误读摇滚的时代
这是一个把任何东西都能误读的时代,我不知道这是否该把“功劳”记在发达的媒体和掌握话语霸权的人身上。这不是一个把《红楼梦》看上20遍的时代,因此也不会出现《红楼梦》,这是一个连最深奥的知识都可变成快餐的时代,人们在面对信息爆炸的同时,也在亲手制造一个又一个爆炸。这是一个撒娇的时代,人们都在把握着稍纵即逝的机会贩卖着自己的矫情。同时,这也是一个符号化的时代,符号变成这个时代版图的坐标,你只需把握住这些坐标就不会迷失方向,你只需要把写符号写在脸上,就不会成为时代的落伍者。这也是一个解构的时代,任何文化都面临被解构与糟蹋的危险,文学、美术、电影、音乐等等当它变成一种流行或现象时,它不过是患上虚热症人脸上淌下的几滴汗珠,瞬间便蒸发。
在这些文化现象中,一直想扮演着主角但永远被打进配角花名册的摇滚乐竟是被误读最大的一种文化现象。
摇滚乐最初进入中国时,面临的是误解而不是误读,这和当年摇滚乐在美国出现时的误解形成截然相反的效果——美国人认为摇滚乐是共产主义颠覆美国的工具,而中国人认为摇滚乐是西方没落资产阶级文化对中国的侵蚀。以阶级、制度的标准来敌视摇滚使它变得里外不是个东西,但恰恰是因为这一点,摇滚乐变得比任何有争议的文化都更有魅力和生命力,因为它属于青年,但这不是一个由青年决定文化主权的社会。于是,极富弹性的摇滚乐在中国青年心中扎根的同时,也由误解逐渐转变成误读。
现在没有人再以阶级论来为摇滚乐定性了,那实在是荒唐和无知。随着一个喜剧演员在春节联欢晚会上演唱崔健的《新长征路上的摇滚》,摇滚乐在中国终于彻底地变成什么也不是了。
媒体对摇滚乐的态度从最初的“羞答答的玫瑰静悄悄地开”到现在动辄就拿摇滚乐炒作的转变,让人觉得,在很多人心中神圣的摇滚,如今已变成一个噱头。媒体对摇滚乐的开放与极不正常的热衷,恰恰孕育着对摇滚乐的一场误读。
误读之一,什么是摇滚精神?
关于什么是摇滚精神,是大部分中国人陷入的第一个误区,以前,为了证明摇滚乐不是洪水猛兽,我们从摇滚历史上找出很多正面的摇滚精神范本来为“精神”二字做出解释,但是这种苍白虚伪的解释随着摇滚乐资讯的大面积降临而变得无法自圆其说,我们可以说,“滚石”乐队演唱《我无法得到满足》是摇滚精神;约翰·列侬演唱《想像》是摇滚精神;吉米·亨德里克斯在现场用一把吉他演奏美国国歌以示反战是摇滚精神;鲍勃·迪伦在唱《敲响天堂之门》是摇滚精神;迈克尔·杰克逊为非洲灾民创作感人的《四海一家》是摇滚精神;科特·库班在用一把手枪对准自己的脑袋时眼里流露出对这个时代绝望是摇滚精神……等等,这样的例子举不胜举,但是,摇滚精神是什么呢?没有人能回答清楚,但所有人都在忙着谈论这个“精神”。
同时,我们也似乎都忘记了一点,这是人家的摇滚精神,不是中国人的,我们只能把他当成苍白的例子来说事而已,不具备任何说服力。因为我们的摇滚乐手不能写出《敲响天堂之门》,也没有人敢对着自己的脑袋来一枪。那么,谈论这种摇滚精神就是一种扯淡。在过去的十几年间,惟一能代表中国摇滚神的就是崔健说过的那句“如果西方摇滚乐是洪水猛兽,那么中国摇滚乐就像一把刀子。”除此之外,我们就再没看到摇滚精神。但是,关于摇滚精神的争论比摇滚乐本身的创作还要茂盛,对这种精神的争论,早已偏出摇滚本身。而中国人历来纲举目张的思维习惯却非要给摇滚精神罗列出一堆甲乙丙丁不可,在这种毫无意义的争论中,摇滚乐本身却变得越来越不精神。
摇滚精神是什么,美国人想得很开,你认为是什么就是什么好了,如果你不同意别人的观点,你可以自己解释一种精神来自圆其说,没必要去用自己的精神来否定别人的精神。因此,有多少个摇滚乐听众,就会有多少个摇滚精神。而中国人的习惯就像秦始皇统一度量衡一样,谁都想让自己的观点成为ISO标准认证,结果变得更加混乱。
而在这种混乱下,一批批新听众也加入到摇滚精神的争论之中,结果这种无聊、混乱的争论让更多人偏出摇滚乐本身,变成了空对空的攻击。
误读之二,以枳为桔与以桔为枳。
