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庸笔下的酒韵与侠风
文|煎茶君
酒者,口感醇厚绵甜,落口爽净舒适,入喉温热微辣,回味悠长深远。
侠者,无武不名,无德不立。烈酒配豪杰,更彰侠风义胆。
稼轩诗云,醉里挑灯看剑,梦回吹角连营,驰骋沙场,杀敌破兵,壮怀激烈,我辈遥思覃想,倾慕之至。
金庸笔下的英雄豪杰,总是与酒有着千丝万缕的情谊。
萧峰
金书中,个人最崇拜的就是萧峰,从出场剧饮千杯到终场断箭穿心,堂堂正正,顶天立地。
他嗜酒,量洪。酒的韵味渗透到他的骨子里,整个人一如烈酒般豪迈耿介。
松鹤楼上,初识段誉,二人剧饮千杯,引得众人围观。正所谓酒逢知己千杯少,虽是初始未交几言,但就在这一斟一饮之间,惺惺之情已生。而后段誉以凌波微步与萧峰比拼脚力并驾齐驱,各自钦服,遂结为八拜之交,生死相知。
不为名,不为利,仅仅是无中生有的酒量让毛头小子段誉得了一个可以生死相交的大哥,也许只有江湖的气魄容得了这样的豪迈。
聚贤庄一战,惨烈凶险,只为了一个未曾谋面的神交之友的小丫头,便单刀赴会,虽万千人,吾亦往矣。一顿绝交酒,碎裂一地的瓷片,纵然曾经恩情重于山,也一笔勾销。“我杀你不是忘恩,你杀我不算负义。天下英雄,俱为证见。”将浓浓的恩德注进薄薄的杯酒之中,酒尽情泯。大丈夫拿得起放得下,纵然举世与己为敌又有何妨?行得正立得端,于天于地,皆是无愧。
“烈酒入腹,更增其勇猛。酒气上涌,他将连日来的平白遭受的所有冤屈愤懑尽数发泄出来,刀来挡刀,剑来避剑,他如疯虎、如鬼魅,忽东忽西的乱砍乱杀、狂冲猛击。不少高手上前接战,都被他以更快、更猛、更狠、更精的招数杀了。群雄均非胆怯怕死之人,然眼见萧峰势若颠狂而武功又无人能挡,大厅中血肉横飞,人头乱滚,满耳只闻临死时的惨叫之声,倒有一大半人已萌退志。”
他孤身一人,不屑于求助他人,酒就是他的最佳臂助。这顿绝交酒,数十条人命如同碎碗破灭。
少林寺武林大会,强敌环饲,身陷重围,面对慕容复、丁春秋、庄聚贤三个劲敌,萧峰自知无幸,他拉着段誉之手,说道:“兄弟,你我生死与共,不枉了结义一场,死也罢,活也罢,大家痛痛快快地喝他一场。”生死之事,视作等闲,人生难得须尽欢,身前事生后名,不介于怀,且任他去。
萧峰就是一碗塞外的烈酒,酒气呛鼻,入喉辛辣,不取巧,不迎合,一直守卫着自己的信仰,契丹人也好,宋人也罢,无外乎是一个血统身份,但骨子里心系苍生的宏愿无时或忘,兵戈止息,是对两国最高的忠诚,大丈夫生而为人,当以天下为己任。
金书中最壮烈的悲剧英雄,希腊神话悲剧式的人物,被置于那个辽阔的时代背景之中,一个胡汉双重身份,也许唯有一死,才是最好的结局,才是对所有人的交代。
一如烈酒,刚烈不容调和,硬加进外物只会变了味道,不再。
令狐冲
令狐冲是真正的出世,他一生不为名累,不为利诱。他不是萧峰、郭靖那样以天下苍生为己志的侠之大者,他只是一个普通的人,一辈子十之八九游走在伤重丧命的边缘,机缘巧合得蒙奇遇脱胎换骨。但是他丝毫不在乎这些,就算是手无缚鸡之力,只要杯酒在手,盈盈在畔,就能琴箫合鸣,笑傲江湖。
他,嗜酒如命。
他洒脱狂放、桀骜不驯、我行我素、追逐自由、任性使气,活脱脱的一个浪子,颇有魏晋风范。酒就是他最好的知己,愤懑伤痛、失意苦楚,尽付诸于杯中物,管他三七二十一,先喝个痛快,万事靠后。
一壶酒,一柄剑,就足够他浪荡天涯,外物不萦怀。
从小无父无母,被师父师娘抚养长大,他视二者为生身父母,极其敬畏师父,言听计从,甚至到了盲目崇拜的地步。身为华山派首徒,要给师弟师妹做表率,是华山派的门脸,不可能毫无顾忌,有时借酒胡闹一番,但也仅此而已,他于大义之节毫不含糊,正邪之分异常明晰。
