苦夏————落落
1、
唐克来宿舍找我。
我们隔一张桌子坐着,我递给他一杯水,看着他踌躇与挣扎,眼睁睁地看着。可是我也没办法。
他不能开口,我知道他不能开口,他还未学会怎么开口说这种话,说“我又有了别人”。我太知道他。
这十二年来,我看着他长大,我们看着彼此长大。手拉手的一起。
可是现在,这关系解救不了什么,反而成了负累。
他不说我也已经知道,一个月之前我就已知道,预料到今天。但是他仍然要说出来,他欠我一个说法。
所以我看着他,我不说话。
他憔悴得厉害,只一个月的时间,瘦很多。但是仍然出众,老实说,反而更加英俊,有一种疲倦的无奈的心酸的气质。
爱情不是应该让人熠熠生辉,生机勃发?我不明白。
他坐在那里,不开口,不抬头,死皱着眉。我坐他对面,看着他,想很多很多,过去与今日。我们是两尊面对面的石刻。
谁能想到,那么多人羡慕我们,可是谁能想到。
世事永难预料。
他试图嘶哑地开口,却仍然出不了声,那么艰难。大眼睛里淤着红丝,看着我,类似于幼兽的悲恸。但是他仍然决定要开口,只是艰难,但是仍然要,那是他的决定。
他为何悲恸,此时此刻,我以为该悲恸的是我。
那种抽筋脱骨的痛。
我是我静坐在那里,不动不响。我看不见自己的眼睛,想来也没有悲伤,只余空茫。
如果哭得出来,可能又好些。
他已经不是那个我的男孩了。我终于明白。
我叹气,又轻又远,不似自我身体内发出。
对他说,你走吧。别开脸,看不见他的表情。忽然之间,疲倦极了。
我到底不忍心为难他。
2、
一个月前,我们第一次见到蜜儿。我与唐克。
那是一次盛大的校园舞会,连另一个校区内的艺术系学生也都跑来参加。
我们很晚才到,一进门,就看见一个女孩在舞场中央飞快地旋转着,跳一种奇丽的拉丁舞。蜜色的长纱裙飞得似一把张开的大伞,令人目眩。
还有她蜜色的长发,也飞舞着。整个人就是一团蜜色的光芒。
所有人围着她,我和唐克看得目瞪口呆。
有人看见我们,便非要拉唐克上台表演。他在学校也算得风云人物,品学兼优,自己组一支乐队。
那天,唐克唱了一首《scarborough fair》,很老的歌。
我至爱Simon and Garfunkel。
那蜜色的女孩上前献花,出其不意地吻他的脸。全场哗然,有人吹口哨。唐克手忙脚乱地将她一掌推开,她几乎跌倒。但是不生气,反而看住唐克笑,孩子气的放肆。
唐克回到我身边时,耳朵还是红的。简直不像他。
她很美,连我也不得不承认她很美,不但美,还有一种混合了无邪与性感的原始的媚态,可以令男人趋之若鹜。
男生们都追着她,有人甚至撇下自己的女伴。
唐克倒是站在我身边,一直站到散场。在,其实也是不在,心不在,神不在,眼光更不在。随着那抹蜜色的光,满场兜转,明亮着灼热着。
眉与眼之间追逐着,我便知道了。
只是一时还不能相信,借故骗着自己,搪塞着自己。
他们叫她蜜儿,真是活灵活现的名字。不单是那蜜色的头发和纱裙,还有蜜色的皮肤、眼神、笑容、腰肢和蜜色的风情。
3、
我是第一个知道的人,也是最后一个知道的人。
校园是巴掌大的地方,一有风吹草动,很快传遍。况且唐克与蜜儿,都是那样时时受到瞩目的人。
当事人永远要最后一个知道。
我至今不知道,他们是如何搭上线。但是那也不重要,如果有心,不愁没有机会。
唐克已经算好,至少懂得来与我摊牌,没有打算脚踩两只船。至少变心的对象是绮丽的蜜儿,不是随便的阿猫阿狗。我自己开导自己。
我很小的时候就会背李白的“妾发初覆额,折花门前剧。郎骑竹马来,绕床弄青梅。”
我从5岁起就认识这个男孩。
我可能再也遇不到这么优秀的男孩。
可是我不能开口留他。
我这么爱他。
可是他要走,我还是只有让他走。
无论如何,这是我的骄傲。
每晚睡前,都对自己说,我要好好的大睡一场。那种说法,好像许诺,许给自己某种奖励。然后倒下去,扑在床铺上,入眠,一点困难也无。
睡很多,睡很好,甚至没有梦,即使有,醒来时也已忘记。
以前,我是说以前,倒常常失眠。和唐克吵嘴,第一次接吻,第一封绵长的情书,某一句暗夜里的呢喃。会睡不着,在月色下辗转反侧,将手上的银戒转了又转。
现在,我可以一直睡下去,那种天荒地老的睡法。
4、
早上起来梳头,竟然梳下一大把,我对着镜子仔细看,不禁疑惑,它们什么时候变得这样又枯又黄,还分了叉。
我那一头黑亮黑亮的长发呢?
我攥着断发发怔。
还是留下了痕迹,任凭你掩饰得再好。
但是上午有一堂重要的生态学,也没时间给我伤春悲秋了,我草草地绑上发带。
这学期所开的课程里,我最爱生态学。男老师幽默倜傥还在其次,我只是喜欢那些蝴蝶、水母、澳洲无尾熊与深海鱼类的故事。比起概率统计、环境影响评估与环境法有趣的多。
我比较喜欢有生命的东西。
以前一直耿耿于怀入学时因几分之差错失生物系,现在反过头来还要庆幸。
如果与唐克念的是同一系,才真不敢想象。
不幸之中总有大幸。上帝在百忙之中尚未忘记留一扇窗给我。
5、
过几日期中考试结束,才又想起我的头发,去光顾美发店。
美发师问我:要换个发型还是只修一修。
我看着自己湿嗒嗒的样子,有点呆,鹦鹉学舌地问人家:换个发型?
我还没有想过。我并不是个喜欢改变和愿意尝试的人,所以一个发型保持了这么多年。
已经有人从旁边递一大叠发型书过来,极力怂恿我:挑一个,总有一款适合你。
我连忙告诉美发师:只要修一下就好,将分叉的地方剪掉。
美发师还没有发表意见,旁边那小工又开始游说:这一款不错,我保证适合你。我看他一眼,心想现在美发店的小工也打扮得这样斯文俊朗,可能因为开在校门口专做学生生意,故意要这样子来贴近我们,可见生意不易做。
他把一张短发女孩的图片紧贴近我的脸,那短发,还真是短,衬得人一双眼黑白分明,如泣如诉。
我一下子就感动了,在自己也不明白的时候点了头。
再想到应该慎重时,已经来不及,美发师将我大刀阔斧地改头换面,并且用电剃刀在我的后劲上走上走下。
我不知道自己会变成什么鬼样子,简直冒冷汗。
那小工还不停指手划脚、火上浇油:这里应该再薄一点……前面的发尖上染一层颜色最好……淡蓝色,要淡得看不出来的……师傅,弄得漂亮一点……
我简直想问他:既然要看不出来还染它做什么?
我觉得这小工嚣张得不象话,在师傅面前就敢这样大小声。师傅居然不骂他,罚他拖地板三十次。
我再看他一眼,觉得哪里见过。难道他以前在校园里的那间理发店打工?
