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乘法法则的怀疑
连续掷2次均匀的硬币,得到两个字的概率是四分之一。
这个谁都知道。
也知道怎么算的。
但是,
why?
什么是独立?为什么独立的两个事件发生的概率是两个事件的概率之积?
可以不是吗?当然可以。
那么,就涉及到一个问题,这种规定的『合理性』。
ps:可列可加性公理的合理性蕴含在集合论之中,不过也不是完全就殷实了。
这个谁都知道。
也知道怎么算的。
但是,
why?
什么是独立?为什么独立的两个事件发生的概率是两个事件的概率之积?
可以不是吗?当然可以。
那么,就涉及到一个问题,这种规定的『合理性』。
ps:可列可加性公理的合理性蕴含在集合论之中,不过也不是完全就殷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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