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王斑:关于《情人》的见解(题目我拟)
文/王斑/2004.8.
《情人》是英国七十年代重要作家哈罗德·品特(Harold Pinter)的代表作品之一。 剧中有一个表面看来令人羡慕的中产阶级的“幸福家庭”,丈夫上班,妻子理家,生活安逸而舒适。但实际上查德所谓的上班,”其实”是去妓院和一个名叫桃乐丝的妓女幽会;而萨拉呢,也忙于在家接待她的情夫麦克斯,如此周尔复始。该剧从头至尾一男一女两个演员饰演,丈夫可以转换为情人,妻子可以变化成妓女;通过时空的更替,现实和幻觉、表象和意象不断置换来体现人的双重性格。这是我们对剧本的读解。演出开始了:灯光徐徐渐暗,丈夫西服革履的走出家门,妻子迫不及待的换上性感的衣裙; 丈夫很快又回来;但这时他已是身着牛仔服、行为热烈的“情夫”。他们像两个真正的情人一样,在香烟和欲望中间纵情狂欢。到了晚上,他们又变回了中产阶级的夫妻,在沉闷的房间里,充满火药味地诉说着白天和“情人”的幽会。这个游戏似乎可以调剂他们的婚姻,又可以彼此保持忠贞,但这个“两全其美”的计划却在他们彼此的嫉妒中坍塌了。当丈夫和妻子相对时,他们失去了一对夫妻应有的尊重和爱慕,他们疯狂地嫉妒着自己扮演的“情人”,在真实的婚姻中,他们自己似乎已经没有了价值……于是他们与游戏决裂了,他们疲惫地躺在地板上……
从读剧本到下地排练,排练过程很艰辛,费了不少周折。对剧本的理解大家各抒己见,品特是一个很特别的创作者,也是我所偏爱的编剧之一。通常被认为是荒诞派代表作家,对此我一向有所保留。因为他的作品从不表达诸如“他人即地狱”“世界是荒诞的”等多少带有末世论色彩的观点,相反的品特总是饶有兴味的关注表现着生活的周遭,只不过手法怪诞些,也因此遭归类、被误读。 在我看来,品特是可以因为一句话、一个瞬间、一个灵感而创作一部戏的人。他的作品看起来总有些错落的怪异,经常玩味些文字游戏式的小花招,聪明又保持得体——展现他绅士味道的优雅智慧。比如《房间》结构上的错落、《背叛》时光倒转的别致…其中也有例外,譬如他著名的《送菜升降机》我就不大喜欢,当然这是见仁见智的。 《情人》是我喜欢的类型:优雅、智慧。近十几天的沟通,大体对作品的读解有了共识,接下来又要面对的是表演风格的确立。我认为《情人》本身的游戏性并不在于“扮演”,因为生活离不开游戏,而生活本身,无论以何种方式出现或存在,它都是事实的。所以建立真实的人物关系,真实的交流和判断,塑造具体人物形象,才是该剧的表演风格。其他形式的表演,或在舞台上取宠观众的做法行不通。正如我一贯不以为网络是“虚拟空间”,它只不是过是一种交流的媒介而已,正如光和空气的关系,才使得人能相互感受到彼此,,但操作和利用以及需要它们的,依然是人,网络,只是一种形式。《情人》也是这样一种形式。”情人“本身经历的也正是这样一种实在的生活,而不需要用所谓的荒诞表演技法来图解荒诞。
九二年《情人》的演出风靡了上海,《情人》的排演用舞台手段营造出一些“暗示”并注入一定的情愫,如“夫妻”在豪华的双人床上“共寝”,女演员穿着袒露稍多的服装做戏,在朦胧的毛玻璃屏风后面频繁更衣,在观众眼前“夫妻”拥抱、亲昵,还有迷离的灯光等等,在柔美的情调中别具魅力”。和这样的演出比起,我们的风格算是相当严肃的了。品特的戏,我一直觉得实际上是非常严肃地在讨论生活本身,所谓荒诞,是“正常人”所不能接受的一些事实。 “情人”游戏在今天,也并非什么新鲜玩艺儿,毕竟人的一生总在玩儿各种游戏,情感游戏、金钱游戏,当然,最大的游戏是政治,而这些游戏都是“生活”的一部分而已。我坚信,用现实主义的表演风格诠释人物,观众会思考更多,接受更多。
