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典文学的非经典思考
文学作品读多了,会发现每部文学作品必涉及感情。人物几百号的长篇巨著自不用说,就连《鲁宾孙漂流记》中的孤岛上也发生着感情的故事。文学作品反映生活,由此可见,人是感情的动物。如果深究,“涉及”所涵盖的范围就太小,应该说感情是文学作品的核心——不描写感情的文学作品算不得真正的文学作品,甚至算不得是人类精神的产物。想想,文学作品中必有人物(《昆虫记》等少数除外),少到几个多到几百几千个人物,不可能各过各得生活,要不,这作品没法写。文学作品里的人物要对话,这一对话便有了交情,这便离再深刻点的感情不远了;文学作品中必有矛盾冲突,这一冲突便创造了感情纠葛;于是文学作品便以感情纠葛为支架丰满起来。既然谈到了感情,如果把文学作品中的感情比做一桌精神盛宴,那爱情无疑是最不可或缺的营养最丰富的那道菜。爱情是人类永恒的主题,也是文学作品永恒的主题,许多文学作品中的人物就是为爱而生为爱而死,生活中的人们不是在幻想爱情、追求爱情就是在品尝爱情的果实。可以说,爱情是与人们最息息相关的,也是文学作品中最能打动读者的那部分。而事有例外,太符合常规太一帆风顺的爱情就仿佛一道虽然营养丰富可味道色泽糟透了的菜,丝毫不能引起读者的食欲,也就于健康无益。所以经典文学中的爱情必然都是巨大矛盾的产物。人类社会是文明的社会,道德是评判一个人品质的标准,伦理则成为处理人和人相互关系所应遵循的道德和准则。爱情,是人类感性世界里情感的需要;伦理,是理性的社会关系中人们必须遵守的规则。无疑,爱情与伦理之间的矛盾是最巨大的矛盾。一点也不令人失望的,几乎所有的经典文学作品都抓住了这一矛盾,然后描写得感人至深吹人泪下,一部部经典仿佛一幕幕悲情大戏,赚足了读者我们这些看客的心痛和眼泪。可在我花很长时间医好了心痛擦干了眼泪之后,不禁要问,如果让爱情摆脱了伦理的束缚,经典文学作品会怎样生活又会怎样?固然巨大的矛盾不复存在,固然高潮迭起的核心冲突消失不见,但谁又能保证这样的爱情冲破伦理束缚、感性战胜理性的文学作品不会给我们带来更大的心灵震撼与无比的快感?又有谁能保证没有伦理的束缚不会让生活中更多的人寻找到自己的灵魂伴侣让自己无处停泊的心最终靠岸?
一、张爱玲的《心经》与索福克勒斯的《俄狄浦斯王》
张爱玲是我唯一钟爱的女作家。安妮宝贝曾经说:“张爱玲是心头的一把刀,碰一碰都会痛。”我说,张爱玲不仅是位特别的作家,也是个特别的女人,用她独特的视角与超乎常人的敏感审视着这个世界,冷眼相看或是轻蔑嘲弄,任性而为,可以毫不犹豫地写许多女作家不想写或是碍于什么原因不便写的东西。如果让我用一句话来概括张爱玲的文字,我只能说,张爱玲不写童话。
每次看《心经》都会心痛。这大概就是伦理给我们带来的痛苦。发生在有血缘关系父女之间的爱情注定了会是场悲剧。然而这场悲剧却不见得博得多少同情,冷心肠的人或许还会发出“不知廉耻”的评价,这便是伦理赋予我们的虚伪了。
然而,不论伦理给了我们什么,毕竟有爱情发生。
因为峰仪没来,小寒在二十岁生日上喝得醉醺醺的时候;在峰仪说:“我老了”,小寒执拗地为他拔掉白发的时候;在小寒伸过一条手臂兜住峰仪的颈子、峰仪低声道“别哭,别哭”的时候;在小寒拒绝一个又一个同龄的优秀追求者的时候;在峰仪垂着头站在小寒背后,嗫嚅地说“我们不能这样下去了”的时候......爱情早已根深蒂固。
小寒是个永远也长不大的孩子,不是她不愿长大,而是她实在不能长大。长大了,就不能那么名正言顺地守在峰仪身边了。然而小寒毕竟是个孩子,她的世界太像童话里没有污染的水晶宫殿。她说过:“我是一生一世不打算离开你(峰仪)的。”这样,她已足够,她天真地以为他也会满足,所以他像所有因为有爱而变得自负的女孩子一样,有把握地对着峰仪:“你早该明白。爸爸——我不放弃你,你是不会放弃我的!”
