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方舟三则:我不懂,爱情是什么+相信爱情+控诉理科男
第一篇:我不懂,爱情是什么(文:蒋方舟)
裙下无匍匐的小兵,库房没有存货,自己心里头连个可念想的人也没有到目前为止,我在爱情上仍然没有任何斩获,创造了连剩21年的纪录。即使如此,我却常常被迫谈论关于爱情的话题,或是自己的择偶标准。越谈越耽误婚恋大事,所谓“清谈误国”就是这个意思。
恋还是不恋?
我身边的人都谈了恋爱。晚上,宿舍的姑娘们打电话,一片莺声燕语,撒娇撒成环绕立体声。有时放下手边的事猥琐地偷听,想知道当她们谈论爱情时,都说些什么;想知道能谈得上恋爱的人是不是具有某种特异功能,要打通哪个经脉才能变得和她们一样。
听了才觉得恋爱的琐碎无趣,无外乎是说自己一天吃了什么,好不好吃,吃了多少,有没有发胖的危险,胖了你是不是依然还爱着我。我对爱情刚燃烧的憧憬,往往被此打败。我疑惑爱情的本质是不是就是追鸡打狗的幼稚游戏,聊以撑过漫长的无聊岁月。
在人挤人人挨人,没有一点私密空间的校园待久了,的确容易让人对爱情失去信心。孤独的人是可耻的,恋爱的人是傲娇的。后者为了显示他们掌握了某种神秘而了不得的资源,随时随地都可以立刻入戏作生死离别状,暖风熏得情侣醉,只把校园做失乐园了。
大概是因为我没爱过,也难以体会这种亲密的身体接触。所以便理直气壮地保持着七岁女童的可笑洁癖像小孩儿时看电影时看到亲嘴镜头。当小提琴抒情婉约地奏起背景音乐时,孩子那种坐立难安的厌恶是确实的,真心觉得这种调门做作。
我快步走过情侣身边,发誓自己以后不要变得像他们那样。爱,这就是所谓爱了。我反复咀嚼着这个字眼,觉得他们都虚头八脑的爱错了。
当然,并不排除另一种可能性:爱情的好不足为外人道,暴露在外的形状是激情、矫情和滥情,可在当事人中的版本却是再严肃不过的史诗。表面上是批量生产的粗糙广告画,掀开里子看,才知道是名家杰作。
大概是我太苛刻了,嫉恶如仇,觉得人都该戒贪戒痴,觉得只有不以耍流氓和结婚为目的的恋爱,才能称为爱。
而我也是最近才发现,身边的姑娘们纷纷谈了恋爱,剩下单身的,却全是些好姑娘们。我这样说,当然没有把自己也列在好姑娘的名单里,我指的是那些外人一看就啧啧赞叹不已的适龄少女们。
有女其姝,惊为天人,难得的是说话也爽快彪悍,总是自称“哥”,俨然雌雄同体。有女其爽,义气玲珑,把周围人照顾得滴水不漏,不过二十出头已上道得像摸打滚爬了很多年。她们都是单身,虽然嘴上也说征婚征友,可说到底,还是舍不得自己这副好身子骨。
每次都许下宏图大愿,说要不管不顾地把自己摔出去。可自由后仰之前,还是忍不住打量了一下着陆点。嫌脏和腥气,讪讪地直起身来,不依不靠地走下去。
我猜,能恋起来的条件,对方必须是你无法消化的人:要么太远太神太硬太强,咀嚼不动;要么疼惜到舍不得下口,否则啊,恋爱只能是利己的过程,把对方肢解溶化变成自己的营养物,哪有什么爱,只有吃饱后的仰头狰狞大笑。好姑娘们的自我都非常强大,消化能力又强。“恋,还是不恋”似乎变成了一个“利己还是利他”的道德问题。
如果世上没有寂寞这件事
孤独是爱情的敌人,寂寞是爱情的朋友。
前一句好解,后一句其实也只是个故弄玄虚的文字游戏。去情去爱,爱不了就骗了自己使劲爱,大部分原因,还是为了抗拒寂寞吧。
别人都是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一家老小,生天伦之乐。有了爱情,似乎一切都顺理成章。而单身的人,却始终停留在形单影只的“一”。“一”了许多年,便直接生了四大皆空。
所以我叫嚣着要恋爱的时候,大多是受了刺激。看到七夕圣诞别人都有约,便摔盘砸碗地发火,觉得自己奇冤无比。木心说:“人害怕寂寞,害怕到无耻的程度。换言之,人的某些无耻的行径是由于害怕寂寞而作出来的。”每逢佳节倍思春,恐怕也是无耻行径的一种。
我一直在做一个大胆的假设:如果世界上没有寂寞这件事,或者,当寂寞变成有药可医的病,一日三次、一周一疗程、一疗程痊愈寂寞消失,内心充盈,看到别人秀恩爱也不会骂脏话如果有那样科技昌明的一天,还会不会有人去谈恋爱呢?