酒就是他的精魄,没了酒,他也就失去了魂儿。
失意潦倒之时,他会去和街头小混混赌钱喝酒打架,被打得全身是伤兀自不恼,尽管其中不乏自轻自贱,但你不能否认那份随遇而安的难得。
“杀人名医”平一指为他治病,要他戒酒、戒色、戒斗。令狐冲却哈哈大笑:“人生在世,会当畅情适意,连酒也不能喝,女人不能想,人家欺到头上不能还手,还做什么人?不如及早死了,来得爽快。”戏谑之言道尽人生信条,大丈夫当畅情适意,纵意所为,婆婆妈妈、窝窝囊囊、瞻前顾后的,不如一死了之来得干净痛快。
他可以在所谓正派侠士面前和向问天对饮,不惜与天下人为敌,那杯酒就是他对现实无言的反抗,对那群道貌岸然之士的蔑视。
被桃谷六仙擒住,内伤难治,命在顷刻,一听到有酒就立刻神采奕奕,生又何欢,死又何哀,如此潇洒自如,令人拜服。
初时令狐冲只是如牛饮水,于个中之道知之甚少,待从别处学艺之后,在西湖梅庄中,与丹青生谈酒论道,虽是当时迫于形势意有所图刻意迎合,但对于一个嗜酒之人,平生乐事莫过于与酒中知己切磋技艺、论道争雄。
令狐冲像是一壶温好的陈年老酒,芳香四溢,随和不露锋芒,喝下去仍是酒性醇厚,不改其节,亲切真实。
洪七公
七公嗜吃如命,九指神丐的大名,就是因为年轻时贪吃误事,没能救成义士的性命,一狠心便砍了自己的食指。但是江山易改本性难移,该吃还是要吃,该喝还是要喝。
杨过第一次见到他,在壁立千仞、风雪漫天的华山之巅。那时杨过正经历人生中最重要的低谷之一,出了古墓,在被李莫愁追杀途中,和光彩照人的旧友郭芙、大小武偶遇,相形之下,更是自惭形秽,而唯一怜他爱他的姑姑又弃他而去不知所踪,自小偏激的性子甩上来,竟起了轻生的意愿。
在暮色茫茫的华山绝顶,杨过见到这头发花白的老者,面色红润,身体硬朗,只肥肥的一个大肚子有些累赘。天生狂傲的他,竟也生了敬意。
七公背上一个大葫芦,满满的装着美酒,背囊里藏着无数佐料和吃饭的家伙,这一老一小,老的没架子小的没规矩,二人一起风卷残云般得消灭了百来条大蜈蚣。小时候看这段的时候不禁馋涎欲滴。
中年之后,七公将丐帮帮主之任交给蓉儿,倒真是玩起了逍遥游,畅游五湖四海,遍寻天下美食。路遇不平之事,便顺手惩奸除恶。
遥想第二次华山论剑之时,恶贯满盈的裘千仞避无可避,但却用一句“你们谁从未错杀过一个好人”挤兑住了在场群雄,七公一番话正义凛然,“老叫化贪饮贪食,小事糊涂,可是生平从来没错杀过一个好人。裘千仞,你是第二百三十二人!”令裘千仞气为之夺,甘愿跳崖。
而这次又在华山之巅,北丐西毒相逢,恶斗七天七夜,最终相逢一笑泯恩仇。杨过埋葬二者之时,也让七公的葫芦陪着主人长眠地下。
酒肉穿肠过,正义心中坐。
那个标志性的大葫芦,是一种人生态度,一种生活方式,把喝酒还原为最最纯粹的喝酒,不带有任何其他目的与寓意,大块吃肉,大碗喝酒,独饮也好、共酌也罢,皆乐在其中,也许这就是生活。
酒,作为一种文化符号,渗透在于武侠世界的角落,深深烙在侠者身上。
酒韵,侠风。
相辅相成,
相得益彰,
相映成趣。
2014.04.09
酒者,口感醇厚绵甜,落口爽净舒适,入喉温热微辣,回味悠长深远。
侠者,无武不名,无德不立。烈酒配豪杰,更彰侠风义胆。
稼轩诗云,醉里挑灯看剑,梦回吹角连营,驰骋沙场,杀敌破兵,壮怀激烈,我辈遥思覃想,倾慕之至。
金庸笔下的英雄豪杰,总是与酒有着千丝万缕的情谊。
