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的沉静~~
一晚上,几阵瓢泼大雨浇灭了盛夏最后一点暑气。仿佛突然间,秋天就降临了。空气冰凉透肌,心也随之沉静。 是的,已经好多年没有这样好好体会过一场雨。走在路上,突然听到树丛中传来轻微的扑通声,不像是风吹过的低哑,却带着几分实质的重量。我好奇地想看清楚黑影中是什么东西,却已感觉到额头上清凉的水滴。这是…我犹疑地抬头,“哗哗哗”刹那间便竟有千万水点向我砸下了。真是很爽快的一场雨,稍稍试探了一下就说来便来,毫不犹豫。也是,闷热暑气已久,这场雨也酝酿了千百回了吧。秋分早至,秋天,该到了呢。 年少时跟人家说比起夏天,更喜欢冬天,是因为冬天感觉更“真实”。那个时候,我也解释不清楚什么叫做冬天更真实。现在想来,我并非不爱夏天的灿烂阳光,和阳光下炫目的美丽世界,只是,当失去这一层亮眼的光环,世界便更能让我沉静下来,回归到灵魂的深处,就如此刻。 常常在看到现在的孩子们埋首于电脑屏幕的时候忧心忡忡。那个虚拟世界设计地流光溢彩,让我也不禁觉得迷人。可是这样巨大的单一刺激是让人快乐的糖果,也可以是毒药,让人的心高速跳动直至死去的毒药,让人的心无暇自顾直至萎缩荒芜的毒药。毒药并非完全不能沾唇,可分量多了总是有害的。最大的害处,想必就是日日居于电子方寸之地,而失去了与外界广阔生命的联系。人类演化于自然之间,凭借着强大的科技发展享受到了任何其他动物都不可能享受到的生活,必然是要付出一点代价的。我们建立起了高楼大厦,五色铺装,也将自己自绝于自然之外。天知道,据说我们的大脑跟不上外部世界进化的速度,还保留着几百万年前原始人的大脑呢。也许未来有一天,人们大脑进化出不一样的构造,可以日日无休地沉浸在电子火花之中。可是现在,我明白我的脑还是属于百万年前那个初初学会直立,初初学会使用工具,还在用着一双新奇的眼睛打量周遭万物的“人”。他需要这个大自然,他需要感觉到自己和其他生命的联系,他需要走出去,走出去感受和思考。 因为这个大自然,可以告诉我们太多东西了。人类社会远远不够成熟,当你置身于大自然中,才会发现很多习以为常的道理都是可以商榷的。学校里,老师会教给我们精益求精,分数越高越好,只有满分是值得追求的。可是你会发现自然界哪里有“完美”这个概念呢。一个春日我曾在一棵树上百般寻找,希望能找到一片心目中绝对完美的叶子。要轮廓绝对精确,要颜色新绿透亮,要没有一个瑕疵,可是找来找去还是放弃了。远远看过去明明是一棵有无限生机和活力的树,叶子沐浴在阳光中仿佛每一片都那么完美。可是走近寻找,要么有的叶子被虫咬过几个洞,要么沾上了抹不去的污痕,要么颜色不够鲜绿……“完美”只是存在于我们概念中的东西,大自然是不屑一顾的。若是偏要以直线的标准去要求森林,那么没有一棵是合格的,都该伐去重新种才对。谢天谢地,上帝给我们的树林里,每一棵树都各具美丽姿态,都表现着自己与众不同的“完美”,而不是一排排可怕地笔直矗立的电线杆。 大自然教会我的另一个词语,是生长。这个浮躁的年代,这两个字是多么可贵。我们习惯了书店里一排排的书籍用鲜亮的词汇标示着,几天学会几个技巧就可以成功,演讲大师唾沫横飞姿势夸张地调动起你全部的激情,老师对孩子缺点死死抓住希望他立马改掉,普通人羡慕巨富羡慕偶像希望自己也能立马拥有百万财富,无法实现的时候就送孩子去上一个又一个培训班希望他赶快变成天才名震四座完成自己无法完成的事情……如果宇宙中真的还存在其他更高级的智慧种族,从遥远的地方观看,定然震惊不已,“这一群蚂蚁来来往往忙忙碌碌地在做什么?” 