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玉林地区“竹筒屋”研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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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玉林属于广府文化区的一个支系,同时受到海上丝绸之路的影响,有浓厚的商贾文化传统。传统的狭长天井式布局的竹筒屋就是繁荣的商贾文化、湿热的气候与人多地少的客观条件综合影响下形成的独特的建筑形式。
20世纪80年代开始,玉林地区开始了快速的城市化进程,发生了大规模的土地性质变更与人口流动。在这个变更过程中,政府直接划拨土地、分配到生产单位的土地征用补偿政策,导致了当代大量的私人建设活动,在玉林居民的传统居住观念影响下,造就了一大批当代的“竹筒屋”。
当代的竹筒屋一定程度上是传统文脉的延续,但是也存在着空间利用率低、居住环境不佳、施工、质量参差不齐等很多问题,给城市的基础设施建设和整体规划、风貌控制带来了很大的困难。本文针对玉林地区当代竹筒屋面临的问题提出了一些意见和建议。
关键词:竹筒屋 广府 形制 成因 改造
第一章 玉林地区文化地理背景
1.1 区位与自然环境概述
玉林市位于广西东南部,地处桂东南丘陵台地,境内山地、丘陵、谷地、台地、平原相交错,尤以丘陵台地分布较为广泛;属于典型的亚热带季风气候,气候温和,雨量充沛,光照充足。
1.2 玉林地区的广府文化背景
早在新石器时代,玉林地区就已经有人类活动,西瓯、骆越族群很可能就是玉林地区最早的先民。秦代汉人开始迁入广西,不过唐代以前,玉林地区一直以古代百越文化为主,主要为西瓯、骆越以及乌浒、俚、僚等族。从唐五代到两宋时期,相当数量的汉人迁入了玉林,并形成了“主”、“客”之分:“主”就是前代定居于此的汉人与原住民,“客”就是唐宋时期迁居的汉人。元明清时期,汉人大量迁居玉林,带来了中原汉族文化,使少数民族和汉族的文化进一步得到融合。其中,从经济较发达的广东等地的迁入的广府民系分布广泛、数量众多,成为了玉林民众中一个占优势地位的群体。
广府民系主要分布在粤中、粤西南、粤北, 以及桂东南一带, 人口约有5100 万,以粤语为基本特征,亦称“粤人”。广府民系自宋代到明代基本成型,并从广州南雄一带沿北江、西江、浔江、郁江、北流江等向周边扩散,玉林一带的广府人就是沿郁江、北流江等水系迁徙而来的。广府人在海洋文化的熏陶中形成,富有进取、开放的精神,广州又自古是中国对外贸易重地,广府人因而形成了崇商的传统。
1. 3玉林地区的商贾文化
北部湾海域是我国人民在南海活动的最早范围。合浦东连广信、番禺,西控交趾,北连中原和长江流域,南通东南亚和印度洋,是南海丝绸之路的始发港。南流江是合浦北上的水道,自汉代起成为南海古丝绸之路的内陆部分。作为南流江起航之地和主要流经之地的玉林即成为南海海上丝路之重要腹地。依托发达的农耕文明,玉林的传统手工业、商业蓬勃发展,形成了独特的“农商文明”。
玉林不但是海上丝路之腹地,也是粤商文化与玉商文化交融之地。自明末清初以来,即有粤东商人陆续来玉林从事商业经营,也促进了玉林地方民族工商业的振兴。清末民初,玉林古城区内遍布的衙宇、庙寺,几乎全部变成了商业街巷,商业文化空前繁荣。据《玉林市志》记载, 1933年,郁林县有商店448家;1939年,郁林县商店增加到1040家。
第二章 传统“竹筒屋”的源流、形制与成因分析
2.1“竹筒屋”的历史源流与地域分布
竹筒屋是广府地区很有特点的民居形式,因其门面窄而小,纵深狭长,形似竹筒而得名,多分布在珠江三角洲、桂东南等用地紧张的地区。另外在潮汕地区,福建漳厦、福州,福安及台湾西部等地也分布有类似形制的民居。这种高密度的住宅是能在土地资源有限的情况下尽可能地增加临街面宽,因此在商业发达的地区被广泛地采用,又被称为“商铺屋”。
对于竹筒屋的产生时间,目前学术界并未形成统一意见。孙大章认为竹筒屋约兴起于19世纪上半叶;谢浩认为其产生于19世纪下半叶;杨秉德认为竹筒屋是广州进入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后产生的新住宅类型。虽然竹筒屋产生的具体时间不可考,但是基本可以确定的一点是,竹筒屋是我国传统民居在近代的一种演进。
2.2传统“竹筒屋”的形制
2.2.1形态与布局
传统的竹筒屋布局比较简单,通常为单开间,面宽较窄,一般为3~4米,进深较大,一般为10~20米不等,甚至可达30米以上,平面的开间和进深比例通常为1∶4 到1∶8,有的甚至到1:10以上。陆琦先生曾总结了单层竹筒屋的三种平面形式:厨房——天井——厅堂——卧房的形式,厅——房——天井——厨房的形式,和由厅到房,厨房单独设在屋外的形式。
民国后,随着西方和先进建筑技术的引入,特别是混凝土的应用,出现了上设阳台的多层平屋顶楼房,由单层独户式宅居变为多层分户式宅居。随着券廊式建筑的引入,出现了一种较为特殊的竹筒屋——骑楼。骑楼最突出的特征主要是底层架空的空间形态,大都为2-4层,底部前部为骑楼柱廊,后部为店铺,两层以上为住宅。骑楼建筑一般并肩联立而修建,形成连续的骑楼街,可让行人在其间行走时避风雨、防日晒,特别适应岭南亚热带气候条件。骑楼内的店铺可以借用尺度宜人的柱廊空间,敞开铺面、陈列商品以招徕顾客。
2.2.2结构与技术
竹筒屋常见的结构形式有木结构、砖木结构和砖混结构。岭南地区早期的竹筒屋多为硬山搁檩式的砖木结构,石基砖墙,木构瓦顶。砖墙承重,减少了木材消耗,同时可应用规格统一的木檩和木搁栅。随着西方建筑技术的传入,竹筒屋也有采用钢筋混凝土结构的。有的钢筋混凝土只用于制作过梁等,有的则现浇钢筋混凝土楼面和屋面以获得平屋顶,立面上的阳台出挑以及装饰构件也有采用钢筋混凝土。
传统竹筒屋对地域气候的适应性技术处理非常有针对性,比如会加强瓦件搭接,增多了座灰用量,应对多雨气候;使用双层屋面和双层瓦面,应对炎热气候;用青砖、黄泥砖、白泥砖铺地,在墙体中加入贝灰、入石灰、桐油、糯米浆、、蛋清与红糖制的成砂浆,应对潮湿气候等等。
2.2传统“竹筒屋”的成因分析
2.2.1湿热的气候条件
广府地区地处岭南,属于高温、潮湿、多雨的热带—亚热带季风气候,民居必须防晒隔热、防雨防潮。竹筒屋这种住宅形式就是对气候很好的应对。
从组群布局上看,竹筒屋大多紧密地联排布置,暴露在外的墙体不多,隔热性能较好。从空间形态上看,竹筒屋大进深、小天井的空间是对广府地区高温高湿气候的一个有效的应答方式。竹筒屋中纵向排列的数个小而深的天井,避免了强烈的阳光直射,形成了阴凉通风的室内居住环境。同时,天井还与开敞的厅堂和冷巷一起,形成了管道效应,起到了良好的通风作用。从功能使用上看,竹筒屋的卧室多安置在二层楼以上,首层则为厅堂、厨房等,以应对潮湿的环境。
2.2.2活跃的商业
岭南地区的商品经济有着悠久历史,这种商业传统塑造了岭南文化讲求实利实惠的倾向。在这种以“利”为重、以“商”为本的传统思想支配下,如何使有限的土地的得到最合理的分配、如何在有限的土地上建造更多可供使用的空间、如何争取在有限的街道两侧求得一个可以“养三代”的铺面等问题自然而然地成为岭南地区居民在建造住宅时要着重考虑的问题。在这些考量之下,竹筒屋这种高容积率、高建筑密度,又能保证临街铺面的建筑形式就自然成为传统民居的主体。
尤其是后期骑楼形式的竹筒屋,底层的架空廊道,不仅挡风遮雨,而且通过敞开临街界面和在廊道中布置商业,可以更好地吸引人流,是良好的商业空间。这种建筑形式只要稍加引导,就可以营造协调一致的整体风貌,因此深得城市管理者的青睐,彭长歆、杨晓川就曾这样评价:“在岭南近代城市规划体系尚未形成之前,城市管理者借鉴了亚洲殖民城市的改良经验,通过建立完善的骑楼制度谋求对传统城市结构的改良。”民国时期的拆城筑路和市政改良运动中,骑楼制度得到广泛推广,出现了岭南建筑泛骑楼化的现象,使竹筒屋这一建筑形式得到推广。
2.2.3人口众多与土地资源紧缺
粤中地区人多地少,商业往往是居民家庭重要的经济支撑。临街地价昂贵,腹地则较便宜,因此民居往往都是在有限的面宽里追求尽可能大的进深,使沿街用地可以分配给尽量多的用户。竹筒屋没有明显的内庭院,众多的房间通过相间隔的天井进行采光和通风,并起到组织内部空间的作用。这种狭长的平面形式可以充分利用街区间的腹地,使每户最大程度地利用临街立面,较好地缓解了城镇用地紧张的矛盾。
第三章 玉林当代“竹筒屋”的形制、成因分析
3.1玉林当代“竹筒屋”的源流探析
根据现有文献资料,玉林当地最早可考的竹筒屋是以骑楼的形式在民国时期出现的。据《玉林市志》记载,玉林于民国13年(1924年)开始第一次修街道。1926年,拆除至圣庙(孔庙)拌池及前座(大成门)改建成骑楼马路(今解放路西段路段)。1937年11月9日起,再次拓宽城区街道,第一期工程拆修县前路、学前路、中军路、大西路、大北路、大东路,共长2040米。至1938年7月底,基本拆建完成,街道两旁店铺多设4米宽的骑楼。
此后到改革开放前,玉林的城市发展速度较为缓慢,直至八十年代末九十年代初,玉林城市发展才逐步加快,到1990年,城区已有房屋建筑面积440万平方米,是1949年房屋面积的10.19倍。玉林当代竹筒屋的建设就是这段时间开始的。当时随着城市建设的发展,政府大量征用城区周边农民的土地,大量农民失去土地,变为市民。为解决这部分农民的安置问题,政府给村民小组补偿了村民居住安置用地和第三产业用地,在实际操作中,为了各家都能建造有天有地的房屋、又有临街铺面经营商业,村民小组又将这些用地进一步划分成带有临街立面的小块狭长土地,由各户自行建设。玉林人多地少,划拨之后每户的用地面积十分有限,不允许建造院落式的房民居,只能采用狭长的竹筒屋形式,玉林的当代竹筒屋由此产生。
九十年代中期,玉林许多单位集资建房,各户分配的地块均为带有临街立面的狭长基地,因此所建房屋也多采用竹筒屋的形式。1997年,地级玉林市成立,玉林的城市化进程进入了新的发展阶段,城市面积快速扩张,尤其是2004年,玉林市为了举办玉博会,开始大量拆迁建设,实行拆一还一的拆迁补偿政策,划拨了大量的私人建设用地。拆迁户多利用拆迁回建地建设私房,极大地加快了竹筒屋的建设速度,进一步造成了现有的竹筒屋林立的状况。
