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载]广东省应急避护场所2015年或达4万个_2011年新闻
该指导意见送审稿提出,到2015年底,每个市、县(市、区)、镇(街)、社区要至少设置1个室外和1个室内应急避护场所,全省应急避护场所要达到4万个,充分保障受灾群众应急避灾和安置需求。
昨日,记者从省民政厅获悉,省民政厅把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列入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社会建设的决定》的一项重要任务,由省民政厅起草的《广东省应急避难场所建设指导意见》经征求有关方面意见并进行修改,将于近期上报省政府批准后公布施行,为全省应急避难场所的建设提供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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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记者从省民政厅获悉,省民政厅把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列入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社会建设的决定》的一项重要任务,由省民政厅起草的《广东省应急避难场所建设指导意见》经征求有关方面意见并进行修改,将于近期上报省政府批准后公布施行,为全省应急避难场所的建设提供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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