美发师表示大功告成,小工从后面拿个镜子帮我左照右照。
我双手插裤袋看自己,像个男孩子。但是,有股奇异的清秀。
小工洋洋得意地问我:觉得怎么样?方小贤。
我吃惊:怎么你认识我?
结果他更吃惊:怎么你不认识我?
你不是这里的小工?
啊?哈哈哈……我是这里的上帝。
他指指自己一头精心雕琢的乱发,我笑了。难怪人家这样忍耐他。
终于想起来,对,这人是林子育。
说起林子育,那是学校里另一号响当当的人物。我从没看过这样的学生。
他自己在校外租一套小公寓,每天开车上下学,招摇过市。换女朋友比换牙刷还勤。每次分手,均对外承认是对方提出。
曾有人指着他的衬衫叫我看,纽扣全部是一颗一颗的水晶。我骇然。
唐克很不喜欢他,说他不学无术。我也觉得这人好不夸张。
可你别说,他的成绩很不赖。
往回走时,我新奇地摸着自己颈后的短发,有些扎手,感觉奇特。
不禁慨叹:这一次又要沦为话柄。
与唐克这件事,很多人要站我这一边,尤其是女生。也没经我同意,就擅自决定同情我。这回,他们要怎么说?挥剑斩情丝?其实不是,但是又不能解释,因为他们都是背着你说,只用眉梢眼角告诉你,传达他们的体恤与同情。但是,还是饶了我吧。
林子育好笑地看我:你还会怕这些?
我懊恼:谁不怕?好可怕。
他大笑:你不是那么骄傲的吗?
我骄傲?我忽然说出真相:那不叫骄傲,那叫死撑。
死撑给谁看,那些同情你的人?
我要那些同情来做什么?
我倒是欣赏你这点骨气。
可是,我无奈地说,我又要你的欣赏来做什么?
林子育一愣,弯下身去笑。
6、
夏天来的很快,一下子热气腾腾,没有风,无论白天或夜晚。
人人都油头油脸的,自上到下的汗。
我躲在一棵巨大的法国梧桐后面读一本英文版的小说。林子育不知怎样七拐八拐找到我。
他坐我身旁,递我一瓶冰的矿泉水。冻得硬梆梆,瓶子上一层水雾,湿漉漉、亮晶晶。我冰在掌心里,舒一口气,对他笑一笑。
他忽然趋近我,仔细地看,上上下下,喊一句:嘿,小贤,你躲在树荫下还这样出汗?
他自作主张喊我小贤,当着再多的人也敢这样大声喊。我一开始总将脸涨得像红番茄,不理他,低头狂走,后来发现越是这样他就叫得越欢畅,跟着我跑整条街。于是渐渐皮厚,随他去。
我懊恼地白他一眼:你都不出汗的吗?
我是冰肌玉骨自无汗啊。
切,那是古人说白话骗人的好不好。
切,那是你没见识好不好。
那也讲的是美人,拜托你一个大男人不要说这么恶心的话好不好。
我是大男人吗?我还以为你当我是中性的哩。
我一时不会反驳,瞪他一眼。
隔一会儿,才狠狠地说:出汗才可以排出毒素,调节体温,冷血动物才不会出汗。
林子育也嗤笑我:我看你是泪腺有问题,所以汗腺特别发达。
我忽然不说话。他也觉悟到说错话,东张西望的顾左右而言他。
他说;去游泳吧,我们去游泳,泡在水里什么暑气都没有了。
我自更衣室出来,一眼就看见唐克,他在教蜜儿学游泳。
我这500度的近视眼能在煮饺子一样的泳池里,一眼看到唐克,真是奇事。人是奇怪的动物,爱情是奇怪的东西。
隔的并不近,可是那些飞溅的水花与笑声却层层炸开,像要溢过来,整个淹没我。
我呆一呆,然后原路返回。
整晚在街上游荡。
小时候唐克极怕水。八岁时我们一起报游泳班,他死都不肯下水,教练急了就干脆将他绑上塑料泡沫扔在水里。结果等我可以像条鱼一样潜在水里找钥匙环的时候,他仍然抱着泡沫在水里随处漂。如果教练用杆子将他的泡沫打掉,他就在水里一直呛水,然后沉下去,但是不哭不叫。从小就犟得像头牛。教练拿他没办法。
第二年夏天我陪他再报一次初级班,才渐渐学会。
那么久以前事,我苦笑。
很晚回宿舍,倒在床上,累得不能动。
舍友暧昧地对我笑,暧昧地说:快给人家报个平安,一晚上打了不下十个电话找你。
我茫然。
电话响,她们又是那么暧昧地笑着,递给我,是林子育。
我离开游泳场时,竟完全忘了他。
他好像都知道发生什么事,对我说:这么骄傲,吃亏的只有你自己。
他以为我骄傲,所以无论我做什么他都认为是我太骄傲。其实我才是胆小呢,如果真骄傲,应该目不斜视地走过去,来回游十圈。
7、
这么能睡,反而还瘦下来。可能是饮食不规律,功课忙时,常常只喝一杯酸奶算数。
没有了唐克,时间一下子空下来许多,可以专心读书。
我以前功课平平,只是中等,期末考后,已迅速上升为甲等。
可能是因祸得福,我将唐克看作塞翁丢掉的那匹马。
林子育嗤笑我,他问我,你这样年纪的漂亮女孩,何为福?何为祸?现时谁还看重一张优等生的奖状?
他说得对。每晚在自习室坐到管理员来关灯锁门,一个人走出来,站在教学楼那条长长暗暗的走廊里,看自己的影子,想起以前那些个对酒当歌、且狂且放的日子,都灰心的要命。恨不得一把火烧了自己。
记得当初年纪小,你爱谈天我爱笑。
8、
暑期来得时候,整间宿舍只剩我一人。
虽然闷热得难抵难挡,但是一个人,可以整晚不开灯,转着电扇。锁上门,只穿一件小背心,胸衣也不用穿。又很舒服。
没有回家,一半是为了唐克,我实在懒得向我的父母解释,一句半句也不想说。弄不好,还要向唐克的父母解释。我们是住楼上楼下的。让唐克去解释好了,这一切,也应该他去解释吧。
我,不知道该说什么。
也许也没什么,可以平平常常的说一句,天下没不散的宴席,或者说,我们还是朋友。可是我想我说不出来。唐克能吗?我怀疑。
可是算了,那是他的问题,该由他自己解决。
他的问题,终于再也与我无关了。我叹气。
另外一半原因,说到底,仍然是为了唐克。那长长旅程,习惯了两个人走,我不知道一个人要怎样。
夏日漫漫,我接了一份家教来做。一个初中的小女孩,每天上午去三个小时,代数几何物理英语,凡是她学到的,我都教。其实不过是看着她做暑期作业,再将她母亲买回来的参考题做一做。
我的女学生,像许多那个年纪的女孩子一样,有一点美丽,有一点聪明和不耐烦,还有一点精灵古怪。我很喜欢她。
偶尔下了课,也不肯放我走,磨着我多留一会儿,喝一杯西瓜汁。我很乐意,在有空调的房间。我以为她有话要对我说,但是她不,她极乖地坐在那里,喝一口水,叹一口气,抚弄一朵艳丽的非洲菊。我走时,她替我拉门,问我,再美丽的花也会谢吧?传说中的昙花,再美丽,也没有遇到过蝴蝶。
我吃惊,继而微笑,我的女学生在恋爱了,为了某一份小小的爱恋,愁肠百结。多么好。
不补习时,我就躲在树荫里读杂志,寂寞的时候,就连夹页里的广告也读。
我记得,第一次读到:流水落花春去也,天上人间。忽然觉得悲愁难言,坐在街心花园里,默默流泪,坐整个下午。唐克抓一只蝴蝶逗我开心,阳光之下,五彩斑斓。
一直沉默,一直悲伤,一直不能忘,也一定于事无补。
9、
我在饭堂里遇到唐克,很惊愕,噫,他原来也没有回去。
唐克看到我,神色也是吃惊的,我门互相看一眼,然后擦肩走开,十分漠然。
我们之间有这个默契。
开头的时候,我总是担心会在校园里与唐克不期而遇,脸对脸,眼望眼。狭路相逢,可怎么好,十分惶惑。后来却发现,我们之间竟有这种默契,。将对方视作透明人。
那一次林子育隔半个操场大声喊我,小贤小贤小贤,没看见唐克就站在他身后。之后,唐克看见我, 眼色变得更冷。
相逢已成陌路。
这样也好,总比站在一起讨论天气的强。
半夜里睡得昏沉沉,电话却开始杀人放火似地响,我伸一只手迷迷糊糊地接起来,另一只手去抹额上的汗。
“小贤。”
“嗯?”