3.2玉林当代“竹筒屋”的形制
3.2.1形态与布局
玉林当代竹筒屋与传统竹筒屋布局相似,多为单开间或双开间,开间面宽一般为3~7米,进深一般为10~20米不等,开间和进深比例通常为1∶4 到1∶8,一般为3-7层。其平面与功能布局在一定程度上继承了传统竹筒屋。单开间竹筒屋较为常见的平面布局形式有两种:
第一种首层与传统单层竹筒屋布局相似,是厅堂和厨房布置来采光井的两端,采光井布置楼梯,卫生间布置在采光井内侧,即厅堂——采光井(楼梯间)——卫生间——厨房的形式。厅堂为临街布置,作为竹筒屋的主出入口,兼具起居室与餐厅的功能,有的住户利用厅堂经商。二层及以上为标准层,为客厅(卧室)——采光井(楼梯间)——卫生间——卧室。顶层为楼梯顶盖,兼做采光与通风。
第二种稍有不同,楼梯间布置在最内侧,首层即厅堂——卫生间——厨房——楼梯间。标准层为卧室——卫生间——楼梯间。
玉林当代竹筒屋往往因袭传统骑楼,首层内收,上部楼层出挑1.2-1.5米,底层不用支柱。由于竹筒屋多未经设计,风格中、西混杂,质量参差不一。由于竹筒屋多联排建造,侧面与背立面很少外露,所以除临街立面,竹筒屋的其他三个立面多不做装饰处理,一般为混凝土面层抹面或裸露砖墙面。
3.2.2结构与技术
玉林当代竹筒屋常见的结构形式为砖混结构。墙体一般采用红色粘土砖,早期也有用青砖的。近年来,国家规定禁止使用粘土砖后则多使用空心砖。柱子、过梁、基础与楼板多为钢筋混凝土现浇。屋顶防水多用沥青卷材,防热则用珍珠岩隔热层,水泥砂浆抹面,沥青灌缝。地面做法为先用素土夯实,上铺钢筋混凝土垫层(一般为100mm厚),之后用水泥砂浆找平,部分用户在上面还另铺一层陶瓷地板砖。由于竹筒屋都为联排建造,为了防止发生火灾时殃及周边建筑,所以多在侧面设置封火墙。
3.2.3营造与规划组织
玉林当代竹筒屋的营造与规划组织情况较建国前情况复杂,主要有私人建设、集体建设与房地产开发三种模式。
私人建造的模式在八十年代末九十年代初当代竹筒屋开始建造之初最先出现,在玉林当地竹筒屋中一直占据主导地位。
集体建造的模式出现稍晚,九十年代中期,部分单位集体集资建房开始采用竹筒屋的形式,多数单位只负责统一规划建设一层,剩余部分由各家根据自身情况自建;另一种集体建设的模式是在玉林城市化进程中产生的,政府对征用土地的居民和农民以集体(城市居民为社区,农村则为生产队或经济合作社的形式)为单位分配补偿安置土地,地块的规划一般由业主,即社区或村民小组(生产队或经济合作社)委托相关设计单位制定,规划中明确各户私房建设用地的位置、面积等,类似于现在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回建地的总平报批之后,各地块自行进行建设。
房地产开发的模式出现的时间更晚一些,一般由房地产公司购买地块之后统一建设房屋出售。为了利于销售,建设形式多为联排竹筒屋,使每户都有一定的临街商业面积。这种模式中,竹筒屋的营造与规划有较强的组织性,相对易于统一。(图18)
3.3玉林当代“竹筒屋”的成因分析
3.3.1人口增长,土地资源紧缺
玉林市的土地面积与耕地面积基本保持稳定,但随着人口的快速增长,人均土地面积逐年减少。1986玉林地区总耕地面积301.35万亩,总人口446.06万,人均耕地0.68亩,其中玉林市耕地总面积89.56万亩,总人口125.52万,人均耕地0.71亩。到了1995年,玉林地区总耕地面积293.91万亩,总人口534.22万人,人均耕地0.55亩,其中玉林市耕地总面积84.90万亩,总人口 145.87万,人均耕地仅0.58亩。再加上玉林利于建设的平原谷地不多,仅占三分之一,在这样的情况下,高效利用土地以满足人居需求就成为聚落建设中的一个重要关注点,玉林地区的竹筒屋就是应对这一情况的一种解决方式。
表一:玉林市人口变化表(玉林市统计局公布数据)
时间 1949年 1960年 1970年 1980年 1990年 2000年 2010年
人口(万人) 204.87 239.79 313.91 405.95 490.48 579.68 671.23
表二:玉林地貌类型统计表(玉林县土壤志,玉林县土壤普查办公室,1987)
地貌类型 山地
海拔>500米 丘陵
海拔200~500米 低丘岗地
海拔100~200米 平原谷地
海拔<100米 其它
面积(亩) 292303 788784 1121910 1365780 526223
比例(%) 7.14 19.26% 27.4% 33.35% 12.85%
3.3.2城市化进程中的土地性质变与大规模建设:
近20余年来,玉林地区的经济飞速发展,城市化进程也越来越快。在城市扩张的过程中,大量土地发生性质变更,在土地的重新分配中导致了私人建设量的快速增加。
根据玉林市土地志所载,1990年,城区建成区面积为11平方公里,1994年增长到27.4平方公里,市区实有房屋建筑面积1016万平方米,是1949年的23.52倍。2005年,城区建成面积46平方公里,2009年增长到54平方公里,2010年增长到了67平方公里。根据玉林市统计年鉴,1985年到2010年玉林市建设情况如下:
表三:玉林市建设情况统计表
时间 1985年 1990年 1995年 2000年 2005年 2010年
基本建设投资额(万元) 3075 4695 67565 92918 514102
房屋竣工面积(万平米) 16.26 12.90 620.97 348.98 633.33 1091.99
可见近20余年来,尤其是地级玉林成立后的10余年来,玉林城区的扩张速度极快,建设量极大。
城市的快速扩张需要大量征用周边土地,根据《广西通志:土地志》,笔者整理出了1985年来玉林地区耕地的一些变化情况,数据如下:
表四:玉林地区耕地变化分类统计表
时间 1987年 1988年 1990年 1992年 1994年 1996年
年初耕地面积(亩) 10463300(概查) 10453330(概查) 10451773(概查) 10481755(概查) 4748763(详查) 4589296(详查)
耕地增加(亩) 14300 10500 25132 23295 18290 1028
耕地减少(亩) 合计 24270 16518 9920 71059 46500 6903
国家建设用地 1780 2758 1386 12852 939 6051
集体建设用地 5390 2770 1497 622 221 171
农村个人建房 4300 1225 462 720 451 123
灾毁耕地 2700 2565 2012 645 24068 369
农业内部结构调整 10100 7200 4563 56220 20821 189
年末耕地面积(亩) 10453330(概查) 10447312(概查) 10466985(概查) 10433991(概查) 4720553(详查) 4583421(详查)
近20余年来,玉林地区的耕地总面积基本稳定,但随着城市化进程,大量的土地发生了性质变更。在减少的耕地中,大约有一半是变更为各类建设用地,1986年到1996年,变更为各类建设用地的耕地总面积达72791亩。
在这样大规模的土地性质变更中,大量的农业用地被征用,政府在城乡结合部给土地征用所涉及的农民分配了相应的土地予以安置,导致了大量的私房建设活动。各户分到的土地面积不足以修建院落,为了充分利用土地、形成最大的临街商业面,这些建设的私房中,绝大部分都是竹筒屋。
根据玉林市统计年鉴,1985年到2005年玉林市/玉林地区住宅竣工面积统计如下:
表五:玉林市住宅竣工面积统计表
时间 1985年 1990年 1991年 1993年 2000年 2005年
住宅竣工面积(万平米) 7.63 4.18 32.62 363.38 286.94 453.44
根据玉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提供的数据,2006年到2010年玉林市私人建房的统计数据如下:
表六:玉林市私人建房统计表
年份 户数 建筑面积(㎡) 每户平均建筑面积(㎡)
2006 1332户 559512.5 420.1
2007 1362户 555895.9 408.1
2008 968户 404116.1 417.5
2009 730户 293078.2 401.5
2010 263户 120499.54 458.2
3.3.3城市化进程中的产业结构转变与人口流动
根据玉林市统计年鉴,1985年到2010年玉林市城镇人口与产业结构统计如下:
表七:玉林市城镇人口与产业结构统计表
时间 1985年 1990年 1995年 2000年 2005年 2010年
城镇人口数(万人) 22.18 33.65 44.05 68.80
城镇人口比例(%) 6.03 6.86 8.25 11.61
第一产值比重(%) 57.36 58.32 40.78 39.28 29.27 20.5
第二产值比重(%) 19.37 20.04 32.49 30.40 33.91 44.5
第三产值比重(%) 23.27 21.64 26.73 30.31 36.82 35.0
可见,20余年来,玉林市的城市化进程一直以较高的速度进行,在这个过程中,产业结构也发生了一定的改变,第一产业的比值相对下降,第二、第三产业迅猛增长。这期间,大批农民进入城市,玉林传统的商业文化也得到了极大的发展。
根据《玉林市土地志》记载,到1994年,城区已有商业网点12948个。另据《玉林市志》记载, 1990年,全市乡镇企业从业人员9.34万人,占市农业劳动力总数的22.51%。城镇的全民、集体企事业单位每年用的日工、季节工、长期合同工二、三万人大部分来自农村,私营企业、专业户的雇工,几乎全为农民。1990年玉林镇常住户口13.85万人,实际居住人口超过20万,无常住户口的6万多人中,农民居多数。1990年,全市个体工商业户2.29万个,从业人员3.76万人,农民居多数。
