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人礼· 杂记
早上出门的时候,忽然没来由地哼起了《续雪》这首歌。很奇怪,平时唱总是会跑调,因为男生的声线毕竟跟女生不同,我永远都高了八度,没想到今天居然还能勉强唱得能让人听出副歌,心里小小地暗爽了一下。
雪下得那么深
你会否听 得很认真
全世界的离人
都哼着我的心疼
可谁看到我
憔悴了几分
雪下得那么深
噢北京 冬天 的黄昏
我换了一座城
走过两盏路灯
那三年的故事 换了 剧本
这首歌词就像被我嚼烂一样永远地留在了心灵的胃部,我初次听的时候感觉曲子很特别,然而,比曲子更特别的却是打动我的词。
不知为何,谦的这首歌,我第一次听大约在三年前,那时候,我写了一封信给他。
我表扬他,你这样会唱歌,还这样会写歌,还把我唱哭了。而且,你长得很像一个人,看见你我总会心疼。
现在看来,我多出来的不过是那时候的单纯和小清新罢了。但在当时,其实就算是现在,我依旧是这样的心情,只是平淡程度不同而已。
尤其是最后一句。我换了一座城,走过两盏路灯,那三年的故事,换了剧本。
今年刚好的三年,第三年。其实没什么好值得纪念的东西,按理说,应该一件都没有。
那时候我初三,很忙,天气转冷,有些握不住笔。我还记得我写出来的字又细又长,底部尖锐。或许书法会像人一样渐渐成熟,总之那时候它正处于雏形的萌芽阶段。来源于那时候幼稚的,抑或是,强装熟练,满怀期待的,我。
我用那样的字写了一封信给谦,当然,我并不打算寄出去。这是一封充其量也不过是宣泄的自白。我毫无逻辑,对牛弹琴,东一句西一句地说话,在纸上说话,但也感觉自己十分嘶哑。
我十五岁,Justin五月份出国,如今是十一月。
重听谦的专辑,熟悉每一首歌的前奏,而且不厌其烦。
非常喜欢他。是真的喜欢。我用相机拍下他专辑里附赠的明信片,上面印着他的脸。
干净,透彻,阳光,明亮。一望无际,一览无余。清清楚楚。明明晰晰。
而且越看,越觉得像另外一人。
忽然在三年以后的今天,也是十一月份,清冷的早上一觉醒来的我,就这样想起了《续雪》和那封信。
随便说说而已的话,其实我全都记得。我并没有忘记。
不该想起来,一想起来就会掉眼泪的歌词,我也一并记得。
我像不会丢掉玩具的小孩,哭着时间给我一个可以放肆的依赖。
可惜到头来,我依然还是我。
我的十八岁是一个人过的,那一天我看完了十一集的《雷霆扫毒》,然后第二天扛着一袋子翻都没翻过的书,冒雨赶回学校,扛上宿舍楼,然后停在原地,感受从手臂上缓缓漫上来的尖锐的酸痛,这是对自己过于高估和信任的愚蠢的惩罚。
这个世界上的一切事情都是不可信的,万物都有它的变数,包括我们自己。
思想会变卦,信仰会崩塌,计划会泡汤,功会亏于一溃。
我可以任由自己一根筋地走下去,一条路走到黑,不抬眼,不回头,前面有路就走。走到最后,头皮血流或是得意洋洋,意气风发,结局可以被临时改编,抑或是即兴结尾,这些都没什么好稀奇的。
我还是原来的我,只是我变得越来越不像自己。
谦就是我的玩具,当我需要他,感到无聊寂寞的时候,我会听他唱歌,看他MV,隔着屏幕轻触他的面颊;但更多的时候,都是我将他随意的移出Mp4,以便给新歌让位,抑或是干脆就没想起要听他的歌。直到很久以后,会在电脑图片里翻出他的墙纸,会看着日历上的年份计算一份情感的忠诚。
我绝对不算忠贞,2007年和2008年的我喜欢苏醒,非常,非常喜欢,他在电视上哭,我也跟着哭,甚至他笑,我也会流泪。但是那些年之后,我离他越来越远,对他越来越陌生。然而谦却是很奇怪的存在,整整六年,新人旧人来来去去,新歌旧歌不温不火,新词旧词纷纷扬扬,许多心态变了,熟悉到陌生,到形如陌路,形单影只,但他依旧在我心里有着特别的地位,我从来没有丢掉过他。
从2006年《认真的雪》开始,我就没有丢掉过他。如今,六年过去,时光跨过的尺度足以将我击垮,然而,他仍在。
我真的曾隔着家里的窗户,对这外面黯蓝的天色,说过一句,你过得好吗。
那是他2007年专辑的名字和同名主打歌,那时候没觉得自己多造作,多小清新,多文艺。
我的感情,是真实的。就算只有一瞬间存在过,它也是真实的。
