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说现在已经改叫“十八路人事件”了
小悦悦这件事,我最早是在天涯八卦上看到的,可想而知广大人民群众基本同意口径——路人冷血。
我也觉得路人冷血,120和110还是可以打一下的,但是这件事里“路人”应该不是重点所在。从法律角度上讲,父母的疏忽大意致使2岁女童独自跑到马路上被司机撞伤,到此损害已完全造成,因果链里没路人什么位置。
关于父母的行为,我认为是违法。最起码婚姻法不光规定你能不能把名字写到你未来老公的房产证上,还规定“父母有保护和教育未成年子女的权利和义务。” 《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十二条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侵害被监护的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的,应当依法承担责任。“ 当父母的疏忽大意使得2岁小孩自己走上大街时,孩子的生命健康权就已经受到了威胁,这一点无论车祸发不发生都没法改变。整件事里,最应该让人惊讶的不是”十八个路人“而是”2岁“小孩怎么能独自上街。
该不该谴责父母?我不太喜欢谴责这个词,但至少应该让大家都看见:他们对孩子被撞负有巨大责任。如果你让你的小孩一转头跑没影,那就是错的;干别的事之前,先确保你孩子的安全。出门你应该牵着或者抱着,在家要远离水火。穷可能影响孩子能得到的教育资源,但我不信连孩子的生命健康都要被影响。开店的,女主人忙进忙出,孩子离开3米5米不奇怪,算钱时用眼角余光多扫一眼,难么?孩子在屋里,自己到外面,把门关上,难么?没钱送幼儿园自己在家带,孩子放在婴儿围栏里难么?淘宝上50快的买不起,拣不着木头钉子釘一个,大纸板箱剪剪帖帖弄一个难么?还有那些孩子烫了的,喝农药的,难道你们都是花一分钟把不安全的东西收起来就会饿死的?我只能说都是没心!
当然也有一种情况,那些没心没文化也没钱的人,他们有没有资格生孩子?遗憾的说,有,谁叫法律规定她们有生育权。但他们的孩子一降生就因为低素质的父母加低素质的环境,而比其他孩子更“高危”。我想了一想小悦悦说不定不幸正是这一类,批评她的父母能不能让这一类的父母学到点什么都是值得怀疑的。对那些会关注新闻、照顾孩子不够用心又愿意学习的父母大概有帮助,但肯定也有一些爸妈,堪比滚刀肉。
对于这18个人,最大的问题是为什么不打110?我听到这个事的反映就是”怎么不打110或者120“。但后来我反过来想了一下,问题换成是”如果是我,会因为什么不打110“,觉得可能有点答案。先说一个事,我高中的时候有一天凌晨2点左右,我妈听见隔壁邻居家有响动就掀开窗帘看(她睡觉非常轻),发现是有贼趴在隔壁窗上,然后她就报警了。警察来了以后先开着警车警灯警笛在楼下晃了几圈,这个时候贼肯定吓跑了。警察就开始敲邻居的门(不是一个单元的),有趣的事瞧了半个小时,这家无论如何也不开(确定有人)。警察就反打我妈手机(她把座机拔了,用手机报的警),让我家给他们开门,我妈坚决不开。第二天白天,警察再来的时候,隔壁承认其实他们也听到响动了,但以为偷的别人家,所以警察敲门就没开。至于我妈为什么不开,更简单,第一谁知道小偷是不是躲在周边,看我们报警哪天回来报复我们;还有就是上班上学的人凌晨三点确实想睡的不得了。之后第二天我郑重通知我妈,下次我爸不在家的时候,再遇见这种事除非我同意,否则禁止她多事。原因无论大小,第一警察不会办事;第二偷你家你还和木头一样,我凭什么帮你。假定某一天另一家邻居也被盗了,那在报警之前这些小牌子会自动竖起来降低我报警的概率。
所以对于这18个人,我很难相信他们是坚决不报警就爱看人死掉的类型,那么是什么降低了他们报警的概率?如果说是”旁观者效应”和其他原因降低了他们报警的概率,那么有没有制度能够提高他们报警的概率?制度性的奖励、警察的态度和办事方式、有利于救助者的法律,让他们身处一个“善”的环境。反正,这个从来也不单纯是道德问题。
至于为什么一直在讨论”路人如何如何“,可能一来对于媒体来说"十八个冷血路人"比“交通肇事”、“外来人员子女问题”要抓眼球得多,二来一些人既没法律常识又爱借题发挥。
有一个我有点绕不过来的地方就是,假定小悦悦是个实验,现在得到的实验结果是18个人没有救助,第19个人救助了。它和实验结果“第一个人救助了以后,后18个人都没救助”有区别么?我觉得没有。那么实验和现实的区别就是实验里“孩子”会被放回去继续测试后18个人,而现实里孩子一旦被救后面18人都不会被测试,那么又怎么能推理出“道德沦丧”?有可能从来就不怎么样呀。