这些农民搬进城镇居住,有的就在城镇购买房屋,在新市区、开发区建住宅、商店,过着市民生活。这期间大量涌现的底商上住、商住结合的竹筒屋,既是玉林建筑业产值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玉林商业产值的重要组成部分。
3.3.4建设征地补偿政策的影响
因城市建设和各项建设项目建设的需要依法征用农民集体土地(耕地),为了解决被征地农民的生活出路问题,根据国家相关的法规、政策以及玉林市的实际情况,市政府规定,征地时,由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向被征地单位(生产队或经济合作社的形式)支付征地补偿费(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和地面附着物补偿费),并统一向被征地单位安排农民生产就业用地的留地安置方式,来解决被征地农民的生活出路问题。
除征用农民集体耕地之外,征用农村建设用地也有相应的补偿政策。2007年9月17日,玉林制定公布了《玉林市征收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及拆除房屋等建构筑物补偿安置方案》(见附件二),《方案》规定征收宅基地要进行建设用地安置。
安置条件规定:
“农户宅基地被征面积大于25平方米且他处另有未征宅基地面积不达60平方米的,才可给予用地安置。安置面积与他处未征宅基地面积之和不大于法定用地限额。
农户宅基地被征面积较大、成员较多、已符合法定分户用地条件的,可给予分户安置,但夫妻不得分别立户、前辈不得脱离全部直系晚辈独立成户、征地公告当时年龄未满18岁者不得另立门户安置,非本户成员不得参与本户的用地安置。
户口已迁离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征收其迁离前已取得合法用地证书的宅基地,符合上述条件并经原土地所有权集体组织同意的,可给予用地安置。”
安置标准规定:
“在安置区内规划红线面积分为40、60、80、100(平方米)四类规格安置地,对符合安置条件的各被征地户,根据其宅基地被征面积确定安置:
被征面积大于25平方米、小于120平方米的,以面积相近的规格安置地作一户安置;
被征面积大于120平方米但不符合分户用地条件的,作一户安置,安置面积不大于100平方米;
被征面积大于120平方米且符合分户用地条件的,可按规格面积给予分户安置,安置的合计面积不大于宅基地被征面积。”
在《方案》实施之前,玉林市就已经采用类似的补偿安置办法。
这种补偿安置的办法造成了大量新的狭长私人地块的形成。各安置户在这种形态的地块上建设住宅时就不得不采用相应的竹筒屋形式的建筑,造成了竹筒屋私宅的大量产生。
3.3.5土地分配方式与居民“占天占地”、“一铺养三代”的传统观念
在城市化进程的土地征用补偿中,重新划拨的第三产业用地大多仍旧以集体(生产队或经济合作社)的方式进行分配,并未打破村与村、组与组的土地管辖界限。但是这些地块经过统一的规划后(有的甚至基本没有规划),在集体内部分配中往往被划分为若干个临街的狭长地块分到各家自行建设,而不是进行统一建设,这与玉林当地传统的居住观念是分不开的。
在玉林人民传统的居住观念中,非常重要的一条就是“占天占地”,即自家的居所上有天光,下接地气。因此在成员的重新安置过程中,村集体内部并不采取统一建设房屋、分配住宅面积的做法,而是直接操作土地,将独立的地块分到各家各户。
玉林另一个传统观念,就是“一铺养三代”。商贾文化向来是玉林地区的传统文化,而且多是一家几口辛勤经营的小商业。城市化进程中,土地性质大量变更,人均耕地逐年减少,并且产业结构不断调整,被重新安置的农民越来越多地发展起小商业来作为生计的支撑。因此在安置土地的分配中,为保证每户均有临街铺面,土地被划分成狭长的纵向地块。这种狭长的地块,面积不足以建设院落式的房屋,为了充分利用临街面宽和有限的土地面积,大多被建设为了当代的竹筒屋。
3.4玉林当代“竹筒屋”的文脉分析
3.4.1广府民系一脉相承的人居文化传统
玉林当代“竹筒屋”虽然是玉林八十年代末九十年代初才开始有的新生产物,但是它是深深根植于广府民系一脉相承的人居文化传统之中的。“占天占地”的居住空间原型深深扎根在广府人的意识之中,他们在建造当代住宅时也倾向于 “上接天灵、下接地气”。
此外,广府民系所在的岭南地区由于地少人多,所以很早以前就有经商重商之传统,商业传统经过多年酝酿已经深入广府居民的骨髓之中。他们在建造住宅之时都会有商业方面的考虑,商住两用的住宅是最佳的选择。他们都尽量使自家住宅具备临街铺面,虽然刚开始不一定就直接用来开店,但是有朝一日想开店经商之时,一定要可以直接利用住宅临街之空间。所以广府居民多倾向于建造商住两用之住宅。从最开始单层的前铺后宅到后来多层的下铺上宅,一脉相承。
3.4.2民国时期骑楼建筑的延续
玉林当代竹筒屋在某种程度上可以说是民国时期骑楼建筑文化在当代的延续。晚清民国时期骑楼在岭南地区大规模的建造除了跟岭南地区的气候以及西方建筑文化的传入有关之外,还与岭南地区所属的广府文化圈的文化特色密切相关。骑楼建筑可以说是一种岭南地区产生的具有极强生命力的适应性地域建筑。它深深根植于岭南地区的自然与人文背景之中。而玉林当代竹筒屋无论在建筑形态与成因上都与传统骑楼建筑一脉相承。它们都拥有着重装饰的临街单开间立面、垂直于街道向腹地发展的纵向狭长形态以及相似的平面功能布局;它们都拥有针对岭南地区亚热带气候的适应性技术处理措施;它们都拥有占天占地、商住两用朴素的人居环境文化基因。
3.4.3当代广府文化区的建设经验交流
民国时期骑楼建筑在岭南地区的大规模建造在一定程度上是由于区域内开埠城市如广州等的示范作用引起的,区域内的文化交流与传播在玉林民国骑楼建筑的产生过程中扮演着重要角色。彭长歆博士的研究表明,民国时期骑楼建筑的大范围传播除了与商业文化的繁荣相关之外还与民国时期的城市改良运动密切相关。而这些城市改良运动首先是由广州等核心一线城市发起,然后逐渐向周边区域扩散的。玉林民国时期骑楼的建造就是这种区域扩散效应的结果。
同样,玉林当代竹筒屋的形成也不是孤立的。玉林当代竹筒屋的产生背景则是高速发展的城镇化进程。毗邻广西的广东在城镇化的发展方面一直处于全国领先地位,其发展模式曾一度在全国都具有示范效用,其对同属于广府文化区的广西的榜样作用更是毋庸置疑。所以影响竹筒屋产生的征地拆迁补偿政策以及当代竹筒屋的形制本身都可能与广东地区有密切联系。而在玉林地区和广州等其它广府地区广泛存在的建筑工业从业人员的交流,也极大地促进了建筑技术、建筑形式的交流和影响。
第四章 当代社会转型下的竹筒屋改造研究
4.1玉林当代“竹筒屋”存在的问题
4.1.1基础设施建设混乱:
由于竹筒屋是由各家各户自行建设施工的,时间参差不齐,供电、上下水、燃气、交通、等基础设施户内都是户主自行建设的,这不仅带来了户内的一些安全隐患,也给各户的基础设施与市政官网的衔接带来了很多问题。
4.1.2空间利用率低:
在各户自行建设的过程中,为了充分利用所得土地,有的也出于相互攀比的心理,竹筒屋常常建到5、6层楼高,每户的建筑面积平均在400平米以上,有的可达500、600余平米。但是在当代,玉林的家庭结构已不是过去大家庭三代同堂的居住模式,而多为两代人或一代人的小家庭模式,计划生育实行后,家庭中子女的数量也有所减少。400平米的建筑面积对于2到4人的居住来说实际上是相当冗余的,很多竹筒屋顶层空间利用率并不高。因此,从整个城市来看,竹筒屋实际上造成了城市空间容量的空置和浪费。
4.1.3资金、材料、人力浪费:
竹筒屋的建设中存在着大量的资金、材料和人力的浪费。首先,各家各户零散的建设使得人力、物力不能集中统筹使用,时间上前后、长短不一,效率较低;其次,如上文所述,竹筒屋的建筑面积对于小家庭的居住来说有相当大的冗余,相应的材料、资金也是一种浪费;第三,由于土地分配到各户,每两家相邻的山墙面都以建筑外墙的要求重复建设两次,不仅是资金、材料和人力的大量浪费,也是土地的大量浪费。
4.1.4居住环境不佳
当代的竹筒屋虽然延续了传统竹筒屋狭长的形态,但是居住的物理环境却很难满足生活需求。当代的竹筒屋大多已不建天井,而且楼层较高,多达5、6层,室内的通风、采光条件都很差。
4.1.5设计风貌良莠不齐,影响城市整体规划与城市风貌
竹筒屋一般在地块统一规划或划分后,各户在所得土地上的建设完全由住户自行设计,由于各户居住需求不同、设计思路不同、经济实力不同,所设计的房屋高度不一,风格各异,材料、色彩千差万别。虽然住建委在建设报审阶段可以对房屋设计的出檐深度、设计风格等予以一定的控制,但是由于竹筒屋数量巨大,建设时间各不相同,在城市尚未形成统一的色彩风貌规划的情况下,这种控制管理的难度较大。因此,造成了城市天际线犬牙交错,街道景观混乱不一的局面,进一步加大了城市整体规划的难度。
4.1.6施工组织混乱,建筑质量参差不齐
竹筒屋的施工由各户在所得土地上自行组织,施工队伍零散,时间前后、长短不一,这就给监督管理工作带来了很大的难度。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同时设计审批和施工管理分属不同的部门管辖,施工的质量和安全性更难以管理,基本处于自发的状态。这种情况一方面带来了建筑质量安全的隐患,一方面极大地影响了城市整体规划的顺利推进。
4.2竹筒屋改造案例分析:玉林市十字街骑楼改造项目
如上所述,由于竹筒屋存在着种种问题,所以现在竹筒屋的改造是玉林城市建设面临的一项重要任务。本节选取笔者所在实践单位参与设计的两个典型的玉林竹筒房改造项目以及国内外两个相关的优秀案例进行分析,分析其各自优缺点,以求互相借鉴,为以后的相关项目提供指导。
4.2.1 项目背景
十字街历史悠久,是玉林建国前最繁华的商业街道。十字街原是较为典型的骑楼街,在八十年代末九十年代初曾经改造过一次。当时的改造较为失败,在骑楼立面上贴满白色的瓷砖,抹掉了骑楼建筑的原有特色。2004年,政府决定对整个十字街区进行改造,原来规划中要将十字街全部拆迁之后重建。但是规划公布之后,受到了居民反对,居民保留十字街骑楼特色的意愿十分强烈。政府倾听民意,经讨论后决定修改原拆迁规划,对其进行重新改造,在保持铺面和建筑形式的基础上,尽量恢复其原有特色。
4.2.2项目运作机制
