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年献礼三部曲之 《刀锋》 毛姆
办公室里的菲儿买了《刀锋》,我两眼发亮,对它虎视眈眈,太熟悉的名字。分开后,读那些书成了我唯一,并真正了解一个人的渠道。对依旧沉浸在过去的我而言,是带着强烈地去找情感共性的目的看完这本书,这样的结果当然是会漏掉其他精彩部分。
虽比不上《马丁 伊登》那样让我热血澎湃,但这本书也让我看到了太多熟悉的场景。人物的心理,拉里的追求,当然还有那爱情的选择。
的确在这里,我喜欢拉里。从开始那个角落里眼神迷茫,但笃定地可以看到远处光的出场开始。到后来他的流浪,深刻而非沉重的状态。他一直在寻找,寻找那个古老的话题——我们为什么而活,”世界上还有什么比学会生活得最好更实适用的“?在这个过程中,努力去看的,努力去想的与物质表象渐行渐远,包括那个根深蒂固的与社会相关的传统,还有那里的人。结束是毫无疑问地最终会回到宗教和哲学的问题上来。我喜欢拉里的结局:他并没有死,而是回到了社会中去,开始属于他社会人的角色,带着不一样的神色和表情开始本普通人的生活。这是大多数的宿命,我们大多数追求的不是梵高那种轰轰烈烈赠献给生命和这个世界的人生,他们为存在的生命形式画上了浓墨重彩的一笔,而大多数的我们仅仅是扮演着为之瞻仰的看客身份。我一直相信像拉里这样的人在我们现实生活中一定存在着,而且还有一小笔数量.。只是我更感兴趣的是那些被作者抹掉的他们柴米油盐,琐碎生活的一面,想看看生活的常态在他们身上起的变化。我喜欢毛姆对人物命运的安排:每个人,无论生者还是死者,无论“堕落者”还是“虚荣者”,每个人都找到了适合自己的结局,每个人都是幸运的。生命本没有贫贱好坏之分,生命个体都在朝着自己的个案发展。况且一个角色或一个品行都只是一部分,creature需要的是全面看待,一个作家用笔不能全面描述但我知道毛姆在尽量表达人的多面。我喜欢“存在即合理”,但似乎有时候我太放纵这样的观点。
这是一个选择的世界:个人站在感性或理性的基调上,凭已有的知识和阅历对现在和未来进行预测,然后选择。面对选择,我也终于能感知到相爱的人也有落到分手的结局(仅从这部小说里捕捉到的一点点关于爱情的东西),也从感情和理智上承认这种分手结局的必然:那时的他们的确相爱,但拉里有一个想要追求的理想世界,伊莎贝尔不属于那个世界。另一方面,伊莎贝尔从小富养的环境使她接受不了拉里追求的那个清贫世界。“爱”本身只属于情感,我相信即使在分开的时候他们依旧爱的很深,只是他们注定要分开,因为根本在于他们是两个世界的人。喜欢他们分手时俏皮的对话:“我会永远关心你,拉里” “那么就留着,我也将永远喜欢你。”分开后,两个人依旧坦荡,友爱。男孩子我不追究理解,但伊莎贝尔有这样洒脱竟让我吃惊,后来莞尔一笑,舒心地看懂:其实她是想用洒脱来挽留爱。她打过我不太赞同的鬼主意(“想用孩子来挽留住拉里”在我看来,这是非本质的牵绊,是愚蠢的。但能理解她对“爱”的情感)。这对恋人和平分手,但这种友好分手的形式绝对比背叛的爱情影响力要持久的多:对没有伤害的爱情,我们始终热衷它的美好。而背叛的痛苦我们会主动寻求规避。恋爱中的人大多数都是冲动地奋不顾身,分手后大多数都会“冷静地分析,采取合理的举动”,但这所谓的合理换来了存在的常态,失掉了激情的刺激。我们不过都是自然界中趋利避害的生物。分手后,面对“你非常之爱他吗“的提问,伊莎贝尔回答”我不知道,我一直在想他“。对于注定的结局,这个问题已经不重要了,一则它太复杂,二则它根本没有意义。分手后抛开那点爱的感性,其实我们理智地知道:解决走不出情感困境的最好办法就是回归到自己最充实的成长中去,这种唯一最持久的,正向的落跑方式。认真地运动,学习,生活,工作,还有自己那点为之痴狂的兴趣爱好。在感性,理性,生理/心理规律,环境这些因素中往返着失落和和平静,就这样在时间/空间中解决这天大的难题。感情这美好的事物最后沉淀出来的绝对是人生的精华。已为他人妻,她人母的伊莎贝拉后段对拉里婚姻的阻碍证明了一个事实:看似出于好意的拯救本质是占有欲/控制欲在作祟。我们或多或少地都有占有欲,如表现在分手的恋人看对方进入另一段新感情的失落。谁不知这或许与自己感情上的不利天时/地理/人和相关,不应该为自己”对感情忠贞“而唱赞歌,却埋怨对方。剥掉那点自我欺骗的虚伪,直面赤裸裸的人性。
