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必寻欢
写在古龙先生忌日前。
拙作一篇,以祭先生。
一晃又是九月了。九月之于他人,可能是再寻常不过的一个月份。只是对于我,每年的这个时候,我却特别想动笔,正正经经地写点东西。
近年来记忆衰退,看书不复从前专注,笔头又散,往往想动笔,却又苦于无事可写。又怕一动笔,流出来的不过是些矫揉造作之语。只因我近年来愈发意识到文章要出彩,往往不在于用语多奇谲绮丽,而在于布局。布局好了,文笔再不济,也不至辜负一支好笔。而倘若布局不济,任凭你文笔如何出奇制胜,也不过是几个句子,草草地堆积。
去年今日,我写过一篇《热血为谁洒》,便堪称失败之作。我写《欢乐英雄》。至今,我仍记得初读原著时的情景。我读到郭大路自身难保却仍仗义疏财的时候曾为之一叹,读到不爱动的王动可以为了刚死了父母的小孩连续翻几百个跟头的时候又不禁热血沸腾。他们不是英雄,只是四个穷人,四个在寒冬腊月仍衣不附体食不果腹的穷人。但他们的可爱之处正在于,即使境况不佳,他们仍能苦中作乐,从容淡定;而即使身处险境,自身难保之时他们心里所念所想的还是他们的朋友,朋友有难,他们拼了命也要去帮去救。
这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而且后面永远都不会冠之以“之一”。然而那篇文章我写得很差。
但第一本真正感动我的书,不是《欢乐英雄》,而是那本已经被无数古龙迷、武侠迷读烂,可能也已读透了的《多情剑客无情剑》。自然,与此相关的书评也不计其数。有众多前辈的珠玉在前,我本是不敢献丑造次的。但我仍贸贸然地动笔,心怀畏惧与忐忑,不敢言意,只想略微写就些当时的情怀。
两年以前我不喜欢李寻欢,一点也不。我非常费解于他的人生观。他是怎样的一个人?他可算是惹人憎。为报萍水相逢的朋友的救命之恩,竟自己娇俏美丽的未婚妻转赠他人,而自己则沉溺于风月之中强作欢颜。从前,我在这一纸之间只读到了轻薄。恰似那一年的杜牧,十年浮梦却不自知,只赢了个青楼薄幸之名。
但两年后我却突然明白。
李寻欢的人生的确充满了矛盾和无可奈何。诚如古龙所言,人生本就充满了矛盾,任何人都无奈何。这话,我又不得不信。因为我自己就亲身遭遇过那些无可奈何的矛盾。矛盾就是矛盾。矛盾就是你拼尽全力头破血流也无法化解的不愉快。恰如,你耗尽气力穷尽半生试图与命运作一次最后的决斗之时,命运却突然爽约。而你又能怎样?只能叹一句:为之奈何!
李寻欢的命运就是如此。
但他的出生却不赖。“一门七进士,父子三探花。”我曾经一度想过,李寻欢也算惊艳绝才,为何偏偏只落了个探花之名?古龙的心思并不难猜。状元者,必多是些咬文嚼字的落魄书生,如若如此,他也只怕只能当个元稹的传奇剧男主角。而榜眼者,高不成低不就,塞在中间真碍事。但探花却不同,听起来便风雅绝伦。但倘若他要只是个寻常探花郎也就算了,要命的是,他还会武功,而且武功还不赖。古龙神神叨叨地说,没有人能看清他是如何出手的,看清他出手的人都已经不在这世上了。此等描写恐怕也无出其右。至少金庸不敢这么写。金庸笔下却也多高手,但他从来不写那些万人敌的武功(不知乔峰算不算?),恐怕也是其天生的谦逊个性所致。而古龙,他的字正如其人,飞扬跋扈,洒脱自如,他高兴写时这人便是天下第一,无人能敌。但到了另外一本书里,又是另外的境况。西门吹雪便是这样的不败之身。楚留香是。李寻欢也是。
但谁说,不败之人便不会寂寞呢?
紫禁之巅,西门吹雪大败白云城主。我料想当他轻轻地温柔地吹着雪,或者血的时候,内心必当充满了寂寞。他又痛惜,人世间又少一敌手。
李寻欢何尝不是呢?
所以他只好寻找解药排遣寂寞。
他喝酒,狂饮,痛喝,随之而来的是一声声,由远而近的咳嗽声。他广交友人,只要是他认为该交的人便托付真心。但我印象最深刻的,却是那把锋利无比的小刀,不用来杀人,其实是用来杀死自己的回忆。他年年月月日复一日镌刻着的始终是同一个女子。但我却始终看不清那人的面孔。面容模糊的单薄的身影。
她的名字叫做林诗音。
林诗音真正出场时已是人妇。什么郎骑竹马来,绕床弄青梅,在经历了塞外的流浪岁月再回头看,不过尽是笑言。美人还是美人。只是已作他人妇,而非我之妻。
但是彼时,他其实没有选择,亦没有第二条路可以任由他自在行径。这是矛盾。无可奈何的矛盾。将心心念念的表妹拱手相让诚非他之所愿,但君子有成人之美,何况是对自己的救命恩人?只要如此,自己纵使饱受相思之苦又何妨?
