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玛莎。
1、真实以及残酷的幻灭
关於蓝侬,我们还需要说什麼!?或者我们还能说什麼?!
那些音乐裏的还有传说中的都已经告诉我们太多,但对於这个过早去世的音乐家,我们总事还想知道得更多。想知道的是他其实也是个人,他也会有他的喜怒哀乐。想知道的还有那些我们所知道的属於披头四的岁月,但更重要的是,那些我们所不知道的披头的日子。
这就是约翰蓝侬,至少我知道他选择痛苦但真实地活在这个世界,而不是沉溺在披头的神话之中不愿醒来。但他只是太过真实,而真实总是粉碎所有童话般的梦想。也许他还有点疯狂甚至歇斯底里,但真实地活在这个世界的我们谁不会在面对这世界的时候就不由自主的歇斯底里了起来PennyLane在阳光不穿著白色薄纱和牛仔裤的模样是如此甜美而充满魅力,但她终究会在故事结局吻了你的额头离你而去。王子和公主婚后的生活也许真的幸福和快乐,但帮宝宝包尿布的公主还有修理瓦斯炉的王子,即使柔了焦的镜头却怎麼样也浪漫不起来。 从蓝侬的口中说出事实,居然如此感伤而美丽,关於披头和蓝侬那个尴尬的年代。但他只事太过诚实,而事实也总是令人感到残酷。也许他还有忿怒甚至言过其实,但人如果不在冲动的时候说出事实,还得说多少冠冕堂皇的花言巧语去维持住那个其实已经满目疮痍的神话? 在这本珍贵的数百页访谈纪录中,尽是真实到不忍逐字阅读的幻灭字句,还有尖锐地敲碎著美丽童话的残酷对答。如果你还想从这本书裏去读到披头和蓝侬有多伟大,对不起,你找错地方了。
我在某天淩晨睡前的床上开始翻这本书,一直到隔天中午才欲罢不能地看完,但是很累的身体和烦乱的脑袋如此不能协调而无法入睡。就像是电影「成名在望」裏头的那个年轻的天真记者CameronCrowe,因为相信著摇滚乐而跟著著名为Stillwater的乐团巡回,因为相信爱情而凝望迷恋著美丽无暇的PennyLane。
但是所有残忍的故事就这样在身边发生,向往中的摇滚乐突然变得如此不堪。於是这世界忽然改变了,虽然摇滚乐还是摇滚乐,但世界运行的角度好象这麼样地偏掉了。
2、天空
我喜欢天空,我也喜欢没事的时候就看著天空。
有云的天空,没有云的天空。
夏天的天空,冬天的天空。
下雨的天空,晴天的天空。
日出的天空,傍晚的天空。
红色的天空,蓝色的天空。
从来没有背叛过你的天空,却也总是在那边监视著你的天空。
有云的天空阳光会偷偷地躲在背后,天空就这样有了阴影。
没有云的天空透明的像是伸手就抓的到一样,就担心莫名其妙地天空会压了下来。
辽阔的天空像是没有边际一样,就这麼样没有尽头地延伸著,要我怎麼相信那地球是圆的呢?
那些云在天空里总是搔首弄姿摆弄著性感的姿态,因为阳光的变化更换著他们多采的衣裳。
有时候却又是张牙舞爪地宣告著山雨欲来的野性,有时候却安详地像是悠哉无虑的婴孩。
我总是在旅行的路上情不自禁地看著美妙的天空,尤其是一整片的天空。
离开了大城市的天空,在驰骋著的公路上的天空,那环绕著头顶一整片的天空。
没有人工建筑物挡著某个角落的天空,没有广告招牌告诉你来购买什麼的那种天空。
不知道为什麼,虽然就位在撒哈拉沙漠的北端,但突尼西亚却一点也没有砂尘满天的感觉。
空气清澈而透明,透明得连所有东西景物的距离感都变得如此地超现实而不自然。
也许我们都太过习惯台北总是阴郁的天空还有永远悬浮著的灰蒙蒙,忽然一下子脱去了所有
中间的那些细微颗粒居然眼睛因为这样的清透而感觉些微刺痛。
但感觉是愉悦的,心是清晰的。
从天空中渐露的鱼肚白开始,开始迎接太阳在天空中每个位置的表演,一直到傍晚染上了性感而狂野的颜色,然后将暧昧不明的情愫留给月亮和霓虹。
天空有时候也没有什麼个性,他只是静静地就在你眼前,接纳所有你想要加诸给他的任何情绪。
想念的时候看著天空,他是思念的依归。
伤心的时候看著天空,也许云朵也会为你留下一些眼泪。
烦心的时候看著天空,好像透露著下一秒的辽阔。
旅行的时候看著天空,他知道你步伐的矛盾和孤单。
发呆的时候看著天空,他也漫不经心地和你对望著。
所以我总是在很多的时候就情不自禁地拿起相机,照下所有的天空。
可以是想念,可以是伤心,可以是旅行,也可以是发呆。
这个时候的这张相片里的这片天空,就只有我知道这样的心情,也只有这个天空知道我这个
时候的心情。
那些不想说的说不出来的或是根本不能说的,所有的所有最自私的一切都在这片天空。
不管是任何时刻或是衬托著云朵或是鲜艳的霓虹,我知道只有他懂我。
3、自负的招摇
我的自大让我招摇过街
这个午后的这条街就是属於我的了
我管你几个轮子的要从这裏经过
我管你上面坐的是高官元首或是哪个企业家的情妇
总之这是我的街
在这阳光破表的午后
我就是要大刺刺的宣示著
张开我快要发霉的翅膀
虽然它没有用
但是它是代表著我曾经翱翔狂傲的祖先
扯开我的破锣嗓子
虽然它很难听
但是美丽的声音怎麼比得上残破的真挚呢
迈开我的蹼子
虽然它过大
但是这样的面积走过的痕迹谁都可以辨认
哈哈
是我的
现在这条街是我的你们这些庸庸碌碌不知生活为何物的家伙
全部给我滚开
自负的招摇
4、这个世界上有三种人
这个世界有三种人,第一种人是所谓没有梦想的人。
他可能白天穿著笔挺的西装巧言令色巴结奉承,晚上可能混混夜店泡泡酒吧。结婚的时候要的只是聪慧贤淑安静乖巧家事做好,泡妞的时候要的只是细腰丰臀大奶无道德观念最好。成就只是可以赚钱升官开部好车家裏有台发烧级音响,工作只求人模人样高薪人事斗争顺利偶尔可以把把公司新来的年轻小妹然后养好上海的二奶。根据著名影视红星周星驰的说法,这种人跟咸鱼没什麼两样,即使哪天真的咸鱼翻身,他依然是咸鱼一条。
第二种人是所谓有梦想的人。他可能有健康无菌并贴近「人之初性本善」的道德伦理价值判断,他确实做到「吾日三省吾身」并在午夜梦回的时候为了自己的怀才不遇偶尔留下一行清泪。他可能还在三十好几的年纪留著长发并且相信自己无可救药的嬉皮哲学,他仍然在等待地铁的月台上耳机裏听著<和自己赛跑的人>或是<我是一只小小鸟>催眠著自己所谓的「明天会更好」。也许真的有点穷,可是人穷志不穷,也许爱情有点困扰可是总有一天会遇见那个所谓的Mr.orMiss Right!他相信好莱坞梦工厂的「美梦成真」哲学,他诚心天真地相信梦想成真的那一天这个世界就会因此改变。但好莱坞毕竟是好莱坞,摇滚乐毕竟是摇滚乐,人生依然天杀地跟这些事情一点都沾不上边。