这两年,征婚征友的人越来越多,高调张扬的有“非诚勿扰”,自以为神不知鬼不觉的有“豆瓣最靠谱的谈恋爱小组”。越来越多的人依靠技术,不断压缩择偶条件的上限和下限,用排除法选出最符合自然法的伴侣。越来越少的人对“吃碰杠胡”的恋爱还残留信心,因为“耐不住寂寞”啊。
我在村上龙的书里见过一首极缱绻的爵士歌词,虽然没有听过原唱,已酥麻不能自已:“……你不懂/爱情是什么/直到你老到会为蓝调落泪/直到你会因为失落/度过死亡忽隐忽现的夜/直到你不赌上性命就无法接吻/直到你品味含泪苦涩的唇/你不懂/爱情是什么/双眼红肿/失眠惊恐/直到你了解到自己竟然那么自我/你不会懂/爱情是什么……”
我对爱情说了许多,时而作涉世未深状,时而又沧桑摆师太脸,分裂得连自己都无法说服。我最向往的,便是有人能堵住我的唠唠叨叨,轻蔑地说:“你不懂,爱情是什么……”
第二篇:相信爱情(文:蒋方舟)
前两天,在电视上看到了英国的威廉王子大婚。其实,最让我感触的,是他们订婚。王子把母亲戴安娜的蓝宝石戒指,戴在新娘手上。新娘戴着那颗同样的蓝宝石戒指,用同样的姿势,挽起了不一样的王子。那颗蓝宝石戒指,曾经因爱情而璀璨,也曾经因婚姻破裂而黯淡。而现在,又随着一对新人,开始了新一轮的征程。
我可以不相信王子,但是,我相信爱情。
江湖有句话说:“多少英雄儿女,栽倒在一个‘情’字上。”说的我害怕去爱了。恋爱失败的比例是这么大,风险是这么高,还不如不要。直到我看到——伊丽莎白·泰勒,这位爱过七个男人,有个八次婚姻的奇女子,她有“一个女人的身体和一颗孩子的心”。她到老仍像未经历初恋一样,憧憬爱情。因为她相信,她之前遇到的,都不是真正的爱情。真爱还在路上,朝她走来。如果有天堂,她大概会在那里结第九次婚吧。
所以,我可以不相信男人,但是,我相信爱情。
我曾经为徐志摩——这个为爱而生、而死的人而感动。但是,当我看他的传记,发现无论是他得不到的爱情,还是得到的婚姻,都有缺憾:猜忌、背叛、柴米油盐、金钱算计,或者无疾而终。
在显微镜下,没有一桩爱情是完美的。徐志摩说:“得之,我幸;不得,我命。”这句话是说:“你这样的人啊,遇不到,也就算了,我这一辈子,也就这样过去了;遇到了,就一定会爱上,爱上了,就一定会奋不顾身。”他还说,“ 一生至少该有一次,为了某个人而忘了自己,不求有结果,不求同行,不求曾经拥有,甚至不求你爱我,只求在我最美的年华里,遇到你。”
所以,我可以不相信永恒,但是,我相信爱情。
从前,我不相信爱情,不相信世界上会有人无缘无故地对另一个人好;而现在我相信,爱一个人,其实也是自爱。爱让我们发觉自己原来可以成为更好的人。
从前,我不相信爱情,因为爱情会带来伤害。运气好的是少数人,大多数人在爱中屡战屡败,可是爱情需要屡败屡战啊。能找到真爱的,并不只是运气好的那些人,更是在伤痕累累后,仍然相信爱情的人。
从前,我不相信爱情,现在我相信。世界上唯一比被爱更幸福的,就是去爱;唯一比被爱更幸运的,就是在茫茫人海中,找到值得爱的人。
作家杜拉斯说“爱之于我,不是肌肤之亲,不是一蔬一饭,它是一种不死的欲望,是疲惫生活中的英雄梦想。”我相信爱情,全心全意去爱吧。其他的,都交给命运。
第三篇:控诉理科男(文:蒋方舟)
这事是真的。在某著名理工科大学教室的打水房里,一男一女在排队。女生忽然回头对男生说:“我拧不开杯子了。”男生说:“哦,那我先打水吧。”
还是这所著名的理工科学校的BBS上,曾经有一个著名的热帖,叫做《然后,就没有然后了……》
主贴是怀旧自己少不更事的青葱岁月:“ N年前某天我约了我刚表白没几天的mm一起出去吃宵夜,吃完宵夜又在校园里闲逛,然后送出了我的first kiss。逛到十一点钟回宿舍,她的宿舍已经锁门了,在快到她们楼的时候她忽然说,要是锁门了今天就不回去了。可是我听了这句话之后的第一反应是屁颠屁颠地跑到她们门口拉了一下门,门开了……然后我很haippy的说,还没锁!!然后……就没有然后了……”