由于政府资金不足,项目采用了统规不统建的运作模式。由政府部门请玉林市城乡规划设计院统一对改造进行规划设计,并做出施工图。政府负责市政道路及管网建设。具体沿街房屋改造建设由各业主自己出钱请施工队按照施工图进行施工建设。政府限定工期,并抽调人员成立项目指挥部,对项目实施进行监管。而设计院则在施工过程中提供技术支撑,通过盯工地来保证施工按照设计进行。业主建设完工后由指挥部验收,只有按照原有设计施工、达到一定设计效果的才会给予办理房产证并发放工程补贴。(每户2000-3000元左右)。为了使得街道形成统一的骑楼街面,政府让出部分土地的使用权供无骑楼面的业主建设沿街骑楼。
由于政府听取民意,保留了骑楼街,避免了大规模拆迁,同时还采取了免费提供设计、让地以及提供补助等一些列优惠措施,所以市民的参与热情很高。
4.2.3项目所涉及竹筒屋(骑楼)的改造
项目的规划设计参考了临市梧州的骑楼城项目。建筑风格基本模仿自南洋骑楼风貌,建筑装饰图案提取了一些巴洛克建筑的元素。(图19)设计力求形成统一的骑楼街面,对原有骑楼建筑进行整修改建,对于没有骑楼部分的建筑进行加建骑楼部分。需要新建的建筑也要与整体风格一致。(图20)对于建筑立面的改造,针对当时建筑贴瓷砖的比较多,采用了直接在瓷砖上刮腻子刷漆等方式,减少工程量并节约工程投入。至于门窗的选择,原设计本想使用木格栅,但是实际中还是尊重居民意愿,使用铝合金门窗。
4.2.4小结
十字街的改造项目在整体上来说还是相当成功的。受到了市民、政府管理者以及设计人员的广泛好评。十字街经改造后不但获得了较为统一的风貌,还使得十字街的商业复苏。十字街现在仍旧是玉林老城区中最繁华的商业区之一。
但在与当时设计负责人交流以及现场踏勘过程中还是发现一些不尽人意之处。首先,由于业主各自施工,由于各个业主投入不一,材料优劣各异,施工队施工水平不一,造成风格难以统一,影响总体设计效果。其次,在建设过程中,各业主自顾自家,使得山墙重复建设;在建设过程中由于过界等矛盾摩擦时有发生。第三,原设计中本想形成前部骑楼3层,后退部分4层的统一层高,但是由于当时现状房屋有部分超过4层,所以实际操作起来很困难,最终形成高低不一的天际线。第四,项目当时在设计时,没有考虑静态交通,造成现在骑楼有有约一半面积用于停放摩托车,造成原来尚显宽阔的骑楼空间显得十分狭窄。(图21)第五,十字街在设计之初想建成步行街,后因为禁止车行后,商业气氛变淡,最后改为限时通行,也未能执行到底。现在的状况是人车混行,比较混乱。
4.3玉林当代“竹筒屋”问题应对
现有的竹筒屋存在着众多的问题,不仅不能为市民提供良好的居住环境,而且给城市的统一规划和整体风貌的营造带来了很大的难度。在玉林新的城市建设中,首先应该改变土地开发建设的旧有模式,通过加强土地、建设施工的管理加强城市建设的整体性;其次,对于已有的竹筒屋,应当妥善处理,一方面通过外部改造改善城市风貌景观、营造宜人的街道空间,另一方面尽可能地提供引导和支持,进行竹筒屋内部的设施、物理环境的更新,提升居民的生活质量。
4.3.1早日形成城市整体风貌规划
玉林市目前尚未有正式推行的城市整体风貌规划,因此在城市建设中,建筑的设计以及设计的管理、审批工作相对零散,难以形成统一的基调。在新的城市建设中,应当尽快编制城市整体风貌规划,使新建设活动的设计以及建设部门的管理、审批有据可依,旧建筑的改造设计有依可循,逐步推进。无论新建与改建都有一致的大目标,为塑造玉林城市特色服务,有计划的实施进行,从而形成和谐、统一的城市风貌。
4.3.2加强城市建设中的土地建设管理;改革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措施
在上世纪最后20余年的城市建设中,由于城市发展速度较快,当时政府的管理还未到位,所以造成大规模违法违章占地建设竹筒屋的历史问题。 时至今日,虽然政府各项管理政策已经逐步完善,但是违法违章占地建设竹筒屋的情况在新区仍旧存在,相关部门应该进一步加强城市建设中的土地建设管理。
此外,在玉林城市建设发展高速起步的八十年代末九十年代,以及后续年份中,征地拆迁量比较大,当时采用的补偿安置政策多为土地安置。通过留地安置方式解决被征地农民的生活出路问题。当时主管部门在划拨安置用地时没有考虑到城市的长远发展规划。政府以集体为单位划分的安置地又被集体划分到每户,最终形成一个个临街狭窄,纵向狭长的地块。这些地块的建设是由村民自行完成的,因而形成了参差不齐、风貌各异的竹筒屋。
据笔者了解,玉林市目前现行的《玉林市征收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及拆除房屋等建构筑物补偿安置方案》(详见附件二)仍旧采用土地安置补偿的措施。笔者认为在这方面,玉林相关部门可以参考南宁市的相应政策《南宁市征收集体土地及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南府发〔2008〕15号)的办法。在该《方法》中,南宁市结合城市发展规划,将市域内集体土地按照地理位置,以行政村为单位划分为四个区片,在涉及相应区域征地安置时分别对待,采取相应补偿措施,保持城市整体用地结构的完整性与合理性。
4.3.3加强设计引导、审批管理及施工组织与管理;加强部门联动,加大执法力度
现行的建设管理体制中,设计的审批由住建委负责,而执法是由市政市容局(城市行政综合执法局)负责。由于审批与执法分属不同的部门,加上建设活动零散繁杂,难以保证在报审通过后,施工建设严格安装所批准的设计方案进行,也难以全面监督、保证施工质量和建筑的安全。在新的城市建设中,应当加强设计审批与施工管理的一体化,进一步规范建设活动与加强施工质量。加强部门之间的联动,多部门联合,发起专项整治行动,对违规私建及时进行处罚,严把验收关,对于不合要求的要限期整改。
在新区建设过程中,相关部门要做好私建的设计引导工作,防止建成之后即与城市整体风貌不一致的现象出现。
4.3.4加大宣传力度,转变市民的旧有居住观念
在安置土地的村集体内部分配中,由于村民们普遍持有的“占天占地”、“一铺养三代”的传统居住观念,促使土地最终被分割成狭长的临街地块由各家自行建设,从而形成了大批的竹筒屋。一些住户出于攀比虚荣的心理,往往把房屋尽可能地建高,在实际操作和使用中造成了大量的空间、材料和资金的浪费。
在新的城市建设中,应当引导市民逐步改变旧有的居住观念,通过统一的城市住宅建设解决安居问题,不仅可以提升本身的居住质量,也可以通过集约化的建设统一城市风貌、高效利用资源。
4.3.5做好已有竹筒屋的外立面改造
根据现有状况,目前玉林市面临的主要问题还是竹筒屋立面的改造。针对玉林城市整体风貌的提升而进行的竹筒屋立面改造工程应该在城市总体规划和城市整体风貌规划的指引下做好整体改造规划,制定长远计划,在控制整体风貌的前提下分项目逐步推进,以点带线,以线带片。要避免出现缺乏全局考虑仅仅就单个项目论单个项目的现象出现。先行推进重点街道沿线立面的改造,之后逐渐铺开。在具体项目实施工程中,可以选择适当项目举办大型设计竞赛或邀请国内著名设计单位与本地单位合作设计,争取创优秀工程,以形成示范性,并带动本地设计单位的成长。本地设计单位在承担相关设计项目时,要广泛参访国内外优秀案例,利用对玉林本地情况了解的优势争创玉林特色。在对地方特色的研究与挖掘更深入更细致一些,力争做到设计更具真正的地方特色,同时保证施工质量使其更加地道。在设计过程当中,还要尽量做到传承与创新并重。在具体项目设计中还可以结合城市立体绿化或彩化,通过在立面上阳台、窗台等部位种植花草等来达到美化城市的效果。
4.3.6竹筒屋功能空间与物理环境改造建议
由于竹筒屋都是私人住宅,所以当前针对竹筒屋的改造主要还是集中在对城市风貌造成影响的立面上。而竹筒屋的功能空间与物理环境则未能得到改善,居民的居住环境在立面改造后仍旧维持原样。正如前文所述,由于大部分竹筒屋都未经过专业建筑师的设计,所以多存在设计上的缺陷,在通风采光及功能空间布局上存在不足,亟待改善。很多竹筒屋业主自己又重新购买商品房住宿而将自家的竹筒屋用于出租或者干脆闲置不用也多是出于其原因。这样不仅给自己带来较大的经济负担还造成了资源的浪费。
对于竹筒屋的功能空间与物理环境改造,政府部门不但要遵循业主自己的意愿,还要加以教育引导,让业主知道并不是所有竹筒屋都不适于居住,让他们了解到经过建筑师精心设计过的竹筒屋也能营造出良好的居住环境,并不会比商品房差。这样经过改造的竹筒屋业主自住会变得舒适,而用于出租则能获取较高租金。
在竹筒屋的设计研究上,政府主管部门要鼓励本地设计单位组成兴趣小组,开展竹筒屋改建、重建及新建的研究并开展相应特色业务,使研究结合实践。上级主管部门还可以通过举办全国(或地区)特色竹筒屋(新建或改造)设计竞赛等活动,吸引各地专业设计人员参与到竹筒屋的研究改造实践之中。
4.3.7灵活完善竹筒屋街区(社区)公共配套服务设施
由于竹筒屋街区在建设过程中缺少统一规划,多为自行建设,几乎没有公共配套服务设施。现在的竹筒屋街区严重缺乏公共配套服务设施,造成社区活动无法顺利进行,这对于社区营造极为不利。竹筒屋的满铺占地建造模式使得街区内几乎没有开敞空地供开展公共活动。现在玉林部分竹筒屋集中的街区的社区活动中心都是租用民房。这是应对现有情况较为实际的做法,值得进一步推广。一些可以在室内进行的社区公共活动可以通过租用私房利用室内空间灵活解决,比如社区的健身中心等。此外,通过城市规划中尽量为市民提供可以用于公共活动的小公园、小广场等公共设施来弥补街区或社区公共配套服务设施的不足。
结论
玉林当代竹筒屋问题既是一个历史问题也是一个当代问题:玉林在民国时期就已经有骑楼形式的传统竹筒屋大规模建造,玉林当代竹筒屋是玉林传统竹筒屋在当代的延续;同时,玉林当代竹筒屋又是在玉林在城镇化历史进程中的产物,大批当代竹筒屋的改造是玉林市城市建设当前面临的重大问题。虽然现在玉林根据自治区的精神暂停审批竹筒屋,但在一些地区仍旧有违规建设行为。