然而峰仪最终还是逃开了,是他先放弃了小寒。对于这个背叛爱情的人,我们却不能指责他,这应该是伦理给他离开的接口。七八年来,峰仪无疑是爱着小寒的,然而他却不能够去爱,他有爱的能力,却被剥夺了爱的权利,所以他活得很辛苦。当小寒一点点长大,对他的爱意愈加明显,他心头的负罪感一天天膨胀最终重到压得他不能喘息。为了活下去,他选择了逃离。他的理智告诉他:这样不仅保全了自己的名声,也保全了小寒的前途,他还可以开始一段新的恋情,还可以爱。随后他便选择了绫卿;同样上翘的眼角,同样短而直的鼻子,同样尖尖的下巴,同样象牙黄的手臂,同样的年轻,同样地对他眷恋依赖。然而,不管他肯不肯承认,这毕竟证明,小寒始终是他心头挥之不去的人,小寒七八年来给他的爱仿佛一种奇异的香气永远不会散去。
二十年来朝夕相处点点滴滴累积起来的感情,或许有过猜忌、有过试探,然而毕竟是这样的事实可及这样的刻苦铭心。我们有什么权利去指责它的离经叛道,又有什么理由去干涉制止?难道它不比为了金钱为了地位勉强产生的爱情可靠吗?难道它不比肮脏的肉体结合纯洁吗?如果没有伦理的束缚,谁能保证小寒和峰仪不会演绎出一个天长地久地老天荒的故事?
抛开他是她的父亲,她是他的女儿,他们之间的爱情是那样的完美,纯净无瑕,像深山里流出的一泓泉水,清澈见底细水长流。然而你也许会撇撇嘴:“前提是抛开,不抛开,他们什么都不是。”难道不可以抛开吗?难道伦理已经把我们束缚得不再有挣开它的勇气了吗?难道世界上有什么可以比幸福更重要吗?可以,没有,没有;这便是我的回答。
与张爱玲相比,更为大胆的恐怕是两千多年前的古希腊戏剧《俄狄浦斯王》的作者索福克勒斯。索福克勒斯真真正正地在他的作品中讲述了一个杀父娶母的故事。作品强烈突出的宿命感不知赚得了两千多年来多少代读者的眼泪。值得注意的是,读者们伴随着眼泪下落发出的感叹是反反复复对命运注定无能为力的惋惜与无奈,却没有一个人是在咬牙切齿地痛骂俄狄浦斯“伤天害理”。看来,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违背伦理犯下“错误”的人是容易被大众体谅理解的。然而在戏剧的结尾,伊俄卡斯特上吊自杀了,俄狄浦斯王被判处死刑。两个人都为自己无意的举动付出了生命的代价。其实想想,既然他们已经触犯了伦理,已经犯下了所谓的错误,那么其他人为什么不放过他们,他们为什么不放过自己,为什么不暂且抛开伦理,继续过以往有爱的幸福生活。如果伦理只能作为结束幸福生活的标志只能作为“犯错”后的一种惩罚出现在我们面前,来阻隔我们幸福与前行的路,那么,我们不如不要它。
二、曹禺《雷雨》与郁达夫的《秋河》
曹禺是我国伟大的剧作家,被誉为“中国的莎士比亚”。知道他、喜欢他都是从《雷雨》开始。喜欢他写得很美很传神的人物小传,乐意从他描写的人物性格和心理中获得启示,习惯从他剧中人物尖锐有层次的对话中感受畅快淋漓的感觉。
《雷雨》中的周繁漪和周萍,自剧幕开始,便处于一种尴尬痛苦的境地——不顾一切的热恋期已经过去,急速冷却的感情使两个人渐渐恢复了理智——她是他的后母,在名义上,他是她的长子,他的父亲还活着!
