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大批判
《纯粹理性批判》是一部篇幅巨大艰深难懂而又具创造性的哲学名著。所谓“纯粹理性”,是指独立于一切经验的理性;而所谓“批判”,则是指对这种纯粹思辨的理性进行一种考察,以便弄清楚人类知识的来源、范围与界限,这样才可以既避免独断论,又避免怀疑论,从而为建立一个科学的形而上学奠定基础。书中围绕着“先天综合判断如何可能”的问题,通过对先天直观形式和先验知性范畴的考察,说明了数学和自然科学是如何可能的,接着通过对理性的纯粹推论的考察提出了自然科学是如何可能的,接着通过对理性的纯粹推论的考察提出了将知性范畴运用于理性推论必然导致的二律背反,由此确立了现象与本体的二元论,以物自体的不可知为信仰留下了地盘。康德的《纯粹理性批判》是西方哲学史上一本划时代的著作。它推翻了旧形而上学的统治,被称作哲学上的“哥白尼革命”。
《实践理性批判》是康德的前一部著作《纯粹理性批判》的归宿和目的。所谓“实践理性”,是指实践主体的意志,对于实践理性的“批判”,就是要考察那规定道德行为的“意志”的本质以及它们遵循的原则。全书包括“纯粹实践理性的原理论”和“纯粹实践理性的方法论”两大部分。该书的重要理论意义在于,它把人的主体性问题突出出来,强调了人格的尊严与崇高,表现了强烈的人本主义精神.
一般哲学的领地
先天概念所具有的应用的范围,也就是我们的认识能力根据原则来运用以及哲学借这种运用所达到的范围。 但那些概念为了尽可能实现某种对于对象的知识而与之发生关系的那一切对象的总和,可以按照我们的能力对这一意图的胜任或不胜任的差别而作出划分。 概念只要与对象发生关系,不论对于这些对象的知识是否可能,它们都拥有自己的领地,这个领地仅仅是依照它们的客体所具有的对我们一般认识能力的关系来规定的。——该领地中对我们来说可以认识的那个部分,就是对于概念和为此所需要的认识能力的一个基地(territorium)。在这个基地上有这些概念在行使立法的那个部分,就是这些概念和它们所该有的那些认识能力的领地(ditio)。所以经验概念虽然在自然中,亦即一切感官对象的总和中拥有自己的基地,但却并不拥有领地(而只有自己的暂居地,domicilium):因为它们虽然合法地被产生出来,但并不是立法者,而是在它们之上所建立的规则都是经验性的,因而是偶然的。 我们全部认识能力有两个领地,即自然概念的领地和自由概念的领地;因为认识能力是通过这两者而先天地立法的。现在,哲学也据此而分为理论哲学和实践哲学。但哲学的领地建立于其上且哲学的立法施行于其上的这个基地却永远只是一切可能经验的对象的总和,只要这些对象不被看作别的、只被看作单纯的现象;因为否则知性对于这些对象的立法就是不可思议的。 通过自然概念来立法是由知性进行的并且是理论性的。通过自由概念来立法是由理性造成的并且只是实践性的。不过只有在实践中理性才是立法性的;在理论认识(自然知识)方面它只能(作为凭借知性而精通法律地)从给予的规律中通过推理而引出结论来,而这些结论终归永远只是停留在自然界那里的。但反之,如果规则是实践的,理性却并不因而立刻就是立法的,因为这些规则也可能是技术上实践的。 因此,理性和知性对于同一个经验的基地拥有两种各不相同的立法,而不允许一方损害另一方。因为自然概念对于通过自由概念的立法没有影响,正如自由概念也不干扰自然的立法一样。这两种立法及属于它们的那些能力在同一个主体中的共存至少可以无矛盾地被思维,这种可能性是《纯粹理性批判》通过揭示反对理由中的辩证幻相而摧毁这些反对理由时所证明了的。 