我们发现,文学、美术、电影乃至生活方式在东西方文化结合过程中最终都能“和平共处”,唯独音乐在两种文化碰撞中总是显得不和谐。如果说东西方音乐结合得比较和谐的范例,那就是文革时期的样板戏,京剧中的作念唱打与芭蕾舞的结合,京剧曲牌与交响乐的结合几乎到了完美的境地。除此之外,几乎没有令人满意的个案。究其原因,最大障碍在于中国的音乐自成一派,没有任何音乐的融合它也是完整的,重旋律不重节奏的五声音阶于强调节奏与和声对位的西方音乐在结合上,总是对不上点。尤其是当西方摇滚乐的表现形式被中国人接受之后,这种不和谐便显得尤为突出。
崔健是一个成功者,他把汉语的歌词韵律和中国式的旋律与西方摇滚乐的和声、节奏完美地结合在一起。除了崔健之外,更多的中国摇滚忽视了旋律、歌词韵律、节奏与和声之间的关系,仅仅注意到摇滚乐原始的形式,所以总给人南橘北枳之感。但是摇滚乐手并未因对摇滚的误读而警醒,相反,他们为自己能逼真地模仿某一类风格而感到自豪,中国摇滚以群体现象出现的时间至今不过10年,但是西方摇滚乐50年间出现的风格我们几乎都尝试过了,再回过头看看我们的摇滚,还是什么都不是。
而从欣赏者的角度来说,东西两种文化的背景差异,尤其是语言上的障碍导致我们在对西方摇滚乐的理解上出现了极大偏差,摇滚乐的内涵在语言这道屏障前变成我们不太具有想像力的感官刺激和词藻堆砌出来的想像,从目前国内流行的西方摇滚乐就能看出,偏重感官刺激的重金属与偏重形式化的另类音乐一直是听众兴趣的焦点,为什么?因为种类音乐可以让你绕开对音乐内涵的理解,只把握住形式就能蒙倒一大片人。虽然近些年在盗版的推波助澜下,中国歌迷能听到更多的摇滚乐,但是在接触面上非但没有开阔,反而变得越来越窄。歌迷在欣赏西方摇滚乐时以枳为桔,在欣赏中国摇滚乐时却以桔为枳。
误读之三,用刻舟求剑解释这个时代。
西方摇滚乐对中国的启蒙始于上个世纪80年代,那时候他们能找到的相关资讯是60、70年代的西方摇滚乐,因为这二十年摇滚乐太具符号化,更能被对摇滚乐一无所知的中国人所理解,这也是为什么到后来摇滚评论界对《伊甸园之门》和《光荣与梦想》这两本书推崇的原因,每每谈及摇滚,似乎不引用这两本书的词句就不够深刻。但事实上,随着中国的开放,中国的流行文化与西方流行文化几乎与时俱进,文化变得越来越多元,各种文化相互渗透、融合,很难说今天的中国流行文化到底具备什么样的属性。中国摇滚乐也同样如此,对于更多把科特·库班视为神灵而对鲍勃·迪伦一无所知的新一代中国青年,他们需要的是与他生活的时代更接近的东西。诚然,80、90年代西方摇滚乐坛确实没有太多具有代表性的文化符号供中国人解读,但用60年代的摇滚精神来注释90年代人的生活状态,总有种隔靴搔痒的感觉,评论界变得越来越孤芳自赏,歌迷们潜在的从字里行间寻求摇滚真谛的心态因这种刻舟求剑式的评注而感到迷茫。
这是听摇滚的时代还是看摇滚的时代?是该相信自己的耳朵还是该相信自己的眼睛的时代?相信每个人在发达的媒体面前都会变得那么无能为力。归根结底,我们做的太少,说得太多,以空对空,混淆是非。因此,摇滚乐在中国的命运是,它的过去、现在和将来都将一直被误读下去。
误读之四,摇滚成了时髦的前卫艺术。
经常能听到一些人谈论摇滚,谈论前卫化的摇滚。摇滚是如何前卫的?摇滚是被对摇滚无知的人前卫的。如果在80年代,中国人还视摇滚乐为洪水猛兽,只有那些看上去不三不四的青年玩摇滚,摇滚很容易被划归到那些前卫画家的门下,因为从外表上这两类人有很多共同特征。不喜欢摇滚或远离摇滚的人会做出这样的逻辑判断有情可原。但是,更多热爱摇滚和思考摇滚的人也误把摇滚前卫化,并用自己制造的假象来诠释出另一种假象。当我们对一种事物缺乏了解时,不是去寻找一个正确了解的方式,而是先给它涂上复杂、神秘色彩。摇滚乐本是个简单的东西,但是非要为它赋予更多复杂、深奥的内涵和外延,然后兜一个大大的圈子,最后再得出一个结论:摇滚乐是前卫。兜这个大圈子除了能证明自己愚蠢什么也证明不了。
