犬以主贵,恨不相逢:简评《阿弗小传》
新经典•南大版《阿弗小传》是我所读第一本伍尔芙。伍尔芙文章,早前读过《飞蛾之死》,叹了句“吹皱一池春水”,便忘得一干二净。后来听说她精神病发,投水自杀,并不觉奇怪。
奇怪的是,伍尔芙会写这么一本书,为一条小狗写。从生到死,百来页里,我看到这条名唤阿弗的西班尼尔犬平大致平淡走地过一世,终老主人屋宅之下。
起首就是It is universally admitted that…如此句式,怎不让人想起简•奥斯丁?我就感到,后以一脸忧郁示人的伍尔芙当时在着力模仿奥派幽默。偶尔还诙谐得很乔纳森•斯威夫特:“当金雀花人、都铎人、斯图亚特人还在别人的田地里扶犁躬耕时,他[西班尼尔犬]却在宫殿中悠哉徜徉”(第5页)。描绘蜜陀佛博士的容貌和家世时(8-9),完全就像在说一条草狗——哦,“蜜陀佛”译得实在比书中Three Miles Cross作“三里屯”、New Cross作“新街口”更具喜感——阿弥陀佛。
但开幕的嘻嘻哈哈不预告后面上演喜剧。1842年夏,小狗与女主人巴芮特小姐,即未来的勃朗宁夫人初度相逢,他(不用“它”了吧)来到“温坡大街散发着古龙水味道的病人房间,纷乱感觉潮水般袭来,只有那进入到废墟空城中埋没的地窖里的探险者的感觉才可比拟”(17)。比喻到底透出伍氏忧郁。“她爱阿弗,阿弗也值得她爱”(40)。他和她,蓦里相逢,恍如梦中。一个是脸色“温和红润”,“充满着健康和活力”;一个是脸色“苍白清减”,“隔绝了新鲜空气、光和自由”。有点宝黛的意思?“她说话了。而他不能。她是个女人;而他是条狗。就这样紧密相连,又这样冥冥相隔”(19)。所以,一切注定不可能,哪怕“阿弗爱她[…]她爱阿弗,阿弗也值得她爱”(40),何况她对他的爱,与他对她的,性质迥异。小狗后来醋意大发,袭击女主人男友勃朗宁先生,受罚被扇了耳光,“她[…]再也不爱他了[…]她就不再爱他了”(52)。这一事件是分水岭,之后小狗的角色就沦为勃朗宁伉俪情深的见证了,而伍尔芙手笔一改泼辣戏仿,转为淡墨素描,画出一片灰红色的翡冷翠。所以,这样一路下来,到最后,夫人因犬念诗,读罢却是“她正在老去,阿弗也是[…]但她是个女人,他是条狗[…]他曾经活着,但现在死了”(129),仓皇间悲剧落幕,教读者欲哭却无暇落泪。甚至,我有幻觉,那最感人的暮岁一景里,并不是狗跃上沙发,把脸凑近夫人,而是飞蛾扑向伍尔芙。
前面说阿弗“大致”平淡活过一世,而其所不平淡者,到底犬以主贵,不是一般人家的杂品野种。他吃过被绑架到贫民/狗窟的苦头,自己心里有数。更特出同类的是,竟为诗人辞章传诵。只是,我还好奇,悄然死去的阿弗对巴芮特小姐最后的想法是不是:还君名诗双耳垂,恨不相逢做人时?
* 啊,这书还要写篇两千字的评,且留待明日也。诸位,晚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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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怪的是,伍尔芙会写这么一本书,为一条小狗写。从生到死,百来页里,我看到这条名唤阿弗的西班尼尔犬平大致平淡走地过一世,终老主人屋宅之下。
起首就是It is universally admitted that…如此句式,怎不让人想起简•奥斯丁?我就感到,后以一脸忧郁示人的伍尔芙当时在着力模仿奥派幽默。偶尔还诙谐得很乔纳森•斯威夫特:“当金雀花人、都铎人、斯图亚特人还在别人的田地里扶犁躬耕时,他[西班尼尔犬]却在宫殿中悠哉徜徉”(第5页)。描绘蜜陀佛博士的容貌和家世时(8-9),完全就像在说一条草狗——哦,“蜜陀佛”译得实在比书中Three Miles Cross作“三里屯”、New Cross作“新街口”更具喜感——阿弥陀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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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开幕的嘻嘻哈哈不预告后面上演喜剧。1842年夏,小狗与女主人巴芮特小姐,即未来的勃朗宁夫人初度相逢,他(不用“它”了吧)来到“温坡大街散发着古龙水味道的病人房间,纷乱感觉潮水般袭来,只有那进入到废墟空城中埋没的地窖里的探险者的感觉才可比拟”(17)。比喻到底透出伍氏忧郁。“她爱阿弗,阿弗也值得她爱”(40)。他和她,蓦里相逢,恍如梦中。一个是脸色“温和红润”,“充满着健康和活力”;一个是脸色“苍白清减”,“隔绝了新鲜空气、光和自由”。有点宝黛的意思?“她说话了。而他不能。她是个女人;而他是条狗。就这样紧密相连,又这样冥冥相隔”(19)。所以,一切注定不可能,哪怕“阿弗爱她[…]她爱阿弗,阿弗也值得她爱”(40),何况她对他的爱,与他对她的,性质迥异。小狗后来醋意大发,袭击女主人男友勃朗宁先生,受罚被扇了耳光,“她[…]再也不爱他了[…]她就不再爱他了”(52)。这一事件是分水岭,之后小狗的角色就沦为勃朗宁伉俪情深的见证了,而伍尔芙手笔一改泼辣戏仿,转为淡墨素描,画出一片灰红色的翡冷翠。所以,这样一路下来,到最后,夫人因犬念诗,读罢却是“她正在老去,阿弗也是[…]但她是个女人,他是条狗[…]他曾经活着,但现在死了”(129),仓皇间悲剧落幕,教读者欲哭却无暇落泪。甚至,我有幻觉,那最感人的暮岁一景里,并不是狗跃上沙发,把脸凑近夫人,而是飞蛾扑向伍尔芙。
前面说阿弗“大致”平淡活过一世,而其所不平淡者,到底犬以主贵,不是一般人家的杂品野种。他吃过被绑架到贫民/狗窟的苦头,自己心里有数。更特出同类的是,竟为诗人辞章传诵。只是,我还好奇,悄然死去的阿弗对巴芮特小姐最后的想法是不是:还君名诗双耳垂,恨不相逢做人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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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啊,这书还要写篇两千字的评,且留待明日也。诸位,晚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