我爱Moebius的漫画,不知身在何处的荒谬空间,不知身分为何的的神秘主角,不知目的为何的简单剧情,可是却充满了若有所思意有所指的无限空间以及优雅从容的美丽分镜。我爱手冢治虫的漫画,在无敌铁金刚还要忙著去把射歪了的金刚飞拳捡回来收好的时候,他就已经用科幻漫画在对大家说教了。我爱大友克洋的漫画,堕落末世的未来城市还有阿基拉飞来喷去的断肢血浆。当阿基拉这个不知为何物的东西搞得整个日本几乎亡国的时候,我简直被他这种已经愤怒的失去理智却还耐心一笔一笔刻著断垣残壁条纹肌理的荒谬迷倒。我爱阿推的漫画,天外飞来一笔的天马行空,完全不切实际的未来想像,小地方恶搞的顽童心态,还有一点贴近人生哲理的浪漫思考。我爱麦人杰的漫画 ,〈黑色大书〉尽是诡异荒谬的幻想剪影,血腥不负责任的性和暴力,黑色幽默的讽刺嘲弄。简而言之,对我来说,这世界上百分之九十九点九九都是前两种人,直到看了Enki Bilal的漫画我才知道原来这个世界还有第三种这样的家伙存在。我觉得漫画裏能看最爽的是科幻、世界毁灭、血腥、暴力,还有不可能存在的完美比例女人的裸体。第三种人根本无所谓梦想或现实,他只活在自己创造的世界裏,像Enki Bilal这种痞子般的家伙就是属於这种人。现实生活只是他的梦,而且可能是个毫无创造力并且混沌混乱丝毫没有创造力的恶梦。这种人可能还听著Bjork或是The Smith之类的音乐作画,作画之余会读读波特赖尔或韩波并提醒自己作品还没完成前别急著自杀。
5、她不属於我
她坐在机场最忙乱的那一角
她低著头专心而仔细地读著手中的那一页
她有优雅俐落而帅气的轻松
她的眼睛专注而有自信
她把两鬓过长的头发仔细地塞到耳后
她桌上冰咖啡的冰块已经融化地差不多了
她不是那种艳丽且有著傲人身材的女子
她看起来像是一个任性自我的高中男生
她穿著合身的白色POLO衫
她没扣上胸前的扣子
她的锁骨细致美丽
她的嘴巴也许因为书的内容而抿著
她的眼睛很大
也许因为专心
她有时会望向18公尺外的吸烟室
她会滞望著吸烟室的方向
她的眼神变得若有所思
她穿著深蓝色的牛仔裤
她埋坐在连锁咖啡店的椅子裏
她用很不适合这个空间的姿态舒服地埋坐在连锁咖啡店的椅子裏
她的身材瘦小
但是精致
她的右手戴著黑色的运动护腕
她的左手戴著稍大但比例合宜的黑色军表
她的左手自然地总是摆在她的腹部
她偶尔会在翻页的时候伸起她的左手夹著书本
用她的右手缓缓地翻到下一页
她伸起左手的时候会露出她的腹部
她的腹部明显地微微突起
她显得合身的POLO衫也在她的腹部宣告了另一个新生命的优雅
她一直在慌乱机场的那个角落优雅地看著书
她不慌不忙地翻页
她的眼神专注
她的眼神也带著另一个自己的故事
她有时候还是会看向那个不知道焦距的远方
她的周围流动著静谧而紧实的空气
她不属於这个世界
她也不属於我
她不知道我一直在远处偷偷看著她
她也不知道我慌乱地根本来不及拿出相机拍下几乎是不可能存在的她
我在一根烟的时间后顺应著慌乱的潮水离开了
她依然自在优雅地穿著白色的POLO衫和深蓝色的牛仔裤舒适地埋在连锁咖啡店裏看著书
怎麼可能她就这样存在
带著她的新生命
以及她充满著睥睨的优雅
6、 我的Ipod永远少一首歌
后来我终於决定回家冲个澡躺下来看张DVD然后沉沉睡去。不过这都是想像中的事,想要逃开一切的时候我说了想去花莲住个几天,没有任何的目的,只是想要过过已经陌生的一个人的生活,想要带著Ipod去旅行,可是后来发现即使是已经塞满了40G的Ipod仍然感觉不够。总是在微妙的氛围之下才发现我少了什麼样的歌曲。
晴天开著车的时候应该是Stereophonics的HaveANiceDay,而不是TheBeatles的Don'tLetMeDown,而不是TheBeatles的HereComestheSun。雨天开著车的时候应该是VelvetUnderground的PaleBlueEyes,而不是TheVerve的BittersweetSymphony。阳光撒进房间的早上应该是LouReed的SateliteLove,而不是SunnyDayService的BabyBlue。一个人在夜裏的台灯下应该是Coldplay的Everything'sNotLost,而不是EltonJohn的YourSong。深夜开车在苏花的路上应该是陈绮贞的会不会而不是黄菲的追追追。
就像女人的衣柜一样,Ipod的容量即使到了80G它依然会在最重要的时刻少了那一首最重要的歌曲,而那足以让你的美丽时刻少了那点最画龙点睛的意义。
所以我还是打消了一个人旅行的念头,其实你知道我只是想要躲一躲,
也许火车也许巴士也许飞机也许脚踏车也许我心爱的mini火车会是上选,因为铁轨的踢踏声总是充满著远行的气味。
我打消了一个人旅行的念头那是今年春天的事,所以我去了一个寒带国家,那跟我需要的旅行完全是两码子事,后来我终於决定回家冲个澡,再看一次VanillaSky然后再烦恼失眠的。
7、任性一点的好
即使你明了自己的感觉以及一切可能会发生的状况
你都想过
你也都做好了所有应该要有的心理准备
只是事情发生的那天总是超乎你的想像…
是的…
我想是的…
故事裏简单的情节到了现实生活之中
总是会再多了两百倍的刺激
你明了你的身分的
我们都一样
虽然这不应该是我们的兴趣所应该获得的代价
可是是我们必须去承担的一切
毕竟这是个窥视成瘾的世界
所有人也都想知道站在台上光鲜亮丽的那些人
是不是真的就是百分之百的完人
很可惜的…不是
所谓完美的人都已经被制成铜像
或是表了框挂在让人必须抬头仰望的地方
我们的私人情感被检验著
这是多麼不公平的事情
我们的私生活被检验著
这是多麼不安全的事情
这是多麼荒谬的事情
我曾经也因为这样懊恼
但换个角度想想
我们的一举一动都被他们这样检验著
这是多麼可笑的事情…
媒体的快速已经让人目不暇给
今天头条的耸动
明天会变成拿来包著油条的废纸
明天某大牌的性丑闻
会变成后天狗儿上厕所的地方
虽然我知道并不好受
但是为什麼要让那些嗜血如命的文化流氓们左右自己的情绪呢!?