二十八岁的周萍是个懦弱苍白的人,抑或说他已经失去了三年前的生机活力,失去了三年前奋不顾身去爱的勇气,失去了一直对自己口中三年前所犯的那个“错误”负责的耐心。他怕了,怕与繁漪对视时她那幽怨的目光,怕从繁漪口中听到“引诱”这两个字,怕繁漪时时刻刻提醒他“是你把我引到一条母亲不像母亲、情妇不像情妇的路上去的”。他知道,“一个女子,不能受两代人的欺辱”。他自小在“体面”家庭中养成的伦理道德观这时派上了用场,浓重的犯罪感笼罩心头,像一个真空罩让他不能喘息。于是他想到离开,离开这个家,避开繁漪,以求他的心会好受些痛苦会减轻些。
与周萍相比,繁漪是个坚定勇敢的妇人。她美丽风韵犹存,明慧心思缜密,在她沉静的外形背后,有一股按捺不住的热情和力量在心里翻腾。她敢爱敢恨,对自己做过的事从不后悔,对幸福有强烈的渴盼,对追求幸福也有极大的勇气。这样的女子,本是最易得到幸福且最有资格得到幸福的。然而自从她嫁给周朴园,她的幸福便死了一半,她获得幸福的可能已极小了。到她爱上周萍,有那么一段时间,她死掉的那半幸福确是死而复生了。然而仅仅有一段时间,过去了,那半已死过的幸福带着她全部的幸福奔向了盛大的死亡,然而她并不追悔沮丧,毕竟她那么轰轰烈烈地爱过,那么尽情地享有过幸福,是爱把她从半死不活的生活状态带回到正常的轨道。尽管一切是那么迅速、那么短暂,然而她仍旧抱有希望:只要周萍继续爱她,只要再次拥有周萍的爱,她相信,她很快就会“复活”。她没有错!每个人都有获得幸福的权利!媒妁之言让她嫁给了一个长她二十岁的冷酷无情的人,她有权利爱任何可以给她幸福的人!是她丈夫的儿子,那只是个偶然。即便她有错,也只是错在;她没有看出周萍是个懦弱无力的人,她不肯相信他会为了守“道德”做“模范公民”而推开她背弃她,她太过轻信了他。然而转回来想想,信任一个曾给自己带来过幸福给过自己一生中唯一爱情的人又有什么错?她没有错,自始至终都没有,只是她被那个时代的社会伦理玩弄了,她像是一个勇敢追求“真爱无上”真理的先驱,最后落得一个“哥白尼”式惨烈的结果。
繁漪的爱情死了幸福死了心死了,周萍用伦理道德克制最不易控制的感情让自己饱受折磨,明明相爱明明可以得到幸福的两个人都忍受着身心的双重煎熬生不如死。伦理的确有权力限制人们的行为把社会规范得“秩序井然”,然而它并没有剥夺人幸福的权力并没有杀人的权力。所以,请世界上所有相信爱和爱过的人相信,那些真正相爱并能让爱给彼此带来幸福却在不经意间触犯违背了伦理的人是无罪的!
