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德斯鸠论自杀
歐洲的法律,對自殺者非常殘暴:拖著屍體遊街,對著死人咒駡,沒收死者的財產,可以說是再一次把他們處死。
伊本,我覺得這樣的法律很不公正。我身心痛苦,生活貧困,受人藐視,為什麼別人不讓我脫離苦海,而殘忍地奪走我自己手中的救藥?
既然我已不打算再作為社會的一員,為什麼別人要我去為這個社會勞動呢?社會是建立在互利的基礎之上的。但是,當社會對於我成為負擔之時,誰又能阻止我拋棄這個社會呢?上天把生命作為一種恩惠賜給了我,那麼當生命不再是個恩惠時,我可以把它退還:因既不存,果亦當棄。
假如我得不到作為臣民的好處,難道君主仍會要我做他的臣民?難道我的同胞們會要求這種只對他們有益,於我毫無指望的處置?與一般施惠者迥然不同的真主,難道會罰我接受已成為沉重負擔的恩惠?
我生活在法律下,我不得不服從法律;但是當我已不在法律統治下生活時,法律還能束縛我嗎?
但是有人會說,這樣你就擾亂了神明規定的秩序。真主將你的靈與肉結合在一起,你卻要把它們分開,因此你是違反神意,抗拒神命。
這說的什麼話?我改變物質的變化方式,把運動的原初規律---創造與保存的規律---做成圓形的球變成方形的,難道這就是擾亂了神明規定的規律?毫無疑義,並非如此。我只是運用賦予我的權利而已,因此,從這個意義上來說,我可以隨心所欲地擾亂整個自然,誰也不能說我違抗天意。
我的靈魂與肉體分開,難道就削弱了宇宙的秩序和神明的安排?難道您會認為這種新的組合就不夠完美?就不完全依賴於一般的法則,世界就會因此遭受什麼損失,真主的作品就會因此而不夠偉大,或者不如說,不夠至大無邊?
難道您認為,我的肉體變為一串麥穗,一條小蟲,一棵小草後,就不配作為造化的作品,而我的靈魂擺脫了一切塵世的成分後,就不夠高尚了嗎?
親愛的伊本,所有這些想法,純粹出於我們的驕傲自大。我們絲毫沒有感覺到我們的渺小,而且,儘管我們微不足道,我們卻要成為宇宙中數得上的、出頭露面的重要人物。我們設想,要是像我們這樣完美無缺的人死了,自然都要受到損害,可我們不想想,世界上多一個人或少一個人---我要說什麼?---所有的人在一起,億萬個像我們這樣的人,都只不過是一粒微小纖細的原子,真主知識無限廣博,才會看得到這個微粒。
1715年賽法爾月15日於巴黎
--------【法】孟德斯鳩 著、梁守鏘 譯:《波斯人信劄》,北京:商務印書館,2006年版,第143-144頁。
伊本,我覺得這樣的法律很不公正。我身心痛苦,生活貧困,受人藐視,為什麼別人不讓我脫離苦海,而殘忍地奪走我自己手中的救藥?
既然我已不打算再作為社會的一員,為什麼別人要我去為這個社會勞動呢?社會是建立在互利的基礎之上的。但是,當社會對於我成為負擔之時,誰又能阻止我拋棄這個社會呢?上天把生命作為一種恩惠賜給了我,那麼當生命不再是個恩惠時,我可以把它退還:因既不存,果亦當棄。
假如我得不到作為臣民的好處,難道君主仍會要我做他的臣民?難道我的同胞們會要求這種只對他們有益,於我毫無指望的處置?與一般施惠者迥然不同的真主,難道會罰我接受已成為沉重負擔的恩惠?
我生活在法律下,我不得不服從法律;但是當我已不在法律統治下生活時,法律還能束縛我嗎?
但是有人會說,這樣你就擾亂了神明規定的秩序。真主將你的靈與肉結合在一起,你卻要把它們分開,因此你是違反神意,抗拒神命。
這說的什麼話?我改變物質的變化方式,把運動的原初規律---創造與保存的規律---做成圓形的球變成方形的,難道這就是擾亂了神明規定的規律?毫無疑義,並非如此。我只是運用賦予我的權利而已,因此,從這個意義上來說,我可以隨心所欲地擾亂整個自然,誰也不能說我違抗天意。
我的靈魂與肉體分開,難道就削弱了宇宙的秩序和神明的安排?難道您會認為這種新的組合就不夠完美?就不完全依賴於一般的法則,世界就會因此遭受什麼損失,真主的作品就會因此而不夠偉大,或者不如說,不夠至大無邊?
難道您認為,我的肉體變為一串麥穗,一條小蟲,一棵小草後,就不配作為造化的作品,而我的靈魂擺脫了一切塵世的成分後,就不夠高尚了嗎?
親愛的伊本,所有這些想法,純粹出於我們的驕傲自大。我們絲毫沒有感覺到我們的渺小,而且,儘管我們微不足道,我們卻要成為宇宙中數得上的、出頭露面的重要人物。我們設想,要是像我們這樣完美無缺的人死了,自然都要受到損害,可我們不想想,世界上多一個人或少一個人---我要說什麼?---所有的人在一起,億萬個像我們這樣的人,都只不過是一粒微小纖細的原子,真主知識無限廣博,才會看得到這個微粒。
1715年賽法爾月15日於巴黎
--------【法】孟德斯鳩 著、梁守鏘 譯:《波斯人信劄》,北京:商務印書館,2006年版,第143-144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