不要著了他们的道
他们也只是吸你的血来卖给所有嗜血的大众而已
所以不要管了
我要去过我自己的生活
我要去追求我想要的
我不要被这些伪善的眼睛盯著就忘了自己本来的形状
想著自己所已经损失错过的
难道还要再因为别人的几百字就浪费了这美丽的晴天吗!?
管那些人云亦云做什麼
评断他人的爱情本来就是一件错误的事
谁没谈过恋爱
曾经真心付出过的
岂是头版加上一张照片还有两三句断章取义的言语就可代表一切!?
所以关上你的门
今天你不是深宫怨妇
锁在外面的是荒谬的娱乐世界和流言是非
点几根蜡烛
放几首关於勇气和自我的音乐
戴上帮助你看清一切的眼镜
卸下职业用的妆
然后深深地吸几口属於自己的烟
也许几口冰凉的啤酒
听一听浴缸放著热水的声音…
那接近海浪频率饱满的声音
在褪去衣裳的时候庆幸自己是个女人
这个对女人一直存有偏见的社会裏
你证明了太多连男人都达不到的成就
更可贵的是你没有迷失自己
在浴缸裏头闭上眼睛
想像自己就随著你的河流漂著吧
把桨丢了把桅拆了
就当河的流向是你的心的方向
随便他去吧
随便他去吧
这…才是真正的自己啊…不是吗!?
要相信自己
要保有那个很有自信并且得意的自己
当明天你可以洋洋得意面对所有无知虚伪的问题及关心的时候
他们会知道他们奈何不了你的…
8、Life in slow motion
花是抓不住的,我只是想用很傻的方式将美丽的事物留下...
冬天的某个傍晚,我在异地的车裏赶往下一个我不知道的目的地
窗外的每个人都穿著厚重的大衣,呼啸著的是接近零度的冷风
如果湿气够的话,也许雪花就会缓缓地飘下来了
当地的朋友说今天气象预报会下雪,如果真的下了雪,温度会比现在温暖些
但现在感觉起来就像是温柔的表面张力,就像热带地区午后雷阵雨前的空气饱涨著湿气般
只是相较於后者的粗暴和烦躁,这样的饱涨感竟有种温柔的期待
天空还忍著不下这场雪的同时
刺骨的寒风也还在呼啸,温度也低得令人吃不消
繁忙的行程令我有难以自觉的盲目,生活的步调令我有无法反省的失速
我不晓得今天是几月几日星期几,我不确定今天之后的隔天是不是就是所谓的明天
日子就这样过了,在所有的不知不觉之中
连伸手用手指头去算的机会都没有,连感觉手指头不够用的感叹都错过
我在耳机裏听著David Gray的Life In Slow Motion
耳机裏高分贝的音量把我和这个世界用压迫性的音压消极地隔离开来
就只是听著他简单的声音和冷冷的乐器,还有远方忧郁低扬的铜管乐器
霎时车窗外的倒退的景色骑车的路人逝去的时间曾经的朋友爱过的人想念的事
所有连自己都不清楚是正握在手中的或是曾经拥有的
速度就这样忽然地
慢了下来
慢的不切实际 慢的只剩下自己
慢的连所有的所有都在背景中渐渐地融化了
是不是生命在每个人的脚本裏都写上了出场的顺序
而我们是唯一那个没有读过脚本就被赶鸭子上架得即兴反应演出的那个家伙
每个经过我们生命某一段落的不管重要或不重要的角色
我们不知道什麼时候轮到他们进入,也不知道什麼时候他们就这样不知不觉地消失
也许是渐渐失焦了之后,他们就这样缓缓地离开了
可是他们也总是用温暖的撞击进入了你的生活
点头,握手,寒暄,问候
付出感情,争执不休,温暖拥抱,分享感动
失联,遗忘,回忆,失落
车还在开著,冷风还在车外吹著
有人把车窗打开,风就这样灌了进车裏头来
像是大风吹的游戏裏想要抢的座位的小朋友一样
我们的童年大概就从这个游戏开始,就已经潜移默化地被教导“适者生存,不适者淘汰“的弱肉强食
所以我们才会在成年后本能地清楚“要往上爬,就要踩著别人的尸体往前走“
开始下雪了,很小很小的雪
在天空中轻盈地飘著,不仔细看得话根本也不知道那就是雪
感觉更像是轻得不像话得毛毛雨
在落在车窗上或是地上或任何一个地方的同时,它也就同时融化了
也有可能在天空中飘著的同时,在还来不及落在任何一个角落的当下
它也就同时融化了......
雪花是抓不住的,我只是想用很傻的方式将美丽的事物留下
耳机裏最后他唱著
Snowflakes are falling
now you’re my long lost friend..........
我想念我的生命裏带来许多美好的每一个人........
9、Nick Hornby《往下跳》玛莎序文
让我这麼说好了,为什麼我喜欢NIck Hornby的——
如果不是Nick Hornby写中了太多我心里的话,那就应该是我太想成为他笔下的那些角色。
我也猜测过有这样的可能,他自己就是他笔下那些家伙的综合体;易感、迷惘、焦虑、孤独、神经质、自我中心;间歇性的歇斯底里、偶发性的情感冲动、恒常性的自我怀疑。对所谓的摇滚乐有著莫名的崇拜,并让音乐的每字每句成为生活的导师。想要变得成熟但却又不敢负起责任,想要装得不可一世但却总变成怪戾孤僻;用一针见血的刻薄慧黠评论这个世界,用自我解嘲的黑色幽默面对自己生活。
总是看起来屌儿郎当但是夜深人静的时候却又不知所措地后悔感伤。总是深知男人都是只用那话儿思考,然后冲动地探险,而最后才知道后悔该思考的是自己的脑袋,还有根本不知道怎麼去爱的孤单。因为听到Bruce Sprinsteen的〈Thunder Road〉感动流泪,而且谈到小甜甜布兰妮会希望她好好认分地扭腰摆臀就好并少嗑一点药或乾脆就退出歌坛。
听起来似乎很讨人厌不是吗?关於这样的一个家伙。似乎是所有三十岁左右自负且讨人厌后青春期男性动物的普遍写照,而我想这也是我深爱的Nick Hornby的第一个原因。因为他知道这样的男人到底哪里讨人厌,而且真的毫不留情地把他们描写得更可笑而且更讨人厌。在认同主角一言一行的同时却又嘲笑这混蛋的失败是一种活该;寂寞活该、失恋活该、失眠活该、所以一事无成自怨自艾也是活该。但是在回过头来看著自己的生活跟脑袋的同时,也才发现我嘲笑的那个混蛋跟自己又有什麼两样?!