喜欢拉里”钱对你来说意味着自由,对我则是束缚”(这对我们绝大多数人而言依旧是不能不能接受的“真理”);喜欢伊莎贝的健康,阳光的青春美;喜欢伊莎贝母亲——布太太,虽然不满拉里这个无所事事的准女婿,但那依旧流露出的那份尊重(真的是惊叹20世纪20年代的美国已达到如此文明的地步,这与文明的起源与发展密不可分);喜欢伊莎贝舅舅的势利浮夸但对人真实浓烈的情感;喜欢那个陪拉里流浪的”波兰军官“的随意简单,粗野快活;喜欢毛姆“一棵树还没有长出叶子,但是树枝笼罩着一层淡绿色薄雾,是多么的美好”的描述;喜欢译者那带脏话的翻译:“他妈的”这个词经常出现在对话中(译者肯定不是东北人,因为他没有用“你大爷”。窃喜偷笑中);但不喜欢“结婚仍旧是女人最最满意的职业”。当然,不喜欢的仅仅是它那带有交换的口吻,我不否认真心爱上并付出努力的职业。或许“一个人想要靠穷巴结,而从上帝那里得到拯救,我相信上帝也会看不起他。上帝最喜欢的崇拜者是那种按照你的知识程度尽力而为的人”这句话迁移下能给上面的问题给出最好的解释;不能理解“吠陀教义”的“牺牲自己”心甘情愿地救赎他人的幸福境界。
无可否认:”变易是事物的本性“。活在当下的我们凭着对当前的了解和未来的估摸去应对变化的世界;无可否认:“上帝”(社会)创造了有劣根的“人”(制造了罪恶的环境),不能一味地责怪“人”本身(人犯的那些恶)。对于罪恶,我们或许应该更客观地看待,与包容无关;无可否认:爱情不是永恒,但追求爱情(美好)的心是永恒的;无可否认:七个月前,我逃避孤独,现在,我找到了孤独,并毒瘾似的喜欢上了它。在可知的未来打算一直保持这种状态;无可否认:经历让我承认了理性的巨大力量。面对选择时,或许我不会再像以前那样的绝对感性。追求美好仍至死不渝的使命。
这个过程让我更“自我”“内向”,我感觉到这种变化带给我的麻烦,但我也从中汲取到了他带给我的那点力量。我们不都是靠着真实的自己追求那依旧存在的希望之光而活着吗?
向没有意义的周年致敬!
虽比不上《马丁 伊登》那样让我热血澎湃,但这本书也让我看到了太多熟悉的场景。人物的心理,拉里的追求,当然还有那爱情的选择。
的确在这里,我喜欢拉里。从开始那个角落里眼神迷茫,但笃定地可以看到远处光的出场开始。到后来他的流浪,深刻而非沉重的状态。他一直在寻找,寻找那个古老的话题——我们为什么而活,”世界上还有什么比学会生活得最好更实适用的“?在这个过程中,努力去看的,努力去想的与物质表象渐行渐远,包括那个根深蒂固的与社会相关的传统,还有那里的人。结束是毫无疑问地最终会回到宗教和哲学的问题上来。我喜欢拉里的结局:他并没有死,而是回到了社会中去,开始属于他社会人的角色,带着不一样的神色和表情开始本普通人的生活。这是大多数的宿命,我们大多数追求的不是梵高那种轰轰烈烈赠献给生命和这个世界的人生,他们为存在的生命形式画上了浓墨重彩的一笔,而大多数的我们仅仅是扮演着为之瞻仰的看客身份。我一直相信像拉里这样的人在我们现实生活中一定存在着,而且还有一小笔数量.。只是我更感兴趣的是那些被作者抹掉的他们柴米油盐,琐碎生活的一面,想看看生活的常态在他们身上起的变化。我喜欢毛姆对人物命运的安排:每个人,无论生者还是死者,无论“堕落者”还是“虚荣者”,每个人都找到了适合自己的结局,每个人都是幸运的。生命本没有贫贱好坏之分,生命个体都在朝着自己的个案发展。况且一个角色或一个品行都只是一部分,creature需要的是全面看待,一个作家用笔不能全面描述但我知道毛姆在尽量表达人的多面。我喜欢“存在即合理”,但似乎有时候我太放纵这样的观点。
这是一个选择的世界:个人站在感性或理性的基调上,凭已有的知识和阅历对现在和未来进行预测,然后选择。面对选择,我也终于能感知到相爱的人也有落到分手的结局(仅从这部小说里捕捉到的一点点关于爱情的东西),也从感情和理智上承认这种分手结局的必然:那时的他们的确相爱,但拉里有一个想要追求的理想世界,伊莎贝尔不属于那个世界。另一方面,伊莎贝尔从小富养的环境使她接受不了拉里追求的那个清贫世界。“爱”本身只属于情感,我相信即使在分开的时候他们依旧爱的很深,只是他们注定要分开,因为根本在于他们是两个世界的人。喜欢他们分手时俏皮的对话:“我会永远关心你,拉里” “那么就留着,我也将永远喜欢你。”分开后,两个人依旧坦荡,友爱。男孩子我不追究理解,但伊莎贝尔有这样洒脱竟让我吃惊,后来莞尔一笑,舒心地看懂:其实她是想用洒脱来挽留爱。