画 品
作者: 北 鱼
朱景玄在 《唐朝名画记》中说:“以张怀瓘书品断神妙能三品定其等格,上中下又分为三。其格外有不拘常法,又有逸品,以表其优劣也。”但是,他并没有对四品的内含作具体的论述。张彦远则在《历代名画记》中说:“夫失于自然而后神,失于神而后妙,失于妙而后精。精之为病而成谨细。自然者为上品之上,神者为上品之中,妙者为上品之下,精者为中品之上,谨而细者为中品之中,余今立此五等,以包六法,以贯众妙。其间诠量可有数百等,孰能周尽。”他把画品分为上中下,每品又分上中下,共九等,并只将自然、神、妙、精、谨细分列于前五等。其自然者即逸品。其精者即能品。谨细为病,其下则为次品矣。
宋人黄休复的《益州名画记》不但明确将逸品列为四品之首,并且对逸、神、妙、能四格的内含进行了具体的界定。他说:“画之逸格,最难其俦。拙规矩于方圆,鄙精研于彩绘,笔简形具,得之自然,莫可楷模,出于意表,故目之曰逸格尔。”“大凡画艺,应物象形。其天机迥高,思与神合,创意立体,妙合化权,非谓开厨已走,拔壁而飞,故目之曰神格尔。”“画之于人,各有本情,笔精墨妙,不知所然。若投刃于解牛,类运斤于斫鼻,自心付手,曲尽玄微,故目之曰妙格尔。”“画有性周动植,学侔天功,乃至结岳融川,潜鳞翔羽,形象生动者,故目之曰能格尔。”
之后,宋人刘道醇在《宋朝名画评》中说:“夫善观画者,必于短长功拙之间,执六要,凭六长,而 又揣摩研味,要归三品。三品者,神、妙、能也。”明代《杂评》则说:“夫画至于神而能事尽矣,岂有不自然者乎,若有毫发不自然,则非神矣。至于逸品,自应置三品之外,岂可居神品之表,但不当与妙能议优劣耳。”它不列逸品于神品之上,又不把逸品与妙能议优劣。
看来前人对画的品格并无统一认识,有人宗逸为高,有人宗神为上,有人只分能妙神三格,有人只分品而不论神妙。
朱景玄说:“妙将入神,灵则通圣,岂止开厨而或失,挂壁则飞去而已哉。”绘画中品格的划分入神、通圣,并非仅以表象论高下。从黄休复对品格的论述可以看出:逸格,“得之自然”、“出于意表”,其要在性;神格,“思与神合”、“妙合化权”,其要在神;妙格,“笔精墨妙”、“曲尽玄微”,其要在趣;能格,“学侔天功”、“形象生动”,其要在形。
能与妙,虽然一个在形,一个在趣,但是此二者都在技术的层面。能者以技造型;妙者以技显笔墨情趣。此二者所不足者惟在精神。
古人说,道,进乎技也。绘画若要不停留于技术的层面,则需要忘形得意、明心见性。能者,进乎技则神;妙者,进乎技则逸。神者,形技妙合化于神思;逸者,忘形忘法归于自然。
至于神与逸孰高孰低则最难分别,因为它关乎画家对世界本质、万物本性的认识。历来追求神韵者以神为上,追求心性者以逸为上,更有将神与心看作一回事者,将神思、心性混为一谈。在对至理的追求上,即使古代哲人,其认识也不尽相同。老子说,“无名天地之始,有名万物之母。”他认为万物的本性为无。王充则说,“谓天自然无为者何?气也。”“天地合气,人偶自生”“ 天地合气,物偶自生”。他把万物的本性理解为气 。在历代画家中,以“气”为极致者尚神,以“无”为极致者尚性,凝神者重元气,见性者重生机。
气,可以理解为极小的颗粒,但是它还是物质的。无,无形、无象,却含有生机。神,尚有思想或意念的因素。性,则离形去智,更偏重于万物本具的天然之性。由思想至本体,可以分为思想、意识、识性、性能等层次。人,不仅具备思想,又具备意、识、性。动物,虽然不具备思想,却仍具备意、识、性。草木,虽然不具备意识,却仍具备识与性。山石,虽然不具备识性,却仍具备性能。思想、意识、识性、性能,这些功用是物质本性在不同层面的表现,如果细分则可以有无数层。这无数的功用,虽然其用不同,其体却不别。它们从来不离本体,与本性为一。人,只有反观自性,逆流溯源,才能愈来愈接近万物的 本质,愈来愈认识自己的本性。
张彦远说:“非夫神迈识高、情超心慧者,岂可识乎知画。”知画,需要知理、知意、知神、知性。如果能够了解万物的本体、真性,那末逸与神之高低则不辩自明。逸之于画品,并非是一个可有可无、可上可下,永远也说不清楚的问题。虽然画家与读者可以根据自己的认识对任何画品情有独钟,但是逸、神、妙、能的次第高低有其客观依据,而非主观臆造。画品即人品,绘画的品位层次,也就是画家对事理、人性的认识层次。所谓“曲高和寡”,是因为层次愈高认识它的难度亦会愈大。由能至妙、至神、至逸,不同品位的绘画也随着其格调的高低而和者愈寡。就一个人的欣赏过程来说,同样是由易至难、由能至逸,往往最后被认识的才是云林、八大。
(本文曾发表于《中国书画》2003年第3期)
