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厌
告诉我低温也不等于冷血,对吧?我的体温也才三十五六度多一点的样子,可这气温有时竟到了三十七八度。这个城发了高烧,天气闷热的厉害,什么什么的都困乏无力了。一向很少瞌睡的我也开始嗜睡,而且一睡就是连续好多天。我不信我会比世界上任何一个懒人还要懒。我懒得吃饭,因为吃饭就要挣钱,要挣钱就要工作,要工作就要面对人,和群,这是我的弱项。其实我们不过都半斤八两,甚至也许我比他们还要少半斤和八两。但我还是不忍看着他们利益纠葛的眼神,鄙夷着他们欺上瞒下的小动作,还有私欲横流的不在我能描述的范围之内的什么···
所以,我边缘了,我灰暗了。所以我也有了一个让不知世事的十六七少年所理想的职业-----自由职业。呵,你听,这名称多好听,自由,多么干脆响亮。也许向往它是对的,也许也是错的。
我们是有区别的,一部分是上流,一部分是底层。那些上流的人有基础,凭着资历来自由职业,而我们显然不同。我暂且把自己高抬为底层的代表,我什么也没有,我都不知道我怎么就会这样。但我也是最富有的人,以天为被,以地为床,落脚便是家,呵,还有家这个概念,多华而不实。多自由是吧,但这叫无业游民。所以行尸走肉什么的词最适合我了。其实也不完全是,我也有过劳动所得,只不过以一些不忍入目的方式。
那年镇子的集市上来了杂耍团,我缠着面相和行动半傻的二爷带我去看熊,我只是那么听说而已,他就真的挪着他的三条腿带我去了。他和一个后来我才熟识的人说了很长时间的话,他口齿不利,平时几近把他当成哑巴,但那天他说了很多,还听他说,「卜看他···文···文静静地像···个女娃子···但身子···肯定吃地起。」我很惊讶他能不停地说这么多话,还以为他这痴病又重了一层。然后我竟什么话也没说就看他留我在那儿独自走了···
明白了么,那人是我师傅,是唯一给我衣食的人,而我是他的挣钱工具,每天都负责挨砖头,当然那都是些特制的轻砖。可后来我就不干了,因为我们赚钱太少,他得弄残那几个孩子。其实他们本身就已经残了,要么眼瞎,要么耳聋,要么傻里傻气,所以才会没人要,所以才会被他收来作赚钱的工具他说,「你看这些个娃,阿大有惜惶地样,旁人多一念都不看,这哈杂赚钱,额又不四收容所。」他从白内衬外翻坏了拉链的旧皮包里取出一小张白纸,又斜着身子从口袋里捏出一撮烟草沫儿,小心地撒在白纸片卷成的凹槽里,伸出舌尖在纸片儿的边缘舔过去一溜儿,蹴着六根指头细细地卷起来。「娃,你舍,杂办。」我所答非所问地说,「师傅,等咱给你挣了钱就买好烟抽,就不用这麻烦咧。」他象征性地露了几颗黄牙,划了一根火柴,蹲到墙根下吧哒吧哒地抽起来。
那一根烟的功夫也许对他来说太长,但我觉得他从来都没哪支烟抽得那么快。他起身回房拿了刀来,他要我摁住他们,然后像杀小鸡一样对他们卸胳膊卸腿起来。见血的那一瞬间,我跑了,我没有喊,也没有哭,只是无法停止地跑,再也没回去。
我跑完白天跑黑夜,不知道到了哪个城,天气闷热得像蒸薯一样。我终于感觉到累了,走到一个通往地下的楼梯口停住脚不敢走了,我怕自己会一脚踩不稳翻下去。原来怕死的时候想法这么愚蠢简单。我就靠着满得要溢出来的垃圾筒睡着了。我确信我还没死,因为我知道我醒来过很多次,尽管记不清到底有多少次,只是每次睁开眼时,无论白天还是夜晚,我都能看见血花迸开的样子。于是就又闭上眼继续睡。我不知道这样子睡过去了多少天,或许仅仅只是一天,总之好的一点是,在我决定醒来的时候看不到那朵血花了,我开心地想,血终于流干了。