“我是谁?”
“大头鬼。”这世上,只有两个男孩喊我小贤,这欢快的声音,还能是谁。
“大头鬼现在在华山看日出,你不能想像,我们连夜爬山,完全看不到路边的风景……他们说只能这样,爬山不看景,看景不爬山……我现在坐在一块悬崖上,抱着一块铁杆,两脚悬空,眼前是云蒸霞蔚,脚下是万丈深崖……小贤,我没法形容,如果你在……”
挂掉电话,天色真已渐渐发白。
我站在窗前想吹吹风,电话忽然又无缘无故地响了一下。我苦笑,拿起来讲:林子育,华山美景于我何干,我只求一夜好梦。
夜夜除非,好梦留人睡。
电话那头却咔哒一声挂断。
寂寞地想,他原来也没有回去,为什么。
10、
开学后看到林子育,他仿佛又壮实了一圈,黑而高,雪白牙齿,夺目笑容。
我在系里公告牌前抄写新的选修课表,他开着车从门口路过,看见我,丢下车,大步流星地飞奔过来,结结实实地拥抱我。毫不避讳。
那一刻,我真心觉得他是生命中的阳光,拨开薄雾浓云来关照我,所以大力地回报他。
我爱他,像爱兄弟姐妹那样。
天气渐渐冷,宿舍楼前整排的银杏,安静的金黄的伫立。天空澄清蔚蓝。
我抱着手臂站在窗前看,许久,呼出一口气,生命还是美好的。虽春梦秋云。
11.
夜里忽然下了一场大雪,大地白茫茫。
我要参加英语六级的考试,所以起得早早,呼着蒙白的雾气穿过操场。大一的孩子们在大雪仗,我忍不住停下来看,那么新鲜的脸孔与笑容,我艳羡,笑着走开。
手插在大衣口袋里,踩厚厚的雪,咯吱咯吱。我发现自己居然在哼着那首玲儿响叮当的童谣。
考完试,我才看到蜜儿,她坐在前几排,娇俏地伸一个懒腰,同女伴说:幸亏唐克整个暑期替我恶补。
她并没有看到我,或者她根本不认识我。
我半趴在课桌上,手托着下巴,恍惚中竟笑了。他为什么也没有回去,方小贤,当然不是为着你,你竟以为呢。
我曾经也有一种笑容,像大一的孩子们一样,像林子育一样,是冰雪里的艳阳,是浓云后的春光。自内心中,至四肢百骸。
而今,我笑,就是空气一样稀薄的笑。凭一口真气,勉强维持。
12、
自春节后,我的马蹄莲就一直长出花茎,一支接着一支不败地开,连绵不绝。竟一直开到4月里,仍然有最后一朵花枝,冰清玉洁的傲然挺立着。
我爱马蹄莲,大概就是爱它那种直挺挺的姿态。
大家叹为观止,常有络绎不绝的人串到我们宿舍里来赏花。林子育不知怎样大通关节,竟可以频繁出入女生楼,带着数码相机,每隔一段时间就来给我的花而拍照存档。
春节回家时,竟没人追问我和唐克为何疏远,大概他们一早已经听到风声,装聋作哑,真正用心良苦。
初一那天,我们一家三口与唐克一家三口在楼梯口碰面。唐克爸爸笑眯眯对我说:小贤啊,一会儿上来吃你阿姨做的八宝饭。
我也笑嘻嘻地答应,大家一团和气。可是唐克绷着一张脸,忽然一语不发掉头就走。着头牛,从小就是不和作分子。
我苦笑,这种情形,大概人家不明白,还以为移情别恋的那一个是我方小贤。
13、
晚自习上到一半,坐在前面的男生,忽然转过头低声对我说:你为什么一直叹息。他竟然还忧心忡忡。
原来我竟然一直叹息。我提醒自己要警惕,竟然如此长吁短叹。
即使要叹,也该找没人的地方。
我上个暑假里的女学生跑来找我,坐在图书馆后面的海棠树下,捧住脸哭,一直哭。不管路人如何拿电子光眼扫射她。她说:他甚至懒得看我一眼同我说一句话,我是那么面目可憎吗?