比起曹禺的《雷雨》,郁达夫的《秋河》里所描述的“母子”恋情似乎更能让普通生活中平凡的人们接受。她是他的父亲——一位督军强行掳来的爱妾。她与他曾是同校的学生,他对她在中学时代就有爱慕之情。留美回国后,他把他在美国受外国人欺辱的遭遇说给她听。她想起她不由自主的身世,惺惺相惜,竟也萌发了爱情。故事结束在爱情最美好的时期,没有人知道两位冒犯了伦理这条“罪行”的主人公会受到怎样的处置。或许郁达夫只是要告诉人们:只要爱情能给人带来幸福,给生命增添色彩意义,那么,我们便应该去爱——真爱无罪。
三、曹雪芹的《红楼梦》与古龙的《武林外史》
《红楼梦》是我从小到大的钟爱。读过《红楼梦》的人都知道,金陵十二钗中最早香消玉殒的是秦可卿,并且是死在第十三回,她在《红楼梦》中的生命太过短暂并且消失得有些不明不白。固然可以说她是病死的,但这病也太急了些。况且古本里明明有“秦可卿淫丧天香楼”的章回标题,即便是现行的通行本里,秦可卿死后关于贾珍的描写是“哭得泪人一般”、“说着又哭起来”,这不禁就令人生疑,一个儿媳再能干些,一个公公再疼儿子再感性些,任何解释都不能掩盖贾珍一系列举动的出格。所以几乎所有的红学家都认为贾珍和秦可卿之间存在着乱伦的关系,而我觉得更确切更肯定的说法是他们之间存在着爱情关系。秦可卿固然美丽,可世间美丽的女子多的是,贾珍犯不着招惹自家的儿媳,这样的风险太大;固然贾珍一时糊涂,那秦可卿死了他应该松了一口气呀,他用不着担心东窗事发声名狼藉了。但是,因为有爱情存在事情变得很不一样,我们知道,爱情可以改变许多事。
《红楼梦》是一部被删改过的作品,这是个不可争得事实。不少红学家认为关于第十三回,由于某种不能说得太清的原因,实际上也就是出于非艺术性的考虑,删减了大约有两千五百字。不少人认为曹先生删减这段文字的主要原因是因为这其中有影射当时政局的政治性内容,我却认为这种看法太过狭隘,如果曹先生当真怕批判现实批判清朝政局昏暗而受打击的话,那他也就潇洒地浪迹天涯喝酒吟诗作画去了,何苦用数十载的时间来写一部《石头记》把自己弄到穷困得“举家食粥”的地步?既然曹先生删减文字不是政治的胁迫压力,那么我们不妨这样揣测,曹先生固然有坚定的反封建精神,但贾珍和秦可卿之间的这种乱伦关系还是强烈地冲击着他的道德伦理底线,他写这段文字时也十分担心读者是否能接受这样一种关系,经过反复的思想斗争,他删去了这段文字,草草地填上一段“死封龙禁尉”,可这根本不通,历史记载龙禁尉是皇帝的卫兵,身为女子的秦可卿不可能有这样的一个封号。于是这样一部经典的《红楼梦》竟然在前八十回曹先生自己笔下出现了这样大的漏洞,放弃了巨大的矛盾冲突,人物塑造少了该有的突出个性,小说整体少了流畅的连贯性,这原因与结果不搭界让读者不明白犯了文学创作的大忌。我不得不说,不要过多地被伦理所限制所束缚,撇开伦理束缚的文学往往更自由更人性化更能让人深刻地了解人生,不要让伦理观念促成经典文学中的败笔,不要让伦理这片云彩遮挡住本应属于经典文学的奇光异彩。
古龙的《武林外史》是我看过的第一部武侠小说,也是我认为古龙刻画人物最为成功的一部小说。看过《武林外史》的人都不会忘记有这样一个女子:外表柔弱纤细弱不禁风,实则武功高强心狠手辣的幽灵宫宫主白飞飞。这是一个被复仇与死亡充满的女子,她活着就是为了替母亲报仇——杀死她的父亲快活王,然而她的这个仇人武功太过高强势力太过强大,她无法通过正常的比拼去打败他置他于死地。于是她选择了一条胜算最高的路:自己嫁给快活王。至于她为什么要这么做,被王怜花一语道破:“当快活王发现他的‘妻子’是他的女儿,只怕比杀他千万次还要令他痛苦。”多么阴险的女子,多么杀人不见血的手段。但我不禁要问,难道快活王那样杀人不眨眼泯灭人性的魔头也会有伦理观念吗?我也就忍不住要劝一劝世人:是时候该放一放被虚伪充斥的伦理观了,我们应该试着敞开胸怀去接受一些过去用伦理衡量做错了的事情错误地发生的感情,不要等到别人利用伦理这似乎恒古不变的东西伤害了你之后才知道去放下去接受,那样就太晚了。