听他的歌我很难过,经常不自觉地掉眼泪。
我相信这是动情的表现,而且从不怀疑。
你过得好吗,这句话是问谦的。上海好吗,冷吗,你在那里吗。
有些故事能凭借旋律渐渐明了,仿佛他一直对我讲的故事真是关于他另一个自己。
因而我想他大概是世界上,绝无仅有的恋人了。
一次一次,掉眼泪。眯着眼睛,含着睡意,调到他的频道,一首一首,直到声线黯淡,他在尾声里走静,又是独我一人。
从来就只有我一个人。我十八岁以后依然这么觉得。十八不过是一个可恶的数字而已,可有可无。
比如,他说,一个人走在,雪漫过膝盖,因特拉肯的夜晚。背对着少女峰,手里是旧的皮箱。
比如,他说,我挥动衣袖,借三分醉意,笑问苍天,我唱到哪里。我鼓起勇气,借杯中美酒,唱那日为何不留你。
比如,他说,我唱完钗头凤,叹多情自古遭戏弄。我折断锦芙蓉,走过千年还两空空。
比如,他说,请记得我曾深深地爱过你,曾深信不疑。就算有风,就算有雨,就算,他们都不同意。请记得我会深深地爱着你,不是说说而已,哪怕,我们,最后,不能,在一起。
很长一段时间,我连看都不敢看这一段话。更别说听。
第一次听的时候,几乎是一箭穿心,连耳机都来不及甩开。
那种窒息一般的痛苦的感觉,瞬间就吞没了我。
剩下的是呆滞,惊诧,昏天黑地,以及,拼命憋着没有哭出来的喉咙。
惊人的恐慌。我害怕这样的错觉。来势汹汹。
真的,好难过。
那首歌一直放在Mp4里,就算是现在也很少完整地听完。更多时候,我看见歌名,会不自觉地皱起眉头,喉头有异样的振颤,但最后都被轻轻地,小心翼翼地跳过。
这些都是真实的,没有掩饰过的情感。
我毫不保留地喜欢,不再乎,随意对待,却又死心塌地地守着的一个人。
他的每一个侧面都很好看。干净的,安静的,斯文可爱的男子。
独自去瑞士留学,回国参加选秀,以冠军身份出道,自己作词,作曲,发行同名专辑,拍电视剧,演电影,作主持,优秀的,坚强的,我爱的,男子。
谦。
雪下得那么深
你会否听 得很认真
全世界的离人
都哼着我的心疼
可谁看到我
憔悴了几分
雪下得那么深
噢北京 冬天 的黄昏
我换了一座城
走过两盏路灯
那三年的故事 换了 剧本
这首歌词就像被我嚼烂一样永远地留在了心灵的胃部,我初次听的时候感觉曲子很特别,然而,比曲子更特别的却是打动我的词。
不知为何,谦的这首歌,我第一次听大约在三年前,那时候,我写了一封信给他。
我表扬他,你这样会唱歌,还这样会写歌,还把我唱哭了。而且,你长得很像一个人,看见你我总会心疼。
现在看来,我多出来的不过是那时候的单纯和小清新罢了。但在当时,其实就算是现在,我依旧是这样的心情,只是平淡程度不同而已。
尤其是最后一句。我换了一座城,走过两盏路灯,那三年的故事,换了剧本。
今年刚好的三年,第三年。其实没什么好值得纪念的东西,按理说,应该一件都没有。
那时候我初三,很忙,天气转冷,有些握不住笔。我还记得我写出来的字又细又长,底部尖锐。或许书法会像人一样渐渐成熟,总之那时候它正处于雏形的萌芽阶段。来源于那时候幼稚的,抑或是,强装熟练,满怀期待的,我。
我用那样的字写了一封信给谦,当然,我并不打算寄出去。这是一封充其量也不过是宣泄的自白。我毫无逻辑,对牛弹琴,东一句西一句地说话,在纸上说话,但也感觉自己十分嘶哑。
我十五岁,Justin五月份出国,如今是十一月。
重听谦的专辑,熟悉每一首歌的前奏,而且不厌其烦。
非常喜欢他。是真的喜欢。我用相机拍下他专辑里附赠的明信片,上面印着他的脸。
干净,透彻,阳光,明亮。一望无际,一览无余。清清楚楚。明明晰晰。
而且越看,越觉得像另外一人。
忽然在三年以后的今天,也是十一月份,清冷的早上一觉醒来的我,就这样想起了《续雪》和那封信。
随便说说而已的话,其实我全都记得。我并没有忘记。
不该想起来,一想起来就会掉眼泪的歌词,我也一并记得。
我像不会丢掉玩具的小孩,哭着时间给我一个可以放肆的依赖。
可惜到头来,我依然还是我。
我的十八岁是一个人过的,那一天我看完了十一集的《雷霆扫毒》,然后第二天扛着一袋子翻都没翻过的书,冒雨赶回学校,扛上宿舍楼,然后停在原地,感受从手臂上缓缓漫上来的尖锐的酸痛,这是对自己过于高估和信任的愚蠢的惩罚。