不管是对他人的揶揄、对音乐的尖酸、对自己的安慰,或是对爱情的藉口。他写中了太多我心里总是这麼想著但却不知道该怎麼说出口的话。因为说出来了真的会令人讨厌,而且会更显得自己孤单。更何况现实生活中的我已经够讨人厌,而且还不知道其实自己已经孤单。
尽管他笔下的那些主角都那麼讨人厌,但是我却仍然深爱著那些角色。因为他们爱音乐;不是在网路交友档案上面跟逛街看电影阅读写在一起的那种,弄得好像所谓兴趣嗜好就只是只要有双脚眼睛耳朵,任何人都可以把它当成兴趣嗜好。或许该换种方式说 ——他们不是爱音乐,而是中了音乐的毒。
他们可能会冲动地爱上一个甜美可爱长发大眼身材撩人的魔鬼和天使的综合体,可是会因为在她家做爱的时候发现背景音乐是Celine Dion的〈My Heart Will Go On〉而垂头丧气,然后在回家的路上就急忙地把对方的手机号码删除。他们可能会把Bob Dylan的某句歌词当作座右铭,然后把The Beatles的某段乐句当成是一种神谕。
因为他们非常幽默;换种方式说,他们都在嘲笑别人的时候非常机车又欠揍,而且在嘲笑自己的时候可怜又无奈地让你没有办法不去原谅。他们骂人不带脏字但是又说得让你拍案叫绝,恨不得马上写封mail寄给他赞扬他骂出了你累积在心里多年不敢骂出的话。
他们无奈於所有的责难悲伤尴尬,但是又有办法在那种其实该流泪的状况说出让你发噱的反省和对话。但不知怎麼地你就是会因为那句话在笑著的时候不小心红了眼眶麻了心脏,然后你知道在自我解嘲的背后其实藏著许多深刻但是淡淡的忧伤。
因为他们知道自己寂寞;他的角色虽然总是想尽办法不让自己孤单,天真地以为这样就不会不小心碰上寂寞。但是不管是在KTV的包厢或是粉味的暖玉温香,它都依然还是在那个地方,只是我们都需要暂时性的麻药让大脑忘记其实我们都寂寞。但在他们的深夜独白,在他们发现自己原来是个混蛋的时候,至少那些话让他们看起来像是他们了解自己原来都只是想要被爱和去爱。不像是外表伪装的那样毫不在意,只凭藉著任性的孩子气面对身边所有的人事物,至少他们愿意去面对寂寞,至少他们也觉得酒精跟女人都会有没用的时候,至少他们愿意承认自己看起来像个混蛋,而这点让他们变得可爱。
而最重要的是,不管故事如何进行无论结局是好是坏,他们都会像是公路电影的终点般终於有所成长,也终於步上另一个阶段的开始。该发现自己是个自私的混蛋的会发现自己是个自私的混蛋,该知道生命中重要的事情的也会历经挫折非得受到教训之后最后终於体认自己要的是什麼。
当然所有的结局不可能都完美到从此他就成了一个完人;所有的迷惘、焦虑、孤独、神经质……等等等的那些狗屁倒灶的性格污点就从此消失无踪,然后王子跟公主就从此过著幸福快乐的生活。如果真的这样的话我会现在就把这篇稿子丢进垃圾桶按下清空,然后请假装我没说过我喜欢这个作者。
还好这不是Nick Hornby的一贯风格,而这次的《往下跳》更是让我想要给他一个恶心的大拥抱。
马汀是个因为跟未成年少女发生关系而自毁前程的已婚知名新闻主播,洁西是个口无遮拦并典型庞克的叛逆高中女生,莫琳是个失婚独立抚养植物人儿子的单亲母亲,阿杰是个乐团散了马子跑了人孤独地活在伦敦的前乐团主唱。故事从12月31日开始在伦敦的高楼顶,四个素昧平生的人都为了跳楼自杀而聚集在这个地方,但却又阴错阳差地四个都跳楼失败,甚至荒谬可笑地定期聚会。
就像是洁西在书中所说的:「当林哥(Ringo)加入,你觉得身体发颤,就是这样,四人合体,他们准备好飞翔,成为史上最成功的乐团。嗯,这就是阿杰带著披萨出现在屋顶时给我的感觉。」
Nick Hornby用四个主角的四个主观各自表述,从他们各自的观点看著这个故事的进行。深爱音乐的Nick Hornby这次乾脆将音乐放入自己文章得更为彻底,不单是揶揄或歌颂音乐,他乾脆就让阅读小说的经验像是看了一场极具个性的音乐会。他们就像是个四件组的摇滚乐团,合奏但也轮奏,每个人的部分看似风格强硬特色鲜明,但在合奏的时候却又像是爵士音乐般,从互不相让的混沌即兴,到行云流水地合奏吟唱。只是他们的乐曲从自杀的哀歌,慢慢地互相影响演奏成了暖阳般的爵士摇摆。
我们总是在熟悉不过的环境和生活感到不幸,但却没想过也许会在不熟悉的某个角落不期而遇所谓的幸福。好吧!也许真的没有所谓的那麼幸福,但至少那一点点的开端可以让我们开始忘掉一些我们现在感受到的不幸。生命和死亡,幸福和不幸,这其实都在一线之间。透过这四个家伙一起合奏的这首歌曲,虽然没有大放光明地对著早晨的阳光大喊「生命真是美好」,但那些故事里头的幽微乐句却慢慢地在心里不停地发酵。
故事就像人生一样,它依然毫不留情地往前走。这是我爱Nick Hornby的第二个原因,我也想成为像是Nick Hornby笔下的那些角色。虽然不可能会有完美得像是优质偶像的一天,但是至少可以发现那些该发现的,体认那些该去体认的,然后顺著毫不留情的时间往前走,并一边努力抢救还有可能会让自己好一些的未来。
为了Nick Hornby,我愿意成为他书中那些讨人厌但幽默慧黠可爱的混蛋,然后努力继续地往自己故事的某个段落结局迈进。
关於蓝侬,我们还需要说什麼!?或者我们还能说什麼?!