我想我再也没有遇到过比这更好的事了,我仅是睡了一觉而已,脚边的玻璃罐子里稀稀松松地落着几枚硬币和零钱,我暗喜,原来挣钱也不一定要那么拼命。我走过一次楼梯下的通道,看到很多和我一样的人,有人拉琴,有人唱歌,有人拾荒,有人用脚写字,对了,还有些很奇怪的人,几个体格健壮的男人拉着一大幅广告布一样的照片,映着悲凉的音乐拖着凄哀的声音说,「可怜可怜这些孩子吧」他们这都叫手艺,我没有手艺,但我并不怕他们会抢走我的生意,从这里经过的人就那么多,给了他们就不会给我,给了我自然也就不会再给他们。所以我只需安心睡觉就好,我很自然地从一个杂耍演员变成了一个乞讨者。
一直,很长很长一段时间都是,我就靠在那个垃圾桶旁行乞,也不用做出什么具体的行动,我只睡觉,只是头上一定要顶着个什么东西,一张报纸,一大片树叶也好,总有什么东西遮挡我的视线只够看到地面才行。我知道醒来的时候我必定有和他们相同的收入,我很愉悦,更不用说要对此产生什么羞耻的心理了。收入多少对我来说也都无所谓,只要罐子里的钱够我吃上一顿就行,吃完我就又怀着满足与安心睡了。
我的确是这么心安理得地过着我的乞讨生活的,睡觉是我的手艺。我也不知道那时我到底长到了几岁或者十几岁,或者都过了奔二的年纪,也不知道我在那个楼梯口旁已经睡过去到底多长时间。我是奇葩对么?我占据那个地方那么久居然都一直没人来驱赶我,我窃喜原来我如此伟大。
可是我还是记得,如何,有一次我被滚烫的暑气挣扎着醒来,那闷热的感觉像掐住了脖子上的死穴一样硬要我窒息,心里也翻腾着,好像每个细胞都要爆裂一样。我又想起好久好久都不见的血花迸开的模样。忍不住干呕起来,身体的全部机能歇息了太久,可怜我连一点儿胆汁都吐不出来。
我安静下来用低矮的视线搜寻给我希望的玻璃罐子,哈哈,它的确不曾让我失望,我起身去吃饭,我懂规矩,就站在店门口等老板娘令了店里的小工出来收了钱再进去递出来个馍。我虽不常吃饭,但偶尔的这一顿伙食还是很不错的,我的钱一直都只够吃一个肉夹馍,但我自豪,一个讨饭的睡足了还能吃上肥油丰厚的肉和白白的馍,我真的自豪。我顶着轻刺的日光和嫌弃的目光等着我久违的美餐。可这次那小工让我不高兴了。他只给了我两个白馍,我说,「肉呢?额要肉夹馍,你杂给两外陪馍。」小工倒比我还生气了,「肉?要肉地六块,个要饭地有陪馍吃都不错咧,四儿哈多地很。」六块,我才睡了多久,怎么就成六块了,难道以后再都吃不上肉了?我仔细地咬着我的两块白馍,老远就看见那个强光汇聚下的我的久居之地,我甚至看见那一个空间都被光照的虚幻,开始发白,我害怕我待的地方光照一直都是那么强烈。我咬着半口馍顺着老墙根坐了下去,半晌,才收回了眼神,我被那日光吓住了我继续仔细地咬着我的白馍。那天,也许我被两个白馍塞住了,但我真的醒了,想了好多不曾想过的事,有了好多不曾有过的感觉,我还努力回想在我最小最小的时候我只见过一次的我爹妈的模样,还有二爷,还有师傅···对了,师傅,你看对过墙根下那老汉,那年他也是这么蹲在墙根下吧哒吧哒地抽烟的。不过他们想的事儿肯定不一样。那老汉手边放着一个收音机,吼着半调子戏。见过那玩意儿,师傅也有一个。