寻欢,寻欢,无意寻欢,奈何寻欢……
他从白雪皑皑的塞外回至中原,其间已过十年。沧海早已老去,桑田也非复从前的桑田。
而天地间又何以只剩下了他孑孓一人?
冷风如刀,以大地为砧板,视终生为鱼肉。
一刀一刀,刺痛的恐怕不止是回忆。
他此生最大的幸运却是遇见了阿飞。雪地中傲然行走的少年。
少年阿飞。阿飞正少年。
读书之际,我一直在想阿飞该是个什么样子的少年。他的脸年轻而倔强,却染满了风霜和孤寒。他的背挺得很直很直,直得好似天塌下来亦不会使之屈服。他说话的语速定当很快,如同他手中不离的快剑。他说的话,一字一字都坚决而掷地有声。他要出名。不出名他就要死。
他没有死。
李寻欢亦没有死。
而他们之所以能历经艰辛而存活于世,并非他们的武功有多么的超然,亦非世间多庸人而无敌手,而是古龙笃信并鼓吹的一个道理:邪不胜正,光明始终能战胜黑暗。光明和黑暗之说,由来已久,听起来确实老土了点。但这又是一个我无法驳倒的道理。
李寻欢是浪子,也是游侠,但也勉强能算作是英雄。英雄身旁总少不了美女。我可不想将笔墨费于那个以肉欲为念的“天下第一美人”身上,亦不想谈大欢喜菩萨这样的奇葩(噗)。看过《多情》的人都知道,书中有两个女性角色之重要,令人难以忽视,不可不提。
她们便是林诗音和孙小红。
林诗音和孙小红都是符号色彩很重的女性。
林诗音代表了你不可方物的过去,她是你年少时不慎留下的一道疤痕,烫伤之时痛彻心扉,过后仍会结疤,或又可用衣物遮掩,痕迹亦会逐渐淡去。而孙小红代表了你无法预知的未来。她是你新长出的毛发,生机勃勃。她是你重新萌发的生命,虽然毛发者迟早也会垂垂老矣,但你的余生,却注定要以她为继。一个在黑暗中待得太久的人,总会特别渴慕光芒。而孙小红就是那扇通往光明的门。
只要你愿意花点时间寻找,世上总有那么一扇门,通向一个遥远,以及光明和希望。
玖月十七,無酒無劍。
拙作一篇,以祭先生。
一晃又是九月了。九月之于他人,可能是再寻常不过的一个月份。只是对于我,每年的这个时候,我却特别想动笔,正正经经地写点东西。
近年来记忆衰退,看书不复从前专注,笔头又散,往往想动笔,却又苦于无事可写。又怕一动笔,流出来的不过是些矫揉造作之语。只因我近年来愈发意识到文章要出彩,往往不在于用语多奇谲绮丽,而在于布局。布局好了,文笔再不济,也不至辜负一支好笔。而倘若布局不济,任凭你文笔如何出奇制胜,也不过是几个句子,草草地堆积。
去年今日,我写过一篇《热血为谁洒》,便堪称失败之作。我写《欢乐英雄》。至今,我仍记得初读原著时的情景。我读到郭大路自身难保却仍仗义疏财的时候曾为之一叹,读到不爱动的王动可以为了刚死了父母的小孩连续翻几百个跟头的时候又不禁热血沸腾。他们不是英雄,只是四个穷人,四个在寒冬腊月仍衣不附体食不果腹的穷人。但他们的可爱之处正在于,即使境况不佳,他们仍能苦中作乐,从容淡定;而即使身处险境,自身难保之时他们心里所念所想的还是他们的朋友,朋友有难,他们拼了命也要去帮去救。
这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而且后面永远都不会冠之以“之一”。然而那篇文章我写得很差。
但第一本真正感动我的书,不是《欢乐英雄》,而是那本已经被无数古龙迷、武侠迷读烂,可能也已读透了的《多情剑客无情剑》。自然,与此相关的书评也不计其数。有众多前辈的珠玉在前,我本是不敢献丑造次的。但我仍贸贸然地动笔,心怀畏惧与忐忑,不敢言意,只想略微写就些当时的情怀。
两年以前我不喜欢李寻欢,一点也不。我非常费解于他的人生观。他是怎样的一个人?他可算是惹人憎。为报萍水相逢的朋友的救命之恩,竟自己娇俏美丽的未婚妻转赠他人,而自己则沉溺于风月之中强作欢颜。从前,我在这一纸之间只读到了轻薄。恰似那一年的杜牧,十年浮梦却不自知,只赢了个青楼薄幸之名。
但两年后我却突然明白。
李寻欢的人生的确充满了矛盾和无可奈何。诚如古龙所言,人生本就充满了矛盾,任何人都无奈何。这话,我又不得不信。因为我自己就亲身遭遇过那些无可奈何的矛盾。矛盾就是矛盾。矛盾就是你拼尽全力头破血流也无法化解的不愉快。恰如,你耗尽气力穷尽半生试图与命运作一次最后的决斗之时,命运却突然爽约。而你又能怎样?只能叹一句:为之奈何!