朱景玄在 《唐朝名画记》中说:“以张怀瓘书品断神妙能三品定其等格,上中下又分为三。其格外有不拘常法,又有逸品,以表其优劣也。”但是,他并没有对四品的内含作具体的论述。张彦远则在《历代名画记》中说:“夫失于自然而后神,失于神而后妙,失于妙而后精。精之为病而成谨细。自然者为上品之上,神者为上品之中,妙者为上品之下,精者为中品之上,谨而细者为中品之中,余今立此五等,以包六法,以贯众妙。其间诠量可有数百等,孰能周尽。”他把画品分为上中下,每品又分上中下,共九等,并只将自然、神、妙、精、谨细分列于前五等。其自然者即逸品。其精者即能品。谨细为病,其下则为次品矣。
宋人黄休复的《益州名画记》不但明确将逸品列为四品之首,并且对逸、神、妙、能四格的内含进行了具体的界定。他说:“画之逸格,最难其俦。拙规矩于方圆,鄙精研于彩绘,笔简形具,得之自然,莫可楷模,出于意表,故目之曰逸格尔。”“大凡画艺,应物象形。其天机迥高,思与神合,创意立体,妙合化权,非谓开厨已走,拔壁而飞,故目之曰神格尔。”“画之于人,各有本情,笔精墨妙,不知所然。若投刃于解牛,类运斤于斫鼻,自心付手,曲尽玄微,故目之曰妙格尔。”“画有性周动植,学侔天功,乃至结岳融川,潜鳞翔羽,形象生动者,故目之曰能格尔。”
之后,宋人刘道醇在《宋朝名画评》中说:“夫善观画者,必于短长功拙之间,执六要,凭六长,而 又揣摩研味,要归三品。三品者,神、妙、能也。”明代《杂评》则说:“夫画至于神而能事尽矣,岂有不自然者乎,若有毫发不自然,则非神矣。至于逸品,自应置三品之外,岂可居神品之表,但不当与妙能议优劣耳。”它不列逸品于神品之上,又不把逸品与妙能议优劣。
看来前人对画的品格并无统一认识,有人宗逸为高,有人宗神为上,有人只分能妙神三格,有人只分品而不论神妙。
朱景玄说:“妙将入神,灵则通圣,岂止开厨而或失,挂壁则飞去而已哉。”绘画中品格的划分入神、通圣,并非仅以表象论高下。从黄休复对品格的论述可以看出:逸格,“得之自然”、“出于意表”,其要在性;神格,“思与神合”、“妙合化权”,其要在神;妙格,“笔精墨妙”、“曲尽玄微”,其要在趣;能格,“学侔天功”、“形象生动”,其要在形。
能与妙,虽然一个在形,一个在趣,但是此二者都在技术的层面。能者以技造型;妙者以技显笔墨情趣。此二者所不足者惟在精神。
古人说,道,进乎技也。绘画若要不停留于技术的层面,则需要忘形得意、明心见性。能者,进乎技则神;妙者,进乎技则逸。神者,形技妙合化于神思;逸者,忘形忘法归于自然。
至于神与逸孰高孰低则最难分别,因为它关乎画家对世界本质、万物本性的认识。历来追求神韵者以神为上,追求心性者以逸为上,更有将神与心看作一回事者,将神思、心性混为一谈。在对至理的追求上,即使古代哲人,其认识也不尽相同。老子说,“无名天地之始,有名万物之母。”他认为万物的本性为无。王充则说,“谓天自然无为者何?气也。”“天地合气,人偶自生”“ 天地合气,物偶自生”。他把万物的本性理解为气 。在历代画家中,以“气”为极致者尚神,以“无”为极致者尚性,凝神者重元气,见性者重生机。
气,可以理解为极小的颗粒,但是它还是物质的。无,无形、无象,却含有生机。神,尚有思想或意念的因素。性,则离形去智,更偏重于万物本具的天然之性。由思想至本体,可以分为思想、意识、识性、性能等层次。人,不仅具备思想,又具备意、识、性。动物,虽然不具备思想,却仍具备意、识、性。草木,虽然不具备意识,却仍具备识与性。山石,虽然不具备识性,却仍具备性能。思想、意识、识性、性能,这些功用是物质本性在不同层面的表现,如果细分则可以有无数层。这无数的功用,虽然其用不同,其体却不别。它们从来不离本体,与本性为一。人,只有反观自性,逆流溯源,才能愈来愈接近万物的 本质,愈来愈认识自己的本性。
张彦远说:“非夫神迈识高、情超心慧者,岂可识乎知画。”知画,需要知理、知意、知神、知性。如果能够了解万物的本体、真性,那末逸与神之高低则不辩自明。逸之于画品,并非是一个可有可无、可上可下,永远也说不清楚的问题。虽然画家与读者可以根据自己的认识对任何画品情有独钟,但是逸、神、妙、能的次第高低有其客观依据,而非主观臆造。画品即人品,绘画的品位层次,也就是画家对事理、人性的认识层次。所谓“曲高和寡”,是因为层次愈高认识它的难度亦会愈大。由能至妙、至神、至逸,不同品位的绘画也随着其格调的高低而和者愈寡。就一个人的欣赏过程来说,同样是由易至难、由能至逸,往往最后被认识的才是云林、八大。
(本文曾发表于《中国书画》2003年第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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