我对她说,人生不如意者十之八九,你会忘记他。但是她不肯听,我自己也觉苍白。
我没有办法,只有由着她哭,由着路人也拿着电子光眼扫射我。
其实,能够哭出来,还是好的。
爱一个不爱你的人已然这样肝肠俱裂。
那么……那么……
当然她会忘记。可是我……
我心里其实知道,那是一个永远无法结疤的伤口。
14、
蜜儿对我说,嗨。眯着柔媚的眼睛笑。
我正坐在石椅上,捧一本侦探小说,左右看看,才确定她招呼的人的确是我,也只好笑笑。
她自顾自坐我身旁。校园广播里传出那首令人怀念的《scarborough fair 》。
蜜儿说,唐克最喜欢的歌。
我不出声。我并没有打算和她打交道。
我不知道她要做什么,可是奇就奇在,她什么都没有做。
她只是安静地坐着听歌,曲终时离开,对我说,这是她送唐克的生日礼物。
我坐在原处,抬手抹一抹满额的汗。又是这炎炎之夏了,这么快,我们的年华,笑颜活力悲愁与爱恋,就是这样滔滔的流走的吧。逝者如斯。
唐克的生日,我竟忘了。
看吧,再美好也经不住遗忘,再悲伤也抵不过时间。
真正爱那首歌的人,其实不是唐克。是我。
15、
下课后走到楼门口,才发现下很大的雨。天地之间,一片片浩然的灰色水帘。大家聚在玻璃门旁,有人撑起伞,有人等着人来撑起伞,还有人头上顶一方报纸一只袋子那样跑出去。
我挤在里面,茫茫然地站一会儿,又重新走回教室。
一个人坐在座位上,将一本环境化学的书翻得哗哗响,忽然之间,觉得这样不耐烦和丧失希望。日复一日与这些课本打交道,总是会烦的。我看不出我的未来其实与这微量元子与这积分概有何大不了的关系,但还是要坐在这里,漫漫无边的度过我这如花年华。
学业有压力,考试有压力,将来就业仍然有无穷压力。我们这一代,便是这样活在重压之下,年年岁岁。而我们唏嘘,老师就要笑,他们说,年轻人,你们的人生与崎岖其实还没有开始呢。
还没有开始呢,我泄气,趴在课桌上苦笑,可是为何我已经灰心如土。
已经觉得灰心了,我,品学兼优的学生呢,那样孜孜不倦,日日向上,看得到前途,也觉得灰心了,别人要怎样。
这么年轻,为着一场小小的失恋,竟然说自己灰心了。
我叹气,到洗手间洗一把脸,再坐下来,换一本微观经济学来看。
晚自习出来,雨竟仍然在下,黑色的天黑色的雨。
我仍然没有伞,只能望着天空发呆。
在我年少的时候,从来不用伞,最爱雨天。下豆子那样的大雨,也和唐克跑出去,踩出一大朵一大朵的水花,拉着手插着腰,张着嘴巴哈哈哈哈地笑。
直到一天,湿衬衣粘在我身上,唐克眼色古怪地看我,忽然没来由的红了脸,解一件罩衣围在我身上,狠狠地抱着我,作贼一样跑回家。若有人看我们,他就用超强波的电眼恶恶地瞪回去。
自此,唐克再不许我淋雨,霸道得不通融不说理由的。
那理由,当然我现在知道了。可是已经事事休。
我穿双黑色的沙滩鞋,去踩石阶下的积水,一下一下,看夜色里白色的水花乍现,又湮灭。
我无意识的站在教室楼的玻璃门前,我当然并没有等待什么。
这么一天一天地天荒地老的水,我并没有等待什么。
不是唐克,也不是林子育。
我终于拒绝了林子育,因为他终于开口。
我爱他,像爱兄弟姐妹那样。他知道,所以更愤恨,他说:从来没有一个女孩说要像爱兄弟一样的爱我,从来没有。
好似受了天大地大的侮辱。不再见我,没有转圜余地。已消失了一个多月。
没有想到他是这样决绝的一个男孩,这开汽车染头发穿水晶钮扣衬衫的男孩。
结果,我俩这一页也终于翻了过去。我深深寂寞。叹一口气。
很多年后,这个男人,会不会记起我,在春暖花开的夜。
忽然有人自背后咳嗽一声,我吃一惊,飞快地转身去看,结果失望。那不是谁,那只是一个陌生的男孩。
他抱一把伞,小心的忧心的看着我,对我说:为什么一直这样叹息。
不知站了多少时候。
他将怀里的伞撑起来递到我手里,可是我说部。我仿佛只会说不。
我笑:这种小雨还伤不到我。
转身投进雨里。有种自弃的放肆的快活。
看谁还再来管我。
16、
淋了一身的雨,结果病了。
发高烧流眼泪说胡话,浑身奇痛,仿佛遍体鳞伤。
我有许多年没有这样病过,这阵仗,将室友们吓得半死,连夜里送我到校医院去打吊瓶。
我淋了雨,又病了,而且很痛,但是却觉得痛快。自弃的放肆的痛快。
昏昏沉沉之中,我想,终于病了,终于。流着眼泪,有人伏在我肩旁,紧攥住我的手,很久很久,将我的手贴在脸颊上,指尖传来湿意。
我在昏睡中叹息。
不知为什么,病了一场,再回到宿舍,仿佛就已经是秋天了。
没多久,窗外的银杏,竟又黄了。
真实,年年岁岁花相似,岁岁年年人不同。
日子日复一日,日复一日,我也不禁觉得厌倦。
窗上那盆马蹄莲的叶子,郁郁的长到小蒲扇一样,我有时立在窗前,将手掌贴在叶面上,只有它的二分之一。
唐克一开始将它拿给我时,叶子还只有瓶盖大,似弱不禁风。
他们说,叶子这样疯长,恐怕不能再开花,劝我将它修一修,剪去过大过长的枝叶。
但是,谁管这些。
17、
圣诞节的舞会,我见到林子育,一张瘦的脸。
他大度地请我跳舞,说,来,跳一个舞吧,我的兄弟。
我有种失而复得的惊喜。
林子育送我一组相片做圣诞礼物。是一张一张的马蹄莲花,雪白清凉,似嗅得到香气。相片下角印着拍摄日期。
我想要拥抱他,但是不敢,一旦牵扯到这复杂的爱情,一下子变得不敢再轻举妄动。
我问他,我生病时你来看过我?
但是他说没有,他说那时候他还在跟自己闹脾气。
呵,不是他。
18、
有一天,林子育对我说:蜜儿去了法国。
我正在图书馆整理最后的毕业论文,头也不抬地问:什么时候去?
林子育笑:我说,大小姐,我说她去了法国,是已经去了,早飞走了。你可不可以将斑马贻贝对五大湖的生物入侵先放一放。根本就没有在听我说。
她走了?我呆一呆。
是,且可能不再回来。
不回来,可是只有两个月就可以毕业。
大概她已经觉得不重要。
她疯了?这样苦读四年,结果功亏一篑。
对,可是一纸文凭也不过为了将来谋生立命,蜜儿现在可能已经找到黄金屋,岂止黄金屋,怕是座金山,不然她会这样丢下唐克,急急地去了?
那么唐克……我忽然静了下来。
林子育撇撇嘴:他和你一样,还在发梦呢。
蜜儿当然不是一个人离开的,我终于搞通。
这样千方百计地得到,为什么又在半空中放手?那么唐克,我不敢想象。
消息很快传遍。
他们说,这该死的混血儿,竟然罔顾唐克的生死。
我才知道,蜜儿原来是混血儿。怪不得,有那样精彩的轮廓。
19、
毕业典礼上,唐克远远地向我走过来。
我们都穿着黑色长袍,拿着学士证书。经过了这么多事情,总算也顺利毕业。
唐克笑得很少,但是镇静,没有倦容,腰身笔挺,不像是每日醉酒至清晨的人。传言总是夸张。
这三年来我与他第一次面对面地说话。
他用手轻轻碰一下我的发稍,说,你剪的这是什么头发,还一抹蓝的,难看死了。
然后笑了笑,然后离开。
我心里不知是什么滋味,但是松一口气。不是为了身后的林子育
谢天谢地,刚才那一刻,他并没有流泪并没有说些个荒唐忏悔可笑烂俗戏剧性的对白。
不然,蜜儿一来,我们就分开,蜜儿一走,我们又复合。他算什么,我又算什么。
我究竟没有错看他。
我在一方石板上坐下来,一手挥着学士的方帽来扇风,另一只手抹抹额上的汗。
