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孩女孩
女孩女孩
和菲认识的时候我才十七八岁,距离现在整整五个年头,五年的时间可以发生很多事,以及很多变故,但还好,我们的感情从那个时候开始就已经坚入罄石,她是我唯一抱过的一个女生;她是我唯一睡在一张床上过的一个女生;她在我校内十个名额的特别好友里永远都是第一个,备注是一辈子过;她是第一个知道我所有秘密的女生...当然了,这些都只是个虚无的名号,我不看重,她也是,只是我们在一起五年了,这五年我们都很用力的活着,用力的吵架,用力的结交新朋友,用力的相互慰藉,所以,没有另一个人能提醒自己活着这么真实过,这篇文章我写了近四个月,四个月里,又有了微妙的变化,我尽量说的详尽,现在,她是真的要走了,去美国,我无能为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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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
她是一个这样的女孩,我不敢用任何的修饰词去形容她,那样都太过主观,面对希望看到真实故事的你们,必然会有失偏颇。但我记得,有几句话,她曾这样对我说过,词,你对一个毫不知底的人掏心掏肺,你当他是朋友,那他当你呢?
词,你总是装作一副拒人千里之外的模样,外表那么冷漠,其实只有我知道,你里面是热的,你只是害怕了,是后怕,你觉得这世界是冷的。词,我知道你还没有出门,什么在路上,在车上,这种老套路不用在编了,我再等你十分钟,你不出现在我面前,我马上就走。
前面两句话已经有些年限,直到现在上了大学,陆续有了新的朋友,当他们重新说出类似这种话的时候,我都会想到她,心里难免会有一丝喜悦,那种感觉,很微妙,像是放在他们面前一纸答卷,当他们作出这样的回答,我便可以宣布,好了,从今以后,你就是我陈词的死党了。而这纸答卷的标答,就是她写的。
后面一句,是她经常会对我说的话,基本上是次次,迟到,拖欠时间,即便面对的是一个女生,我也不留余地,等总在嘴上唠叨,最后却能容忍我的,也就她了。
现在,我们都在大学,幸好,我们还在同一座城市,五年的时间,她已经陪我走遍了武汉的大街小巷,她和我在还可以在对青春恣意妄为的年纪里,彻彻底底的放肆了一把,最夸张的一次,在仲夏的正午,她陪我从烈士墓走过大桥直到步行街,路途间,我们基本上没有歇息过,我连哄带骗地告诉她,到了步行街就好了,我会陪你逛街的,放心吧。而结果可想而知,汗渗透了我两件T恤,她连站立都有些吃力,这是我决定复读前的一个夏天,也是我走过最远的一段路。
于武汉,那么多人唾弃它,将它说的不可一世。刚开始,我会反驳,极力的反驳,到后来,我也不再作声了,并不是我累了,只是,我明白你不能拿一种叫感情的武器去和别人叫嚣,这个武器杀伤力如此微弱,他们不懂,他们怎么懂。那天,在武广顶层的自助餐厅里,我打趣地和她说,你不是觉得划不来么,你去上厕所,我在这给你守着包,等你回来继续吃,吃个够本。她笑地前仰后合,然后我们不约而同的望向窗外,天色灰蒙蒙的,立交桥上下全是过往的车辆,密密麻麻,两行行人也多,红男绿女,大幅大幅的广告幕布,高楼大厦,鳞次栉比。还算大气。还算大气,是她说的。我不知道她为什么要说这句话,但我知道,这就是武汉,独一无二的武汉。她继续说,考上了,就好好去那边玩玩,放松下心情,回来了,我们继续来这里胡吃海喝。
那是我考上湖美后的一个暑假,也是最为轻松的一段时光,我要去杭州了,姨妈在那边等着我,她说那里有国美,有西湖,有断桥,有一些你从未见过的景致。我听到了她说的那个“回”字,鼻头一阵酸楚,眼眶热热的,这只不过是一趟旅行,再普通不过的毕业旅行,而且情绪应该是高昂雀跃的,因为我考上了,但我没有,我因为一个她口里一个“回”字而热泪盈眶,我不想再多说,这,就是我对这座城市的感情。
所以,在这几年的时间里,我们各自都去过很多地方旅行,但时日都不长,回来后,依然是没心没肺的约在一起插科打诨,我依然知道,在每个周末,在每个闲暇或无趣的午后,我都能一通电话,给一个叫菲的女生,我得跟她说,喂,今天好无聊啊,又是下雨,又是创造课,又是一星期十张作业,不如我们出去逛逛?