戏唱完了,老汉好像还没调台的意思,收音机里继续传出沉静的女声,「听众朋友们大家好,欢迎您继续守候97.1,这里是<沉静下午茶>,我是陈静···今天我们的话题是个体与价值···」我才陶醉着女声,老汉换台了,只好一遍一遍重复地想那美妙的女声都说了什么,我连人声都很少听到更别说这么温柔的音色了,到底是男女有别的啊,什么个体与价值···我等了好久,那老汉都没再把台调回去,我期待的声音也只能想成余音绕梁了,什么个体与价值···我才想起今天我想得太多了,都是些不属于我的非分之想。看那光不那么亮了,我决定还回我的老地方睡觉去···
又一次不知道睡过多久,很难得的是这一次我是被吵醒的,*叮~*你听过钢镚儿落进玻璃罐的声音没,也许你听过都没感觉呢。可这声音对我们来说是欢喜的,特别是连续听到好多下*叮~叮~叮~*的声音好像永远都停不了似的心里一定想今天遇上活菩萨了。但这声音真的不打算停了么?这天我就是这么被钢镚儿碰触的声音给弄醒的。极小的瞳孔只放进来一束光,我一眼就看见快要灌满钢镚儿的玻璃罐。谁?!有病吧。我的眼睛扶着地面爬···看到一双白鞋,然后白裤子,然后白衣裳···白色的脸,是和衣服一样的白。那人像树在眼前的大灯泡一样光亮得刺人眼,我不得不抬起肮脏的手把顶在头上的报纸再往下拉一拉,他说,「你应该允许我把这一百枚硬币投完的。」我说,「这些足够了,下面通道里还有人,他们可都是有手艺的。」「你还挺善良?我想和你谈谈。」我不可能不感到害怕,陌生且不说,我最怕那刺眼的光。「谈什么?」「谈一谈如何实现你的价值。」价值这词那好听的女声。「好。」
我跟着他走了好远,人越来越少,车也越来越少,最后到了一个长满乱草的厂房,他说,这是工作室。由外而内的深入逐渐有了其他人,或者只是些影子,都齐一地扮着一身的白,皮肤上的每一处都是和馍一样的白,也就只有眼睛才黑洞洞的。我开始习惯这不自然的光。那些白色的人像没有躯体一样飘着,并且唱着似丧乐又似圣雅的曲子,他说,「他们都是艺术家,这就是他们的价值,但你比他们更有价值。」「我有什么价值,我只是一个穷要饭的。」「你和他们不一样,你是个独立个体,你的价值就在你自己。」「可我什么都不会。」「但你有手艺。」「手艺?呵,我只会睡觉。」「就是了,以前怎么睡现在还照样,只不过换个地方而已,你不用回去了,以后就在这儿睡。」
他让一个女孩子来照顾我,脱去了常年不换散发恶臭的破布头,洗了澡,然后用白色的粉沫儿一遍又一遍糊满了全身,再穿上和他们一样的白衣裳,白裤子,白鞋,我问她为什么要这么打扮,她说,「这叫行为艺术,老师说这是凡人无法达到的最高艺术境界。」「行为艺术」「想不到你还长得挺好看。」我承认,那一刻我心花怒放了,我又听到了甜美的女声,甚至觉得比先前在收音机里听到的声音还要悦耳。她说,她叫轻世。于是,记着这轻世的名字我又沉沉地睡去了。
