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思投票权
(1)为何不惩罚不投票者
有人说投票权即是权利也是义务。如果投票属于道德义务,那么为什么不把投票规定为法律义务呢?
对不投票者进行惩罚,这在现实中是很容易做到的。为什么不惩罚他们?
有以下这种解释。投票有投票的理由,不投票有不投票的理由。
在现实中,投票者未必尊重这庄严的一票。他可以把这一票卖掉,然后按照买主的意愿去填写。
在现实中,不投票者未必不尊重这庄严的一票。
因为他可能对所有候选人或备选项都不满,这时候他选择不投票表示对备选项的不满;他可能对选举体制表示不满,以不投票来表达抗议。在这两种情形中,强制此人投票、或者对此人进行惩罚,都是不道德的。
但也有人因为懒惰而不去投票。
因为不投票理由的多样性,仅仅根据不投票行为本身来进行奖惩,这是不公平的。
(我想到一种解决方案,可以区分因懒而不投票和因表示不满而不投票,那就是为选票上增加“弃权”这个备选项,这样即使深思熟虑的弃权者也要填写并上缴选票。这样,选择“弃权”这个选项,其实是行使投票权,而不是真的弃权。)
对于为何不惩罚不投票者,还有功利主义论证:即少数人不投票不会影响投票结果。
反对这种论证的人会指出:如果每个人都这样想,那么大家都不去投票怎么办?这种论证的支持者可以这样辩护:如果投票者数量显著减少了,那么每一票的相对分量就提高了,于是那些真正热心参与政治的人就会更有动力去认真投票了。所以,担心大家都不去投票,这是杞人忧天。
(2)为何禁止选票交易?
一家人决定投票表决午饭吃什么,哥哥对妹妹说:“给我5块钱,我就把我那票让给你。”于是两人干起了买票卖票的勾当。
这有什么不妥吗?没有。哥哥决定以5元钱的代价去承担一种吃糟糕午饭的风险。很公平的交易。
可以用这个例子来类比政治投票的选票交易的正当性吗?
不。因为有如下反驳意见。
反驳意见A:
政治决策不同与午饭决策。政治决策不仅仅会影响到选票交易者,还会影响到其他人、甚至外国人、甚至未来人。比如一个国家对外发动战争的决策。对于这种决策,买票卖票就是不道德的,因为你不能拿别人的性命来换取自己的利益。
而午饭决策,这种小圈子内的决定,与选票交易者本人的利益关系密切,所以他可以说是卖票主要是自我利益的内部算计,而非涉及他人的决定。
对反驳意见A的反驳意见B:
这跟是否涉及选民自己的利益无关。即使你不卖票,难道你就有权利投票决定他国人民的生死了吗?如果答案是否定的。那么问题就不出在选票交易上,而是在于投票制度本身。对外发动战争这种事,是否应当拿来进行全民表决,这本身就是需要道德辩护的。
为何要禁止选票交易?我实在想不出确凿的答案。
但很明显的是,论证B同样可以用来反驳将选票交易合法化。
也就是说,无论是禁止选票交易,还是合法化选票交易,两种选择都是需要进一步辩护的。
我认为,对于是否应当禁止选票交易这件事,没有哲学上的定论。
对于这个问题,大众的意见显然是一边倒的。
有人说投票权即是权利也是义务。如果投票属于道德义务,那么为什么不把投票规定为法律义务呢?
对不投票者进行惩罚,这在现实中是很容易做到的。为什么不惩罚他们?
有以下这种解释。投票有投票的理由,不投票有不投票的理由。
在现实中,投票者未必尊重这庄严的一票。他可以把这一票卖掉,然后按照买主的意愿去填写。
在现实中,不投票者未必不尊重这庄严的一票。
因为他可能对所有候选人或备选项都不满,这时候他选择不投票表示对备选项的不满;他可能对选举体制表示不满,以不投票来表达抗议。在这两种情形中,强制此人投票、或者对此人进行惩罚,都是不道德的。
但也有人因为懒惰而不去投票。
因为不投票理由的多样性,仅仅根据不投票行为本身来进行奖惩,这是不公平的。
(我想到一种解决方案,可以区分因懒而不投票和因表示不满而不投票,那就是为选票上增加“弃权”这个备选项,这样即使深思熟虑的弃权者也要填写并上缴选票。这样,选择“弃权”这个选项,其实是行使投票权,而不是真的弃权。)
对于为何不惩罚不投票者,还有功利主义论证:即少数人不投票不会影响投票结果。
反对这种论证的人会指出:如果每个人都这样想,那么大家都不去投票怎么办?这种论证的支持者可以这样辩护:如果投票者数量显著减少了,那么每一票的相对分量就提高了,于是那些真正热心参与政治的人就会更有动力去认真投票了。所以,担心大家都不去投票,这是杞人忧天。
(2)为何禁止选票交易?
一家人决定投票表决午饭吃什么,哥哥对妹妹说:“给我5块钱,我就把我那票让给你。”于是两人干起了买票卖票的勾当。
这有什么不妥吗?没有。哥哥决定以5元钱的代价去承担一种吃糟糕午饭的风险。很公平的交易。
可以用这个例子来类比政治投票的选票交易的正当性吗?
不。因为有如下反驳意见。
反驳意见A:
政治决策不同与午饭决策。政治决策不仅仅会影响到选票交易者,还会影响到其他人、甚至外国人、甚至未来人。比如一个国家对外发动战争的决策。对于这种决策,买票卖票就是不道德的,因为你不能拿别人的性命来换取自己的利益。
而午饭决策,这种小圈子内的决定,与选票交易者本人的利益关系密切,所以他可以说是卖票主要是自我利益的内部算计,而非涉及他人的决定。
对反驳意见A的反驳意见B:
这跟是否涉及选民自己的利益无关。即使你不卖票,难道你就有权利投票决定他国人民的生死了吗?如果答案是否定的。那么问题就不出在选票交易上,而是在于投票制度本身。对外发动战争这种事,是否应当拿来进行全民表决,这本身就是需要道德辩护的。
为何要禁止选票交易?我实在想不出确凿的答案。
但很明显的是,论证B同样可以用来反驳将选票交易合法化。
也就是说,无论是禁止选票交易,还是合法化选票交易,两种选择都是需要进一步辩护的。
我认为,对于是否应当禁止选票交易这件事,没有哲学上的定论。
对于这个问题,大众的意见显然是一边倒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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