那些音乐裏的还有传说中的都已经告诉我们太多,但对於这个过早去世的音乐家,我们总事还想知道得更多。想知道的是他其实也是个人,他也会有他的喜怒哀乐。想知道的还有那些我们所知道的属於披头四的岁月,但更重要的是,那些我们所不知道的披头的日子。
这就是约翰蓝侬,至少我知道他选择痛苦但真实地活在这个世界,而不是沉溺在披头的神话之中不愿醒来。但他只是太过真实,而真实总是粉碎所有童话般的梦想。也许他还有点疯狂甚至歇斯底里,但真实地活在这个世界的我们谁不会在面对这世界的时候就不由自主的歇斯底里了起来PennyLane在阳光不穿著白色薄纱和牛仔裤的模样是如此甜美而充满魅力,但她终究会在故事结局吻了你的额头离你而去。王子和公主婚后的生活也许真的幸福和快乐,但帮宝宝包尿布的公主还有修理瓦斯炉的王子,即使柔了焦的镜头却怎麼样也浪漫不起来。 从蓝侬的口中说出事实,居然如此感伤而美丽,关於披头和蓝侬那个尴尬的年代。但他只事太过诚实,而事实也总是令人感到残酷。也许他还有忿怒甚至言过其实,但人如果不在冲动的时候说出事实,还得说多少冠冕堂皇的花言巧语去维持住那个其实已经满目疮痍的神话? 在这本珍贵的数百页访谈纪录中,尽是真实到不忍逐字阅读的幻灭字句,还有尖锐地敲碎著美丽童话的残酷对答。如果你还想从这本书裏去读到披头和蓝侬有多伟大,对不起,你找错地方了。
我在某天淩晨睡前的床上开始翻这本书,一直到隔天中午才欲罢不能地看完,但是很累的身体和烦乱的脑袋如此不能协调而无法入睡。就像是电影「成名在望」裏头的那个年轻的天真记者CameronCrowe,因为相信著摇滚乐而跟著著名为Stillwater的乐团巡回,因为相信爱情而凝望迷恋著美丽无暇的PennyLane。
但是所有残忍的故事就这样在身边发生,向往中的摇滚乐突然变得如此不堪。於是这世界忽然改变了,虽然摇滚乐还是摇滚乐,但世界运行的角度好象这麼样地偏掉了。
2、天空
我喜欢天空,我也喜欢没事的时候就看著天空。
有云的天空,没有云的天空。
夏天的天空,冬天的天空。
下雨的天空,晴天的天空。
日出的天空,傍晚的天空。
红色的天空,蓝色的天空。
从来没有背叛过你的天空,却也总是在那边监视著你的天空。
有云的天空阳光会偷偷地躲在背后,天空就这样有了阴影。
没有云的天空透明的像是伸手就抓的到一样,就担心莫名其妙地天空会压了下来。
辽阔的天空像是没有边际一样,就这麼样没有尽头地延伸著,要我怎麼相信那地球是圆的呢?
那些云在天空里总是搔首弄姿摆弄著性感的姿态,因为阳光的变化更换著他们多采的衣裳。
有时候却又是张牙舞爪地宣告著山雨欲来的野性,有时候却安详地像是悠哉无虑的婴孩。
我总是在旅行的路上情不自禁地看著美妙的天空,尤其是一整片的天空。
离开了大城市的天空,在驰骋著的公路上的天空,那环绕著头顶一整片的天空。
没有人工建筑物挡著某个角落的天空,没有广告招牌告诉你来购买什麼的那种天空。
不知道为什麼,虽然就位在撒哈拉沙漠的北端,但突尼西亚却一点也没有砂尘满天的感觉。
空气清澈而透明,透明得连所有东西景物的距离感都变得如此地超现实而不自然。
也许我们都太过习惯台北总是阴郁的天空还有永远悬浮著的灰蒙蒙,忽然一下子脱去了所有
中间的那些细微颗粒居然眼睛因为这样的清透而感觉些微刺痛。
但感觉是愉悦的,心是清晰的。
从天空中渐露的鱼肚白开始,开始迎接太阳在天空中每个位置的表演,一直到傍晚染上了性感而狂野的颜色,然后将暧昧不明的情愫留给月亮和霓虹。
天空有时候也没有什麼个性,他只是静静地就在你眼前,接纳所有你想要加诸给他的任何情绪。
想念的时候看著天空,他是思念的依归。
伤心的时候看著天空,也许云朵也会为你留下一些眼泪。
烦心的时候看著天空,好像透露著下一秒的辽阔。
旅行的时候看著天空,他知道你步伐的矛盾和孤单。
发呆的时候看著天空,他也漫不经心地和你对望著。
所以我总是在很多的时候就情不自禁地拿起相机,照下所有的天空。
可以是想念,可以是伤心,可以是旅行,也可以是发呆。
这个时候的这张相片里的这片天空,就只有我知道这样的心情,也只有这个天空知道我这个
时候的心情。
那些不想说的说不出来的或是根本不能说的,所有的所有最自私的一切都在这片天空。
不管是任何时刻或是衬托著云朵或是鲜艳的霓虹,我知道只有他懂我。
3、自负的招摇
我的自大让我招摇过街
这个午后的这条街就是属於我的了
我管你几个轮子的要从这裏经过
我管你上面坐的是高官元首或是哪个企业家的情妇
总之这是我的街
在这阳光破表的午后
我就是要大刺刺的宣示著
张开我快要发霉的翅膀
虽然它没有用
但是它是代表著我曾经翱翔狂傲的祖先
扯开我的破锣嗓子
虽然它很难听
但是美丽的声音怎麼比得上残破的真挚呢
迈开我的蹼子
虽然它过大
但是这样的面积走过的痕迹谁都可以辨认
哈哈
是我的
现在这条街是我的你们这些庸庸碌碌不知生活为何物的家伙
全部给我滚开
自负的招摇
4、这个世界上有三种人
这个世界有三种人,第一种人是所谓没有梦想的人。
他可能白天穿著笔挺的西装巧言令色巴结奉承,晚上可能混混夜店泡泡酒吧。结婚的时候要的只是聪慧贤淑安静乖巧家事做好,泡妞的时候要的只是细腰丰臀大奶无道德观念最好。成就只是可以赚钱升官开部好车家裏有台发烧级音响,工作只求人模人样高薪人事斗争顺利偶尔可以把把公司新来的年轻小妹然后养好上海的二奶。根据著名影视红星周星驰的说法,这种人跟咸鱼没什麼两样,即使哪天真的咸鱼翻身,他依然是咸鱼一条。
第二种人是所谓有梦想的人。他可能有健康无菌并贴近「人之初性本善」的道德伦理价值判断,他确实做到「吾日三省吾身」并在午夜梦回的时候为了自己的怀才不遇偶尔留下一行清泪。他可能还在三十好几的年纪留著长发并且相信自己无可救药的嬉皮哲学,他仍然在等待地铁的月台上耳机裏听著<和自己赛跑的人>或是<我是一只小小鸟>催眠著自己所谓的「明天会更好」。也许真的有点穷,可是人穷志不穷,也许爱情有点困扰可是总有一天会遇见那个所谓的Mr.orMiss Right!他相信好莱坞梦工厂的「美梦成真」哲学,他诚心天真地相信梦想成真的那一天这个世界就会因此改变。但好莱坞毕竟是好莱坞,摇滚乐毕竟是摇滚乐,人生依然天杀地跟这些事情一点都沾不上边。