萧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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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书中,个人最崇拜的就是萧峰,从出场剧饮千杯到终场断箭穿心,堂堂正正,顶天立地。
他嗜酒,量洪。酒的韵味渗透到他的骨子里,整个人一如烈酒般豪迈耿介。
松鹤楼上,初识段誉,二人剧饮千杯,引得众人围观。正所谓酒逢知己千杯少,虽是初始未交几言,但就在这一斟一饮之间,惺惺之情已生。而后段誉以凌波微步与萧峰比拼脚力并驾齐驱,各自钦服,遂结为八拜之交,生死相知。
不为名,不为利,仅仅是无中生有的酒量让毛头小子段誉得了一个可以生死相交的大哥,也许只有江湖的气魄容得了这样的豪迈。
聚贤庄一战,惨烈凶险,只为了一个未曾谋面的神交之友的小丫头,便单刀赴会,虽万千人,吾亦往矣。一顿绝交酒,碎裂一地的瓷片,纵然曾经恩情重于山,也一笔勾销。“我杀你不是忘恩,你杀我不算负义。天下英雄,俱为证见。”将浓浓的恩德注进薄薄的杯酒之中,酒尽情泯。大丈夫拿得起放得下,纵然举世与己为敌又有何妨?行得正立得端,于天于地,皆是无愧。
“烈酒入腹,更增其勇猛。酒气上涌,他将连日来的平白遭受的所有冤屈愤懑尽数发泄出来,刀来挡刀,剑来避剑,他如疯虎、如鬼魅,忽东忽西的乱砍乱杀、狂冲猛击。不少高手上前接战,都被他以更快、更猛、更狠、更精的招数杀了。群雄均非胆怯怕死之人,然眼见萧峰势若颠狂而武功又无人能挡,大厅中血肉横飞,人头乱滚,满耳只闻临死时的惨叫之声,倒有一大半人已萌退志。”
他孤身一人,不屑于求助他人,酒就是他的最佳臂助。这顿绝交酒,数十条人命如同碎碗破灭。
少林寺武林大会,强敌环饲,身陷重围,面对慕容复、丁春秋、庄聚贤三个劲敌,萧峰自知无幸,他拉着段誉之手,说道:“兄弟,你我生死与共,不枉了结义一场,死也罢,活也罢,大家痛痛快快地喝他一场。”生死之事,视作等闲,人生难得须尽欢,身前事生后名,不介于怀,且任他去。
萧峰就是一碗塞外的烈酒,酒气呛鼻,入喉辛辣,不取巧,不迎合,一直守卫着自己的信仰,契丹人也好,宋人也罢,无外乎是一个血统身份,但骨子里心系苍生的宏愿无时或忘,兵戈止息,是对两国最高的忠诚,大丈夫生而为人,当以天下为己任。
金书中最壮烈的悲剧英雄,希腊神话悲剧式的人物,被置于那个辽阔的时代背景之中,一个胡汉双重身份,也许唯有一死,才是最好的结局,才是对所有人的交代。
一如烈酒,刚烈不容调和,硬加进外物只会变了味道,不再。
令狐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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令狐冲是真正的出世,他一生不为名累,不为利诱。他不是萧峰、郭靖那样以天下苍生为己志的侠之大者,他只是一个普通的人,一辈子十之八九游走在伤重丧命的边缘,机缘巧合得蒙奇遇脱胎换骨。但是他丝毫不在乎这些,就算是手无缚鸡之力,只要杯酒在手,盈盈在畔,就能琴箫合鸣,笑傲江湖。
他,嗜酒如命。
他洒脱狂放、桀骜不驯、我行我素、追逐自由、任性使气,活脱脱的一个浪子,颇有魏晋风范。酒就是他最好的知己,愤懑伤痛、失意苦楚,尽付诸于杯中物,管他三七二十一,先喝个痛快,万事靠后。
一壶酒,一柄剑,就足够他浪荡天涯,外物不萦怀。
从小无父无母,被师父师娘抚养长大,他视二者为生身父母,极其敬畏师父,言听计从,甚至到了盲目崇拜的地步。身为华山派首徒,要给师弟师妹做表率,是华山派的门脸,不可能毫无顾忌,有时借酒胡闹一番,但也仅此而已,他于大义之节毫不含糊,正邪之分异常明晰。