是啊,有时候,我们真的会在忙碌中忘记生命是什么。要记起也很简单,就是去看看外面的树,想想田间的麦子。哪有什么东西是一夜间就可以生根发芽开花结果的呢?这需要漫长的成长过程。一点点舒展开叶子吸收阳光雨露,一点点扎下根去从土地里辍取养分,一点点将养料输送到全身,一点点等待合适的气候将积存的力量运用到合适的地方,若是在狂风暴雨闪电中受伤,还要一点点等待自己的伤口愈合……也许有人会对这个过程不屑一顾,希望瞬间就能结出世界上最甜美的果实。可是所有速成的法子都会留下隐患伤害自己,也并不能保证结果的成功。 看纪录片的时候,最感动我的是一种北极特有的飞蛾。它要以虫的形态生活13年,每年在短暂的北极春天里苏醒,进食,积累力量,春天结束后躲回洞穴冬眠,等待下一个春天。直到第14年,从洞中一苏醒便开始结茧,一刻不停。在这短暂的几天里,它长出翅膀,破茧而出,找到配偶并留下后代,然后死去。用13年的等待和积累换来最后一刻的飞翔,以完成使命。其实在我看来,那最后一刻的自由灿烂远比不上那13年的积累过程重要。若我是那蛾子,第14年苏醒的那一刻必然是欣慰平静,一切不过是水到渠成。而之前那漫漫岁月的准备,积攒,等待和希望才是我这一生最珍贵的记忆。 其实之所以开始写这篇文章,是因为看了那本《一个人的朝圣》。是在地铁里看的,却看的几度泪流。这是一个,是一个很真实的故事。很真实,因为并不完美。哈罗德是一个失败者,彻彻底底的失败者。他从不能摆脱童年的阴影,他收缩自己没有丝毫存在感,他没办法做一个时刻支持孩子的好爸爸,他失去了儿子,失去了和妻子的亲密关系,他不能堂堂正正挺起胸膛做一个男人。可在他六十岁那年,他终于鼓起勇气踏上了一段历时八十七天的冒险旅程,用自己的徒步去换取自己好友的生存。他的潜意识里一定不止是想拯救朋友,而是想,改变自己。他的灵魂一定在吼叫,让他做点什么。他做了,并且做了很惊人的事情。他没有地图,没有好的装备,没有适合的鞋子,没有钱,却走了八十七天。可是,他也并没有成功,没有通常意义上的成功。他当然无法要回自己的儿子,甚至也无法救自己病入膏肓的朋友。他什么都没能做到。已经逝去的生命无法回转,即将逝去的生命也无法挽留。可是,这八十七天里,他学会了必备的技能,他和许多陌生人谈话,他不断向大家重复自己的计划,更重要的是他在脑海里重温了自己一生的回忆。大部分是痛苦的,他没有退缩,允许自己沉浸在这些痛苦里,生平第一次,他不再压抑,而是表达和沉浸。终于生平第一次,他可以和过去和解,和自己和解,和生活和解。他知道,那些伤害他的人和他一路上遇到的人一样,只是生命里的过客,无法再影响他了。 他救了自己满目疮痍的灵魂,甚至救了他妻子的。他们终于又可以看着对方笑出声来。在老去的时候,在共同经历了丧子之痛和互不搭理的二十年后,他们又想起了自己的初识:那个舞会里,两个灵魂的共鸣,生命力为彼此绽放的快乐。 这真的是一个很美很美的结局。这本书表达了我想表达的一切。结局不一定都会完美,努力不一定都会获得回报,但重要的是去做,是跟随着自己的心往前走。就如哈罗德,错路,回头路比比皆是。可是不要着急,不要放弃,就总能走到正确的道路上来。要学会欣赏路边的风景,要学会体味时光的流逝,要学会接纳过去的痛苦…… 要学会,爱和等待。
-
晚晴 赞了这篇日记 2013-09-26 08:08: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