底下众多人回帖:“伊是隔壁班的美女,上大课的时候要到了我的手机号。某次约出来了,晚秋,夜晚,小树林边。美女说:我冷。我说:咱一起跑跑,跑跑就暖和了。然后,就没有然后了……”
“某女当年约会俺,悄悄和我说:谁谁谁都以为我们是男女朋友呢,真过分。我说,是啊,咱身正不怕影子歪,让他们说去。然后,就没有然后了……”
“师妹说要给我介绍女朋友,明天早上图书馆门口约给我见,然后第二天到图书馆门口,没见到她说的女朋友,只见到穿了一身新衣服的师妹。俺大呼上当,扬长而去,然后,就没有然后了……”
发帖者们回忆自己当年错过了许多暗示,语带懊悔,但是也有些微妙的得意——觉得这种“不解风情”并不是什么愚钝的表示,觉得这顶多算“傻得可爱”。
经常会有人羡慕理工科学校的女生,觉得物以稀为贵,的确,她们少得像快要灭绝的稀有动物,可在那些男生眼里,她们也仅仅是稀有动物而已。
理工科男生们经常哭天抢地说自己没有女朋友,可内心深处,他们并不认为这是因为自己条件太差、活成卢瑟儿(失败者)、没人喜欢,而是一心向学、为人正直、坐怀不乱,待到功成名就的时候,车子会有的,房子会有的,mm也会有的。
这就是理工男最不让人喜欢的地方:他们的木讷固然也是一种美;他们的实际大多数时候能派上用场;他们的不解风情,总有一天也会“学着自己长大”;可他们的优越感,几乎喷薄而出,让人难以忽略不计。
从小到大,无数老师告诉我们这样一句话:“理科学不好了才会去学文科。”于是,我们就生活在一种印象之下:学文的人比学理的人普遍智力更低。事实到底是不是如此,谁都没有统计和证实过,说到底,检验智商这回事,发言权不还是在学理的人手里么?
于是,文科的人在学理的人面前多少有点自卑,相信他们情商低是因为智力过高,毫无情趣是因为不拘小节,内心虽然干瘪,可他们提高生产力创造社会财富。
我曾经与一个理科生争辩“到底是曹雪芹伟大还是袁隆平伟大”的问题长达两个月之久,最后谁都没有说服谁,他以“没有人研究怎么种水稻曹雪芹早就饿死了”的结论单方面宣告了自己的胜利。
这就是理科生,觉得天降大任于斯人。在国外,法律系是总统的摇篮,制度立国;而在中国,近几年国家领导人皆出自于理工科大学理工系,技术治国。理科生的法宝是《大学》里的话:欲治国先齐家,欲齐家先修身,欲修身先正心,欲正心先诚意,欲诚意先致知,欲致知先格其物——这句话用现代文翻译过来,就是“学好数理化,走遍天下都不怕”。
理科生们总是认为“空谈误国”,口头禅是“做大做强”。他们觉得蛋糕做得越大越好,怎么分并不是那么重要。在这种指导思想下,有一种“情怀党”和“工业党”的划分方法很是有市场。所谓“情怀党”,不分左右,都是叉着腰骂街的发牢骚的;而“工业党”,则是埋头为这个国家和人民干活的。
理科生们把自己放在“俯首甘为孺子牛”的道德高地上,让人也无从辩驳,从小就被灌输“科技才是第一生产力”的文科生们,只好承认自己手无缚鸡之力,身无寸铁分文,百无一用是书生。
从前,理科生们把人分成“文青”和“非文青”。现在,他们把人分成“文傻”和“非文傻”。所谓“文傻”,或受限于先天智力的缺陷,或受困于后天的教育,对事实和逻辑罔顾,不仅无用,简直愚蠢,只会抒情,毫无智力活动的迹象。
《麦田守望者》里有一段对文学艺术的讽刺,很有代表性——“我由于自己愚蠢,一直以为她十分聪明。我之所以这样想,是因为她对戏剧文学之类的玩意儿懂得很多。要是一个人对这类玩意儿懂得很多,那你就要花很大功夫才能发现这人是不是真正的愚蠢”。
而微博上曾经有个著名的掐架,是文学青年心目中的女神王菲与科学青年心目中的男神方舟子。大年初三,王菲在其微博上转了一条“木制佛像在大火中竟然丝毫无恙地屹立在夕阳中”的微博,还说“无以言表,不可思议,顶礼遍知佛尊”。
方舟子回应道:“还有无数尊葬身火海的佛像你也别忘了顶礼。谁要觉得这尊佛像不可思议的,拿来点把火试试?”