林林总总的写了这么长时间,现在猛然停下笔来,发现思绪仍在继续,当然经典文学也仍在继续。回头看看自己提到的经典文学,整理了一下这段时间的思绪,不禁哑然失笑。有时候,我是个对自己没把握的人,很容易适应环境也很容易受人影响而改变。几十年后,经典文学仍旧是经典不会改变,而我的非经典思考呢,会不会只是青春萌动时一时的胡思乱想呢?会不会想过忘记,只是在若干年后回忆时风淡云清地发现它已在角落里落满尘埃?唯一可以肯定的是:人类社会是不断发展进步的,伦理对大众的约束力会越来越小,并最终淡出人类社会,取而代之的会是一种更人性化的道德准则抑或将来的社会会处于一种“无准则”状态。而我现在借着经典文学的非经典思考,不过是要告诉大家:如果让爱情冲破伦理的束缚,会让更多人幸福,特别是让那些即将因为伦理而遭受痛苦的人重新获得幸福,那么,我们就要做好勇敢的准备。
一、张爱玲的《心经》与索福克勒斯的《俄狄浦斯王》
张爱玲是我唯一钟爱的女作家。安妮宝贝曾经说:“张爱玲是心头的一把刀,碰一碰都会痛。”我说,张爱玲不仅是位特别的作家,也是个特别的女人,用她独特的视角与超乎常人的敏感审视着这个世界,冷眼相看或是轻蔑嘲弄,任性而为,可以毫不犹豫地写许多女作家不想写或是碍于什么原因不便写的东西。如果让我用一句话来概括张爱玲的文字,我只能说,张爱玲不写童话。
每次看《心经》都会心痛。这大概就是伦理给我们带来的痛苦。发生在有血缘关系父女之间的爱情注定了会是场悲剧。然而这场悲剧却不见得博得多少同情,冷心肠的人或许还会发出“不知廉耻”的评价,这便是伦理赋予我们的虚伪了。
然而,不论伦理给了我们什么,毕竟有爱情发生。
因为峰仪没来,小寒在二十岁生日上喝得醉醺醺的时候;在峰仪说:“我老了”,小寒执拗地为他拔掉白发的时候;在小寒伸过一条手臂兜住峰仪的颈子、峰仪低声道“别哭,别哭”的时候;在小寒拒绝一个又一个同龄的优秀追求者的时候;在峰仪垂着头站在小寒背后,嗫嚅地说“我们不能这样下去了”的时候......爱情早已根深蒂固。
小寒是个永远也长不大的孩子,不是她不愿长大,而是她实在不能长大。长大了,就不能那么名正言顺地守在峰仪身边了。然而小寒毕竟是个孩子,她的世界太像童话里没有污染的水晶宫殿。她说过:“我是一生一世不打算离开你(峰仪)的。”这样,她已足够,她天真地以为他也会满足,所以他像所有因为有爱而变得自负的女孩子一样,有把握地对着峰仪:“你早该明白。爸爸——我不放弃你,你是不会放弃我的!”
然而峰仪最终还是逃开了,是他先放弃了小寒。对于这个背叛爱情的人,我们却不能指责他,这应该是伦理给他离开的接口。七八年来,峰仪无疑是爱着小寒的,然而他却不能够去爱,他有爱的能力,却被剥夺了爱的权利,所以他活得很辛苦。当小寒一点点长大,对他的爱意愈加明显,他心头的负罪感一天天膨胀最终重到压得他不能喘息。为了活下去,他选择了逃离。他的理智告诉他:这样不仅保全了自己的名声,也保全了小寒的前途,他还可以开始一段新的恋情,还可以爱。随后他便选择了绫卿;同样上翘的眼角,同样短而直的鼻子,同样尖尖的下巴,同样象牙黄的手臂,同样的年轻,同样地对他眷恋依赖。然而,不管他肯不肯承认,这毕竟证明,小寒始终是他心头挥之不去的人,小寒七八年来给他的爱仿佛一种奇异的香气永远不会散去。
二十年来朝夕相处点点滴滴累积起来的感情,或许有过猜忌、有过试探,然而毕竟是这样的事实可及这样的刻苦铭心。我们有什么权利去指责它的离经叛道,又有什么理由去干涉制止?难道它不比为了金钱为了地位勉强产生的爱情可靠吗?难道它不比肮脏的肉体结合纯洁吗?如果没有伦理的束缚,谁能保证小寒和峰仪不会演绎出一个天长地久地老天荒的故事?