竹筒屋问题不可能在短期内就得到彻底解决,需要我们以长远的目光和全局意识来看待,在城市整体规划的引导下,既要做好新建私宅的设计引导,也要做好旧有竹筒屋的改造,在具体项目中,立足实际,参访各地,争创精品,塑造玉林城市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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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玉林属于广府文化区的一个支系,同时受到海上丝绸之路的影响,有浓厚的商贾文化传统。传统的狭长天井式布局的竹筒屋就是繁荣的商贾文化、湿热的气候与人多地少的客观条件综合影响下形成的独特的建筑形式。
20世纪80年代开始,玉林地区开始了快速的城市化进程,发生了大规模的土地性质变更与人口流动。在这个变更过程中,政府直接划拨土地、分配到生产单位的土地征用补偿政策,导致了当代大量的私人建设活动,在玉林居民的传统居住观念影响下,造就了一大批当代的“竹筒屋”。
当代的竹筒屋一定程度上是传统文脉的延续,但是也存在着空间利用率低、居住环境不佳、施工、质量参差不齐等很多问题,给城市的基础设施建设和整体规划、风貌控制带来了很大的困难。本文针对玉林地区当代竹筒屋面临的问题提出了一些意见和建议。
关键词:竹筒屋 广府 形制 成因 改造
第一章 玉林地区文化地理背景
1.1 区位与自然环境概述
玉林市位于广西东南部,地处桂东南丘陵台地,境内山地、丘陵、谷地、台地、平原相交错,尤以丘陵台地分布较为广泛;属于典型的亚热带季风气候,气候温和,雨量充沛,光照充足。
1.2 玉林地区的广府文化背景
早在新石器时代,玉林地区就已经有人类活动,西瓯、骆越族群很可能就是玉林地区最早的先民。秦代汉人开始迁入广西,不过唐代以前,玉林地区一直以古代百越文化为主,主要为西瓯、骆越以及乌浒、俚、僚等族。从唐五代到两宋时期,相当数量的汉人迁入了玉林,并形成了“主”、“客”之分:“主”就是前代定居于此的汉人与原住民,“客”就是唐宋时期迁居的汉人。元明清时期,汉人大量迁居玉林,带来了中原汉族文化,使少数民族和汉族的文化进一步得到融合。其中,从经济较发达的广东等地的迁入的广府民系分布广泛、数量众多,成为了玉林民众中一个占优势地位的群体。
广府民系主要分布在粤中、粤西南、粤北, 以及桂东南一带, 人口约有5100 万,以粤语为基本特征,亦称“粤人”。广府民系自宋代到明代基本成型,并从广州南雄一带沿北江、西江、浔江、郁江、北流江等向周边扩散,玉林一带的广府人就是沿郁江、北流江等水系迁徙而来的。广府人在海洋文化的熏陶中形成,富有进取、开放的精神,广州又自古是中国对外贸易重地,广府人因而形成了崇商的传统。
1. 3玉林地区的商贾文化
北部湾海域是我国人民在南海活动的最早范围。合浦东连广信、番禺,西控交趾,北连中原和长江流域,南通东南亚和印度洋,是南海丝绸之路的始发港。南流江是合浦北上的水道,自汉代起成为南海古丝绸之路的内陆部分。作为南流江起航之地和主要流经之地的玉林即成为南海海上丝路之重要腹地。依托发达的农耕文明,玉林的传统手工业、商业蓬勃发展,形成了独特的“农商文明”。
玉林不但是海上丝路之腹地,也是粤商文化与玉商文化交融之地。自明末清初以来,即有粤东商人陆续来玉林从事商业经营,也促进了玉林地方民族工商业的振兴。清末民初,玉林古城区内遍布的衙宇、庙寺,几乎全部变成了商业街巷,商业文化空前繁荣。据《玉林市志》记载, 1933年,郁林县有商店448家;1939年,郁林县商店增加到1040家。
第二章 传统“竹筒屋”的源流、形制与成因分析
2.1“竹筒屋”的历史源流与地域分布
竹筒屋是广府地区很有特点的民居形式,因其门面窄而小,纵深狭长,形似竹筒而得名,多分布在珠江三角洲、桂东南等用地紧张的地区。另外在潮汕地区,福建漳厦、福州,福安及台湾西部等地也分布有类似形制的民居。这种高密度的住宅是能在土地资源有限的情况下尽可能地增加临街面宽,因此在商业发达的地区被广泛地采用,又被称为“商铺屋”。
对于竹筒屋的产生时间,目前学术界并未形成统一意见。孙大章认为竹筒屋约兴起于19世纪上半叶;谢浩认为其产生于19世纪下半叶;杨秉德认为竹筒屋是广州进入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后产生的新住宅类型。虽然竹筒屋产生的具体时间不可考,但是基本可以确定的一点是,竹筒屋是我国传统民居在近代的一种演进。
2.2传统“竹筒屋”的形制
2.2.1形态与布局
传统的竹筒屋布局比较简单,通常为单开间,面宽较窄,一般为3~4米,进深较大,一般为10~20米不等,甚至可达30米以上,平面的开间和进深比例通常为1∶4 到1∶8,有的甚至到1:10以上。陆琦先生曾总结了单层竹筒屋的三种平面形式:厨房——天井——厅堂——卧房的形式,厅——房——天井——厨房的形式,和由厅到房,厨房单独设在屋外的形式。
民国后,随着西方和先进建筑技术的引入,特别是混凝土的应用,出现了上设阳台的多层平屋顶楼房,由单层独户式宅居变为多层分户式宅居。随着券廊式建筑的引入,出现了一种较为特殊的竹筒屋——骑楼。骑楼最突出的特征主要是底层架空的空间形态,大都为2-4层,底部前部为骑楼柱廊,后部为店铺,两层以上为住宅。骑楼建筑一般并肩联立而修建,形成连续的骑楼街,可让行人在其间行走时避风雨、防日晒,特别适应岭南亚热带气候条件。骑楼内的店铺可以借用尺度宜人的柱廊空间,敞开铺面、陈列商品以招徕顾客。
2.2.2结构与技术
竹筒屋常见的结构形式有木结构、砖木结构和砖混结构。岭南地区早期的竹筒屋多为硬山搁檩式的砖木结构,石基砖墙,木构瓦顶。砖墙承重,减少了木材消耗,同时可应用规格统一的木檩和木搁栅。随着西方建筑技术的传入,竹筒屋也有采用钢筋混凝土结构的。有的钢筋混凝土只用于制作过梁等,有的则现浇钢筋混凝土楼面和屋面以获得平屋顶,立面上的阳台出挑以及装饰构件也有采用钢筋混凝土。
传统竹筒屋对地域气候的适应性技术处理非常有针对性,比如会加强瓦件搭接,增多了座灰用量,应对多雨气候;使用双层屋面和双层瓦面,应对炎热气候;用青砖、黄泥砖、白泥砖铺地,在墙体中加入贝灰、入石灰、桐油、糯米浆、、蛋清与红糖制的成砂浆,应对潮湿气候等等。
2.2传统“竹筒屋”的成因分析
2.2.1湿热的气候条件
广府地区地处岭南,属于高温、潮湿、多雨的热带—亚热带季风气候,民居必须防晒隔热、防雨防潮。竹筒屋这种住宅形式就是对气候很好的应对。
从组群布局上看,竹筒屋大多紧密地联排布置,暴露在外的墙体不多,隔热性能较好。从空间形态上看,竹筒屋大进深、小天井的空间是对广府地区高温高湿气候的一个有效的应答方式。竹筒屋中纵向排列的数个小而深的天井,避免了强烈的阳光直射,形成了阴凉通风的室内居住环境。同时,天井还与开敞的厅堂和冷巷一起,形成了管道效应,起到了良好的通风作用。从功能使用上看,竹筒屋的卧室多安置在二层楼以上,首层则为厅堂、厨房等,以应对潮湿的环境。
2.2.2活跃的商业
岭南地区的商品经济有着悠久历史,这种商业传统塑造了岭南文化讲求实利实惠的倾向。在这种以“利”为重、以“商”为本的传统思想支配下,如何使有限的土地的得到最合理的分配、如何在有限的土地上建造更多可供使用的空间、如何争取在有限的街道两侧求得一个可以“养三代”的铺面等问题自然而然地成为岭南地区居民在建造住宅时要着重考虑的问题。在这些考量之下,竹筒屋这种高容积率、高建筑密度,又能保证临街铺面的建筑形式就自然成为传统民居的主体。
尤其是后期骑楼形式的竹筒屋,底层的架空廊道,不仅挡风遮雨,而且通过敞开临街界面和在廊道中布置商业,可以更好地吸引人流,是良好的商业空间。这种建筑形式只要稍加引导,就可以营造协调一致的整体风貌,因此深得城市管理者的青睐,彭长歆、杨晓川就曾这样评价:“在岭南近代城市规划体系尚未形成之前,城市管理者借鉴了亚洲殖民城市的改良经验,通过建立完善的骑楼制度谋求对传统城市结构的改良。”民国时期的拆城筑路和市政改良运动中,骑楼制度得到广泛推广,出现了岭南建筑泛骑楼化的现象,使竹筒屋这一建筑形式得到推广。
2.2.3人口众多与土地资源紧缺
粤中地区人多地少,商业往往是居民家庭重要的经济支撑。临街地价昂贵,腹地则较便宜,因此民居往往都是在有限的面宽里追求尽可能大的进深,使沿街用地可以分配给尽量多的用户。竹筒屋没有明显的内庭院,众多的房间通过相间隔的天井进行采光和通风,并起到组织内部空间的作用。这种狭长的平面形式可以充分利用街区间的腹地,使每户最大程度地利用临街立面,较好地缓解了城镇用地紧张的矛盾。
第三章 玉林当代“竹筒屋”的形制、成因分析
3.1玉林当代“竹筒屋”的源流探析
根据现有文献资料,玉林当地最早可考的竹筒屋是以骑楼的形式在民国时期出现的。据《玉林市志》记载,玉林于民国13年(1924年)开始第一次修街道。1926年,拆除至圣庙(孔庙)拌池及前座(大成门)改建成骑楼马路(今解放路西段路段)。1937年11月9日起,再次拓宽城区街道,第一期工程拆修县前路、学前路、中军路、大西路、大北路、大东路,共长2040米。至1938年7月底,基本拆建完成,街道两旁店铺多设4米宽的骑楼。
此后到改革开放前,玉林的城市发展速度较为缓慢,直至八十年代末九十年代初,玉林城市发展才逐步加快,到1990年,城区已有房屋建筑面积440万平方米,是1949年房屋面积的10.19倍。玉林当代竹筒屋的建设就是这段时间开始的。当时随着城市建设的发展,政府大量征用城区周边农民的土地,大量农民失去土地,变为市民。为解决这部分农民的安置问题,政府给村民小组补偿了村民居住安置用地和第三产业用地,在实际操作中,为了各家都能建造有天有地的房屋、又有临街铺面经营商业,村民小组又将这些用地进一步划分成带有临街立面的小块狭长土地,由各户自行建设。玉林人多地少,划拨之后每户的用地面积十分有限,不允许建造院落式的房民居,只能采用狭长的竹筒屋形式,玉林的当代竹筒屋由此产生。
九十年代中期,玉林许多单位集资建房,各户分配的地块均为带有临街立面的狭长基地,因此所建房屋也多采用竹筒屋的形式。1997年,地级玉林市成立,玉林的城市化进程进入了新的发展阶段,城市面积快速扩张,尤其是2004年,玉林市为了举办玉博会,开始大量拆迁建设,实行拆一还一的拆迁补偿政策,划拨了大量的私人建设用地。拆迁户多利用拆迁回建地建设私房,极大地加快了竹筒屋的建设速度,进一步造成了现有的竹筒屋林立的状况。
3.2玉林当代“竹筒屋”的形制
3.2.1形态与布局