我没有因为换了环境睡不着,反而沉睡的时间更久了,这是她告诉我的,起初只是几天,然后是几个星期,到最后成了几个月。有时我醒来,唤来轻世,她喂我水喝。有时我睁开眼看见好多人站在离我一米远的围栏外。有时我还看见有人跪在围栏外的坐垫上双手合十,嘴里默念些什么,然后抬起头遇上我看着她的目光就惊叫并溢出眼泪来,临走时还要往旁边的大箱子里大把大把的塞钞票。我没想到我的嗜睡已经到达如此超脱的地步。轻世说我睡着后这里成了展览馆,就因为我的嗜睡,每天都有大量游客来参观,有的人是为着好奇,有的人是为着祈祷,他们说如果祈祷时你能醒来看他们一眼,愿望就一定能实现,不过我的确为这个工作室赚了不少钱。我暗自发笑,什么时候我成了菩萨,对昂,我是活菩萨,因为我一直都有心跳不过,赚钱这一点我倒是认同的,仅我看到的那一两次我都觉得够多了,我再都没见到过那么多的红钞···但是我也都没什么欲望了,有时看到他们虔诚的样子觉得有钱人怎么都这么傻,比从前乞讨生活的我还要可怜,于是我就那么不屑地又闭上眼睛了。
我越来越懒得醒来,因为一醒来就能闻到利益交织的关系,偶尔的醒来也不过是为了看一眼轻世的模样,听一听她的声音,然后像从前吃了白馍一样又满足安心地睡了···
后来我的呼吸是怎么变得越来越弱的我也不知道,但我记得我做了一个梦,一个很长很长的梦···
我见到了二爷,他变得口齿伶俐,不呆不傻,他说,「娃,房后头地树林子可不敢七,忒别晚上卜胡跑。」他说过很多次,但他越是说,我越是跑得勤。我每次都在太阳开始落山时走进树林,蹭着那些余晖向树林深处走,但奇怪的是每次在天完全黑下来时我都能无误地走出树林看见亮了灯的我二爷的房,但二爷又说那林子没尽头,不按原路回只能越走越远。
那天,二爷说要去林子里伐木头,我随了他一起去。我讨厌夏天,又是这种闷热的暑气,特别在这林子里还有那种潮潮的感觉。二爷说他回去拿水给我喝,我说好,就站在那儿看他走到好远好远。太阳又要下山了,他还是没回来,我决定自己走出林子去。天已经很黑了,我还没有看见二爷房里的灯···但看见几丛绿荧荧的点···
我死了,我的呼吸终于停了,窒息就是那么瞬间的事。闭眼的时候月光冻的我眼睛疼,但我还是看见了那朵黑红色的血花迸开的样子。
所以,我边缘了,我灰暗了。所以我也有了一个让不知世事的十六七少年所理想的职业-----自由职业。呵,你听,这名称多好听,自由,多么干脆响亮。也许向往它是对的,也许也是错的。
我们是有区别的,一部分是上流,一部分是底层。那些上流的人有基础,凭着资历来自由职业,而我们显然不同。我暂且把自己高抬为底层的代表,我什么也没有,我都不知道我怎么就会这样。但我也是最富有的人,以天为被,以地为床,落脚便是家,呵,还有家这个概念,多华而不实。多自由是吧,但这叫无业游民。所以行尸走肉什么的词最适合我了。其实也不完全是,我也有过劳动所得,只不过以一些不忍入目的方式。
那年镇子的集市上来了杂耍团,我缠着面相和行动半傻的二爷带我去看熊,我只是那么听说而已,他就真的挪着他的三条腿带我去了。他和一个后来我才熟识的人说了很长时间的话,他口齿不利,平时几近把他当成哑巴,但那天他说了很多,还听他说,「卜看他···文···文静静地像···个女娃子···但身子···肯定吃地起。」我很惊讶他能不停地说这么多话,还以为他这痴病又重了一层。然后我竟什么话也没说就看他留我在那儿独自走了···