李寻欢的命运就是如此。
但他的出生却不赖。“一门七进士,父子三探花。”我曾经一度想过,李寻欢也算惊艳绝才,为何偏偏只落了个探花之名?古龙的心思并不难猜。状元者,必多是些咬文嚼字的落魄书生,如若如此,他也只怕只能当个元稹的传奇剧男主角。而榜眼者,高不成低不就,塞在中间真碍事。但探花却不同,听起来便风雅绝伦。但倘若他要只是个寻常探花郎也就算了,要命的是,他还会武功,而且武功还不赖。古龙神神叨叨地说,没有人能看清他是如何出手的,看清他出手的人都已经不在这世上了。此等描写恐怕也无出其右。至少金庸不敢这么写。金庸笔下却也多高手,但他从来不写那些万人敌的武功(不知乔峰算不算?),恐怕也是其天生的谦逊个性所致。而古龙,他的字正如其人,飞扬跋扈,洒脱自如,他高兴写时这人便是天下第一,无人能敌。但到了另外一本书里,又是另外的境况。西门吹雪便是这样的不败之身。楚留香是。李寻欢也是。
但谁说,不败之人便不会寂寞呢?
紫禁之巅,西门吹雪大败白云城主。我料想当他轻轻地温柔地吹着雪,或者血的时候,内心必当充满了寂寞。他又痛惜,人世间又少一敌手。
李寻欢何尝不是呢?
所以他只好寻找解药排遣寂寞。
他喝酒,狂饮,痛喝,随之而来的是一声声,由远而近的咳嗽声。他广交友人,只要是他认为该交的人便托付真心。但我印象最深刻的,却是那把锋利无比的小刀,不用来杀人,其实是用来杀死自己的回忆。他年年月月日复一日镌刻着的始终是同一个女子。但我却始终看不清那人的面孔。面容模糊的单薄的身影。
她的名字叫做林诗音。
林诗音真正出场时已是人妇。什么郎骑竹马来,绕床弄青梅,在经历了塞外的流浪岁月再回头看,不过尽是笑言。美人还是美人。只是已作他人妇,而非我之妻。
但是彼时,他其实没有选择,亦没有第二条路可以任由他自在行径。这是矛盾。无可奈何的矛盾。将心心念念的表妹拱手相让诚非他之所愿,但君子有成人之美,何况是对自己的救命恩人?只要如此,自己纵使饱受相思之苦又何妨?
寻欢,寻欢,无意寻欢,奈何寻欢……
他从白雪皑皑的塞外回至中原,其间已过十年。沧海早已老去,桑田也非复从前的桑田。
而天地间又何以只剩下了他孑孓一人?
冷风如刀,以大地为砧板,视终生为鱼肉。
一刀一刀,刺痛的恐怕不止是回忆。
他此生最大的幸运却是遇见了阿飞。雪地中傲然行走的少年。
少年阿飞。阿飞正少年。
读书之际,我一直在想阿飞该是个什么样子的少年。他的脸年轻而倔强,却染满了风霜和孤寒。他的背挺得很直很直,直得好似天塌下来亦不会使之屈服。他说话的语速定当很快,如同他手中不离的快剑。他说的话,一字一字都坚决而掷地有声。他要出名。不出名他就要死。
他没有死。
李寻欢亦没有死。
而他们之所以能历经艰辛而存活于世,并非他们的武功有多么的超然,亦非世间多庸人而无敌手,而是古龙笃信并鼓吹的一个道理:邪不胜正,光明始终能战胜黑暗。光明和黑暗之说,由来已久,听起来确实老土了点。但这又是一个我无法驳倒的道理。
李寻欢是浪子,也是游侠,但也勉强能算作是英雄。英雄身旁总少不了美女。我可不想将笔墨费于那个以肉欲为念的“天下第一美人”身上,亦不想谈大欢喜菩萨这样的奇葩(噗)。看过《多情》的人都知道,书中有两个女性角色之重要,令人难以忽视,不可不提。
她们便是林诗音和孙小红。
林诗音和孙小红都是符号色彩很重的女性。
林诗音代表了你不可方物的过去,她是你年少时不慎留下的一道疤痕,烫伤之时痛彻心扉,过后仍会结疤,或又可用衣物遮掩,痕迹亦会逐渐淡去。而孙小红代表了你无法预知的未来。她是你新长出的毛发,生机勃勃。她是你重新萌发的生命,虽然毛发者迟早也会垂垂老矣,但你的余生,却注定要以她为继。一个在黑暗中待得太久的人,总会特别渴慕光芒。而孙小红就是那扇通往光明的门。
只要你愿意花点时间寻找,世上总有那么一扇门,通向一个遥远,以及光明和希望。
玖月十七,無酒無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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