我也觉得路人冷血,120和110还是可以打一下的,但是这件事里“路人”应该不是重点所在。从法律角度上讲,父母的疏忽大意致使2岁女童独自跑到马路上被司机撞伤,到此损害已完全造成,因果链里没路人什么位置。
关于父母的行为,我认为是违法。最起码婚姻法不光规定你能不能把名字写到你未来老公的房产证上,还规定“父母有保护和教育未成年子女的权利和义务。” 《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十二条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侵害被监护的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的,应当依法承担责任。“ 当父母的疏忽大意使得2岁小孩自己走上大街时,孩子的生命健康权就已经受到了威胁,这一点无论车祸发不发生都没法改变。整件事里,最应该让人惊讶的不是”十八个路人“而是”2岁“小孩怎么能独自上街。
该不该谴责父母?我不太喜欢谴责这个词,但至少应该让大家都看见:他们对孩子被撞负有巨大责任。如果你让你的小孩一转头跑没影,那就是错的;干别的事之前,先确保你孩子的安全。出门你应该牵着或者抱着,在家要远离水火。穷可能影响孩子能得到的教育资源,但我不信连孩子的生命健康都要被影响。开店的,女主人忙进忙出,孩子离开3米5米不奇怪,算钱时用眼角余光多扫一眼,难么?孩子在屋里,自己到外面,把门关上,难么?没钱送幼儿园自己在家带,孩子放在婴儿围栏里难么?淘宝上50快的买不起,拣不着木头钉子釘一个,大纸板箱剪剪帖帖弄一个难么?还有那些孩子烫了的,喝农药的,难道你们都是花一分钟把不安全的东西收起来就会饿死的?我只能说都是没心!
当然也有一种情况,那些没心没文化也没钱的人,他们有没有资格生孩子?遗憾的说,有,谁叫法律规定她们有生育权。但他们的孩子一降生就因为低素质的父母加低素质的环境,而比其他孩子更“高危”。我想了一想小悦悦说不定不幸正是这一类,批评她的父母能不能让这一类的父母学到点什么都是值得怀疑的。对那些会关注新闻、照顾孩子不够用心又愿意学习的父母大概有帮助,但肯定也有一些爸妈,堪比滚刀肉。
对于这18个人,最大的问题是为什么不打110?我听到这个事的反映就是”怎么不打110或者120“。但后来我反过来想了一下,问题换成是”如果是我,会因为什么不打110“,觉得可能有点答案。先说一个事,我高中的时候有一天凌晨2点左右,我妈听见隔壁邻居家有响动就掀开窗帘看(她睡觉非常轻),发现是有贼趴在隔壁窗上,然后她就报警了。警察来了以后先开着警车警灯警笛在楼下晃了几圈,这个时候贼肯定吓跑了。警察就开始敲邻居的门(不是一个单元的),有趣的事瞧了半个小时,这家无论如何也不开(确定有人)。警察就反打我妈手机(她把座机拔了,用手机报的警),让我家给他们开门,我妈坚决不开。第二天白天,警察再来的时候,隔壁承认其实他们也听到响动了,但以为偷的别人家,所以警察敲门就没开。至于我妈为什么不开,更简单,第一谁知道小偷是不是躲在周边,看我们报警哪天回来报复我们;还有就是上班上学的人凌晨三点确实想睡的不得了。之后第二天我郑重通知我妈,下次我爸不在家的时候,再遇见这种事除非我同意,否则禁止她多事。原因无论大小,第一警察不会办事;第二偷你家你还和木头一样,我凭什么帮你。假定某一天另一家邻居也被盗了,那在报警之前这些小牌子会自动竖起来降低我报警的概率。
所以对于这18个人,我很难相信他们是坚决不报警就爱看人死掉的类型,那么是什么降低了他们报警的概率?如果说是”旁观者效应”和其他原因降低了他们报警的概率,那么有没有制度能够提高他们报警的概率?制度性的奖励、警察的态度和办事方式、有利于救助者的法律,让他们身处一个“善”的环境。反正,这个从来也不单纯是道德问题。
至于为什么一直在讨论”路人如何如何“,可能一来对于媒体来说"十八个冷血路人"比“交通肇事”、“外来人员子女问题”要抓眼球得多,二来一些人既没法律常识又爱借题发挥。
有一个我有点绕不过来的地方就是,假定小悦悦是个实验,现在得到的实验结果是18个人没有救助,第19个人救助了。它和实验结果“第一个人救助了以后,后18个人都没救助”有区别么?我觉得没有。那么实验和现实的区别就是实验里“孩子”会被放回去继续测试后18个人,而现实里孩子一旦被救后面18人都不会被测试,那么又怎么能推理出“道德沦丧”?有可能从来就不怎么样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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