明白了么,那人是我师傅,是唯一给我衣食的人,而我是他的挣钱工具,每天都负责挨砖头,当然那都是些特制的轻砖。可后来我就不干了,因为我们赚钱太少,他得弄残那几个孩子。其实他们本身就已经残了,要么眼瞎,要么耳聋,要么傻里傻气,所以才会没人要,所以才会被他收来作赚钱的工具他说,「你看这些个娃,阿大有惜惶地样,旁人多一念都不看,这哈杂赚钱,额又不四收容所。」他从白内衬外翻坏了拉链的旧皮包里取出一小张白纸,又斜着身子从口袋里捏出一撮烟草沫儿,小心地撒在白纸片卷成的凹槽里,伸出舌尖在纸片儿的边缘舔过去一溜儿,蹴着六根指头细细地卷起来。「娃,你舍,杂办。」我所答非所问地说,「师傅,等咱给你挣了钱就买好烟抽,就不用这麻烦咧。」他象征性地露了几颗黄牙,划了一根火柴,蹲到墙根下吧哒吧哒地抽起来。
那一根烟的功夫也许对他来说太长,但我觉得他从来都没哪支烟抽得那么快。他起身回房拿了刀来,他要我摁住他们,然后像杀小鸡一样对他们卸胳膊卸腿起来。见血的那一瞬间,我跑了,我没有喊,也没有哭,只是无法停止地跑,再也没回去。
我跑完白天跑黑夜,不知道到了哪个城,天气闷热得像蒸薯一样。我终于感觉到累了,走到一个通往地下的楼梯口停住脚不敢走了,我怕自己会一脚踩不稳翻下去。原来怕死的时候想法这么愚蠢简单。我就靠着满得要溢出来的垃圾筒睡着了。我确信我还没死,因为我知道我醒来过很多次,尽管记不清到底有多少次,只是每次睁开眼时,无论白天还是夜晚,我都能看见血花迸开的样子。于是就又闭上眼继续睡。我不知道这样子睡过去了多少天,或许仅仅只是一天,总之好的一点是,在我决定醒来的时候看不到那朵血花了,我开心地想,血终于流干了。
我想我再也没有遇到过比这更好的事了,我仅是睡了一觉而已,脚边的玻璃罐子里稀稀松松地落着几枚硬币和零钱,我暗喜,原来挣钱也不一定要那么拼命。我走过一次楼梯下的通道,看到很多和我一样的人,有人拉琴,有人唱歌,有人拾荒,有人用脚写字,对了,还有些很奇怪的人,几个体格健壮的男人拉着一大幅广告布一样的照片,映着悲凉的音乐拖着凄哀的声音说,「可怜可怜这些孩子吧」他们这都叫手艺,我没有手艺,但我并不怕他们会抢走我的生意,从这里经过的人就那么多,给了他们就不会给我,给了我自然也就不会再给他们。所以我只需安心睡觉就好,我很自然地从一个杂耍演员变成了一个乞讨者。
一直,很长很长一段时间都是,我就靠在那个垃圾桶旁行乞,也不用做出什么具体的行动,我只睡觉,只是头上一定要顶着个什么东西,一张报纸,一大片树叶也好,总有什么东西遮挡我的视线只够看到地面才行。我知道醒来的时候我必定有和他们相同的收入,我很愉悦,更不用说要对此产生什么羞耻的心理了。收入多少对我来说也都无所谓,只要罐子里的钱够我吃上一顿就行,吃完我就又怀着满足与安心睡了。
我的确是这么心安理得地过着我的乞讨生活的,睡觉是我的手艺。我也不知道那时我到底长到了几岁或者十几岁,或者都过了奔二的年纪,也不知道我在那个楼梯口旁已经睡过去到底多长时间。我是奇葩对么?我占据那个地方那么久居然都一直没人来驱赶我,我窃喜原来我如此伟大。
可是我还是记得,如何,有一次我被滚烫的暑气挣扎着醒来,那闷热的感觉像掐住了脖子上的死穴一样硬要我窒息,心里也翻腾着,好像每个细胞都要爆裂一样。我又想起好久好久都不见的血花迸开的模样。忍不住干呕起来,身体的全部机能歇息了太久,可怜我连一点儿胆汁都吐不出来。