抛开他是她的父亲,她是他的女儿,他们之间的爱情是那样的完美,纯净无瑕,像深山里流出的一泓泉水,清澈见底细水长流。然而你也许会撇撇嘴:“前提是抛开,不抛开,他们什么都不是。”难道不可以抛开吗?难道伦理已经把我们束缚得不再有挣开它的勇气了吗?难道世界上有什么可以比幸福更重要吗?可以,没有,没有;这便是我的回答。
与张爱玲相比,更为大胆的恐怕是两千多年前的古希腊戏剧《俄狄浦斯王》的作者索福克勒斯。索福克勒斯真真正正地在他的作品中讲述了一个杀父娶母的故事。作品强烈突出的宿命感不知赚得了两千多年来多少代读者的眼泪。值得注意的是,读者们伴随着眼泪下落发出的感叹是反反复复对命运注定无能为力的惋惜与无奈,却没有一个人是在咬牙切齿地痛骂俄狄浦斯“伤天害理”。看来,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违背伦理犯下“错误”的人是容易被大众体谅理解的。然而在戏剧的结尾,伊俄卡斯特上吊自杀了,俄狄浦斯王被判处死刑。两个人都为自己无意的举动付出了生命的代价。其实想想,既然他们已经触犯了伦理,已经犯下了所谓的错误,那么其他人为什么不放过他们,他们为什么不放过自己,为什么不暂且抛开伦理,继续过以往有爱的幸福生活。如果伦理只能作为结束幸福生活的标志只能作为“犯错”后的一种惩罚出现在我们面前,来阻隔我们幸福与前行的路,那么,我们不如不要它。
二、曹禺《雷雨》与郁达夫的《秋河》
曹禺是我国伟大的剧作家,被誉为“中国的莎士比亚”。知道他、喜欢他都是从《雷雨》开始。喜欢他写得很美很传神的人物小传,乐意从他描写的人物性格和心理中获得启示,习惯从他剧中人物尖锐有层次的对话中感受畅快淋漓的感觉。
《雷雨》中的周繁漪和周萍,自剧幕开始,便处于一种尴尬痛苦的境地——不顾一切的热恋期已经过去,急速冷却的感情使两个人渐渐恢复了理智——她是他的后母,在名义上,他是她的长子,他的父亲还活着!