很多年后,回想起大学的生活,大概就是这一个又一个的苦夏。
20、
五年之后的婚礼上,我接到一个遥远的电话。
他对我说,“你是从来不知道我恨过你吧……你不开口叫我留下,你不能为我少骄傲一点……她待我那么坏,但是我并不恨她,你待我那么大方,我反而恨你,我自己也不明白……可是我那么恨你,小贤,我那么恨你……”
电话说到这里忽然没了信号,我默默地合上手机。
远远的,林子育在喊我快去拍照。
我走过去,站在新娘身旁。这是林子育的婚礼,我是伴娘。
这一生,遇不到彼此最寂寞,遇到了,还是寂寞。
唐克来宿舍找我。
我们隔一张桌子坐着,我递给他一杯水,看着他踌躇与挣扎,眼睁睁地看着。可是我也没办法。
他不能开口,我知道他不能开口,他还未学会怎么开口说这种话,说“我又有了别人”。我太知道他。
这十二年来,我看着他长大,我们看着彼此长大。手拉手的一起。
可是现在,这关系解救不了什么,反而成了负累。
他不说我也已经知道,一个月之前我就已知道,预料到今天。但是他仍然要说出来,他欠我一个说法。
所以我看着他,我不说话。
他憔悴得厉害,只一个月的时间,瘦很多。但是仍然出众,老实说,反而更加英俊,有一种疲倦的无奈的心酸的气质。
爱情不是应该让人熠熠生辉,生机勃发?我不明白。
他坐在那里,不开口,不抬头,死皱着眉。我坐他对面,看着他,想很多很多,过去与今日。我们是两尊面对面的石刻。
谁能想到,那么多人羡慕我们,可是谁能想到。
世事永难预料。
他试图嘶哑地开口,却仍然出不了声,那么艰难。大眼睛里淤着红丝,看着我,类似于幼兽的悲恸。但是他仍然决定要开口,只是艰难,但是仍然要,那是他的决定。
他为何悲恸,此时此刻,我以为该悲恸的是我。
那种抽筋脱骨的痛。
我是我静坐在那里,不动不响。我看不见自己的眼睛,想来也没有悲伤,只余空茫。
如果哭得出来,可能又好些。
他已经不是那个我的男孩了。我终于明白。
我叹气,又轻又远,不似自我身体内发出。
对他说,你走吧。别开脸,看不见他的表情。忽然之间,疲倦极了。
我到底不忍心为难他。
2、
一个月前,我们第一次见到蜜儿。我与唐克。
那是一次盛大的校园舞会,连另一个校区内的艺术系学生也都跑来参加。
我们很晚才到,一进门,就看见一个女孩在舞场中央飞快地旋转着,跳一种奇丽的拉丁舞。蜜色的长纱裙飞得似一把张开的大伞,令人目眩。
还有她蜜色的长发,也飞舞着。整个人就是一团蜜色的光芒。
所有人围着她,我和唐克看得目瞪口呆。
有人看见我们,便非要拉唐克上台表演。他在学校也算得风云人物,品学兼优,自己组一支乐队。
那天,唐克唱了一首《scarborough fair》,很老的歌。
我至爱Simon and Garfunkel。
那蜜色的女孩上前献花,出其不意地吻他的脸。全场哗然,有人吹口哨。唐克手忙脚乱地将她一掌推开,她几乎跌倒。但是不生气,反而看住唐克笑,孩子气的放肆。
唐克回到我身边时,耳朵还是红的。简直不像他。
她很美,连我也不得不承认她很美,不但美,还有一种混合了无邪与性感的原始的媚态,可以令男人趋之若鹜。
男生们都追着她,有人甚至撇下自己的女伴。
唐克倒是站在我身边,一直站到散场。在,其实也是不在,心不在,神不在,眼光更不在。随着那抹蜜色的光,满场兜转,明亮着灼热着。
眉与眼之间追逐着,我便知道了。
只是一时还不能相信,借故骗着自己,搪塞着自己。
他们叫她蜜儿,真是活灵活现的名字。不单是那蜜色的头发和纱裙,还有蜜色的皮肤、眼神、笑容、腰肢和蜜色的风情。
3、
我是第一个知道的人,也是最后一个知道的人。
校园是巴掌大的地方,一有风吹草动,很快传遍。况且唐克与蜜儿,都是那样时时受到瞩目的人。
当事人永远要最后一个知道。
我至今不知道,他们是如何搭上线。但是那也不重要,如果有心,不愁没有机会。
唐克已经算好,至少懂得来与我摊牌,没有打算脚踩两只船。至少变心的对象是绮丽的蜜儿,不是随便的阿猫阿狗。我自己开导自己。
我很小的时候就会背李白的“妾发初覆额,折花门前剧。郎骑竹马来,绕床弄青梅。”
我从5岁起就认识这个男孩。
我可能再也遇不到这么优秀的男孩。
可是我不能开口留他。
我这么爱他。
可是他要走,我还是只有让他走。
无论如何,这是我的骄傲。
每晚睡前,都对自己说,我要好好的大睡一场。那种说法,好像许诺,许给自己某种奖励。然后倒下去,扑在床铺上,入眠,一点困难也无。
睡很多,睡很好,甚至没有梦,即使有,醒来时也已忘记。
以前,我是说以前,倒常常失眠。和唐克吵嘴,第一次接吻,第一封绵长的情书,某一句暗夜里的呢喃。会睡不着,在月色下辗转反侧,将手上的银戒转了又转。
现在,我可以一直睡下去,那种天荒地老的睡法。
4、
早上起来梳头,竟然梳下一大把,我对着镜子仔细看,不禁疑惑,它们什么时候变得这样又枯又黄,还分了叉。
我那一头黑亮黑亮的长发呢?
我攥着断发发怔。
还是留下了痕迹,任凭你掩饰得再好。
但是上午有一堂重要的生态学,也没时间给我伤春悲秋了,我草草地绑上发带。
这学期所开的课程里,我最爱生态学。男老师幽默倜傥还在其次,我只是喜欢那些蝴蝶、水母、澳洲无尾熊与深海鱼类的故事。比起概率统计、环境影响评估与环境法有趣的多。
我比较喜欢有生命的东西。
以前一直耿耿于怀入学时因几分之差错失生物系,现在反过头来还要庆幸。
如果与唐克念的是同一系,才真不敢想象。
不幸之中总有大幸。上帝在百忙之中尚未忘记留一扇窗给我。
5、
过几日期中考试结束,才又想起我的头发,去光顾美发店。
美发师问我:要换个发型还是只修一修。
我看着自己湿嗒嗒的样子,有点呆,鹦鹉学舌地问人家:换个发型?
我还没有想过。我并不是个喜欢改变和愿意尝试的人,所以一个发型保持了这么多年。
已经有人从旁边递一大叠发型书过来,极力怂恿我:挑一个,总有一款适合你。
我连忙告诉美发师:只要修一下就好,将分叉的地方剪掉。
美发师还没有发表意见,旁边那小工又开始游说:这一款不错,我保证适合你。我看他一眼,心想现在美发店的小工也打扮得这样斯文俊朗,可能因为开在校门口专做学生生意,故意要这样子来贴近我们,可见生意不易做。
他把一张短发女孩的图片紧贴近我的脸,那短发,还真是短,衬得人一双眼黑白分明,如泣如诉。
我一下子就感动了,在自己也不明白的时候点了头。
再想到应该慎重时,已经来不及,美发师将我大刀阔斧地改头换面,并且用电剃刀在我的后劲上走上走下。
我不知道自己会变成什么鬼样子,简直冒冷汗。
那小工还不停指手划脚、火上浇油:这里应该再薄一点……前面的发尖上染一层颜色最好……淡蓝色,要淡得看不出来的……师傅,弄得漂亮一点……
我简直想问他:既然要看不出来还染它做什么?
我觉得这小工嚣张得不象话,在师傅面前就敢这样大小声。师傅居然不骂他,罚他拖地板三十次。
我再看他一眼,觉得哪里见过。难道他以前在校园里的那间理发店打工?
美发师表示大功告成,小工从后面拿个镜子帮我左照右照。
我双手插裤袋看自己,像个男孩子。但是,有股奇异的清秀。
小工洋洋得意地问我:觉得怎么样?方小贤。
我吃惊:怎么你认识我?
结果他更吃惊:怎么你不认识我?