我爱Moebius的漫画,不知身在何处的荒谬空间,不知身分为何的的神秘主角,不知目的为何的简单剧情,可是却充满了若有所思意有所指的无限空间以及优雅从容的美丽分镜。我爱手冢治虫的漫画,在无敌铁金刚还要忙著去把射歪了的金刚飞拳捡回来收好的时候,他就已经用科幻漫画在对大家说教了。我爱大友克洋的漫画,堕落末世的未来城市还有阿基拉飞来喷去的断肢血浆。当阿基拉这个不知为何物的东西搞得整个日本几乎亡国的时候,我简直被他这种已经愤怒的失去理智却还耐心一笔一笔刻著断垣残壁条纹肌理的荒谬迷倒。我爱阿推的漫画,天外飞来一笔的天马行空,完全不切实际的未来想像,小地方恶搞的顽童心态,还有一点贴近人生哲理的浪漫思考。我爱麦人杰的漫画 ,〈黑色大书〉尽是诡异荒谬的幻想剪影,血腥不负责任的性和暴力,黑色幽默的讽刺嘲弄。简而言之,对我来说,这世界上百分之九十九点九九都是前两种人,直到看了Enki Bilal的漫画我才知道原来这个世界还有第三种这样的家伙存在。我觉得漫画裏能看最爽的是科幻、世界毁灭、血腥、暴力,还有不可能存在的完美比例女人的裸体。第三种人根本无所谓梦想或现实,他只活在自己创造的世界裏,像Enki Bilal这种痞子般的家伙就是属於这种人。现实生活只是他的梦,而且可能是个毫无创造力并且混沌混乱丝毫没有创造力的恶梦。这种人可能还听著Bjork或是The Smith之类的音乐作画,作画之余会读读波特赖尔或韩波并提醒自己作品还没完成前别急著自杀。
5、她不属於我
她坐在机场最忙乱的那一角
她低著头专心而仔细地读著手中的那一页
她有优雅俐落而帅气的轻松
她的眼睛专注而有自信
她把两鬓过长的头发仔细地塞到耳后
她桌上冰咖啡的冰块已经融化地差不多了
她不是那种艳丽且有著傲人身材的女子
她看起来像是一个任性自我的高中男生
她穿著合身的白色POLO衫
她没扣上胸前的扣子
她的锁骨细致美丽
她的嘴巴也许因为书的内容而抿著
她的眼睛很大
也许因为专心
她有时会望向18公尺外的吸烟室
她会滞望著吸烟室的方向
她的眼神变得若有所思
她穿著深蓝色的牛仔裤
她埋坐在连锁咖啡店的椅子裏
她用很不适合这个空间的姿态舒服地埋坐在连锁咖啡店的椅子裏
她的身材瘦小
但是精致
她的右手戴著黑色的运动护腕
她的左手戴著稍大但比例合宜的黑色军表
她的左手自然地总是摆在她的腹部
她偶尔会在翻页的时候伸起她的左手夹著书本
用她的右手缓缓地翻到下一页
她伸起左手的时候会露出她的腹部
她的腹部明显地微微突起
她显得合身的POLO衫也在她的腹部宣告了另一个新生命的优雅
她一直在慌乱机场的那个角落优雅地看著书
她不慌不忙地翻页
她的眼神专注
她的眼神也带著另一个自己的故事
她有时候还是会看向那个不知道焦距的远方
她的周围流动著静谧而紧实的空气
她不属於这个世界
她也不属於我
她不知道我一直在远处偷偷看著她
她也不知道我慌乱地根本来不及拿出相机拍下几乎是不可能存在的她
我在一根烟的时间后顺应著慌乱的潮水离开了
她依然自在优雅地穿著白色的POLO衫和深蓝色的牛仔裤舒适地埋在连锁咖啡店裏看著书
怎麼可能她就这样存在
带著她的新生命
以及她充满著睥睨的优雅
6、 我的Ipod永远少一首歌
后来我终於决定回家冲个澡躺下来看张DVD然后沉沉睡去。不过这都是想像中的事,想要逃开一切的时候我说了想去花莲住个几天,没有任何的目的,只是想要过过已经陌生的一个人的生活,想要带著Ipod去旅行,可是后来发现即使是已经塞满了40G的Ipod仍然感觉不够。总是在微妙的氛围之下才发现我少了什麼样的歌曲。
晴天开著车的时候应该是Stereophonics的HaveANiceDay,而不是TheBeatles的Don'tLetMeDown,而不是TheBeatles的HereComestheSun。雨天开著车的时候应该是VelvetUnderground的PaleBlueEyes,而不是TheVerve的BittersweetSymphony。阳光撒进房间的早上应该是LouReed的SateliteLove,而不是SunnyDayService的BabyBlue。一个人在夜裏的台灯下应该是Coldplay的Everything'sNotLost,而不是EltonJohn的YourSong。深夜开车在苏花的路上应该是陈绮贞的会不会而不是黄菲的追追追。
就像女人的衣柜一样,Ipod的容量即使到了80G它依然会在最重要的时刻少了那一首最重要的歌曲,而那足以让你的美丽时刻少了那点最画龙点睛的意义。
所以我还是打消了一个人旅行的念头,其实你知道我只是想要躲一躲,
也许火车也许巴士也许飞机也许脚踏车也许我心爱的mini火车会是上选,因为铁轨的踢踏声总是充满著远行的气味。
我打消了一个人旅行的念头那是今年春天的事,所以我去了一个寒带国家,那跟我需要的旅行完全是两码子事,后来我终於决定回家冲个澡,再看一次VanillaSky然后再烦恼失眠的。
7、任性一点的好
即使你明了自己的感觉以及一切可能会发生的状况
你都想过
你也都做好了所有应该要有的心理准备
只是事情发生的那天总是超乎你的想像…
是的…
我想是的…
故事裏简单的情节到了现实生活之中
总是会再多了两百倍的刺激
你明了你的身分的
我们都一样
虽然这不应该是我们的兴趣所应该获得的代价
可是是我们必须去承担的一切
毕竟这是个窥视成瘾的世界
所有人也都想知道站在台上光鲜亮丽的那些人
是不是真的就是百分之百的完人
很可惜的…不是
所谓完美的人都已经被制成铜像
或是表了框挂在让人必须抬头仰望的地方
我们的私人情感被检验著
这是多麼不公平的事情
我们的私生活被检验著
这是多麼不安全的事情
这是多麼荒谬的事情
我曾经也因为这样懊恼
但换个角度想想
我们的一举一动都被他们这样检验著
这是多麼可笑的事情…
媒体的快速已经让人目不暇给
今天头条的耸动
明天会变成拿来包著油条的废纸
明天某大牌的性丑闻
会变成后天狗儿上厕所的地方
虽然我知道并不好受
但是为什麼要让那些嗜血如命的文化流氓们左右自己的情绪呢!?