玉林当代竹筒屋与传统竹筒屋布局相似,多为单开间或双开间,开间面宽一般为3~7米,进深一般为10~20米不等,开间和进深比例通常为1∶4 到1∶8,一般为3-7层。其平面与功能布局在一定程度上继承了传统竹筒屋。单开间竹筒屋较为常见的平面布局形式有两种:
第一种首层与传统单层竹筒屋布局相似,是厅堂和厨房布置来采光井的两端,采光井布置楼梯,卫生间布置在采光井内侧,即厅堂——采光井(楼梯间)——卫生间——厨房的形式。厅堂为临街布置,作为竹筒屋的主出入口,兼具起居室与餐厅的功能,有的住户利用厅堂经商。二层及以上为标准层,为客厅(卧室)——采光井(楼梯间)——卫生间——卧室。顶层为楼梯顶盖,兼做采光与通风。
第二种稍有不同,楼梯间布置在最内侧,首层即厅堂——卫生间——厨房——楼梯间。标准层为卧室——卫生间——楼梯间。
玉林当代竹筒屋往往因袭传统骑楼,首层内收,上部楼层出挑1.2-1.5米,底层不用支柱。由于竹筒屋多未经设计,风格中、西混杂,质量参差不一。由于竹筒屋多联排建造,侧面与背立面很少外露,所以除临街立面,竹筒屋的其他三个立面多不做装饰处理,一般为混凝土面层抹面或裸露砖墙面。
3.2.2结构与技术
玉林当代竹筒屋常见的结构形式为砖混结构。墙体一般采用红色粘土砖,早期也有用青砖的。近年来,国家规定禁止使用粘土砖后则多使用空心砖。柱子、过梁、基础与楼板多为钢筋混凝土现浇。屋顶防水多用沥青卷材,防热则用珍珠岩隔热层,水泥砂浆抹面,沥青灌缝。地面做法为先用素土夯实,上铺钢筋混凝土垫层(一般为100mm厚),之后用水泥砂浆找平,部分用户在上面还另铺一层陶瓷地板砖。由于竹筒屋都为联排建造,为了防止发生火灾时殃及周边建筑,所以多在侧面设置封火墙。
3.2.3营造与规划组织
玉林当代竹筒屋的营造与规划组织情况较建国前情况复杂,主要有私人建设、集体建设与房地产开发三种模式。
私人建造的模式在八十年代末九十年代初当代竹筒屋开始建造之初最先出现,在玉林当地竹筒屋中一直占据主导地位。
集体建造的模式出现稍晚,九十年代中期,部分单位集体集资建房开始采用竹筒屋的形式,多数单位只负责统一规划建设一层,剩余部分由各家根据自身情况自建;另一种集体建设的模式是在玉林城市化进程中产生的,政府对征用土地的居民和农民以集体(城市居民为社区,农村则为生产队或经济合作社的形式)为单位分配补偿安置土地,地块的规划一般由业主,即社区或村民小组(生产队或经济合作社)委托相关设计单位制定,规划中明确各户私房建设用地的位置、面积等,类似于现在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回建地的总平报批之后,各地块自行进行建设。
房地产开发的模式出现的时间更晚一些,一般由房地产公司购买地块之后统一建设房屋出售。为了利于销售,建设形式多为联排竹筒屋,使每户都有一定的临街商业面积。这种模式中,竹筒屋的营造与规划有较强的组织性,相对易于统一。(图18)
3.3玉林当代“竹筒屋”的成因分析
3.3.1人口增长,土地资源紧缺
玉林市的土地面积与耕地面积基本保持稳定,但随着人口的快速增长,人均土地面积逐年减少。1986玉林地区总耕地面积301.35万亩,总人口446.06万,人均耕地0.68亩,其中玉林市耕地总面积89.56万亩,总人口125.52万,人均耕地0.71亩。到了1995年,玉林地区总耕地面积293.91万亩,总人口534.22万人,人均耕地0.55亩,其中玉林市耕地总面积84.90万亩,总人口 145.87万,人均耕地仅0.58亩。再加上玉林利于建设的平原谷地不多,仅占三分之一,在这样的情况下,高效利用土地以满足人居需求就成为聚落建设中的一个重要关注点,玉林地区的竹筒屋就是应对这一情况的一种解决方式。
表一:玉林市人口变化表(玉林市统计局公布数据)
时间 1949年 1960年 1970年 1980年 1990年 2000年 2010年
人口(万人) 204.87 239.79 313.91 405.95 490.48 579.68 671.23
表二:玉林地貌类型统计表(玉林县土壤志,玉林县土壤普查办公室,1987)
地貌类型 山地
海拔>500米 丘陵
海拔200~500米 低丘岗地
海拔100~200米 平原谷地
海拔<100米 其它
面积(亩) 292303 788784 1121910 1365780 526223
比例(%) 7.14 19.26% 27.4% 33.35% 12.85%
3.3.2城市化进程中的土地性质变与大规模建设:
近20余年来,玉林地区的经济飞速发展,城市化进程也越来越快。在城市扩张的过程中,大量土地发生性质变更,在土地的重新分配中导致了私人建设量的快速增加。
根据玉林市土地志所载,1990年,城区建成区面积为11平方公里,1994年增长到27.4平方公里,市区实有房屋建筑面积1016万平方米,是1949年的23.52倍。2005年,城区建成面积46平方公里,2009年增长到54平方公里,2010年增长到了67平方公里。根据玉林市统计年鉴,1985年到2010年玉林市建设情况如下:
表三:玉林市建设情况统计表
时间 1985年 1990年 1995年 2000年 2005年 2010年
基本建设投资额(万元) 3075 4695 67565 92918 514102
房屋竣工面积(万平米) 16.26 12.90 620.97 348.98 633.33 1091.99
可见近20余年来,尤其是地级玉林成立后的10余年来,玉林城区的扩张速度极快,建设量极大。
城市的快速扩张需要大量征用周边土地,根据《广西通志:土地志》,笔者整理出了1985年来玉林地区耕地的一些变化情况,数据如下:
表四:玉林地区耕地变化分类统计表
时间 1987年 1988年 1990年 1992年 1994年 1996年
年初耕地面积(亩) 10463300(概查) 10453330(概查) 10451773(概查) 10481755(概查) 4748763(详查) 4589296(详查)
耕地增加(亩) 14300 10500 25132 23295 18290 1028
耕地减少(亩) 合计 24270 16518 9920 71059 46500 6903
国家建设用地 1780 2758 1386 12852 939 6051
集体建设用地 5390 2770 1497 622 221 171
农村个人建房 4300 1225 462 720 451 123
灾毁耕地 2700 2565 2012 645 24068 369
农业内部结构调整 10100 7200 4563 56220 20821 189
年末耕地面积(亩) 10453330(概查) 10447312(概查) 10466985(概查) 10433991(概查) 4720553(详查) 4583421(详查)
近20余年来,玉林地区的耕地总面积基本稳定,但随着城市化进程,大量的土地发生了性质变更。在减少的耕地中,大约有一半是变更为各类建设用地,1986年到1996年,变更为各类建设用地的耕地总面积达72791亩。
在这样大规模的土地性质变更中,大量的农业用地被征用,政府在城乡结合部给土地征用所涉及的农民分配了相应的土地予以安置,导致了大量的私房建设活动。各户分到的土地面积不足以修建院落,为了充分利用土地、形成最大的临街商业面,这些建设的私房中,绝大部分都是竹筒屋。
根据玉林市统计年鉴,1985年到2005年玉林市/玉林地区住宅竣工面积统计如下:
表五:玉林市住宅竣工面积统计表
时间 1985年 1990年 1991年 1993年 2000年 2005年
住宅竣工面积(万平米) 7.63 4.18 32.62 363.38 286.94 453.44
根据玉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提供的数据,2006年到2010年玉林市私人建房的统计数据如下:
表六:玉林市私人建房统计表
年份 户数 建筑面积(㎡) 每户平均建筑面积(㎡)
2006 1332户 559512.5 420.1
2007 1362户 555895.9 408.1
2008 968户 404116.1 417.5
2009 730户 293078.2 401.5
2010 263户 120499.54 458.2
3.3.3城市化进程中的产业结构转变与人口流动
根据玉林市统计年鉴,1985年到2010年玉林市城镇人口与产业结构统计如下:
表七:玉林市城镇人口与产业结构统计表
时间 1985年 1990年 1995年 2000年 2005年 2010年
城镇人口数(万人) 22.18 33.65 44.05 68.80
城镇人口比例(%) 6.03 6.86 8.25 11.61
第一产值比重(%) 57.36 58.32 40.78 39.28 29.27 20.5
第二产值比重(%) 19.37 20.04 32.49 30.40 33.91 44.5
第三产值比重(%) 23.27 21.64 26.73 30.31 36.82 35.0
可见,20余年来,玉林市的城市化进程一直以较高的速度进行,在这个过程中,产业结构也发生了一定的改变,第一产业的比值相对下降,第二、第三产业迅猛增长。这期间,大批农民进入城市,玉林传统的商业文化也得到了极大的发展。
根据《玉林市土地志》记载,到1994年,城区已有商业网点12948个。另据《玉林市志》记载, 1990年,全市乡镇企业从业人员9.34万人,占市农业劳动力总数的22.51%。城镇的全民、集体企事业单位每年用的日工、季节工、长期合同工二、三万人大部分来自农村,私营企业、专业户的雇工,几乎全为农民。1990年玉林镇常住户口13.85万人,实际居住人口超过20万,无常住户口的6万多人中,农民居多数。1990年,全市个体工商业户2.29万个,从业人员3.76万人,农民居多数。
这些农民搬进城镇居住,有的就在城镇购买房屋,在新市区、开发区建住宅、商店,过着市民生活。这期间大量涌现的底商上住、商住结合的竹筒屋,既是玉林建筑业产值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玉林商业产值的重要组成部分。
3.3.4建设征地补偿政策的影响