但昨天,就在昨天,她考了雅思,她要去远方了,这是计划筹备了很长时间的梦,她总跟我说,在那里,护理工作不会像在国内这么贫瘠,得不到长远的发展,他们很注重很尊重这个职业,我想那才是我应该去的地方,那是一个崭新的世界,连一草一木都是崭新的。她说这些话的时候,眼里总是放着光,我总泼她冷水,倒不是别的,这个成日和我们混在一起的小姑娘,只适合吃吃火锅,逛逛步行街,哪来那么远大的梦想,美国,美国以为拦一辆的士喊个起步价就能去的呀。
可我错了,她是有阴谋的,她背着我在学校画画作业,健身恋爱的时日里,偷偷地在家亡命地做着英语试卷,每每联系她最常说的便是,六分保底,六分是一定要的。就在这不经意间,她把QQ,校内,MSN的签名全换成了英文句子,那些绕口的高级词汇让我头疼,现在,她打来电话,雀跃地跟我说,她解放了,可以痛痛快快地玩上一段时间,考完了,考完了。她得逞了,彻彻底底地要和我们说再见了。
她的英文签名是,to find what you like, do it, and do it well, and the rest will come ,我看过很多遍,里面有几个单词我不认识,也懒得去查,下面一栏,是她的年龄,那是我最为疏忽的地方,她已经二十一了,是翅膀硬了的年纪,我想,她是准备要飞了,飞地很高很远的地方去,我又想起了她说的那句,等你回来。
当我重复这个短语的时候,有夜风从牙缝里漏过,灌到了喉咙深处,阳台对面一栋寝室里还有些许灯光,更远点的景致也被它遮地严严实实,到处都是一副夜深人静的样子,即便是在偏远的校区,也听不到狗吠人声,我踮起脚,想看看更后面一点的夜景,其实我是想看看武汉,想重新看看这个菲说等我回来的城市。可我不管怎么踮起脚跟,就是看不到,我开始慌张了,我害怕再也找不到一个这样的女孩陪我在这个城市里游荡了,再也找不到一个耐心的女孩容忍我的迟到了,再也找不到一个傻里傻气那么容易被骗的女孩陪我走长江大桥了,我想,“回”已经不再是那么轻易的一个动作了,它现在从我们口中流出来都必须语重心长,因为无能为力。
(一)
我和她的故事如果要说起来,天天都有精彩的,整个跨度有五年,里面有她自己的精彩,当然还有单独属于我的。如今,她要走了,像是在对这五年作短暂的告别,我开始发现,这五年,这些人,这些事,都如此的脆弱不堪,那天一觉醒来,阳光依旧如练,还没下床,又接到了她的电话,说是一起陪斌去谈生意,我一口答应。这又像是重复着多年前一样的事情,时光停了,别说,那一秒,我真的还觉得自己才刚刚进入大学,才发现菲和斌只刚刚开始处朋友,我们又回到了过去,回到了那个简单而又充实的葱郁少年时代,眼前一幕幕都是我们的过往,异常的清晰,我想不通这是怎么一回事,是不是所有人,在将要分离的时候,都会对过去的事历历在目,那天清晨,用历历在目来形容已经表达不出我的现状了,应该是耿耿于怀。我有些憋屈,有些愤懑,更多的是有些不知所措,因为手机从床头摔掉了地上,电池散落一地,等我磕磕碰碰地将它还原的时候,发现根本没有任何人的通话记录,我知道这是她要走的预示,一切尘埃落定。