不要著了他们的道
他们也只是吸你的血来卖给所有嗜血的大众而已
所以不要管了
我要去过我自己的生活
我要去追求我想要的
我不要被这些伪善的眼睛盯著就忘了自己本来的形状
想著自己所已经损失错过的
难道还要再因为别人的几百字就浪费了这美丽的晴天吗!?
管那些人云亦云做什麼
评断他人的爱情本来就是一件错误的事
谁没谈过恋爱
曾经真心付出过的
岂是头版加上一张照片还有两三句断章取义的言语就可代表一切!?
所以关上你的门
今天你不是深宫怨妇
锁在外面的是荒谬的娱乐世界和流言是非
点几根蜡烛
放几首关於勇气和自我的音乐
戴上帮助你看清一切的眼镜
卸下职业用的妆
然后深深地吸几口属於自己的烟
也许几口冰凉的啤酒
听一听浴缸放著热水的声音…
那接近海浪频率饱满的声音
在褪去衣裳的时候庆幸自己是个女人
这个对女人一直存有偏见的社会裏
你证明了太多连男人都达不到的成就
更可贵的是你没有迷失自己
在浴缸裏头闭上眼睛
想像自己就随著你的河流漂著吧
把桨丢了把桅拆了
就当河的流向是你的心的方向
随便他去吧
随便他去吧
这…才是真正的自己啊…不是吗!?
要相信自己
要保有那个很有自信并且得意的自己
当明天你可以洋洋得意面对所有无知虚伪的问题及关心的时候
他们会知道他们奈何不了你的…
8、Life in slow motion
花是抓不住的,我只是想用很傻的方式将美丽的事物留下...
冬天的某个傍晚,我在异地的车裏赶往下一个我不知道的目的地
窗外的每个人都穿著厚重的大衣,呼啸著的是接近零度的冷风
如果湿气够的话,也许雪花就会缓缓地飘下来了
当地的朋友说今天气象预报会下雪,如果真的下了雪,温度会比现在温暖些
但现在感觉起来就像是温柔的表面张力,就像热带地区午后雷阵雨前的空气饱涨著湿气般
只是相较於后者的粗暴和烦躁,这样的饱涨感竟有种温柔的期待
天空还忍著不下这场雪的同时
刺骨的寒风也还在呼啸,温度也低得令人吃不消
繁忙的行程令我有难以自觉的盲目,生活的步调令我有无法反省的失速
我不晓得今天是几月几日星期几,我不确定今天之后的隔天是不是就是所谓的明天
日子就这样过了,在所有的不知不觉之中
连伸手用手指头去算的机会都没有,连感觉手指头不够用的感叹都错过
我在耳机裏听著David Gray的Life In Slow Motion
耳机裏高分贝的音量把我和这个世界用压迫性的音压消极地隔离开来
就只是听著他简单的声音和冷冷的乐器,还有远方忧郁低扬的铜管乐器
霎时车窗外的倒退的景色骑车的路人逝去的时间曾经的朋友爱过的人想念的事
所有连自己都不清楚是正握在手中的或是曾经拥有的
速度就这样忽然地
慢了下来
慢的不切实际 慢的只剩下自己
慢的连所有的所有都在背景中渐渐地融化了
是不是生命在每个人的脚本裏都写上了出场的顺序
而我们是唯一那个没有读过脚本就被赶鸭子上架得即兴反应演出的那个家伙
每个经过我们生命某一段落的不管重要或不重要的角色
我们不知道什麼时候轮到他们进入,也不知道什麼时候他们就这样不知不觉地消失
也许是渐渐失焦了之后,他们就这样缓缓地离开了
可是他们也总是用温暖的撞击进入了你的生活
点头,握手,寒暄,问候
付出感情,争执不休,温暖拥抱,分享感动
失联,遗忘,回忆,失落
车还在开著,冷风还在车外吹著
有人把车窗打开,风就这样灌了进车裏头来
像是大风吹的游戏裏想要抢的座位的小朋友一样
我们的童年大概就从这个游戏开始,就已经潜移默化地被教导“适者生存,不适者淘汰“的弱肉强食
所以我们才会在成年后本能地清楚“要往上爬,就要踩著别人的尸体往前走“
开始下雪了,很小很小的雪
在天空中轻盈地飘著,不仔细看得话根本也不知道那就是雪
感觉更像是轻得不像话得毛毛雨
在落在车窗上或是地上或任何一个地方的同时,它也就同时融化了
也有可能在天空中飘著的同时,在还来不及落在任何一个角落的当下
它也就同时融化了......
雪花是抓不住的,我只是想用很傻的方式将美丽的事物留下
耳机裏最后他唱著
Snowflakes are falling
now you’re my long lost friend..........
我想念我的生命裏带来许多美好的每一个人........
9、Nick Hornby《往下跳》玛莎序文
让我这麼说好了,为什麼我喜欢NIck Hornby的——
如果不是Nick Hornby写中了太多我心里的话,那就应该是我太想成为他笔下的那些角色。
我也猜测过有这样的可能,他自己就是他笔下那些家伙的综合体;易感、迷惘、焦虑、孤独、神经质、自我中心;间歇性的歇斯底里、偶发性的情感冲动、恒常性的自我怀疑。对所谓的摇滚乐有著莫名的崇拜,并让音乐的每字每句成为生活的导师。想要变得成熟但却又不敢负起责任,想要装得不可一世但却总变成怪戾孤僻;用一针见血的刻薄慧黠评论这个世界,用自我解嘲的黑色幽默面对自己生活。
总是看起来屌儿郎当但是夜深人静的时候却又不知所措地后悔感伤。总是深知男人都是只用那话儿思考,然后冲动地探险,而最后才知道后悔该思考的是自己的脑袋,还有根本不知道怎麼去爱的孤单。因为听到Bruce Sprinsteen的〈Thunder Road〉感动流泪,而且谈到小甜甜布兰妮会希望她好好认分地扭腰摆臀就好并少嗑一点药或乾脆就退出歌坛。
听起来似乎很讨人厌不是吗?关於这样的一个家伙。似乎是所有三十岁左右自负且讨人厌后青春期男性动物的普遍写照,而我想这也是我深爱的Nick Hornby的第一个原因。因为他知道这样的男人到底哪里讨人厌,而且真的毫不留情地把他们描写得更可笑而且更讨人厌。在认同主角一言一行的同时却又嘲笑这混蛋的失败是一种活该;寂寞活该、失恋活该、失眠活该、所以一事无成自怨自艾也是活该。但是在回过头来看著自己的生活跟脑袋的同时,也才发现我嘲笑的那个混蛋跟自己又有什麼两样?!
