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口留香红烧肉
记忆中很少在外面的饭店点红烧肉,因为父母总是说既然到外面吃饭,就点一些平常家里不会烧的菜。唯一一次点红烧肉,是在上海的小南国。
那次是去看病的。晚上妈妈的朋友请客到小南国吃饭,很客气地把菜单递到在座年龄最小的那位——也就是我手上。小南国的环境很好,灯光很明亮,桌布白净得让人觉得在它身上摆盘都是一种罪过。在大堂吃饭,虽然当时三分之一的餐桌都有客人,但只能听到一些窃窃私语,完全不同于在小饭馆里的那种人声鼎沸。当然,好的装潢好的环境,自然需要等价的付出,菜单上的价格让我点不出任何一道菜。很不好意思地点了三个菜后我就再也下不了手了。妈妈的友人觉得菜不够,但又不想看菜单,直接对等候已久的服务员说:“那就再来一道毛主席最爱吃的红烧肉吧!”
那道红烧肉的滋味如何我已经记不太清了。只记得它并不是纯粹的肉,而是很千张一起烧制而成。红烧肉最怕的就是肥肉太腻瘦肉太柴,但那晚的红烧肉完全没有这样的困扰。我甚至觉得那肉的两头是完全不同的烧制方法,待上盘前才拼接而成。盛肉的餐具是一个土黄色的陶器,胖鼓鼓的肚子,开口却很小,给人一种肉有很多的感觉。
而生活中吃的最多的红烧肉则是来自于妈妈的手艺。妈妈的红烧肉很特别,她是把肉跟葱一起烧的。这种烧法影响了我很长一段时间,以至于在某个时候我都觉得别人家的红烧肉都烧错了。
红烧肉一定要用上好的五花肉,切成大块大块的,我们家成员都不喜欢吃大料,所以茴香、桂皮什么的从来都没有在红烧肉的香味中出现过。而葱则是切也不切直接跟肉一起煮的。我妈的口味偏咸,而且她喜欢在什么菜中都加一点糖,具体的分量根据菜的内容而定。红烧肉中的糖分则是一种刚刚可以被舌头捕捉到的甜味,不能太重,不然就会盖过肉味,不能太轻,否则肥肉的那种柔媚就显不出来了。是的,柔媚,妈妈的红烧肉不会让你觉得肥肉很腻,相反的你会觉得它比瘦肉更好吃。因为在高压锅的压制时间不短,所以油腻早就已经跑出来了,剩下的肥肉口感是有点Q的,但更软嫩一些,只在嘴里一咬,就全化了,只留下满口的汤汁和还需要再咀嚼几下的瘦肉。
过了夜的红烧肉就更有另一番风情了。由于温度的冷却让原本浓郁的汤汁变成了冻汁状。而早起的我们习惯来一碗泡饭,夹一块红烧肉,夹杂着几根葱和冻汁,埋到泡饭里。泡饭原本的热度让冻汁化开来,和泡饭汤融为一体。而原本因为温度而变得有些硬的肉,这个时候也恢复了些柔软,当然不能跟昨晚的相比。但更有嚼劲,也更有肉感。
高中的时候食堂饭菜惨不忍睹,而价格却居高不下。冬日里我时常央求妈妈做一罐红烧肉带到学校。一来由于天气寒冷不容易坏,二来我只需要再买一碗素菜就可以让一顿饭变得丰富有营养。那个时候,在天天吃着大锅饭的同学眼中,我那一罐红烧肉着实是最令人垂涎的了。
现在的我在外读大学,很少回家,而妈妈也不常做红烧肉了。因为相对鱼虾海鲜来说,肉显得太多稀疏平常了。难得回家的女儿,怎好让她吃平常饭馆里常备的菜呢?可是妈妈不知道的是,我出门在外,从不点红烧肉吃,因为你做的够好吃了。
那次是去看病的。晚上妈妈的朋友请客到小南国吃饭,很客气地把菜单递到在座年龄最小的那位——也就是我手上。小南国的环境很好,灯光很明亮,桌布白净得让人觉得在它身上摆盘都是一种罪过。在大堂吃饭,虽然当时三分之一的餐桌都有客人,但只能听到一些窃窃私语,完全不同于在小饭馆里的那种人声鼎沸。当然,好的装潢好的环境,自然需要等价的付出,菜单上的价格让我点不出任何一道菜。很不好意思地点了三个菜后我就再也下不了手了。妈妈的友人觉得菜不够,但又不想看菜单,直接对等候已久的服务员说:“那就再来一道毛主席最爱吃的红烧肉吧!”
那道红烧肉的滋味如何我已经记不太清了。只记得它并不是纯粹的肉,而是很千张一起烧制而成。红烧肉最怕的就是肥肉太腻瘦肉太柴,但那晚的红烧肉完全没有这样的困扰。我甚至觉得那肉的两头是完全不同的烧制方法,待上盘前才拼接而成。盛肉的餐具是一个土黄色的陶器,胖鼓鼓的肚子,开口却很小,给人一种肉有很多的感觉。
而生活中吃的最多的红烧肉则是来自于妈妈的手艺。妈妈的红烧肉很特别,她是把肉跟葱一起烧的。这种烧法影响了我很长一段时间,以至于在某个时候我都觉得别人家的红烧肉都烧错了。
红烧肉一定要用上好的五花肉,切成大块大块的,我们家成员都不喜欢吃大料,所以茴香、桂皮什么的从来都没有在红烧肉的香味中出现过。而葱则是切也不切直接跟肉一起煮的。我妈的口味偏咸,而且她喜欢在什么菜中都加一点糖,具体的分量根据菜的内容而定。红烧肉中的糖分则是一种刚刚可以被舌头捕捉到的甜味,不能太重,不然就会盖过肉味,不能太轻,否则肥肉的那种柔媚就显不出来了。是的,柔媚,妈妈的红烧肉不会让你觉得肥肉很腻,相反的你会觉得它比瘦肉更好吃。因为在高压锅的压制时间不短,所以油腻早就已经跑出来了,剩下的肥肉口感是有点Q的,但更软嫩一些,只在嘴里一咬,就全化了,只留下满口的汤汁和还需要再咀嚼几下的瘦肉。
过了夜的红烧肉就更有另一番风情了。由于温度的冷却让原本浓郁的汤汁变成了冻汁状。而早起的我们习惯来一碗泡饭,夹一块红烧肉,夹杂着几根葱和冻汁,埋到泡饭里。泡饭原本的热度让冻汁化开来,和泡饭汤融为一体。而原本因为温度而变得有些硬的肉,这个时候也恢复了些柔软,当然不能跟昨晚的相比。但更有嚼劲,也更有肉感。
高中的时候食堂饭菜惨不忍睹,而价格却居高不下。冬日里我时常央求妈妈做一罐红烧肉带到学校。一来由于天气寒冷不容易坏,二来我只需要再买一碗素菜就可以让一顿饭变得丰富有营养。那个时候,在天天吃着大锅饭的同学眼中,我那一罐红烧肉着实是最令人垂涎的了。
现在的我在外读大学,很少回家,而妈妈也不常做红烧肉了。因为相对鱼虾海鲜来说,肉显得太多稀疏平常了。难得回家的女儿,怎好让她吃平常饭馆里常备的菜呢?可是妈妈不知道的是,我出门在外,从不点红烧肉吃,因为你做的够好吃了。
还没人赞这篇日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