酒就是他的精魄,没了酒,他也就失去了魂儿。
失意潦倒之时,他会去和街头小混混赌钱喝酒打架,被打得全身是伤兀自不恼,尽管其中不乏自轻自贱,但你不能否认那份随遇而安的难得。
“杀人名医”平一指为他治病,要他戒酒、戒色、戒斗。令狐冲却哈哈大笑:“人生在世,会当畅情适意,连酒也不能喝,女人不能想,人家欺到头上不能还手,还做什么人?不如及早死了,来得爽快。”戏谑之言道尽人生信条,大丈夫当畅情适意,纵意所为,婆婆妈妈、窝窝囊囊、瞻前顾后的,不如一死了之来得干净痛快。
他可以在所谓正派侠士面前和向问天对饮,不惜与天下人为敌,那杯酒就是他对现实无言的反抗,对那群道貌岸然之士的蔑视。
被桃谷六仙擒住,内伤难治,命在顷刻,一听到有酒就立刻神采奕奕,生又何欢,死又何哀,如此潇洒自如,令人拜服。
初时令狐冲只是如牛饮水,于个中之道知之甚少,待从别处学艺之后,在西湖梅庄中,与丹青生谈酒论道,虽是当时迫于形势意有所图刻意迎合,但对于一个嗜酒之人,平生乐事莫过于与酒中知己切磋技艺、论道争雄。
令狐冲像是一壶温好的陈年老酒,芳香四溢,随和不露锋芒,喝下去仍是酒性醇厚,不改其节,亲切真实。
洪七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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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公嗜吃如命,九指神丐的大名,就是因为年轻时贪吃误事,没能救成义士的性命,一狠心便砍了自己的食指。但是江山易改本性难移,该吃还是要吃,该喝还是要喝。
杨过第一次见到他,在壁立千仞、风雪漫天的华山之巅。那时杨过正经历人生中最重要的低谷之一,出了古墓,在被李莫愁追杀途中,和光彩照人的旧友郭芙、大小武偶遇,相形之下,更是自惭形秽,而唯一怜他爱他的姑姑又弃他而去不知所踪,自小偏激的性子甩上来,竟起了轻生的意愿。
在暮色茫茫的华山绝顶,杨过见到这头发花白的老者,面色红润,身体硬朗,只肥肥的一个大肚子有些累赘。天生狂傲的他,竟也生了敬意。
七公背上一个大葫芦,满满的装着美酒,背囊里藏着无数佐料和吃饭的家伙,这一老一小,老的没架子小的没规矩,二人一起风卷残云般得消灭了百来条大蜈蚣。小时候看这段的时候不禁馋涎欲滴。
中年之后,七公将丐帮帮主之任交给蓉儿,倒真是玩起了逍遥游,畅游五湖四海,遍寻天下美食。路遇不平之事,便顺手惩奸除恶。
遥想第二次华山论剑之时,恶贯满盈的裘千仞避无可避,但却用一句“你们谁从未错杀过一个好人”挤兑住了在场群雄,七公一番话正义凛然,“老叫化贪饮贪食,小事糊涂,可是生平从来没错杀过一个好人。裘千仞,你是第二百三十二人!”令裘千仞气为之夺,甘愿跳崖。
而这次又在华山之巅,北丐西毒相逢,恶斗七天七夜,最终相逢一笑泯恩仇。杨过埋葬二者之时,也让七公的葫芦陪着主人长眠地下。
酒肉穿肠过,正义心中坐。
那个标志性的大葫芦,是一种人生态度,一种生活方式,把喝酒还原为最最纯粹的喝酒,不带有任何其他目的与寓意,大块吃肉,大碗喝酒,独饮也好、共酌也罢,皆乐在其中,也许这就是生活。
酒,作为一种文化符号,渗透在于武侠世界的角落,深深烙在侠者身上。
酒韵,侠风。
相辅相成,
相得益彰,
相映成趣。
2014.04.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