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绝”
“义绝”是一种官府下令强制离婚的制度,不分手要处以徒刑。《唐律疏议》:“诸犯义绝者离之,违者,徒一年。”
义绝的情况有好几种,如丈夫杀死或打伤妻子的尊长及近亲,或妻子詈骂、伤害丈夫的父母及近亲。
唐开元二十五年《户令》:“或夫妻祖父母、父母、外祖父母、伯叔父母、兄弟姑姊妹,自相杀……皆为义绝。”
——陈弱水《隐蔽的光景》
“义绝”一词最早见于汉代《白虎通·嫁娶》,“义绝”作为强制离婚的法律规定始于唐代。
义绝的情况有好几种,如丈夫杀死或打伤妻子的尊长及近亲,或妻子詈骂、伤害丈夫的父母及近亲。
唐开元二十五年《户令》:“或夫妻祖父母、父母、外祖父母、伯叔父母、兄弟姑姊妹,自相杀……皆为义绝。”
——陈弱水《隐蔽的光景》
“义绝”一词最早见于汉代《白虎通·嫁娶》,“义绝”作为强制离婚的法律规定始于唐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