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文化消费需求景气评价排行:全国态势及省域、城市四项排行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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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全书提要
近几年来,随着文化产业发展越来越受到重视,“文化产业增加值追逐”在各地之间愈演愈烈,甚至已经成为早年“GDP崇拜”的一个新生变种。当前,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已经成为全国共识,国家“十二五”规划明确提出多方面的民生发展约束性指标,并降低GDP增长指标。由此而来的一个合理逻辑推论就在于,文化发展方式是否也需要转变?究竟应当以什么指标衡量文化发展成效?
文化生产的实际成效需要在文化消费中才能得到最后验证,文化建设的出发点和最终目的只能是“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人民群众的“需求”主要体现为消费需求,生产的终极动力必然是消费。中国从国际金融危机中得来的宝贵启示在于,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注重拉动内需,扩大消费,改善民生,应当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都应该长期遵循的基本国策。文化领域提高科学发展水平,更应该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以民生至上、均衡优先为基本原则,拉动文化内需,扩大文化消费,改善文化民生,把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落实在增进广大城乡人民群众文化需求之上。
云南省社会科学院历经数年研制改进完善,推出“全国文化消费需求景气评价体系”,测算全国及各地城乡文化消费需求景气指数,首次用可加比较的文化民生指标评价文化发展,体现出目标终极检验的性质。该项评价体系基于国颁统计数据演算得出的各类测评结果,包括历年各地横向比较的景气指数高低位次,若干年间各自纵向对比的景气指数升降程度,地区之间和年度之间的演算通约性和数值可比性一目了然,并可供重复演算验证,文化研究开始走向“精密科学”。据此,合作单位共同建立“中国文化消费需求景气评价中心”发布机制,从2011年起逐年发布《中国文化消费需求景气评价报告》,对全国、东中西部和东北四大区域、31个省域、36个中心城市全面展开测评,推出四项全国性排行榜。该项评价体系具有多重延伸张力,已尝试开展各地基于文化消费需求的文化产业供需协调增长分析,另拟进行各地教育消费需求景气评价排行。从消费市场角度来看,该项研究可以提供针对文化消费、教育消费的区域投资市场分析。
测算表明:“十五”期间全国文化消费需求迅速提升,城镇文化消费增长大大高于乡村;“十一五”以来全国文化消费年均增幅明显下降,乡村更是显著下降;2009年全国城乡文化消费需求明显回升,景气指数略有提升,扭转连续三年下滑态势。2000~2009年全国人均产值从1000美元增长至近4000美元,但文化消费增长滞后于经济增长和城乡居民收入、总消费增长,尤其受到“积蓄增长负相关效应”严重挤压。人均产值达到3000美元带来文化消费高涨的“国际经验”碰壁“中国现实”,影响中国文化消费需求增长的最直接因素是民众积蓄成为“自我保障”之必需,文化消费成为“非必需”的“积蓄剩余”。同时,文化消费的城乡差距和地区差距持续扩大,明显体现出“增长的缺陷”,为此该项研究独创城乡比倒数演算、原创地区差指标演算进行折算扣除。
遵循科学发展观的基本理念,依据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根本宗旨,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行事,把文化生产增长置于文化消费提升的终极目标检验之中,以广大城乡居民的文化需求增进来衡量文化建设的实际成效,应当成为推动我国文化建设发展的新的理念和新的思路,首先应当成为“十二五”期间中国文化产业发展的基本思路。当前急需突破的关键环节是:(1)创新公共文化服务方式,使之进入城乡居民日常生活消费;(2)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破解文化消费需求的“积蓄增长负相关效应”;(3)加大转移支付力度实行文化消费直补,弥合城乡差距和地区差距。
以城乡文化消费需求增长来衡量文化生产发展,不仅是可行的──文化生产与文化消费间存在着必不可少的供需互动关系,而且是必要的──文化生产成果必须落实到文化消费需求之上。推动中国文化产业成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首先应当提升全国城乡文化消费成为国民消费“支柱性需求”,追求文化“丰产丰收”是为了满足文化“丰衣足食”,只有转化为文化消费需求才能最终检验文化生产发展的实际成效。实现支柱性产业目标只是手段,至多只能是过程目标,协调发展和均衡增长特别是实现城乡、区域均等共享才是理想目标,“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才是最终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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