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译外文时要不要尊重原国家的习惯?
这是我在维舟“书评”里的一个回帖,算是一个疑问吧。也复制在这里:
蓝调共和:
“小罗斯福”这种提法好奇怪啊,为什么不直接写“富兰克林.罗斯福”而用“小罗斯福”这种即使在中文里也是很不正式、不常见的提法呐?在美国一般没有人会把富兰克林.罗斯福称为小罗斯福,反正我在美国的书中没见过。为了区别,富兰克林.罗斯福一般会被简写为F.D.R.。
维舟:
@蓝调共和
这只是中文里的习惯译法,那美国也没什么称George W. Bush为“小布什”吧?你不妨查查看,中国人是叫他“小布什”还是叫他“乔治·沃克·布什”的多。
蓝调共和
一般情况下,美国人称老**小**是因为他们有父子关系,小在英文里写做junior,有的人的正式名字里就带junior,可以理解为某人的第二代。在老布什和小布什这个例子中,首先是他们父子,其次他们的前后名字是一样的,只是中间名不同(George Herbert Walker Bush和George Walker Bush),这种情况下称大小布什是很正常的。
但两个罗斯福就不是这种情况了。不是父子关系的话,在英语里极少以大小称呼的。在中文翻译里,称FDR为小罗斯福,也不算常见,而且非常不规范。如果作者是这样翻译的,我觉得不妥。
按照你的或者译者的逻辑,FDR的夫人Eleanor Roosevelt娘家姓也是罗斯福,她本人还是西奥多的亲侄女,那是不是也可以叫做小罗斯福呐。我想没人这样叫。一般大小这种称呼都是有父子关系的。
国人很多时候对人名的翻译都是不恰当的,比如马丁.路德.金这个名字几乎从来没有人全译过。他的全名是Martin Luther King, Jr,后面也是个junior的缩写。所以应该称他为小马丁.路德.金才是完整的。
junior在英文中常常是一种爱称和昵称。比如你网名叫大跑,小孩就被称为小跑;你网名叫典典,你小孩容易被称为小典一样。不是因为同个姓氏就可以随意按上个“小”字的。
维舟:
@蓝调
语言是一种约定俗成的社会现象,有很多词语的理据都不合理乃至不恰当,但约定俗成用了,也就将错就错不再更改了。这方面的例子极多,例如“观音”的译法就不对,精通梵文的玄奘曾更正为“观自在”,但一千多年下来,大家还是习惯了说“观音”。
你说的英语中大小称呼往往有父子关系,这当然是常识。但中国人的习惯却不是如此。例如滑冰运动员有大杨扬、小杨扬,她们俩有什么关系?没任何血缘关系,只不过名字读音一样,而前者比后者年纪大一点而已。我们公司里好几个人叫Vivian,也被人简称为“大Vivian”、“小Vivian”,道理一样。这种地方,就不必太顶真了。也不要只考虑英文的习惯,这里还有中文的习惯。
对这个问题我不再回复。
蓝调共和:
问题就在这里。你举的例子里“观音”是常见翻译,可是对“罗斯福”来说,中文直译为“富兰克林.罗斯福”的比“小罗斯福”更常见,那为何用后者不用前者?
中国人称自己人,没关系,但是译作要不要尊重原来美国人的习惯呐?美国人从没有叫做小罗斯福的,中国的书籍、报刊杂志上用“小罗斯福”这个叫法的也不多见,译者在翻译时要不要尊重一下?如果有更规范、常规的译法为何不用,他难道是在写博啊?
“小罗斯福”这个称呼看着就想起Roosevelt Junior,真是别扭极了。
蓝调共和:
“小罗斯福”这种提法好奇怪啊,为什么不直接写“富兰克林.罗斯福”而用“小罗斯福”这种即使在中文里也是很不正式、不常见的提法呐?在美国一般没有人会把富兰克林.罗斯福称为小罗斯福,反正我在美国的书中没见过。为了区别,富兰克林.罗斯福一般会被简写为F.D.R.。
维舟:
@蓝调共和
这只是中文里的习惯译法,那美国也没什么称George W. Bush为“小布什”吧?你不妨查查看,中国人是叫他“小布什”还是叫他“乔治·沃克·布什”的多。
蓝调共和
一般情况下,美国人称老**小**是因为他们有父子关系,小在英文里写做junior,有的人的正式名字里就带junior,可以理解为某人的第二代。在老布什和小布什这个例子中,首先是他们父子,其次他们的前后名字是一样的,只是中间名不同(George Herbert Walker Bush和George Walker Bush),这种情况下称大小布什是很正常的。
但两个罗斯福就不是这种情况了。不是父子关系的话,在英语里极少以大小称呼的。在中文翻译里,称FDR为小罗斯福,也不算常见,而且非常不规范。如果作者是这样翻译的,我觉得不妥。
按照你的或者译者的逻辑,FDR的夫人Eleanor Roosevelt娘家姓也是罗斯福,她本人还是西奥多的亲侄女,那是不是也可以叫做小罗斯福呐。我想没人这样叫。一般大小这种称呼都是有父子关系的。
国人很多时候对人名的翻译都是不恰当的,比如马丁.路德.金这个名字几乎从来没有人全译过。他的全名是Martin Luther King, Jr,后面也是个junior的缩写。所以应该称他为小马丁.路德.金才是完整的。
junior在英文中常常是一种爱称和昵称。比如你网名叫大跑,小孩就被称为小跑;你网名叫典典,你小孩容易被称为小典一样。不是因为同个姓氏就可以随意按上个“小”字的。
维舟:
@蓝调
语言是一种约定俗成的社会现象,有很多词语的理据都不合理乃至不恰当,但约定俗成用了,也就将错就错不再更改了。这方面的例子极多,例如“观音”的译法就不对,精通梵文的玄奘曾更正为“观自在”,但一千多年下来,大家还是习惯了说“观音”。
你说的英语中大小称呼往往有父子关系,这当然是常识。但中国人的习惯却不是如此。例如滑冰运动员有大杨扬、小杨扬,她们俩有什么关系?没任何血缘关系,只不过名字读音一样,而前者比后者年纪大一点而已。我们公司里好几个人叫Vivian,也被人简称为“大Vivian”、“小Vivian”,道理一样。这种地方,就不必太顶真了。也不要只考虑英文的习惯,这里还有中文的习惯。
对这个问题我不再回复。
蓝调共和:
问题就在这里。你举的例子里“观音”是常见翻译,可是对“罗斯福”来说,中文直译为“富兰克林.罗斯福”的比“小罗斯福”更常见,那为何用后者不用前者?
中国人称自己人,没关系,但是译作要不要尊重原来美国人的习惯呐?美国人从没有叫做小罗斯福的,中国的书籍、报刊杂志上用“小罗斯福”这个叫法的也不多见,译者在翻译时要不要尊重一下?如果有更规范、常规的译法为何不用,他难道是在写博啊?
“小罗斯福”这个称呼看着就想起Roosevelt Junior,真是别扭极了。
蓝调共和
(Houston, United States)
"Don't walk in front of me, I may not follow.Don't walk behind me, ...
热门话题 · · · · · · ( 去话题广场 )
-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