你不是这里的小工?
啊?哈哈哈……我是这里的上帝。
他指指自己一头精心雕琢的乱发,我笑了。难怪人家这样忍耐他。
终于想起来,对,这人是林子育。
说起林子育,那是学校里另一号响当当的人物。我从没看过这样的学生。
他自己在校外租一套小公寓,每天开车上下学,招摇过市。换女朋友比换牙刷还勤。每次分手,均对外承认是对方提出。
曾有人指着他的衬衫叫我看,纽扣全部是一颗一颗的水晶。我骇然。
唐克很不喜欢他,说他不学无术。我也觉得这人好不夸张。
可你别说,他的成绩很不赖。
往回走时,我新奇地摸着自己颈后的短发,有些扎手,感觉奇特。
不禁慨叹:这一次又要沦为话柄。
与唐克这件事,很多人要站我这一边,尤其是女生。也没经我同意,就擅自决定同情我。这回,他们要怎么说?挥剑斩情丝?其实不是,但是又不能解释,因为他们都是背着你说,只用眉梢眼角告诉你,传达他们的体恤与同情。但是,还是饶了我吧。
林子育好笑地看我:你还会怕这些?
我懊恼:谁不怕?好可怕。
他大笑:你不是那么骄傲的吗?
我骄傲?我忽然说出真相:那不叫骄傲,那叫死撑。
死撑给谁看,那些同情你的人?
我要那些同情来做什么?
我倒是欣赏你这点骨气。
可是,我无奈地说,我又要你的欣赏来做什么?
林子育一愣,弯下身去笑。
6、
夏天来的很快,一下子热气腾腾,没有风,无论白天或夜晚。
人人都油头油脸的,自上到下的汗。
我躲在一棵巨大的法国梧桐后面读一本英文版的小说。林子育不知怎样七拐八拐找到我。
他坐我身旁,递我一瓶冰的矿泉水。冻得硬梆梆,瓶子上一层水雾,湿漉漉、亮晶晶。我冰在掌心里,舒一口气,对他笑一笑。
他忽然趋近我,仔细地看,上上下下,喊一句:嘿,小贤,你躲在树荫下还这样出汗?
他自作主张喊我小贤,当着再多的人也敢这样大声喊。我一开始总将脸涨得像红番茄,不理他,低头狂走,后来发现越是这样他就叫得越欢畅,跟着我跑整条街。于是渐渐皮厚,随他去。
我懊恼地白他一眼:你都不出汗的吗?
我是冰肌玉骨自无汗啊。
切,那是古人说白话骗人的好不好。
切,那是你没见识好不好。
那也讲的是美人,拜托你一个大男人不要说这么恶心的话好不好。
我是大男人吗?我还以为你当我是中性的哩。
我一时不会反驳,瞪他一眼。
隔一会儿,才狠狠地说:出汗才可以排出毒素,调节体温,冷血动物才不会出汗。
林子育也嗤笑我:我看你是泪腺有问题,所以汗腺特别发达。
我忽然不说话。他也觉悟到说错话,东张西望的顾左右而言他。
他说;去游泳吧,我们去游泳,泡在水里什么暑气都没有了。
我自更衣室出来,一眼就看见唐克,他在教蜜儿学游泳。
我这500度的近视眼能在煮饺子一样的泳池里,一眼看到唐克,真是奇事。人是奇怪的动物,爱情是奇怪的东西。
隔的并不近,可是那些飞溅的水花与笑声却层层炸开,像要溢过来,整个淹没我。
我呆一呆,然后原路返回。
整晚在街上游荡。
小时候唐克极怕水。八岁时我们一起报游泳班,他死都不肯下水,教练急了就干脆将他绑上塑料泡沫扔在水里。结果等我可以像条鱼一样潜在水里找钥匙环的时候,他仍然抱着泡沫在水里随处漂。如果教练用杆子将他的泡沫打掉,他就在水里一直呛水,然后沉下去,但是不哭不叫。从小就犟得像头牛。教练拿他没办法。
第二年夏天我陪他再报一次初级班,才渐渐学会。
那么久以前事,我苦笑。
很晚回宿舍,倒在床上,累得不能动。
舍友暧昧地对我笑,暧昧地说:快给人家报个平安,一晚上打了不下十个电话找你。
我茫然。
电话响,她们又是那么暧昧地笑着,递给我,是林子育。
我离开游泳场时,竟完全忘了他。
他好像都知道发生什么事,对我说:这么骄傲,吃亏的只有你自己。
他以为我骄傲,所以无论我做什么他都认为是我太骄傲。其实我才是胆小呢,如果真骄傲,应该目不斜视地走过去,来回游十圈。
7、
这么能睡,反而还瘦下来。可能是饮食不规律,功课忙时,常常只喝一杯酸奶算数。
没有了唐克,时间一下子空下来许多,可以专心读书。
我以前功课平平,只是中等,期末考后,已迅速上升为甲等。
可能是因祸得福,我将唐克看作塞翁丢掉的那匹马。
林子育嗤笑我,他问我,你这样年纪的漂亮女孩,何为福?何为祸?现时谁还看重一张优等生的奖状?
他说得对。每晚在自习室坐到管理员来关灯锁门,一个人走出来,站在教学楼那条长长暗暗的走廊里,看自己的影子,想起以前那些个对酒当歌、且狂且放的日子,都灰心的要命。恨不得一把火烧了自己。
记得当初年纪小,你爱谈天我爱笑。
8、
暑期来得时候,整间宿舍只剩我一人。
虽然闷热得难抵难挡,但是一个人,可以整晚不开灯,转着电扇。锁上门,只穿一件小背心,胸衣也不用穿。又很舒服。
没有回家,一半是为了唐克,我实在懒得向我的父母解释,一句半句也不想说。弄不好,还要向唐克的父母解释。我们是住楼上楼下的。让唐克去解释好了,这一切,也应该他去解释吧。
我,不知道该说什么。
也许也没什么,可以平平常常的说一句,天下没不散的宴席,或者说,我们还是朋友。可是我想我说不出来。唐克能吗?我怀疑。
可是算了,那是他的问题,该由他自己解决。
他的问题,终于再也与我无关了。我叹气。
另外一半原因,说到底,仍然是为了唐克。那长长旅程,习惯了两个人走,我不知道一个人要怎样。
夏日漫漫,我接了一份家教来做。一个初中的小女孩,每天上午去三个小时,代数几何物理英语,凡是她学到的,我都教。其实不过是看着她做暑期作业,再将她母亲买回来的参考题做一做。
我的女学生,像许多那个年纪的女孩子一样,有一点美丽,有一点聪明和不耐烦,还有一点精灵古怪。我很喜欢她。
偶尔下了课,也不肯放我走,磨着我多留一会儿,喝一杯西瓜汁。我很乐意,在有空调的房间。我以为她有话要对我说,但是她不,她极乖地坐在那里,喝一口水,叹一口气,抚弄一朵艳丽的非洲菊。我走时,她替我拉门,问我,再美丽的花也会谢吧?传说中的昙花,再美丽,也没有遇到过蝴蝶。
我吃惊,继而微笑,我的女学生在恋爱了,为了某一份小小的爱恋,愁肠百结。多么好。
不补习时,我就躲在树荫里读杂志,寂寞的时候,就连夹页里的广告也读。
我记得,第一次读到:流水落花春去也,天上人间。忽然觉得悲愁难言,坐在街心花园里,默默流泪,坐整个下午。唐克抓一只蝴蝶逗我开心,阳光之下,五彩斑斓。
一直沉默,一直悲伤,一直不能忘,也一定于事无补。
9、
我在饭堂里遇到唐克,很惊愕,噫,他原来也没有回去。
唐克看到我,神色也是吃惊的,我门互相看一眼,然后擦肩走开,十分漠然。
我们之间有这个默契。
开头的时候,我总是担心会在校园里与唐克不期而遇,脸对脸,眼望眼。狭路相逢,可怎么好,十分惶惑。后来却发现,我们之间竟有这种默契,。将对方视作透明人。
那一次林子育隔半个操场大声喊我,小贤小贤小贤,没看见唐克就站在他身后。之后,唐克看见我, 眼色变得更冷。
相逢已成陌路。
这样也好,总比站在一起讨论天气的强。
半夜里睡得昏沉沉,电话却开始杀人放火似地响,我伸一只手迷迷糊糊地接起来,另一只手去抹额上的汗。
“小贤。”
“嗯?”