在一部分理科生眼中,宗教是跳大神,文学是扯淡,经济学是骗钱,法律是无中生有,历史都是骗人的,政治就是“综合国力”的成王败寇。这种认识确实让人无法反驳,因为把人掰开了揉碎了,也只不过是60多种化学元素。
美剧《生活大爆炸》让理科生们又为自己找到了一个新的代名词,叫做“geek”,表示自己智力超群,性情古怪。“geek”让他们的毫无个性忽然变得时髦奇突起来。
我心目中的geek,是《美丽心灵》中的纳什,他的同事曾经这样描述他:“所有的数学家都同时生活在两个迥异的世界中。一个是柏拉图式的冰清纯净的世界;同时他们也得生活在短暂、混沌、且需不断顺应变化的现实生活中。”
真正的geek,内心有一个纯净如水的科学世界,他们孤僻,但对于俗世人间的浪漫却有含蓄的向往。
漫语:
蒋方舟我读的很少。
其中最喜欢这三篇。
有点自我矛盾,有点女生的小性子,真实而可爱。
裙下无匍匐的小兵,库房没有存货,自己心里头连个可念想的人也没有到目前为止,我在爱情上仍然没有任何斩获,创造了连剩21年的纪录。即使如此,我却常常被迫谈论关于爱情的话题,或是自己的择偶标准。越谈越耽误婚恋大事,所谓“清谈误国”就是这个意思。
恋还是不恋?
我身边的人都谈了恋爱。晚上,宿舍的姑娘们打电话,一片莺声燕语,撒娇撒成环绕立体声。有时放下手边的事猥琐地偷听,想知道当她们谈论爱情时,都说些什么;想知道能谈得上恋爱的人是不是具有某种特异功能,要打通哪个经脉才能变得和她们一样。
听了才觉得恋爱的琐碎无趣,无外乎是说自己一天吃了什么,好不好吃,吃了多少,有没有发胖的危险,胖了你是不是依然还爱着我。我对爱情刚燃烧的憧憬,往往被此打败。我疑惑爱情的本质是不是就是追鸡打狗的幼稚游戏,聊以撑过漫长的无聊岁月。
在人挤人人挨人,没有一点私密空间的校园待久了,的确容易让人对爱情失去信心。孤独的人是可耻的,恋爱的人是傲娇的。后者为了显示他们掌握了某种神秘而了不得的资源,随时随地都可以立刻入戏作生死离别状,暖风熏得情侣醉,只把校园做失乐园了。
大概是因为我没爱过,也难以体会这种亲密的身体接触。所以便理直气壮地保持着七岁女童的可笑洁癖像小孩儿时看电影时看到亲嘴镜头。当小提琴抒情婉约地奏起背景音乐时,孩子那种坐立难安的厌恶是确实的,真心觉得这种调门做作。
我快步走过情侣身边,发誓自己以后不要变得像他们那样。爱,这就是所谓爱了。我反复咀嚼着这个字眼,觉得他们都虚头八脑的爱错了。
当然,并不排除另一种可能性:爱情的好不足为外人道,暴露在外的形状是激情、矫情和滥情,可在当事人中的版本却是再严肃不过的史诗。表面上是批量生产的粗糙广告画,掀开里子看,才知道是名家杰作。
大概是我太苛刻了,嫉恶如仇,觉得人都该戒贪戒痴,觉得只有不以耍流氓和结婚为目的的恋爱,才能称为爱。
而我也是最近才发现,身边的姑娘们纷纷谈了恋爱,剩下单身的,却全是些好姑娘们。我这样说,当然没有把自己也列在好姑娘的名单里,我指的是那些外人一看就啧啧赞叹不已的适龄少女们。
有女其姝,惊为天人,难得的是说话也爽快彪悍,总是自称“哥”,俨然雌雄同体。有女其爽,义气玲珑,把周围人照顾得滴水不漏,不过二十出头已上道得像摸打滚爬了很多年。她们都是单身,虽然嘴上也说征婚征友,可说到底,还是舍不得自己这副好身子骨。
每次都许下宏图大愿,说要不管不顾地把自己摔出去。可自由后仰之前,还是忍不住打量了一下着陆点。嫌脏和腥气,讪讪地直起身来,不依不靠地走下去。