《情人》是英国七十年代重要作家哈罗德·品特(Harold Pinter)的代表作品之一。 剧中有一个表面看来令人羡慕的中产阶级的“幸福家庭”,丈夫上班,妻子理家,生活安逸而舒适。但实际上查德所谓的上班,”其实”是去妓院和一个名叫桃乐丝的妓女幽会;而萨拉呢,也忙于在家接待她的情夫麦克斯,如此周尔复始。该剧从头至尾一男一女两个演员饰演,丈夫可以转换为情人,妻子可以变化成妓女;通过时空的更替,现实和幻觉、表象和意象不断置换来体现人的双重性格。这是我们对剧本的读解。演出开始了:灯光徐徐渐暗,丈夫西服革履的走出家门,妻子迫不及待的换上性感的衣裙; 丈夫很快又回来;但这时他已是身着牛仔服、行为热烈的“情夫”。他们像两个真正的情人一样,在香烟和欲望中间纵情狂欢。到了晚上,他们又变回了中产阶级的夫妻,在沉闷的房间里,充满火药味地诉说着白天和“情人”的幽会。这个游戏似乎可以调剂他们的婚姻,又可以彼此保持忠贞,但这个“两全其美”的计划却在他们彼此的嫉妒中坍塌了。当丈夫和妻子相对时,他们失去了一对夫妻应有的尊重和爱慕,他们疯狂地嫉妒着自己扮演的“情人”,在真实的婚姻中,他们自己似乎已经没有了价值……于是他们与游戏决裂了,他们疲惫地躺在地板上……
从读剧本到下地排练,排练过程很艰辛,费了不少周折。对剧本的理解大家各抒己见,品特是一个很特别的创作者,也是我所偏爱的编剧之一。通常被认为是荒诞派代表作家,对此我一向有所保留。因为他的作品从不表达诸如“他人即地狱”“世界是荒诞的”等多少带有末世论色彩的观点,相反的品特总是饶有兴味的关注表现着生活的周遭,只不过手法怪诞些,也因此遭归类、被误读。 在我看来,品特是可以因为一句话、一个瞬间、一个灵感而创作一部戏的人。他的作品看起来总有些错落的怪异,经常玩味些文字游戏式的小花招,聪明又保持得体——展现他绅士味道的优雅智慧。比如《房间》结构上的错落、《背叛》时光倒转的别致…其中也有例外,譬如他著名的《送菜升降机》我就不大喜欢,当然这是见仁见智的。 《情人》是我喜欢的类型:优雅、智慧。近十几天的沟通,大体对作品的读解有了共识,接下来又要面对的是表演风格的确立。我认为《情人》本身的游戏性并不在于“扮演”,因为生活离不开游戏,而生活本身,无论以何种方式出现或存在,它都是事实的。所以建立真实的人物关系,真实的交流和判断,塑造具体人物形象,才是该剧的表演风格。其他形式的表演,或在舞台上取宠观众的做法行不通。正如我一贯不以为网络是“虚拟空间”,它只不是过是一种交流的媒介而已,正如光和空气的关系,才使得人能相互感受到彼此,,但操作和利用以及需要它们的,依然是人,网络,只是一种形式。《情人》也是这样一种形式。”情人“本身经历的也正是这样一种实在的生活,而不需要用所谓的荒诞表演技法来图解荒诞。
九二年《情人》的演出风靡了上海,《情人》的排演用舞台手段营造出一些“暗示”并注入一定的情愫,如“夫妻”在豪华的双人床上“共寝”,女演员穿着袒露稍多的服装做戏,在朦胧的毛玻璃屏风后面频繁更衣,在观众眼前“夫妻”拥抱、亲昵,还有迷离的灯光等等,在柔美的情调中别具魅力”。和这样的演出比起,我们的风格算是相当严肃的了。品特的戏,我一直觉得实际上是非常严肃地在讨论生活本身,所谓荒诞,是“正常人”所不能接受的一些事实。 “情人”游戏在今天,也并非什么新鲜玩艺儿,毕竟人的一生总在玩儿各种游戏,情感游戏、金钱游戏,当然,最大的游戏是政治,而这些游戏都是“生活”的一部分而已。我坚信,用现实主义的表演风格诠释人物,观众会思考更多,接受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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