她打过我不太赞同的鬼主意(“想用孩子来挽留住拉里”在我看来,这是非本质的牵绊,是愚蠢的。但能理解她对“爱”的情感)。这对恋人和平分手,但这种友好分手的形式绝对比背叛的爱情影响力要持久的多:对没有伤害的爱情,我们始终热衷它的美好。而背叛的痛苦我们会主动寻求规避。恋爱中的人大多数都是冲动地奋不顾身,分手后大多数都会“冷静地分析,采取合理的举动”,但这所谓的合理换来了存在的常态,失掉了激情的刺激。我们不过都是自然界中趋利避害的生物。分手后,面对“你非常之爱他吗“的提问,伊莎贝尔回答”我不知道,我一直在想他“。对于注定的结局,这个问题已经不重要了,一则它太复杂,二则它根本没有意义。分手后抛开那点爱的感性,其实我们理智地知道:解决走不出情感困境的最好办法就是回归到自己最充实的成长中去,这种唯一最持久的,正向的落跑方式。认真地运动,学习,生活,工作,还有自己那点为之痴狂的兴趣爱好。在感性,理性,生理/心理规律,环境这些因素中往返着失落和和平静,就这样在时间/空间中解决这天大的难题。感情这美好的事物最后沉淀出来的绝对是人生的精华。已为他人妻,她人母的伊莎贝拉后段对拉里婚姻的阻碍证明了一个事实:看似出于好意的拯救本质是占有欲/控制欲在作祟。我们或多或少地都有占有欲,如表现在分手的恋人看对方进入另一段新感情的失落。谁不知这或许与自己感情上的不利天时/地理/人和相关,不应该为自己”对感情忠贞“而唱赞歌,却埋怨对方。剥掉那点自我欺骗的虚伪,直面赤裸裸的人性。
喜欢拉里”钱对你来说意味着自由,对我则是束缚”(这对我们绝大多数人而言依旧是不能不能接受的“真理”);喜欢伊莎贝的健康,阳光的青春美;喜欢伊莎贝母亲——布太太,虽然不满拉里这个无所事事的准女婿,但那依旧流露出的那份尊重(真的是惊叹20世纪20年代的美国已达到如此文明的地步,这与文明的起源与发展密不可分);喜欢伊莎贝舅舅的势利浮夸但对人真实浓烈的情感;喜欢那个陪拉里流浪的”波兰军官“的随意简单,粗野快活;喜欢毛姆“一棵树还没有长出叶子,但是树枝笼罩着一层淡绿色薄雾,是多么的美好”的描述;喜欢译者那带脏话的翻译:“他妈的”这个词经常出现在对话中(译者肯定不是东北人,因为他没有用“你大爷”。窃喜偷笑中);但不喜欢“结婚仍旧是女人最最满意的职业”。当然,不喜欢的仅仅是它那带有交换的口吻,我不否认真心爱上并付出努力的职业。或许“一个人想要靠穷巴结,而从上帝那里得到拯救,我相信上帝也会看不起他。上帝最喜欢的崇拜者是那种按照你的知识程度尽力而为的人”这句话迁移下能给上面的问题给出最好的解释;不能理解“吠陀教义”的“牺牲自己”心甘情愿地救赎他人的幸福境界。
无可否认:”变易是事物的本性“。活在当下的我们凭着对当前的了解和未来的估摸去应对变化的世界;无可否认:“上帝”(社会)创造了有劣根的“人”(制造了罪恶的环境),不能一味地责怪“人”本身(人犯的那些恶)。对于罪恶,我们或许应该更客观地看待,与包容无关;无可否认:爱情不是永恒,但追求爱情(美好)的心是永恒的;无可否认:七个月前,我逃避孤独,现在,我找到了孤独,并毒瘾似的喜欢上了它。在可知的未来打算一直保持这种状态;无可否认:经历让我承认了理性的巨大力量。面对选择时,或许我不会再像以前那样的绝对感性。追求美好仍至死不渝的使命。
这个过程让我更“自我”“内向”,我感觉到这种变化带给我的麻烦,但我也从中汲取到了他带给我的那点力量。我们不都是靠着真实的自己追求那依旧存在的希望之光而活着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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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都是靠幸运在这个世界上活着 仅以Jinn的生日蛋糕来代表生存日子中的希望之光 |
向没有意义的周年致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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魔都山顶洞人 赞了这篇日记 2013-03-06 09:4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