不管是对他人的揶揄、对音乐的尖酸、对自己的安慰,或是对爱情的藉口。他写中了太多我心里总是这麼想著但却不知道该怎麼说出口的话。因为说出来了真的会令人讨厌,而且会更显得自己孤单。更何况现实生活中的我已经够讨人厌,而且还不知道其实自己已经孤单。
尽管他笔下的那些主角都那麼讨人厌,但是我却仍然深爱著那些角色。因为他们爱音乐;不是在网路交友档案上面跟逛街看电影阅读写在一起的那种,弄得好像所谓兴趣嗜好就只是只要有双脚眼睛耳朵,任何人都可以把它当成兴趣嗜好。或许该换种方式说 ——他们不是爱音乐,而是中了音乐的毒。
他们可能会冲动地爱上一个甜美可爱长发大眼身材撩人的魔鬼和天使的综合体,可是会因为在她家做爱的时候发现背景音乐是Celine Dion的〈My Heart Will Go On〉而垂头丧气,然后在回家的路上就急忙地把对方的手机号码删除。他们可能会把Bob Dylan的某句歌词当作座右铭,然后把The Beatles的某段乐句当成是一种神谕。
因为他们非常幽默;换种方式说,他们都在嘲笑别人的时候非常机车又欠揍,而且在嘲笑自己的时候可怜又无奈地让你没有办法不去原谅。他们骂人不带脏字但是又说得让你拍案叫绝,恨不得马上写封mail寄给他赞扬他骂出了你累积在心里多年不敢骂出的话。
他们无奈於所有的责难悲伤尴尬,但是又有办法在那种其实该流泪的状况说出让你发噱的反省和对话。但不知怎麼地你就是会因为那句话在笑著的时候不小心红了眼眶麻了心脏,然后你知道在自我解嘲的背后其实藏著许多深刻但是淡淡的忧伤。
因为他们知道自己寂寞;他的角色虽然总是想尽办法不让自己孤单,天真地以为这样就不会不小心碰上寂寞。但是不管是在KTV的包厢或是粉味的暖玉温香,它都依然还是在那个地方,只是我们都需要暂时性的麻药让大脑忘记其实我们都寂寞。但在他们的深夜独白,在他们发现自己原来是个混蛋的时候,至少那些话让他们看起来像是他们了解自己原来都只是想要被爱和去爱。不像是外表伪装的那样毫不在意,只凭藉著任性的孩子气面对身边所有的人事物,至少他们愿意去面对寂寞,至少他们也觉得酒精跟女人都会有没用的时候,至少他们愿意承认自己看起来像个混蛋,而这点让他们变得可爱。
而最重要的是,不管故事如何进行无论结局是好是坏,他们都会像是公路电影的终点般终於有所成长,也终於步上另一个阶段的开始。该发现自己是个自私的混蛋的会发现自己是个自私的混蛋,该知道生命中重要的事情的也会历经挫折非得受到教训之后最后终於体认自己要的是什麼。
当然所有的结局不可能都完美到从此他就成了一个完人;所有的迷惘、焦虑、孤独、神经质……等等等的那些狗屁倒灶的性格污点就从此消失无踪,然后王子跟公主就从此过著幸福快乐的生活。如果真的这样的话我会现在就把这篇稿子丢进垃圾桶按下清空,然后请假装我没说过我喜欢这个作者。
还好这不是Nick Hornby的一贯风格,而这次的《往下跳》更是让我想要给他一个恶心的大拥抱。
马汀是个因为跟未成年少女发生关系而自毁前程的已婚知名新闻主播,洁西是个口无遮拦并典型庞克的叛逆高中女生,莫琳是个失婚独立抚养植物人儿子的单亲母亲,阿杰是个乐团散了马子跑了人孤独地活在伦敦的前乐团主唱。故事从12月31日开始在伦敦的高楼顶,四个素昧平生的人都为了跳楼自杀而聚集在这个地方,但却又阴错阳差地四个都跳楼失败,甚至荒谬可笑地定期聚会。
就像是洁西在书中所说的:「当林哥(Ringo)加入,你觉得身体发颤,就是这样,四人合体,他们准备好飞翔,成为史上最成功的乐团。嗯,这就是阿杰带著披萨出现在屋顶时给我的感觉。」
Nick Hornby用四个主角的四个主观各自表述,从他们各自的观点看著这个故事的进行。深爱音乐的Nick Hornby这次乾脆将音乐放入自己文章得更为彻底,不单是揶揄或歌颂音乐,他乾脆就让阅读小说的经验像是看了一场极具个性的音乐会。他们就像是个四件组的摇滚乐团,合奏但也轮奏,每个人的部分看似风格强硬特色鲜明,但在合奏的时候却又像是爵士音乐般,从互不相让的混沌即兴,到行云流水地合奏吟唱。只是他们的乐曲从自杀的哀歌,慢慢地互相影响演奏成了暖阳般的爵士摇摆。
我们总是在熟悉不过的环境和生活感到不幸,但却没想过也许会在不熟悉的某个角落不期而遇所谓的幸福。好吧!也许真的没有所谓的那麼幸福,但至少那一点点的开端可以让我们开始忘掉一些我们现在感受到的不幸。生命和死亡,幸福和不幸,这其实都在一线之间。透过这四个家伙一起合奏的这首歌曲,虽然没有大放光明地对著早晨的阳光大喊「生命真是美好」,但那些故事里头的幽微乐句却慢慢地在心里不停地发酵。
故事就像人生一样,它依然毫不留情地往前走。这是我爱Nick Hornby的第二个原因,我也想成为像是Nick Hornby笔下的那些角色。虽然不可能会有完美得像是优质偶像的一天,但是至少可以发现那些该发现的,体认那些该去体认的,然后顺著毫不留情的时间往前走,并一边努力抢救还有可能会让自己好一些的未来。
为了Nick Hornby,我愿意成为他书中那些讨人厌但幽默慧黠可爱的混蛋,然后努力继续地往自己故事的某个段落结局迈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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