但这两个领地虽然并不在它们的立法中,却毕竟在感官世界里它们的效果中不停地牵制着,不能构成为一体,这是因为:自然概念虽然在直观中设想它的对象,但不是作为自在之物本身,而只是作为现象,反之,自由概念在其客体中虽然设想出一个自在之物本身,但却不是在直观中设想的,因而双方没有一方能够获得有关自己的客体(甚至有关思维着的主体)作为自在之物的理论知识,那个自在之物将会是超感官的东西,我们虽然必须用关于这个超感官东西的理念来解释那一切经验对象的可能性,但却永远不能把这个理念本身提升和扩展为一种知识。
总括
因此对于我们的全部认识能力来说,有一个无限制的、但也是不可接近的领域,这就是超感官之物的领域,在那里我们不能为自己找到任何基地,因而在上面既不能为知性概念也不能为理性概令拥有一块用于理论认识的领地:这个领域我们虽然必须为了理……
《判断力批判》 德国哲学家、美学家康德的代表作。1790年德文版问世。是康德著名的“三大批判”(另二部为《纯粹理性批判》、《实践理性批判》)中最后一部。在前两部《批判》中,康德分别探讨了理性认识和道德意志的先天法则,认为世界分为现象界与物自体两个领域。前者受自然必然律支配,属理解力的认识范围;后者属道德意志范围,行使的是自由的道德律令。
在《判断力批判》中,康德寻求两个分割的世界的沟通,认为自由的道德律令要在感性的现实世界实现出来,其中介是反思判断力。既带知性性质,又带理性性质,从特殊去寻求普遍的反思判断力按照“自然合目的性”来沟通认识与道德两大领域,实现自然界的必然王国与道德界的自由王国的和谐,康德在认识论和伦理学之间建构一反思判断,最终完成了其先验论哲学体系,此书分《审美判断力批判》与《目的的判断力批判》两部分。
此书分《审美判断力批判》与《目的的判断力批判》两部分。前一部分,重点分析美和崇高两个范畴。在“美的分析”中,从质(肯定、否定等)、量(普通、个别等)、关系(因果、目的等)和方式(必然、偶然等)四个方面对审美判断作了严格的界定和概括:从质上讲,“那规定鉴赏判断的快感是没有任何利害关系的”;从量上讲,“美是那不凭借概念而普遍令人愉快的”;从关系上讲,“美,它的判定只以一单纯形式的合目的性,即一无目的的合目的性为根据的”,这也就是美的没有明确目的而却有符合目的性的矛盾或二律背反;从方式上讲,“美是不依赖概念而被当作一种必然的愉快的对象”,这种必然是建立在人都有“共同感受力”(又称“共通感”)这个前提上的。书中还提出“纯粹美”和“依存美”(亦称“附庸美”)的区别,认为纯粹是自由的美,只在于形式,排斥一切利害关系,但不是理想美。理想美是“审美的快感与理智的快感二者结合”的一种美,即“依存美”。在“崇高的分析”中,把崇高与美作为两个对立的审美范畴,提出数学的崇高与力学的崇高的概念。康德认为,美只涉及对象的形式,美感是直接单纯的快感,美可以在对象的形式中找到;而崇高的对象既无形式又无限制,它只存在于审美主体的心里,崇高感是由痛感转化为快感,并与人的理性观念密切相关,由此提出“美是道德的象征”的重要命题。 后一部分则从审美判断力的“主观合目的性”转向对自然界有机体组织的“客观合目的性”的探讨,辩证地表述了康德自己的自然观。
《实践理性批判》是康德的前一部著作《纯粹理性批判》的归宿和目的。所谓“实践理性”,是指实践主体的意志,对于实践理性的“批判”,就是要考察那规定道德行为的“意志”的本质以及它们遵循的原则。全书包括“纯粹实践理性的原理论”和“纯粹实践理性的方法论”两大部分。该书的重要理论意义在于,它把人的主体性问题突出出来,强调了人格的尊严与崇高,表现了强烈的人本主义精神.