二十八岁的周萍是个懦弱苍白的人,抑或说他已经失去了三年前的生机活力,失去了三年前奋不顾身去爱的勇气,失去了一直对自己口中三年前所犯的那个“错误”负责的耐心。他怕了,怕与繁漪对视时她那幽怨的目光,怕从繁漪口中听到“引诱”这两个字,怕繁漪时时刻刻提醒他“是你把我引到一条母亲不像母亲、情妇不像情妇的路上去的”。他知道,“一个女子,不能受两代人的欺辱”。他自小在“体面”家庭中养成的伦理道德观这时派上了用场,浓重的犯罪感笼罩心头,像一个真空罩让他不能喘息。于是他想到离开,离开这个家,避开繁漪,以求他的心会好受些痛苦会减轻些。
与周萍相比,繁漪是个坚定勇敢的妇人。她美丽风韵犹存,明慧心思缜密,在她沉静的外形背后,有一股按捺不住的热情和力量在心里翻腾。她敢爱敢恨,对自己做过的事从不后悔,对幸福有强烈的渴盼,对追求幸福也有极大的勇气。这样的女子,本是最易得到幸福且最有资格得到幸福的。然而自从她嫁给周朴园,她的幸福便死了一半,她获得幸福的可能已极小了。到她爱上周萍,有那么一段时间,她死掉的那半幸福确是死而复生了。然而仅仅有一段时间,过去了,那半已死过的幸福带着她全部的幸福奔向了盛大的死亡,然而她并不追悔沮丧,毕竟她那么轰轰烈烈地爱过,那么尽情地享有过幸福,是爱把她从半死不活的生活状态带回到正常的轨道。尽管一切是那么迅速、那么短暂,然而她仍旧抱有希望:只要周萍继续爱她,只要再次拥有周萍的爱,她相信,她很快就会“复活”。她没有错!每个人都有获得幸福的权利!媒妁之言让她嫁给了一个长她二十岁的冷酷无情的人,她有权利爱任何可以给她幸福的人!是她丈夫的儿子,那只是个偶然。即便她有错,也只是错在;她没有看出周萍是个懦弱无力的人,她不肯相信他会为了守“道德”做“模范公民”而推开她背弃她,她太过轻信了他。然而转回来想想,信任一个曾给自己带来过幸福给过自己一生中唯一爱情的人又有什么错?她没有错,自始至终都没有,只是她被那个时代的社会伦理玩弄了,她像是一个勇敢追求“真爱无上”真理的先驱,最后落得一个“哥白尼”式惨烈的结果。
繁漪的爱情死了幸福死了心死了,周萍用伦理道德克制最不易控制的感情让自己饱受折磨,明明相爱明明可以得到幸福的两个人都忍受着身心的双重煎熬生不如死。伦理的确有权力限制人们的行为把社会规范得“秩序井然”,然而它并没有剥夺人幸福的权力并没有杀人的权力。所以,请世界上所有相信爱和爱过的人相信,那些真正相爱并能让爱给彼此带来幸福却在不经意间触犯违背了伦理的人是无罪的!
比起曹禺的《雷雨》,郁达夫的《秋河》里所描述的“母子”恋情似乎更能让普通生活中平凡的人们接受。她是他的父亲——一位督军强行掳来的爱妾。她与他曾是同校的学生,他对她在中学时代就有爱慕之情。留美回国后,他把他在美国受外国人欺辱的遭遇说给她听。她想起她不由自主的身世,惺惺相惜,竟也萌发了爱情。故事结束在爱情最美好的时期,没有人知道两位冒犯了伦理这条“罪行”的主人公会受到怎样的处置。或许郁达夫只是要告诉人们:只要爱情能给人带来幸福,给生命增添色彩意义,那么,我们便应该去爱——真爱无罪。
三、曹雪芹的《红楼梦》与古龙的《武林外史》
《红楼梦》是我从小到大的钟爱。读过《红楼梦》的人都知道,金陵十二钗中最早香消玉殒的是秦可卿,并且是死在第十三回,她在《红楼梦》中的生命太过短暂并且消失得有些不明不白。固然可以说她是病死的,但这病也太急了些。况且古本里明明有“秦可卿淫丧天香楼”的章回标题,即便是现行的通行本里,秦可卿死后关于贾珍的描写是“哭得泪人一般”、“说着又哭起来”,这不禁就令人生疑,一个儿媳再能干些,一个公公再疼儿子再感性些,任何解释都不能掩盖贾珍一系列举动的出格。所以几乎所有的红学家都认为贾珍和秦可卿之间存在着乱伦的关系,而我觉得更确切更肯定的说法是他们之间存在着爱情关系。秦可卿固然美丽,可世间美丽的女子多的是,贾珍犯不着招惹自家的儿媳,这样的风险太大;固然贾珍一时糊涂,那秦可卿死了他应该松了一口气呀,他用不着担心东窗事发声名狼藉了。但是,因为有爱情存在事情变得很不一样,我们知道,爱情可以改变许多事。