我猜,能恋起来的条件,对方必须是你无法消化的人:要么太远太神太硬太强,咀嚼不动;要么疼惜到舍不得下口,否则啊,恋爱只能是利己的过程,把对方肢解溶化变成自己的营养物,哪有什么爱,只有吃饱后的仰头狰狞大笑。好姑娘们的自我都非常强大,消化能力又强。“恋,还是不恋”似乎变成了一个“利己还是利他”的道德问题。
如果世上没有寂寞这件事
孤独是爱情的敌人,寂寞是爱情的朋友。
前一句好解,后一句其实也只是个故弄玄虚的文字游戏。去情去爱,爱不了就骗了自己使劲爱,大部分原因,还是为了抗拒寂寞吧。
别人都是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一家老小,生天伦之乐。有了爱情,似乎一切都顺理成章。而单身的人,却始终停留在形单影只的“一”。“一”了许多年,便直接生了四大皆空。
所以我叫嚣着要恋爱的时候,大多是受了刺激。看到七夕圣诞别人都有约,便摔盘砸碗地发火,觉得自己奇冤无比。木心说:“人害怕寂寞,害怕到无耻的程度。换言之,人的某些无耻的行径是由于害怕寂寞而作出来的。”每逢佳节倍思春,恐怕也是无耻行径的一种。
我一直在做一个大胆的假设:如果世界上没有寂寞这件事,或者,当寂寞变成有药可医的病,一日三次、一周一疗程、一疗程痊愈寂寞消失,内心充盈,看到别人秀恩爱也不会骂脏话如果有那样科技昌明的一天,还会不会有人去谈恋爱呢?
这两年,征婚征友的人越来越多,高调张扬的有“非诚勿扰”,自以为神不知鬼不觉的有“豆瓣最靠谱的谈恋爱小组”。越来越多的人依靠技术,不断压缩择偶条件的上限和下限,用排除法选出最符合自然法的伴侣。越来越少的人对“吃碰杠胡”的恋爱还残留信心,因为“耐不住寂寞”啊。
我在村上龙的书里见过一首极缱绻的爵士歌词,虽然没有听过原唱,已酥麻不能自已:“……你不懂/爱情是什么/直到你老到会为蓝调落泪/直到你会因为失落/度过死亡忽隐忽现的夜/直到你不赌上性命就无法接吻/直到你品味含泪苦涩的唇/你不懂/爱情是什么/双眼红肿/失眠惊恐/直到你了解到自己竟然那么自我/你不会懂/爱情是什么……”
我对爱情说了许多,时而作涉世未深状,时而又沧桑摆师太脸,分裂得连自己都无法说服。我最向往的,便是有人能堵住我的唠唠叨叨,轻蔑地说:“你不懂,爱情是什么……”
第二篇:相信爱情(文:蒋方舟)
前两天,在电视上看到了英国的威廉王子大婚。其实,最让我感触的,是他们订婚。王子把母亲戴安娜的蓝宝石戒指,戴在新娘手上。新娘戴着那颗同样的蓝宝石戒指,用同样的姿势,挽起了不一样的王子。那颗蓝宝石戒指,曾经因爱情而璀璨,也曾经因婚姻破裂而黯淡。而现在,又随着一对新人,开始了新一轮的征程。
我可以不相信王子,但是,我相信爱情。
江湖有句话说:“多少英雄儿女,栽倒在一个‘情’字上。”说的我害怕去爱了。恋爱失败的比例是这么大,风险是这么高,还不如不要。直到我看到——伊丽莎白·泰勒,这位爱过七个男人,有个八次婚姻的奇女子,她有“一个女人的身体和一颗孩子的心”。她到老仍像未经历初恋一样,憧憬爱情。因为她相信,她之前遇到的,都不是真正的爱情。真爱还在路上,朝她走来。如果有天堂,她大概会在那里结第九次婚吧。
所以,我可以不相信男人,但是,我相信爱情。
我曾经为徐志摩——这个为爱而生、而死的人而感动。但是,当我看他的传记,发现无论是他得不到的爱情,还是得到的婚姻,都有缺憾:猜忌、背叛、柴米油盐、金钱算计,或者无疾而终。