我安静下来用低矮的视线搜寻给我希望的玻璃罐子,哈哈,它的确不曾让我失望,我起身去吃饭,我懂规矩,就站在店门口等老板娘令了店里的小工出来收了钱再进去递出来个馍。我虽不常吃饭,但偶尔的这一顿伙食还是很不错的,我的钱一直都只够吃一个肉夹馍,但我自豪,一个讨饭的睡足了还能吃上肥油丰厚的肉和白白的馍,我真的自豪。我顶着轻刺的日光和嫌弃的目光等着我久违的美餐。可这次那小工让我不高兴了。他只给了我两个白馍,我说,「肉呢?额要肉夹馍,你杂给两外陪馍。」小工倒比我还生气了,「肉?要肉地六块,个要饭地有陪馍吃都不错咧,四儿哈多地很。」六块,我才睡了多久,怎么就成六块了,难道以后再都吃不上肉了?我仔细地咬着我的两块白馍,老远就看见那个强光汇聚下的我的久居之地,我甚至看见那一个空间都被光照的虚幻,开始发白,我害怕我待的地方光照一直都是那么强烈。我咬着半口馍顺着老墙根坐了下去,半晌,才收回了眼神,我被那日光吓住了我继续仔细地咬着我的白馍。那天,也许我被两个白馍塞住了,但我真的醒了,想了好多不曾想过的事,有了好多不曾有过的感觉,我还努力回想在我最小最小的时候我只见过一次的我爹妈的模样,还有二爷,还有师傅···对了,师傅,你看对过墙根下那老汉,那年他也是这么蹲在墙根下吧哒吧哒地抽烟的。不过他们想的事儿肯定不一样。那老汉手边放着一个收音机,吼着半调子戏。见过那玩意儿,师傅也有一个。
戏唱完了,老汉好像还没调台的意思,收音机里继续传出沉静的女声,「听众朋友们大家好,欢迎您继续守候97.1,这里是<沉静下午茶>,我是陈静···今天我们的话题是个体与价值···」我才陶醉着女声,老汉换台了,只好一遍一遍重复地想那美妙的女声都说了什么,我连人声都很少听到更别说这么温柔的音色了,到底是男女有别的啊,什么个体与价值···我等了好久,那老汉都没再把台调回去,我期待的声音也只能想成余音绕梁了,什么个体与价值···我才想起今天我想得太多了,都是些不属于我的非分之想。看那光不那么亮了,我决定还回我的老地方睡觉去···
又一次不知道睡过多久,很难得的是这一次我是被吵醒的,*叮~*你听过钢镚儿落进玻璃罐的声音没,也许你听过都没感觉呢。可这声音对我们来说是欢喜的,特别是连续听到好多下*叮~叮~叮~*的声音好像永远都停不了似的心里一定想今天遇上活菩萨了。但这声音真的不打算停了么?这天我就是这么被钢镚儿碰触的声音给弄醒的。极小的瞳孔只放进来一束光,我一眼就看见快要灌满钢镚儿的玻璃罐。谁?!有病吧。我的眼睛扶着地面爬···看到一双白鞋,然后白裤子,然后白衣裳···白色的脸,是和衣服一样的白。那人像树在眼前的大灯泡一样光亮得刺人眼,我不得不抬起肮脏的手把顶在头上的报纸再往下拉一拉,他说,「你应该允许我把这一百枚硬币投完的。」我说,「这些足够了,下面通道里还有人,他们可都是有手艺的。」「你还挺善良?我想和你谈谈。」我不可能不感到害怕,陌生且不说,我最怕那刺眼的光。「谈什么?」「谈一谈如何实现你的价值。」价值这词那好听的女声。「好。」
我跟着他走了好远,人越来越少,车也越来越少,最后到了一个长满乱草的厂房,他说,这是工作室。由外而内的深入逐渐有了其他人,或者只是些影子,都齐一地扮着一身的白,皮肤上的每一处都是和馍一样的白,也就只有眼睛才黑洞洞的。我开始习惯这不自然的光。那些白色的人像没有躯体一样飘着,并且唱着似丧乐又似圣雅的曲子,他说,「他们都是艺术家,这就是他们的价值,但你比他们更有价值。」「我有什么价值,我只是一个穷要饭的。」「你和他们不一样,你是个独立个体,你的价值就在你自己。」「可我什么都不会。」「但你有手艺。」「手艺?呵,我只会睡觉。」「就是了,以前怎么睡现在还照样,只不过换个地方而已,你不用回去了,以后就在这儿睡。」