美国人从来没把摇滚乐当成什么前卫艺术,中国人倒是乐此不疲。或许,让时空稍微错位一下,我们可能会更准确把握摇滚的真谛。假如摇滚乐出现在中国的市场经济而不是计划经济时代,当我们把他当场一种娱乐产品来看待时,也就能少一些误读。
在这些文化现象中,一直想扮演着主角但永远被打进配角花名册的摇滚乐竟是被误读最大的一种文化现象。
摇滚乐最初进入中国时,面临的是误解而不是误读,这和当年摇滚乐在美国出现时的误解形成截然相反的效果——美国人认为摇滚乐是共产主义颠覆美国的工具,而中国人认为摇滚乐是西方没落资产阶级文化对中国的侵蚀。以阶级、制度的标准来敌视摇滚使它变得里外不是个东西,但恰恰是因为这一点,摇滚乐变得比任何有争议的文化都更有魅力和生命力,因为它属于青年,但这不是一个由青年决定文化主权的社会。于是,极富弹性的摇滚乐在中国青年心中扎根的同时,也由误解逐渐转变成误读。
现在没有人再以阶级论来为摇滚乐定性了,那实在是荒唐和无知。随着一个喜剧演员在春节联欢晚会上演唱崔健的《新长征路上的摇滚》,摇滚乐在中国终于彻底地变成什么也不是了。
媒体对摇滚乐的态度从最初的“羞答答的玫瑰静悄悄地开”到现在动辄就拿摇滚乐炒作的转变,让人觉得,在很多人心中神圣的摇滚,如今已变成一个噱头。媒体对摇滚乐的开放与极不正常的热衷,恰恰孕育着对摇滚乐的一场误读。
误读之一,什么是摇滚精神?
关于什么是摇滚精神,是大部分中国人陷入的第一个误区,以前,为了证明摇滚乐不是洪水猛兽,我们从摇滚历史上找出很多正面的摇滚精神范本来为“精神”二字做出解释,但是这种苍白虚伪的解释随着摇滚乐资讯的大面积降临而变得无法自圆其说,我们可以说,“滚石”乐队演唱《我无法得到满足》是摇滚精神;约翰·列侬演唱《想像》是摇滚精神;吉米·亨德里克斯在现场用一把吉他演奏美国国歌以示反战是摇滚精神;鲍勃·迪伦在唱《敲响天堂之门》是摇滚精神;迈克尔·杰克逊为非洲灾民创作感人的《四海一家》是摇滚精神;科特·库班在用一把手枪对准自己的脑袋时眼里流露出对这个时代绝望是摇滚精神……等等,这样的例子举不胜举,但是,摇滚精神是什么呢?没有人能回答清楚,但所有人都在忙着谈论这个“精神”。
同时,我们也似乎都忘记了一点,这是人家的摇滚精神,不是中国人的,我们只能把他当成苍白的例子来说事而已,不具备任何说服力。因为我们的摇滚乐手不能写出《敲响天堂之门》,也没有人敢对着自己的脑袋来一枪。那么,谈论这种摇滚精神就是一种扯淡。在过去的十几年间,惟一能代表中国摇滚神的就是崔健说过的那句“如果西方摇滚乐是洪水猛兽,那么中国摇滚乐就像一把刀子。”除此之外,我们就再没看到摇滚精神。但是,关于摇滚精神的争论比摇滚乐本身的创作还要茂盛,对这种精神的争论,早已偏出摇滚本身。而中国人历来纲举目张的思维习惯却非要给摇滚精神罗列出一堆甲乙丙丁不可,在这种毫无意义的争论中,摇滚乐本身却变得越来越不精神。
摇滚精神是什么,美国人想得很开,你认为是什么就是什么好了,如果你不同意别人的观点,你可以自己解释一种精神来自圆其说,没必要去用自己的精神来否定别人的精神。因此,有多少个摇滚乐听众,就会有多少个摇滚精神。而中国人的习惯就像秦始皇统一度量衡一样,谁都想让自己的观点成为ISO标准认证,结果变得更加混乱。
而在这种混乱下,一批批新听众也加入到摇滚精神的争论之中,结果这种无聊、混乱的争论让更多人偏出摇滚乐本身,变成了空对空的攻击。
误读之二,以枳为桔与以桔为枳。
我们发现,文学、美术、电影乃至生活方式在东西方文化结合过程中最终都能“和平共处”,唯独音乐在两种文化碰撞中总是显得不和谐。如果说东西方音乐结合得比较和谐的范例,那就是文革时期的样板戏,京剧中的作念唱打与芭蕾舞的结合,京剧曲牌与交响乐的结合几乎到了完美的境地。除此之外,几乎没有令人满意的个案。究其原因,最大障碍在于中国的音乐自成一派,没有任何音乐的融合它也是完整的,重旋律不重节奏的五声音阶于强调节奏与和声对位的西方音乐在结合上,总是对不上点。尤其是当西方摇滚乐的表现形式被中国人接受之后,这种不和谐便显得尤为突出。
