽。(这个桥段后来李匹夫去世的时候又用了一次,那根烟就发霉了)
沈教授是那种真正视名利于浮云的人。要做到这点只有一个原因,因为他有真正在乎的东西。所谓堪破名缰利锁,跳出七情六欲,如果没有一个可去的地方,何以所安。沈教授在乎的道理是这个宇宙没有道理可讲,沈教授相信的是垃圾不会自己走进垃圾箱。前面一句话让他结束了自己一生的愤懑不平,后面一句话让许乐终于有了“我为什么要这么做”的超级动力。
沈教授不是不争,也不是君子可以欺之以方,他只是在没有后来者的绝望中,“以有涯隨無涯”,他将自己变成了火炬,他将自己变成了星辰。如果没有许乐的话,他的一切思想将碾落成泥;有了许乐薪尽火传,他就可以在丛中傲然而笑,哈哈大笑。
如此畅怀,来一根烟,何妨?
第三杯 老婆
“不要怕,不要看”,这是钟瘦虎的最后一句话。
作为西林军阀,钟瘦虎的所有狠劲都在那碗红油鼠肉拌饭里面。以人物的丰富度还是不如杜少卿,但他有杜少卿娶不到的钟夫人。满天残骸里,昔日的战斗英雄还好没有躲入事先已经被破坏的逃生舱,他战斗到最后的时刻,他在最后的时刻还可以搂着她。
大丈夫马革裹尸,大丈夫最后也怕孤单。
第四杯 大氅
大氅大枪 ,杯中酒给自己,手中枪给他们,送终;
施公子的最后一刻就像是在用子弹作诗:写正义于正义被涂抹之地,写光明于光明被覆灭之地。
于广场上,终于获得她放声大哭。于春光里,他得大解脱。
活着的人,将要继续背负那正义和光明,不复涂抹,不再覆灭。
血肉纷飞,是他唇间再也不会绽放的微笑
施公子永远是吊儿郎当的,就像那唇边叼着的烟,杯子残存的酒。他就那么晃晃悠悠地散发着自己的魅力,却在光明深处坚持着别人早就放弃的目标。
他遇见过很多人,于是那些人都有了伤口。
他遇见过很多人,于是那些伤口都有了淡淡的香气,也许是那残酒,也许是那广场上绽放的鲜血染上的光。
第五杯 敌人
许乐是帝国人,也许很多人都会轻易想到萧峰是契丹人。譬如少林玄石临终念念不忘的还是:“我们诬指居士是契丹人,罪孽更大,善哉,善哉!如今水落石……”。如果再激烈一点呢?如果杨靖宇将军实际上是日本人呢?如果佐尔格是真正的日耳曼人呢?这样的如果可以列出很多。因为人本质上是无法相信人的:“非我族类,其心必异”。且不论这句话孰对孰错,这个“非我族类”就很难一清二楚。
地域是一个非我族类,民族又是一个,信仰也是一个,甚至连豆浆甜党和咸党也可以不共戴天。再荒谬的理由其实只取决于话语权究竟握在谁的手里。
斧头镰刀,六星五芒。人的宿命与其说是在和敌人作战,不如说是在和“归属何族”在战。譬如斯大林就号称:你如果再不识相,我可以向人民宣布你不是列宁的妻子。
许乐是帝国人,真是谈笑事耳。
第六杯 小爷不死,小爷永远不死
看完《间客》我始终在小说开头就提出的那个道德到底是什么,那个足以和星辰一样闪光的道德不该是帝国人和联邦人合唱“让世界充满爱”,也不是李在道之流永远被钉在太阳深处而偃旗息鼓,更谈不上许乐有一张比韦小宝还大还结实的床(以果壳的技术该是弹指一挥间,就是不知道商秋会不会加一个剪断小鸡鸡的机关)。
以我大醉其书的陶然而言,就该是:【虽千万人,我不同意】。
当林院长号称自己已经向沈老道歉的时候,不同意;
当帕布尔总统和妻子儿女出演琼瑶戏码的时候,不同意;
当杜少卿以自己的归隐抹去铁七师的斑斑劣迹,不同意;
当封余塞上一个便宜同门的时候,不同意;
许乐用自己的太平斧,用自己的神经和电线串联加并联的短路能耗,用自己那从实在不大的眼睛中射出的凛冽寒光,他可以一次次地说:不同意。
因为小爷不死,小爷永远不死。
那些死去的污秽纵然如山如海,小爷可以劈山煮海。不同意,管千万人同意不同意。
《间客》饮罢,那杯中浇得是谁的块垒。
管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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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ulmate 转发了这篇日记 2019-12-20 23:36: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