一般哲学的领地
先天概念所具有的应用的范围,也就是我们的认识能力根据原则来运用以及哲学借这种运用所达到的范围。 但那些概念为了尽可能实现某种对于对象的知识而与之发生关系的那一切对象的总和,可以按照我们的能力对这一意图的胜任或不胜任的差别而作出划分。 概念只要与对象发生关系,不论对于这些对象的知识是否可能,它们都拥有自己的领地,这个领地仅仅是依照它们的客体所具有的对我们一般认识能力的关系来规定的。——该领地中对我们来说可以认识的那个部分,就是对于概念和为此所需要的认识能力的一个基地(territorium)。在这个基地上有这些概念在行使立法的那个部分,就是这些概念和它们所该有的那些认识能力的领地(ditio)。所以经验概念虽然在自然中,亦即一切感官对象的总和中拥有自己的基地,但却并不拥有领地(而只有自己的暂居地,domicilium):因为它们虽然合法地被产生出来,但并不是立法者,而是在它们之上所建立的规则都是经验性的,因而是偶然的。 我们全部认识能力有两个领地,即自然概念的领地和自由概念的领地;因为认识能力是通过这两者而先天地立法的。现在,哲学也据此而分为理论哲学和实践哲学。但哲学的领地建立于其上且哲学的立法施行于其上的这个基地却永远只是一切可能经验的对象的总和,只要这些对象不被看作别的、只被看作单纯的现象;因为否则知性对于这些对象的立法就是不可思议的。 通过自然概念来立法是由知性进行的并且是理论性的。通过自由概念来立法是由理性造成的并且只是实践性的。不过只有在实践中理性才是立法性的;在理论认识(自然知识)方面它只能(作为凭借知性而精通法律地)从给予的规律中通过推理而引出结论来,而这些结论终归永远只是停留在自然界那里的。但反之,如果规则是实践的,理性却并不因而立刻就是立法的,因为这些规则也可能是技术上实践的。 因此,理性和知性对于同一个经验的基地拥有两种各不相同的立法,而不允许一方损害另一方。因为自然概念对于通过自由概念的立法没有影响,正如自由概念也不干扰自然的立法一样。这两种立法及属于它们的那些能力在同一个主体中的共存至少可以无矛盾地被思维,这种可能性是《纯粹理性批判》通过揭示反对理由中的辩证幻相而摧毁这些反对理由时所证明了的。 但这两个领地虽然并不在它们的立法中,却毕竟在感官世界里它们的效果中不停地牵制着,不能构成为一体,这是因为:自然概念虽然在直观中设想它的对象,但不是作为自在之物本身,而只是作为现象,反之,自由概念在其客体中虽然设想出一个自在之物本身,但却不是在直观中设想的,因而双方没有一方能够获得有关自己的客体(甚至有关思维着的主体)作为自在之物的理论知识,那个自在之物将会是超感官的东西,我们虽然必须用关于这个超感官东西的理念来解释那一切经验对象的可能性,但却永远不能把这个理念本身提升和扩展为一种知识。
总括
因此对于我们的全部认识能力来说,有一个无限制的、但也是不可接近的领域,这就是超感官之物的领域,在那里我们不能为自己找到任何基地,因而在上面既不能为知性概念也不能为理性概令拥有一块用于理论认识的领地:这个领域我们虽然必须为了理……
《判断力批判》 德国哲学家、美学家康德的代表作。1790年德文版问世。是康德著名的“三大批判”(另二部为《纯粹理性批判》、《实践理性批判》)中最后一部。在前两部《批判》中,康德分别探讨了理性认识和道德意志的先天法则,认为世界分为现象界与物自体两个领域。前者受自然必然律支配,属理解力的认识范围;后者属道德意志范围,行使的是自由的道德律令。
在《判断力批判》中,康德寻求两个分割的世界的沟通,认为自由的道德律令要在感性的现实世界实现出来,其中介是反思判断力。既带知性性质,又带理性性质,从特殊去寻求普遍的反思判断力按照“自然合目的性”来沟通认识与道德两大领域,实现自然界的必然王国与道德界的自由王国的和谐,康德在认识论和伦理学之间建构一反思判断,最终完成了其先验论哲学体系,此书分《审美判断力批判》与《目的的判断力批判》两部分。
此书分《审美判断力批判》与《目的的判断力批判》两部分。前一部分,重点分析美和崇高两个范畴。在“美的分析”中,从质(肯定、否定等)、量(普通、个别等)、关系(因果、目的等)和方式(必然、偶然等)四个方面对审美判断作了严格的界定和概括:从质上讲,“那规定鉴赏判断的快感是没有任何利害关系的”;从量上讲,“美是那不凭借概念而普遍令人愉快的”;从关系上讲,“美,它的判定只以一单纯形式的合目的性,即一无目的的合目的性为根据的”,这也就是美的没有明确目的而却有符合目的性的矛盾或二律背反;从方式上讲,“美是不依赖概念而被当作一种必然的愉快的对象”,这种必然是建立在人都有“共同感受力”(又称“共通感”)这个前提上的。书中还提出“纯粹美”和“依存美”(亦称“附庸美”)的区别,认为纯粹是自由的美,只在于形式,排斥一切利害关系,但不是理想美。理想美是“审美的快感与理智的快感二者结合”的一种美,即“依存美”。在“崇高的分析”中,把崇高与美作为两个对立的审美范畴,提出数学的崇高与力学的崇高的概念。康德认为,美只涉及对象的形式,美感是直接单纯的快感,美可以在对象的形式中找到;而崇高的对象既无形式又无限制,它只存在于审美主体的心里,崇高感是由痛感转化为快感,并与人的理性观念密切相关,由此提出“美是道德的象征”的重要命题。 后一部分则从审美判断力的“主观合目的性”转向对自然界有机体组织的“客观合目的性”的探讨,辩证地表述了康德自己的自然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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