因城市建设和各项建设项目建设的需要依法征用农民集体土地(耕地),为了解决被征地农民的生活出路问题,根据国家相关的法规、政策以及玉林市的实际情况,市政府规定,征地时,由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向被征地单位(生产队或经济合作社的形式)支付征地补偿费(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和地面附着物补偿费),并统一向被征地单位安排农民生产就业用地的留地安置方式,来解决被征地农民的生活出路问题。
除征用农民集体耕地之外,征用农村建设用地也有相应的补偿政策。2007年9月17日,玉林制定公布了《玉林市征收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及拆除房屋等建构筑物补偿安置方案》(见附件二),《方案》规定征收宅基地要进行建设用地安置。
安置条件规定:
“农户宅基地被征面积大于25平方米且他处另有未征宅基地面积不达60平方米的,才可给予用地安置。安置面积与他处未征宅基地面积之和不大于法定用地限额。
农户宅基地被征面积较大、成员较多、已符合法定分户用地条件的,可给予分户安置,但夫妻不得分别立户、前辈不得脱离全部直系晚辈独立成户、征地公告当时年龄未满18岁者不得另立门户安置,非本户成员不得参与本户的用地安置。
户口已迁离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征收其迁离前已取得合法用地证书的宅基地,符合上述条件并经原土地所有权集体组织同意的,可给予用地安置。”
安置标准规定:
“在安置区内规划红线面积分为40、60、80、100(平方米)四类规格安置地,对符合安置条件的各被征地户,根据其宅基地被征面积确定安置:
被征面积大于25平方米、小于120平方米的,以面积相近的规格安置地作一户安置;
被征面积大于120平方米但不符合分户用地条件的,作一户安置,安置面积不大于100平方米;
被征面积大于120平方米且符合分户用地条件的,可按规格面积给予分户安置,安置的合计面积不大于宅基地被征面积。”
在《方案》实施之前,玉林市就已经采用类似的补偿安置办法。
这种补偿安置的办法造成了大量新的狭长私人地块的形成。各安置户在这种形态的地块上建设住宅时就不得不采用相应的竹筒屋形式的建筑,造成了竹筒屋私宅的大量产生。
3.3.5土地分配方式与居民“占天占地”、“一铺养三代”的传统观念
在城市化进程的土地征用补偿中,重新划拨的第三产业用地大多仍旧以集体(生产队或经济合作社)的方式进行分配,并未打破村与村、组与组的土地管辖界限。但是这些地块经过统一的规划后(有的甚至基本没有规划),在集体内部分配中往往被划分为若干个临街的狭长地块分到各家自行建设,而不是进行统一建设,这与玉林当地传统的居住观念是分不开的。
在玉林人民传统的居住观念中,非常重要的一条就是“占天占地”,即自家的居所上有天光,下接地气。因此在成员的重新安置过程中,村集体内部并不采取统一建设房屋、分配住宅面积的做法,而是直接操作土地,将独立的地块分到各家各户。
玉林另一个传统观念,就是“一铺养三代”。商贾文化向来是玉林地区的传统文化,而且多是一家几口辛勤经营的小商业。城市化进程中,土地性质大量变更,人均耕地逐年减少,并且产业结构不断调整,被重新安置的农民越来越多地发展起小商业来作为生计的支撑。因此在安置土地的分配中,为保证每户均有临街铺面,土地被划分成狭长的纵向地块。这种狭长的地块,面积不足以建设院落式的房屋,为了充分利用临街面宽和有限的土地面积,大多被建设为了当代的竹筒屋。
3.4玉林当代“竹筒屋”的文脉分析
3.4.1广府民系一脉相承的人居文化传统
玉林当代“竹筒屋”虽然是玉林八十年代末九十年代初才开始有的新生产物,但是它是深深根植于广府民系一脉相承的人居文化传统之中的。“占天占地”的居住空间原型深深扎根在广府人的意识之中,他们在建造当代住宅时也倾向于 “上接天灵、下接地气”。
此外,广府民系所在的岭南地区由于地少人多,所以很早以前就有经商重商之传统,商业传统经过多年酝酿已经深入广府居民的骨髓之中。他们在建造住宅之时都会有商业方面的考虑,商住两用的住宅是最佳的选择。他们都尽量使自家住宅具备临街铺面,虽然刚开始不一定就直接用来开店,但是有朝一日想开店经商之时,一定要可以直接利用住宅临街之空间。所以广府居民多倾向于建造商住两用之住宅。从最开始单层的前铺后宅到后来多层的下铺上宅,一脉相承。
3.4.2民国时期骑楼建筑的延续
玉林当代竹筒屋在某种程度上可以说是民国时期骑楼建筑文化在当代的延续。晚清民国时期骑楼在岭南地区大规模的建造除了跟岭南地区的气候以及西方建筑文化的传入有关之外,还与岭南地区所属的广府文化圈的文化特色密切相关。骑楼建筑可以说是一种岭南地区产生的具有极强生命力的适应性地域建筑。它深深根植于岭南地区的自然与人文背景之中。而玉林当代竹筒屋无论在建筑形态与成因上都与传统骑楼建筑一脉相承。它们都拥有着重装饰的临街单开间立面、垂直于街道向腹地发展的纵向狭长形态以及相似的平面功能布局;它们都拥有针对岭南地区亚热带气候的适应性技术处理措施;它们都拥有占天占地、商住两用朴素的人居环境文化基因。
3.4.3当代广府文化区的建设经验交流
民国时期骑楼建筑在岭南地区的大规模建造在一定程度上是由于区域内开埠城市如广州等的示范作用引起的,区域内的文化交流与传播在玉林民国骑楼建筑的产生过程中扮演着重要角色。彭长歆博士的研究表明,民国时期骑楼建筑的大范围传播除了与商业文化的繁荣相关之外还与民国时期的城市改良运动密切相关。而这些城市改良运动首先是由广州等核心一线城市发起,然后逐渐向周边区域扩散的。玉林民国时期骑楼的建造就是这种区域扩散效应的结果。
同样,玉林当代竹筒屋的形成也不是孤立的。玉林当代竹筒屋的产生背景则是高速发展的城镇化进程。毗邻广西的广东在城镇化的发展方面一直处于全国领先地位,其发展模式曾一度在全国都具有示范效用,其对同属于广府文化区的广西的榜样作用更是毋庸置疑。所以影响竹筒屋产生的征地拆迁补偿政策以及当代竹筒屋的形制本身都可能与广东地区有密切联系。而在玉林地区和广州等其它广府地区广泛存在的建筑工业从业人员的交流,也极大地促进了建筑技术、建筑形式的交流和影响。
第四章 当代社会转型下的竹筒屋改造研究
4.1玉林当代“竹筒屋”存在的问题
4.1.1基础设施建设混乱:
由于竹筒屋是由各家各户自行建设施工的,时间参差不齐,供电、上下水、燃气、交通、等基础设施户内都是户主自行建设的,这不仅带来了户内的一些安全隐患,也给各户的基础设施与市政官网的衔接带来了很多问题。
4.1.2空间利用率低:
在各户自行建设的过程中,为了充分利用所得土地,有的也出于相互攀比的心理,竹筒屋常常建到5、6层楼高,每户的建筑面积平均在400平米以上,有的可达500、600余平米。但是在当代,玉林的家庭结构已不是过去大家庭三代同堂的居住模式,而多为两代人或一代人的小家庭模式,计划生育实行后,家庭中子女的数量也有所减少。400平米的建筑面积对于2到4人的居住来说实际上是相当冗余的,很多竹筒屋顶层空间利用率并不高。因此,从整个城市来看,竹筒屋实际上造成了城市空间容量的空置和浪费。
4.1.3资金、材料、人力浪费:
竹筒屋的建设中存在着大量的资金、材料和人力的浪费。首先,各家各户零散的建设使得人力、物力不能集中统筹使用,时间上前后、长短不一,效率较低;其次,如上文所述,竹筒屋的建筑面积对于小家庭的居住来说有相当大的冗余,相应的材料、资金也是一种浪费;第三,由于土地分配到各户,每两家相邻的山墙面都以建筑外墙的要求重复建设两次,不仅是资金、材料和人力的大量浪费,也是土地的大量浪费。
4.1.4居住环境不佳
当代的竹筒屋虽然延续了传统竹筒屋狭长的形态,但是居住的物理环境却很难满足生活需求。当代的竹筒屋大多已不建天井,而且楼层较高,多达5、6层,室内的通风、采光条件都很差。
4.1.5设计风貌良莠不齐,影响城市整体规划与城市风貌
竹筒屋一般在地块统一规划或划分后,各户在所得土地上的建设完全由住户自行设计,由于各户居住需求不同、设计思路不同、经济实力不同,所设计的房屋高度不一,风格各异,材料、色彩千差万别。虽然住建委在建设报审阶段可以对房屋设计的出檐深度、设计风格等予以一定的控制,但是由于竹筒屋数量巨大,建设时间各不相同,在城市尚未形成统一的色彩风貌规划的情况下,这种控制管理的难度较大。因此,造成了城市天际线犬牙交错,街道景观混乱不一的局面,进一步加大了城市整体规划的难度。
4.1.6施工组织混乱,建筑质量参差不齐
竹筒屋的施工由各户在所得土地上自行组织,施工队伍零散,时间前后、长短不一,这就给监督管理工作带来了很大的难度。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同时设计审批和施工管理分属不同的部门管辖,施工的质量和安全性更难以管理,基本处于自发的状态。这种情况一方面带来了建筑质量安全的隐患,一方面极大地影响了城市整体规划的顺利推进。
4.2竹筒屋改造案例分析:玉林市十字街骑楼改造项目
如上所述,由于竹筒屋存在着种种问题,所以现在竹筒屋的改造是玉林城市建设面临的一项重要任务。本节选取笔者所在实践单位参与设计的两个典型的玉林竹筒房改造项目以及国内外两个相关的优秀案例进行分析,分析其各自优缺点,以求互相借鉴,为以后的相关项目提供指导。
4.2.1 项目背景
十字街历史悠久,是玉林建国前最繁华的商业街道。十字街原是较为典型的骑楼街,在八十年代末九十年代初曾经改造过一次。当时的改造较为失败,在骑楼立面上贴满白色的瓷砖,抹掉了骑楼建筑的原有特色。2004年,政府决定对整个十字街区进行改造,原来规划中要将十字街全部拆迁之后重建。但是规划公布之后,受到了居民反对,居民保留十字街骑楼特色的意愿十分强烈。政府倾听民意,经讨论后决定修改原拆迁规划,对其进行重新改造,在保持铺面和建筑形式的基础上,尽量恢复其原有特色。
4.2.2项目运作机制