他让一个女孩子来照顾我,脱去了常年不换散发恶臭的破布头,洗了澡,然后用白色的粉沫儿一遍又一遍糊满了全身,再穿上和他们一样的白衣裳,白裤子,白鞋,我问她为什么要这么打扮,她说,「这叫行为艺术,老师说这是凡人无法达到的最高艺术境界。」「行为艺术」「想不到你还长得挺好看。」我承认,那一刻我心花怒放了,我又听到了甜美的女声,甚至觉得比先前在收音机里听到的声音还要悦耳。她说,她叫轻世。于是,记着这轻世的名字我又沉沉地睡去了。
我没有因为换了环境睡不着,反而沉睡的时间更久了,这是她告诉我的,起初只是几天,然后是几个星期,到最后成了几个月。有时我醒来,唤来轻世,她喂我水喝。有时我睁开眼看见好多人站在离我一米远的围栏外。有时我还看见有人跪在围栏外的坐垫上双手合十,嘴里默念些什么,然后抬起头遇上我看着她的目光就惊叫并溢出眼泪来,临走时还要往旁边的大箱子里大把大把的塞钞票。我没想到我的嗜睡已经到达如此超脱的地步。轻世说我睡着后这里成了展览馆,就因为我的嗜睡,每天都有大量游客来参观,有的人是为着好奇,有的人是为着祈祷,他们说如果祈祷时你能醒来看他们一眼,愿望就一定能实现,不过我的确为这个工作室赚了不少钱。我暗自发笑,什么时候我成了菩萨,对昂,我是活菩萨,因为我一直都有心跳不过,赚钱这一点我倒是认同的,仅我看到的那一两次我都觉得够多了,我再都没见到过那么多的红钞···但是我也都没什么欲望了,有时看到他们虔诚的样子觉得有钱人怎么都这么傻,比从前乞讨生活的我还要可怜,于是我就那么不屑地又闭上眼睛了。
我越来越懒得醒来,因为一醒来就能闻到利益交织的关系,偶尔的醒来也不过是为了看一眼轻世的模样,听一听她的声音,然后像从前吃了白馍一样又满足安心地睡了···
后来我的呼吸是怎么变得越来越弱的我也不知道,但我记得我做了一个梦,一个很长很长的梦···
我见到了二爷,他变得口齿伶俐,不呆不傻,他说,「娃,房后头地树林子可不敢七,忒别晚上卜胡跑。」他说过很多次,但他越是说,我越是跑得勤。我每次都在太阳开始落山时走进树林,蹭着那些余晖向树林深处走,但奇怪的是每次在天完全黑下来时我都能无误地走出树林看见亮了灯的我二爷的房,但二爷又说那林子没尽头,不按原路回只能越走越远。
那天,二爷说要去林子里伐木头,我随了他一起去。我讨厌夏天,又是这种闷热的暑气,特别在这林子里还有那种潮潮的感觉。二爷说他回去拿水给我喝,我说好,就站在那儿看他走到好远好远。太阳又要下山了,他还是没回来,我决定自己走出林子去。天已经很黑了,我还没有看见二爷房里的灯···但看见几丛绿荧荧的点···
我死了,我的呼吸终于停了,窒息就是那么瞬间的事。闭眼的时候月光冻的我眼睛疼,但我还是看见了那朵黑红色的血花迸开的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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