“我是谁?”
“大头鬼。”这世上,只有两个男孩喊我小贤,这欢快的声音,还能是谁。
“大头鬼现在在华山看日出,你不能想像,我们连夜爬山,完全看不到路边的风景……他们说只能这样,爬山不看景,看景不爬山……我现在坐在一块悬崖上,抱着一块铁杆,两脚悬空,眼前是云蒸霞蔚,脚下是万丈深崖……小贤,我没法形容,如果你在……”
挂掉电话,天色真已渐渐发白。
我站在窗前想吹吹风,电话忽然又无缘无故地响了一下。我苦笑,拿起来讲:林子育,华山美景于我何干,我只求一夜好梦。
夜夜除非,好梦留人睡。
电话那头却咔哒一声挂断。
寂寞地想,他原来也没有回去,为什么。
10、
开学后看到林子育,他仿佛又壮实了一圈,黑而高,雪白牙齿,夺目笑容。
我在系里公告牌前抄写新的选修课表,他开着车从门口路过,看见我,丢下车,大步流星地飞奔过来,结结实实地拥抱我。毫不避讳。
那一刻,我真心觉得他是生命中的阳光,拨开薄雾浓云来关照我,所以大力地回报他。
我爱他,像爱兄弟姐妹那样。
天气渐渐冷,宿舍楼前整排的银杏,安静的金黄的伫立。天空澄清蔚蓝。
我抱着手臂站在窗前看,许久,呼出一口气,生命还是美好的。虽春梦秋云。
11.
夜里忽然下了一场大雪,大地白茫茫。
我要参加英语六级的考试,所以起得早早,呼着蒙白的雾气穿过操场。大一的孩子们在大雪仗,我忍不住停下来看,那么新鲜的脸孔与笑容,我艳羡,笑着走开。
手插在大衣口袋里,踩厚厚的雪,咯吱咯吱。我发现自己居然在哼着那首玲儿响叮当的童谣。
考完试,我才看到蜜儿,她坐在前几排,娇俏地伸一个懒腰,同女伴说:幸亏唐克整个暑期替我恶补。
她并没有看到我,或者她根本不认识我。
我半趴在课桌上,手托着下巴,恍惚中竟笑了。他为什么也没有回去,方小贤,当然不是为着你,你竟以为呢。
我曾经也有一种笑容,像大一的孩子们一样,像林子育一样,是冰雪里的艳阳,是浓云后的春光。自内心中,至四肢百骸。
而今,我笑,就是空气一样稀薄的笑。凭一口真气,勉强维持。
12、
自春节后,我的马蹄莲就一直长出花茎,一支接着一支不败地开,连绵不绝。竟一直开到4月里,仍然有最后一朵花枝,冰清玉洁的傲然挺立着。
我爱马蹄莲,大概就是爱它那种直挺挺的姿态。
大家叹为观止,常有络绎不绝的人串到我们宿舍里来赏花。林子育不知怎样大通关节,竟可以频繁出入女生楼,带着数码相机,每隔一段时间就来给我的花而拍照存档。
春节回家时,竟没人追问我和唐克为何疏远,大概他们一早已经听到风声,装聋作哑,真正用心良苦。
初一那天,我们一家三口与唐克一家三口在楼梯口碰面。唐克爸爸笑眯眯对我说:小贤啊,一会儿上来吃你阿姨做的八宝饭。
我也笑嘻嘻地答应,大家一团和气。可是唐克绷着一张脸,忽然一语不发掉头就走。着头牛,从小就是不和作分子。
我苦笑,这种情形,大概人家不明白,还以为移情别恋的那一个是我方小贤。
13、
晚自习上到一半,坐在前面的男生,忽然转过头低声对我说:你为什么一直叹息。他竟然还忧心忡忡。
原来我竟然一直叹息。我提醒自己要警惕,竟然如此长吁短叹。
即使要叹,也该找没人的地方。
我上个暑假里的女学生跑来找我,坐在图书馆后面的海棠树下,捧住脸哭,一直哭。不管路人如何拿电子光眼扫射她。她说:他甚至懒得看我一眼同我说一句话,我是那么面目可憎吗?
我对她说,人生不如意者十之八九,你会忘记他。但是她不肯听,我自己也觉苍白。
我没有办法,只有由着她哭,由着路人也拿着电子光眼扫射我。
其实,能够哭出来,还是好的。
爱一个不爱你的人已然这样肝肠俱裂。
那么……那么……
当然她会忘记。可是我……
我心里其实知道,那是一个永远无法结疤的伤口。
14、
蜜儿对我说,嗨。眯着柔媚的眼睛笑。
我正坐在石椅上,捧一本侦探小说,左右看看,才确定她招呼的人的确是我,也只好笑笑。
她自顾自坐我身旁。校园广播里传出那首令人怀念的《scarborough fair 》。
蜜儿说,唐克最喜欢的歌。
我不出声。我并没有打算和她打交道。
我不知道她要做什么,可是奇就奇在,她什么都没有做。
她只是安静地坐着听歌,曲终时离开,对我说,这是她送唐克的生日礼物。
我坐在原处,抬手抹一抹满额的汗。又是这炎炎之夏了,这么快,我们的年华,笑颜活力悲愁与爱恋,就是这样滔滔的流走的吧。逝者如斯。
唐克的生日,我竟忘了。
看吧,再美好也经不住遗忘,再悲伤也抵不过时间。
真正爱那首歌的人,其实不是唐克。是我。
15、
下课后走到楼门口,才发现下很大的雨。天地之间,一片片浩然的灰色水帘。大家聚在玻璃门旁,有人撑起伞,有人等着人来撑起伞,还有人头上顶一方报纸一只袋子那样跑出去。
我挤在里面,茫茫然地站一会儿,又重新走回教室。
一个人坐在座位上,将一本环境化学的书翻得哗哗响,忽然之间,觉得这样不耐烦和丧失希望。日复一日与这些课本打交道,总是会烦的。我看不出我的未来其实与这微量元子与这积分概有何大不了的关系,但还是要坐在这里,漫漫无边的度过我这如花年华。
学业有压力,考试有压力,将来就业仍然有无穷压力。我们这一代,便是这样活在重压之下,年年岁岁。而我们唏嘘,老师就要笑,他们说,年轻人,你们的人生与崎岖其实还没有开始呢。
还没有开始呢,我泄气,趴在课桌上苦笑,可是为何我已经灰心如土。
已经觉得灰心了,我,品学兼优的学生呢,那样孜孜不倦,日日向上,看得到前途,也觉得灰心了,别人要怎样。
这么年轻,为着一场小小的失恋,竟然说自己灰心了。
我叹气,到洗手间洗一把脸,再坐下来,换一本微观经济学来看。
晚自习出来,雨竟仍然在下,黑色的天黑色的雨。
我仍然没有伞,只能望着天空发呆。
在我年少的时候,从来不用伞,最爱雨天。下豆子那样的大雨,也和唐克跑出去,踩出一大朵一大朵的水花,拉着手插着腰,张着嘴巴哈哈哈哈地笑。
直到一天,湿衬衣粘在我身上,唐克眼色古怪地看我,忽然没来由的红了脸,解一件罩衣围在我身上,狠狠地抱着我,作贼一样跑回家。若有人看我们,他就用超强波的电眼恶恶地瞪回去。
自此,唐克再不许我淋雨,霸道得不通融不说理由的。
那理由,当然我现在知道了。可是已经事事休。
我穿双黑色的沙滩鞋,去踩石阶下的积水,一下一下,看夜色里白色的水花乍现,又湮灭。
我无意识的站在教室楼的玻璃门前,我当然并没有等待什么。
这么一天一天地天荒地老的水,我并没有等待什么。
不是唐克,也不是林子育。
我终于拒绝了林子育,因为他终于开口。