由于政府资金不足,项目采用了统规不统建的运作模式。由政府部门请玉林市城乡规划设计院统一对改造进行规划设计,并做出施工图。政府负责市政道路及管网建设。具体沿街房屋改造建设由各业主自己出钱请施工队按照施工图进行施工建设。政府限定工期,并抽调人员成立项目指挥部,对项目实施进行监管。而设计院则在施工过程中提供技术支撑,通过盯工地来保证施工按照设计进行。业主建设完工后由指挥部验收,只有按照原有设计施工、达到一定设计效果的才会给予办理房产证并发放工程补贴。(每户2000-3000元左右)。为了使得街道形成统一的骑楼街面,政府让出部分土地的使用权供无骑楼面的业主建设沿街骑楼。
由于政府听取民意,保留了骑楼街,避免了大规模拆迁,同时还采取了免费提供设计、让地以及提供补助等一些列优惠措施,所以市民的参与热情很高。
4.2.3项目所涉及竹筒屋(骑楼)的改造
项目的规划设计参考了临市梧州的骑楼城项目。建筑风格基本模仿自南洋骑楼风貌,建筑装饰图案提取了一些巴洛克建筑的元素。(图19)设计力求形成统一的骑楼街面,对原有骑楼建筑进行整修改建,对于没有骑楼部分的建筑进行加建骑楼部分。需要新建的建筑也要与整体风格一致。(图20)对于建筑立面的改造,针对当时建筑贴瓷砖的比较多,采用了直接在瓷砖上刮腻子刷漆等方式,减少工程量并节约工程投入。至于门窗的选择,原设计本想使用木格栅,但是实际中还是尊重居民意愿,使用铝合金门窗。
4.2.4小结
十字街的改造项目在整体上来说还是相当成功的。受到了市民、政府管理者以及设计人员的广泛好评。十字街经改造后不但获得了较为统一的风貌,还使得十字街的商业复苏。十字街现在仍旧是玉林老城区中最繁华的商业区之一。
但在与当时设计负责人交流以及现场踏勘过程中还是发现一些不尽人意之处。首先,由于业主各自施工,由于各个业主投入不一,材料优劣各异,施工队施工水平不一,造成风格难以统一,影响总体设计效果。其次,在建设过程中,各业主自顾自家,使得山墙重复建设;在建设过程中由于过界等矛盾摩擦时有发生。第三,原设计中本想形成前部骑楼3层,后退部分4层的统一层高,但是由于当时现状房屋有部分超过4层,所以实际操作起来很困难,最终形成高低不一的天际线。第四,项目当时在设计时,没有考虑静态交通,造成现在骑楼有有约一半面积用于停放摩托车,造成原来尚显宽阔的骑楼空间显得十分狭窄。(图21)第五,十字街在设计之初想建成步行街,后因为禁止车行后,商业气氛变淡,最后改为限时通行,也未能执行到底。现在的状况是人车混行,比较混乱。
4.3玉林当代“竹筒屋”问题应对
现有的竹筒屋存在着众多的问题,不仅不能为市民提供良好的居住环境,而且给城市的统一规划和整体风貌的营造带来了很大的难度。在玉林新的城市建设中,首先应该改变土地开发建设的旧有模式,通过加强土地、建设施工的管理加强城市建设的整体性;其次,对于已有的竹筒屋,应当妥善处理,一方面通过外部改造改善城市风貌景观、营造宜人的街道空间,另一方面尽可能地提供引导和支持,进行竹筒屋内部的设施、物理环境的更新,提升居民的生活质量。
4.3.1早日形成城市整体风貌规划
玉林市目前尚未有正式推行的城市整体风貌规划,因此在城市建设中,建筑的设计以及设计的管理、审批工作相对零散,难以形成统一的基调。在新的城市建设中,应当尽快编制城市整体风貌规划,使新建设活动的设计以及建设部门的管理、审批有据可依,旧建筑的改造设计有依可循,逐步推进。无论新建与改建都有一致的大目标,为塑造玉林城市特色服务,有计划的实施进行,从而形成和谐、统一的城市风貌。
4.3.2加强城市建设中的土地建设管理;改革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措施
在上世纪最后20余年的城市建设中,由于城市发展速度较快,当时政府的管理还未到位,所以造成大规模违法违章占地建设竹筒屋的历史问题。 时至今日,虽然政府各项管理政策已经逐步完善,但是违法违章占地建设竹筒屋的情况在新区仍旧存在,相关部门应该进一步加强城市建设中的土地建设管理。
此外,在玉林城市建设发展高速起步的八十年代末九十年代,以及后续年份中,征地拆迁量比较大,当时采用的补偿安置政策多为土地安置。通过留地安置方式解决被征地农民的生活出路问题。当时主管部门在划拨安置用地时没有考虑到城市的长远发展规划。政府以集体为单位划分的安置地又被集体划分到每户,最终形成一个个临街狭窄,纵向狭长的地块。这些地块的建设是由村民自行完成的,因而形成了参差不齐、风貌各异的竹筒屋。
据笔者了解,玉林市目前现行的《玉林市征收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及拆除房屋等建构筑物补偿安置方案》(详见附件二)仍旧采用土地安置补偿的措施。笔者认为在这方面,玉林相关部门可以参考南宁市的相应政策《南宁市征收集体土地及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南府发〔2008〕15号)的办法。在该《方法》中,南宁市结合城市发展规划,将市域内集体土地按照地理位置,以行政村为单位划分为四个区片,在涉及相应区域征地安置时分别对待,采取相应补偿措施,保持城市整体用地结构的完整性与合理性。
4.3.3加强设计引导、审批管理及施工组织与管理;加强部门联动,加大执法力度
现行的建设管理体制中,设计的审批由住建委负责,而执法是由市政市容局(城市行政综合执法局)负责。由于审批与执法分属不同的部门,加上建设活动零散繁杂,难以保证在报审通过后,施工建设严格安装所批准的设计方案进行,也难以全面监督、保证施工质量和建筑的安全。在新的城市建设中,应当加强设计审批与施工管理的一体化,进一步规范建设活动与加强施工质量。加强部门之间的联动,多部门联合,发起专项整治行动,对违规私建及时进行处罚,严把验收关,对于不合要求的要限期整改。
在新区建设过程中,相关部门要做好私建的设计引导工作,防止建成之后即与城市整体风貌不一致的现象出现。
4.3.4加大宣传力度,转变市民的旧有居住观念
在安置土地的村集体内部分配中,由于村民们普遍持有的“占天占地”、“一铺养三代”的传统居住观念,促使土地最终被分割成狭长的临街地块由各家自行建设,从而形成了大批的竹筒屋。一些住户出于攀比虚荣的心理,往往把房屋尽可能地建高,在实际操作和使用中造成了大量的空间、材料和资金的浪费。
在新的城市建设中,应当引导市民逐步改变旧有的居住观念,通过统一的城市住宅建设解决安居问题,不仅可以提升本身的居住质量,也可以通过集约化的建设统一城市风貌、高效利用资源。
4.3.5做好已有竹筒屋的外立面改造
根据现有状况,目前玉林市面临的主要问题还是竹筒屋立面的改造。针对玉林城市整体风貌的提升而进行的竹筒屋立面改造工程应该在城市总体规划和城市整体风貌规划的指引下做好整体改造规划,制定长远计划,在控制整体风貌的前提下分项目逐步推进,以点带线,以线带片。要避免出现缺乏全局考虑仅仅就单个项目论单个项目的现象出现。先行推进重点街道沿线立面的改造,之后逐渐铺开。在具体项目实施工程中,可以选择适当项目举办大型设计竞赛或邀请国内著名设计单位与本地单位合作设计,争取创优秀工程,以形成示范性,并带动本地设计单位的成长。本地设计单位在承担相关设计项目时,要广泛参访国内外优秀案例,利用对玉林本地情况了解的优势争创玉林特色。在对地方特色的研究与挖掘更深入更细致一些,力争做到设计更具真正的地方特色,同时保证施工质量使其更加地道。在设计过程当中,还要尽量做到传承与创新并重。在具体项目设计中还可以结合城市立体绿化或彩化,通过在立面上阳台、窗台等部位种植花草等来达到美化城市的效果。
4.3.6竹筒屋功能空间与物理环境改造建议
由于竹筒屋都是私人住宅,所以当前针对竹筒屋的改造主要还是集中在对城市风貌造成影响的立面上。而竹筒屋的功能空间与物理环境则未能得到改善,居民的居住环境在立面改造后仍旧维持原样。正如前文所述,由于大部分竹筒屋都未经过专业建筑师的设计,所以多存在设计上的缺陷,在通风采光及功能空间布局上存在不足,亟待改善。很多竹筒屋业主自己又重新购买商品房住宿而将自家的竹筒屋用于出租或者干脆闲置不用也多是出于其原因。这样不仅给自己带来较大的经济负担还造成了资源的浪费。
对于竹筒屋的功能空间与物理环境改造,政府部门不但要遵循业主自己的意愿,还要加以教育引导,让业主知道并不是所有竹筒屋都不适于居住,让他们了解到经过建筑师精心设计过的竹筒屋也能营造出良好的居住环境,并不会比商品房差。这样经过改造的竹筒屋业主自住会变得舒适,而用于出租则能获取较高租金。
在竹筒屋的设计研究上,政府主管部门要鼓励本地设计单位组成兴趣小组,开展竹筒屋改建、重建及新建的研究并开展相应特色业务,使研究结合实践。上级主管部门还可以通过举办全国(或地区)特色竹筒屋(新建或改造)设计竞赛等活动,吸引各地专业设计人员参与到竹筒屋的研究改造实践之中。
4.3.7灵活完善竹筒屋街区(社区)公共配套服务设施
由于竹筒屋街区在建设过程中缺少统一规划,多为自行建设,几乎没有公共配套服务设施。现在的竹筒屋街区严重缺乏公共配套服务设施,造成社区活动无法顺利进行,这对于社区营造极为不利。竹筒屋的满铺占地建造模式使得街区内几乎没有开敞空地供开展公共活动。现在玉林部分竹筒屋集中的街区的社区活动中心都是租用民房。这是应对现有情况较为实际的做法,值得进一步推广。一些可以在室内进行的社区公共活动可以通过租用私房利用室内空间灵活解决,比如社区的健身中心等。此外,通过城市规划中尽量为市民提供可以用于公共活动的小公园、小广场等公共设施来弥补街区或社区公共配套服务设施的不足。
结论
玉林当代竹筒屋问题既是一个历史问题也是一个当代问题:玉林在民国时期就已经有骑楼形式的传统竹筒屋大规模建造,玉林当代竹筒屋是玉林传统竹筒屋在当代的延续;同时,玉林当代竹筒屋又是在玉林在城镇化历史进程中的产物,大批当代竹筒屋的改造是玉林市城市建设当前面临的重大问题。虽然现在玉林根据自治区的精神暂停审批竹筒屋,但在一些地区仍旧有违规建设行为。
竹筒屋问题不可能在短期内就得到彻底解决,需要我们以长远的目光和全局意识来看待,在城市整体规划的引导下,既要做好新建私宅的设计引导,也要做好旧有竹筒屋的改造,在具体项目中,立足实际,参访各地,争创精品,塑造玉林城市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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