这个世界上的一切事情都是不可信的,万物都有它的变数,包括我们自己。
思想会变卦,信仰会崩塌,计划会泡汤,功会亏于一溃。
我可以任由自己一根筋地走下去,一条路走到黑,不抬眼,不回头,前面有路就走。走到最后,头皮血流或是得意洋洋,意气风发,结局可以被临时改编,抑或是即兴结尾,这些都没什么好稀奇的。
我还是原来的我,只是我变得越来越不像自己。
谦就是我的玩具,当我需要他,感到无聊寂寞的时候,我会听他唱歌,看他MV,隔着屏幕轻触他的面颊;但更多的时候,都是我将他随意的移出Mp4,以便给新歌让位,抑或是干脆就没想起要听他的歌。直到很久以后,会在电脑图片里翻出他的墙纸,会看着日历上的年份计算一份情感的忠诚。
我绝对不算忠贞,2007年和2008年的我喜欢苏醒,非常,非常喜欢,他在电视上哭,我也跟着哭,甚至他笑,我也会流泪。但是那些年之后,我离他越来越远,对他越来越陌生。然而谦却是很奇怪的存在,整整六年,新人旧人来来去去,新歌旧歌不温不火,新词旧词纷纷扬扬,许多心态变了,熟悉到陌生,到形如陌路,形单影只,但他依旧在我心里有着特别的地位,我从来没有丢掉过他。
从2006年《认真的雪》开始,我就没有丢掉过他。如今,六年过去,时光跨过的尺度足以将我击垮,然而,他仍在。
我真的曾隔着家里的窗户,对这外面黯蓝的天色,说过一句,你过得好吗。
那是他2007年专辑的名字和同名主打歌,那时候没觉得自己多造作,多小清新,多文艺。
我的感情,是真实的。就算只有一瞬间存在过,它也是真实的。
听他的歌我很难过,经常不自觉地掉眼泪。
我相信这是动情的表现,而且从不怀疑。
你过得好吗,这句话是问谦的。上海好吗,冷吗,你在那里吗。
有些故事能凭借旋律渐渐明了,仿佛他一直对我讲的故事真是关于他另一个自己。
因而我想他大概是世界上,绝无仅有的恋人了。
一次一次,掉眼泪。眯着眼睛,含着睡意,调到他的频道,一首一首,直到声线黯淡,他在尾声里走静,又是独我一人。
从来就只有我一个人。我十八岁以后依然这么觉得。十八不过是一个可恶的数字而已,可有可无。
比如,他说,一个人走在,雪漫过膝盖,因特拉肯的夜晚。背对着少女峰,手里是旧的皮箱。
比如,他说,我挥动衣袖,借三分醉意,笑问苍天,我唱到哪里。我鼓起勇气,借杯中美酒,唱那日为何不留你。
比如,他说,我唱完钗头凤,叹多情自古遭戏弄。我折断锦芙蓉,走过千年还两空空。
比如,他说,请记得我曾深深地爱过你,曾深信不疑。就算有风,就算有雨,就算,他们都不同意。请记得我会深深地爱着你,不是说说而已,哪怕,我们,最后,不能,在一起。
很长一段时间,我连看都不敢看这一段话。更别说听。
第一次听的时候,几乎是一箭穿心,连耳机都来不及甩开。
那种窒息一般的痛苦的感觉,瞬间就吞没了我。
剩下的是呆滞,惊诧,昏天黑地,以及,拼命憋着没有哭出来的喉咙。
惊人的恐慌。我害怕这样的错觉。来势汹汹。
真的,好难过。
那首歌一直放在Mp4里,就算是现在也很少完整地听完。更多时候,我看见歌名,会不自觉地皱起眉头,喉头有异样的振颤,但最后都被轻轻地,小心翼翼地跳过。
这些都是真实的,没有掩饰过的情感。
我毫不保留地喜欢,不再乎,随意对待,却又死心塌地地守着的一个人。
他的每一个侧面都很好看。干净的,安静的,斯文可爱的男子。
独自去瑞士留学,回国参加选秀,以冠军身份出道,自己作词,作曲,发行同名专辑,拍电视剧,演电影,作主持,优秀的,坚强的,我爱的,男子。
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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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正的自己,又有谁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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