我爱他,像爱兄弟姐妹那样。他知道,所以更愤恨,他说:从来没有一个女孩说要像爱兄弟一样的爱我,从来没有。
好似受了天大地大的侮辱。不再见我,没有转圜余地。已消失了一个多月。
没有想到他是这样决绝的一个男孩,这开汽车染头发穿水晶钮扣衬衫的男孩。
结果,我俩这一页也终于翻了过去。我深深寂寞。叹一口气。
很多年后,这个男人,会不会记起我,在春暖花开的夜。
忽然有人自背后咳嗽一声,我吃一惊,飞快地转身去看,结果失望。那不是谁,那只是一个陌生的男孩。
他抱一把伞,小心的忧心的看着我,对我说:为什么一直这样叹息。
不知站了多少时候。
他将怀里的伞撑起来递到我手里,可是我说部。我仿佛只会说不。
我笑:这种小雨还伤不到我。
转身投进雨里。有种自弃的放肆的快活。
看谁还再来管我。
16、
淋了一身的雨,结果病了。
发高烧流眼泪说胡话,浑身奇痛,仿佛遍体鳞伤。
我有许多年没有这样病过,这阵仗,将室友们吓得半死,连夜里送我到校医院去打吊瓶。
我淋了雨,又病了,而且很痛,但是却觉得痛快。自弃的放肆的痛快。
昏昏沉沉之中,我想,终于病了,终于。流着眼泪,有人伏在我肩旁,紧攥住我的手,很久很久,将我的手贴在脸颊上,指尖传来湿意。
我在昏睡中叹息。
不知为什么,病了一场,再回到宿舍,仿佛就已经是秋天了。
没多久,窗外的银杏,竟又黄了。
真实,年年岁岁花相似,岁岁年年人不同。
日子日复一日,日复一日,我也不禁觉得厌倦。
窗上那盆马蹄莲的叶子,郁郁的长到小蒲扇一样,我有时立在窗前,将手掌贴在叶面上,只有它的二分之一。
唐克一开始将它拿给我时,叶子还只有瓶盖大,似弱不禁风。
他们说,叶子这样疯长,恐怕不能再开花,劝我将它修一修,剪去过大过长的枝叶。
但是,谁管这些。
17、
圣诞节的舞会,我见到林子育,一张瘦的脸。
他大度地请我跳舞,说,来,跳一个舞吧,我的兄弟。
我有种失而复得的惊喜。
林子育送我一组相片做圣诞礼物。是一张一张的马蹄莲花,雪白清凉,似嗅得到香气。相片下角印着拍摄日期。
我想要拥抱他,但是不敢,一旦牵扯到这复杂的爱情,一下子变得不敢再轻举妄动。
我问他,我生病时你来看过我?
但是他说没有,他说那时候他还在跟自己闹脾气。
呵,不是他。
18、
有一天,林子育对我说:蜜儿去了法国。
我正在图书馆整理最后的毕业论文,头也不抬地问:什么时候去?
林子育笑:我说,大小姐,我说她去了法国,是已经去了,早飞走了。你可不可以将斑马贻贝对五大湖的生物入侵先放一放。根本就没有在听我说。
她走了?我呆一呆。
是,且可能不再回来。
不回来,可是只有两个月就可以毕业。
大概她已经觉得不重要。
她疯了?这样苦读四年,结果功亏一篑。
对,可是一纸文凭也不过为了将来谋生立命,蜜儿现在可能已经找到黄金屋,岂止黄金屋,怕是座金山,不然她会这样丢下唐克,急急地去了?
那么唐克……我忽然静了下来。
林子育撇撇嘴:他和你一样,还在发梦呢。
蜜儿当然不是一个人离开的,我终于搞通。
这样千方百计地得到,为什么又在半空中放手?那么唐克,我不敢想象。
消息很快传遍。
他们说,这该死的混血儿,竟然罔顾唐克的生死。
我才知道,蜜儿原来是混血儿。怪不得,有那样精彩的轮廓。
19、
毕业典礼上,唐克远远地向我走过来。
我们都穿着黑色长袍,拿着学士证书。经过了这么多事情,总算也顺利毕业。
唐克笑得很少,但是镇静,没有倦容,腰身笔挺,不像是每日醉酒至清晨的人。传言总是夸张。
这三年来我与他第一次面对面地说话。
他用手轻轻碰一下我的发稍,说,你剪的这是什么头发,还一抹蓝的,难看死了。
然后笑了笑,然后离开。
我心里不知是什么滋味,但是松一口气。不是为了身后的林子育
谢天谢地,刚才那一刻,他并没有流泪并没有说些个荒唐忏悔可笑烂俗戏剧性的对白。
不然,蜜儿一来,我们就分开,蜜儿一走,我们又复合。他算什么,我又算什么。
我究竟没有错看他。
我在一方石板上坐下来,一手挥着学士的方帽来扇风,另一只手抹抹额上的汗。
很多年后,回想起大学的生活,大概就是这一个又一个的苦夏。
20、
五年之后的婚礼上,我接到一个遥远的电话。
他对我说,“你是从来不知道我恨过你吧……你不开口叫我留下,你不能为我少骄傲一点……她待我那么坏,但是我并不恨她,你待我那么大方,我反而恨你,我自己也不明白……可是我那么恨你,小贤,我那么恨你……”
电话说到这里忽然没了信号,我默默地合上手机。
远远的,林子育在喊我快去拍照。
我走过去,站在新娘身旁。这是林子育的婚礼,我是伴娘。
这一生,遇不到彼此最寂寞,遇到了,还是寂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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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关 转发了这篇日记 2023-10-19 14:55: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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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涯海阁 转发了这篇日记
大学时、买的花溪杂志....不知道为什么,对这篇百看不厌,沉浸其中、我想看了有几千次了吧....这么多年过去了,搬家,换城市,房子越来越大,书房越来越大,这本杂志,我始终放在我的书架上,没事翻来看看
2021-02-26 08:01:02 -
天涯海阁 转发了这篇日记 2020-02-01 07:1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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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左左 转发了这篇日记 2009-04-19 17:43: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