在显微镜下,没有一桩爱情是完美的。徐志摩说:“得之,我幸;不得,我命。”这句话是说:“你这样的人啊,遇不到,也就算了,我这一辈子,也就这样过去了;遇到了,就一定会爱上,爱上了,就一定会奋不顾身。”他还说,“ 一生至少该有一次,为了某个人而忘了自己,不求有结果,不求同行,不求曾经拥有,甚至不求你爱我,只求在我最美的年华里,遇到你。”
所以,我可以不相信永恒,但是,我相信爱情。
从前,我不相信爱情,不相信世界上会有人无缘无故地对另一个人好;而现在我相信,爱一个人,其实也是自爱。爱让我们发觉自己原来可以成为更好的人。
从前,我不相信爱情,因为爱情会带来伤害。运气好的是少数人,大多数人在爱中屡战屡败,可是爱情需要屡败屡战啊。能找到真爱的,并不只是运气好的那些人,更是在伤痕累累后,仍然相信爱情的人。
从前,我不相信爱情,现在我相信。世界上唯一比被爱更幸福的,就是去爱;唯一比被爱更幸运的,就是在茫茫人海中,找到值得爱的人。
作家杜拉斯说“爱之于我,不是肌肤之亲,不是一蔬一饭,它是一种不死的欲望,是疲惫生活中的英雄梦想。”我相信爱情,全心全意去爱吧。其他的,都交给命运。
第三篇:控诉理科男(文:蒋方舟)
这事是真的。在某著名理工科大学教室的打水房里,一男一女在排队。女生忽然回头对男生说:“我拧不开杯子了。”男生说:“哦,那我先打水吧。”
还是这所著名的理工科学校的BBS上,曾经有一个著名的热帖,叫做《然后,就没有然后了……》
主贴是怀旧自己少不更事的青葱岁月:“ N年前某天我约了我刚表白没几天的mm一起出去吃宵夜,吃完宵夜又在校园里闲逛,然后送出了我的first kiss。逛到十一点钟回宿舍,她的宿舍已经锁门了,在快到她们楼的时候她忽然说,要是锁门了今天就不回去了。可是我听了这句话之后的第一反应是屁颠屁颠地跑到她们门口拉了一下门,门开了……然后我很haippy的说,还没锁!!然后……就没有然后了……”
底下众多人回帖:“伊是隔壁班的美女,上大课的时候要到了我的手机号。某次约出来了,晚秋,夜晚,小树林边。美女说:我冷。我说:咱一起跑跑,跑跑就暖和了。然后,就没有然后了……”
“某女当年约会俺,悄悄和我说:谁谁谁都以为我们是男女朋友呢,真过分。我说,是啊,咱身正不怕影子歪,让他们说去。然后,就没有然后了……”
“师妹说要给我介绍女朋友,明天早上图书馆门口约给我见,然后第二天到图书馆门口,没见到她说的女朋友,只见到穿了一身新衣服的师妹。俺大呼上当,扬长而去,然后,就没有然后了……”
发帖者们回忆自己当年错过了许多暗示,语带懊悔,但是也有些微妙的得意——觉得这种“不解风情”并不是什么愚钝的表示,觉得这顶多算“傻得可爱”。
经常会有人羡慕理工科学校的女生,觉得物以稀为贵,的确,她们少得像快要灭绝的稀有动物,可在那些男生眼里,她们也仅仅是稀有动物而已。
理工科男生们经常哭天抢地说自己没有女朋友,可内心深处,他们并不认为这是因为自己条件太差、活成卢瑟儿(失败者)、没人喜欢,而是一心向学、为人正直、坐怀不乱,待到功成名就的时候,车子会有的,房子会有的,mm也会有的。
这就是理工男最不让人喜欢的地方:他们的木讷固然也是一种美;他们的实际大多数时候能派上用场;他们的不解风情,总有一天也会“学着自己长大”;可他们的优越感,几乎喷薄而出,让人难以忽略不计。
从小到大,无数老师告诉我们这样一句话:“理科学不好了才会去学文科。”于是,我们就生活在一种印象之下:学文的人比学理的人普遍智力更低。事实到底是不是如此,谁都没有统计和证实过,说到底,检验智商这回事,发言权不还是在学理的人手里么?