崔健是一个成功者,他把汉语的歌词韵律和中国式的旋律与西方摇滚乐的和声、节奏完美地结合在一起。除了崔健之外,更多的中国摇滚忽视了旋律、歌词韵律、节奏与和声之间的关系,仅仅注意到摇滚乐原始的形式,所以总给人南橘北枳之感。但是摇滚乐手并未因对摇滚的误读而警醒,相反,他们为自己能逼真地模仿某一类风格而感到自豪,中国摇滚以群体现象出现的时间至今不过10年,但是西方摇滚乐50年间出现的风格我们几乎都尝试过了,再回过头看看我们的摇滚,还是什么都不是。
而从欣赏者的角度来说,东西两种文化的背景差异,尤其是语言上的障碍导致我们在对西方摇滚乐的理解上出现了极大偏差,摇滚乐的内涵在语言这道屏障前变成我们不太具有想像力的感官刺激和词藻堆砌出来的想像,从目前国内流行的西方摇滚乐就能看出,偏重感官刺激的重金属与偏重形式化的另类音乐一直是听众兴趣的焦点,为什么?因为种类音乐可以让你绕开对音乐内涵的理解,只把握住形式就能蒙倒一大片人。虽然近些年在盗版的推波助澜下,中国歌迷能听到更多的摇滚乐,但是在接触面上非但没有开阔,反而变得越来越窄。歌迷在欣赏西方摇滚乐时以枳为桔,在欣赏中国摇滚乐时却以桔为枳。
误读之三,用刻舟求剑解释这个时代。
西方摇滚乐对中国的启蒙始于上个世纪80年代,那时候他们能找到的相关资讯是60、70年代的西方摇滚乐,因为这二十年摇滚乐太具符号化,更能被对摇滚乐一无所知的中国人所理解,这也是为什么到后来摇滚评论界对《伊甸园之门》和《光荣与梦想》这两本书推崇的原因,每每谈及摇滚,似乎不引用这两本书的词句就不够深刻。但事实上,随着中国的开放,中国的流行文化与西方流行文化几乎与时俱进,文化变得越来越多元,各种文化相互渗透、融合,很难说今天的中国流行文化到底具备什么样的属性。中国摇滚乐也同样如此,对于更多把科特·库班视为神灵而对鲍勃·迪伦一无所知的新一代中国青年,他们需要的是与他生活的时代更接近的东西。诚然,80、90年代西方摇滚乐坛确实没有太多具有代表性的文化符号供中国人解读,但用60年代的摇滚精神来注释90年代人的生活状态,总有种隔靴搔痒的感觉,评论界变得越来越孤芳自赏,歌迷们潜在的从字里行间寻求摇滚真谛的心态因这种刻舟求剑式的评注而感到迷茫。
这是听摇滚的时代还是看摇滚的时代?是该相信自己的耳朵还是该相信自己的眼睛的时代?相信每个人在发达的媒体面前都会变得那么无能为力。归根结底,我们做的太少,说得太多,以空对空,混淆是非。因此,摇滚乐在中国的命运是,它的过去、现在和将来都将一直被误读下去。
误读之四,摇滚成了时髦的前卫艺术。
经常能听到一些人谈论摇滚,谈论前卫化的摇滚。摇滚是如何前卫的?摇滚是被对摇滚无知的人前卫的。如果在80年代,中国人还视摇滚乐为洪水猛兽,只有那些看上去不三不四的青年玩摇滚,摇滚很容易被划归到那些前卫画家的门下,因为从外表上这两类人有很多共同特征。不喜欢摇滚或远离摇滚的人会做出这样的逻辑判断有情可原。但是,更多热爱摇滚和思考摇滚的人也误把摇滚前卫化,并用自己制造的假象来诠释出另一种假象。当我们对一种事物缺乏了解时,不是去寻找一个正确了解的方式,而是先给它涂上复杂、神秘色彩。摇滚乐本是个简单的东西,但是非要为它赋予更多复杂、深奥的内涵和外延,然后兜一个大大的圈子,最后再得出一个结论:摇滚乐是前卫。兜这个大圈子除了能证明自己愚蠢什么也证明不了。
美国人从来没把摇滚乐当成什么前卫艺术,中国人倒是乐此不疲。或许,让时空稍微错位一下,我们可能会更准确把握摇滚的真谛。假如摇滚乐出现在中国的市场经济而不是计划经济时代,当我们把他当场一种娱乐产品来看待时,也就能少一些误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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