《红楼梦》是一部被删改过的作品,这是个不可争得事实。不少红学家认为关于第十三回,由于某种不能说得太清的原因,实际上也就是出于非艺术性的考虑,删减了大约有两千五百字。不少人认为曹先生删减这段文字的主要原因是因为这其中有影射当时政局的政治性内容,我却认为这种看法太过狭隘,如果曹先生当真怕批判现实批判清朝政局昏暗而受打击的话,那他也就潇洒地浪迹天涯喝酒吟诗作画去了,何苦用数十载的时间来写一部《石头记》把自己弄到穷困得“举家食粥”的地步?既然曹先生删减文字不是政治的胁迫压力,那么我们不妨这样揣测,曹先生固然有坚定的反封建精神,但贾珍和秦可卿之间的这种乱伦关系还是强烈地冲击着他的道德伦理底线,他写这段文字时也十分担心读者是否能接受这样一种关系,经过反复的思想斗争,他删去了这段文字,草草地填上一段“死封龙禁尉”,可这根本不通,历史记载龙禁尉是皇帝的卫兵,身为女子的秦可卿不可能有这样的一个封号。于是这样一部经典的《红楼梦》竟然在前八十回曹先生自己笔下出现了这样大的漏洞,放弃了巨大的矛盾冲突,人物塑造少了该有的突出个性,小说整体少了流畅的连贯性,这原因与结果不搭界让读者不明白犯了文学创作的大忌。我不得不说,不要过多地被伦理所限制所束缚,撇开伦理束缚的文学往往更自由更人性化更能让人深刻地了解人生,不要让伦理观念促成经典文学中的败笔,不要让伦理这片云彩遮挡住本应属于经典文学的奇光异彩。
古龙的《武林外史》是我看过的第一部武侠小说,也是我认为古龙刻画人物最为成功的一部小说。看过《武林外史》的人都不会忘记有这样一个女子:外表柔弱纤细弱不禁风,实则武功高强心狠手辣的幽灵宫宫主白飞飞。这是一个被复仇与死亡充满的女子,她活着就是为了替母亲报仇——杀死她的父亲快活王,然而她的这个仇人武功太过高强势力太过强大,她无法通过正常的比拼去打败他置他于死地。于是她选择了一条胜算最高的路:自己嫁给快活王。至于她为什么要这么做,被王怜花一语道破:“当快活王发现他的‘妻子’是他的女儿,只怕比杀他千万次还要令他痛苦。”多么阴险的女子,多么杀人不见血的手段。但我不禁要问,难道快活王那样杀人不眨眼泯灭人性的魔头也会有伦理观念吗?我也就忍不住要劝一劝世人:是时候该放一放被虚伪充斥的伦理观了,我们应该试着敞开胸怀去接受一些过去用伦理衡量做错了的事情错误地发生的感情,不要等到别人利用伦理这似乎恒古不变的东西伤害了你之后才知道去放下去接受,那样就太晚了。
林林总总的写了这么长时间,现在猛然停下笔来,发现思绪仍在继续,当然经典文学也仍在继续。回头看看自己提到的经典文学,整理了一下这段时间的思绪,不禁哑然失笑。有时候,我是个对自己没把握的人,很容易适应环境也很容易受人影响而改变。几十年后,经典文学仍旧是经典不会改变,而我的非经典思考呢,会不会只是青春萌动时一时的胡思乱想呢?会不会想过忘记,只是在若干年后回忆时风淡云清地发现它已在角落里落满尘埃?唯一可以肯定的是:人类社会是不断发展进步的,伦理对大众的约束力会越来越小,并最终淡出人类社会,取而代之的会是一种更人性化的道德准则抑或将来的社会会处于一种“无准则”状态。而我现在借着经典文学的非经典思考,不过是要告诉大家:如果让爱情冲破伦理的束缚,会让更多人幸福,特别是让那些即将因为伦理而遭受痛苦的人重新获得幸福,那么,我们就要做好勇敢的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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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火 赞了这篇日记 2020-09-26 15:44: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