于是,文科的人在学理的人面前多少有点自卑,相信他们情商低是因为智力过高,毫无情趣是因为不拘小节,内心虽然干瘪,可他们提高生产力创造社会财富。
我曾经与一个理科生争辩“到底是曹雪芹伟大还是袁隆平伟大”的问题长达两个月之久,最后谁都没有说服谁,他以“没有人研究怎么种水稻曹雪芹早就饿死了”的结论单方面宣告了自己的胜利。
这就是理科生,觉得天降大任于斯人。在国外,法律系是总统的摇篮,制度立国;而在中国,近几年国家领导人皆出自于理工科大学理工系,技术治国。理科生的法宝是《大学》里的话:欲治国先齐家,欲齐家先修身,欲修身先正心,欲正心先诚意,欲诚意先致知,欲致知先格其物——这句话用现代文翻译过来,就是“学好数理化,走遍天下都不怕”。
理科生们总是认为“空谈误国”,口头禅是“做大做强”。他们觉得蛋糕做得越大越好,怎么分并不是那么重要。在这种指导思想下,有一种“情怀党”和“工业党”的划分方法很是有市场。所谓“情怀党”,不分左右,都是叉着腰骂街的发牢骚的;而“工业党”,则是埋头为这个国家和人民干活的。
理科生们把自己放在“俯首甘为孺子牛”的道德高地上,让人也无从辩驳,从小就被灌输“科技才是第一生产力”的文科生们,只好承认自己手无缚鸡之力,身无寸铁分文,百无一用是书生。
从前,理科生们把人分成“文青”和“非文青”。现在,他们把人分成“文傻”和“非文傻”。所谓“文傻”,或受限于先天智力的缺陷,或受困于后天的教育,对事实和逻辑罔顾,不仅无用,简直愚蠢,只会抒情,毫无智力活动的迹象。
《麦田守望者》里有一段对文学艺术的讽刺,很有代表性——“我由于自己愚蠢,一直以为她十分聪明。我之所以这样想,是因为她对戏剧文学之类的玩意儿懂得很多。要是一个人对这类玩意儿懂得很多,那你就要花很大功夫才能发现这人是不是真正的愚蠢”。
而微博上曾经有个著名的掐架,是文学青年心目中的女神王菲与科学青年心目中的男神方舟子。大年初三,王菲在其微博上转了一条“木制佛像在大火中竟然丝毫无恙地屹立在夕阳中”的微博,还说“无以言表,不可思议,顶礼遍知佛尊”。
方舟子回应道:“还有无数尊葬身火海的佛像你也别忘了顶礼。谁要觉得这尊佛像不可思议的,拿来点把火试试?”
在一部分理科生眼中,宗教是跳大神,文学是扯淡,经济学是骗钱,法律是无中生有,历史都是骗人的,政治就是“综合国力”的成王败寇。这种认识确实让人无法反驳,因为把人掰开了揉碎了,也只不过是60多种化学元素。
美剧《生活大爆炸》让理科生们又为自己找到了一个新的代名词,叫做“geek”,表示自己智力超群,性情古怪。“geek”让他们的毫无个性忽然变得时髦奇突起来。
我心目中的geek,是《美丽心灵》中的纳什,他的同事曾经这样描述他:“所有的数学家都同时生活在两个迥异的世界中。一个是柏拉图式的冰清纯净的世界;同时他们也得生活在短暂、混沌、且需不断顺应变化的现实生活中。”
真正的geek,内心有一个纯净如水的科学世界,他们孤僻,但对于俗世人间的浪漫却有含蓄的向往。
漫语:
蒋方舟我读的很少。
其中最喜欢这三篇。
有点自我矛盾,有点女生的小性子,真实而可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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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奥斯chaos 赞了这篇日记 2012-06-19 17:01: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