这么快,这么快。所以我必须言简意赅,长话短说。
(二)
她坐在我的对面,眼里有闪烁,我知道她有话跟我说,今天不像是平常的聚餐,我漫不经心地用叉子卷着盘里的意面,一只手撑在脸颊上,也不问,自顾自地盯着自己的盘子,她迟早是要说,今天约我,铁定了也就为这事,我了解她。她开口了,
“陈词,跟你说一事,你不要太过... ...太过惊讶。”
“嗯。”我依旧漫不经心,这不是我装出来的,她的状态就已经告诉我不是什么平常事,我有心里准备。
“我和斌,嗯... ...开始交往了。”
“嗯。”当我下意识平静的回答的时候,我的思绪还没来得及跟上来,她看我应地如此平和也有霎那的不解,但很快就开始心安理得自顾自地吃起自己盘中的牛排,像是放下硕大的包袱,胃口变得很好。
“你把刚才的话再说一遍。”我想我是没听明白,或者是听错了,我需要她清清楚楚的一字一句地再重复一遍。
“啊...嗯...我和斌在一起了。”塞着满口的食物,她又迟疑了一会,还是吱吱唔唔地说清楚了。
接下来便是长时间的沉默,我们各自顾着自己的盘中的食物,闷不作声地吃着,她还是有些介意或者说觉得氛围不对,咀嚼声都变得异常的小心,中途有服务生过来兑水,他喊了几声小姐,菲也没听到,我知道她现在已经完全处于自我封闭状态,猜我心思,猜一会的交谈内容,猜我的刨根问底。因为她明白我俩从未为什么事含糊过,说地难听点,我们打熟识以来就是坦诚相见,各自的那点破事彼此都是看得清澈见底,我们没有秘密。
我示意他不用了,顺便放下刀叉,说了声“买单”。我跟还处于诚惶诚恐中的菲使了个眼神,然后看向服务生,撩了句“她付钱”,便径直走向了门口,路过她的身边,轻声在她耳边非常笃定地说了句,“你俩的保密工作做地挺到位,挺好的,门口等。”
后来我想起这事,虽然在她面前,我一天都是镇定的,表情自然,没有喜悦,没有沮丧,毫无破绽,就和平常无数个陪她逛街的日子一样,悠然自得。可是,我心里还是琢磨了一天,斌是我高一的死党,我们都是实验班的学生,在年级的最顶端,每每月考都要面临着分班的压力,考试前夕我们都达成了一定要留下来的共识,直到高二前夕,顶着这样的压力,我们多少都有点麻木,那次考完还未到分数出来之前,放学路上,他推着自行车走在我前面,欲言又止的样子,我知道是关于月考的,他开不了口,我抢在他前面说,
“斌,没事的,掉到了平行班,我也不会留在那,我也出来,我们还是在一起。”
这话现在听来有些矫情,而且有些古怪,但在当时,我是看到了他眼里微弱的感动的,从高一军训开始,我们就是同一个寝室,他生性腼腆,话少,骨子里却有一股小孩子的活跃,我能和他要好,一直以来都异常珍惜。
但戏剧性演绎在生活一般都是措手不及的,当从班主任公布被下放到平行班的名单中有我的名字处在错愕的时候,下一个,我便听到了斌的名字。
我和他整理了满桌的书本文具走向门口的时候,都相视苦笑了一下,各自都没有多说什么,有种不言而喻却又突如其来的尴尬。那种尴尬异于言表,我从未想过会和自己相濡以沫的兄弟之间有这个词存在,但在当下,它确实在,实实在在的。
如果说和菲的这餐饭在我们这几年的生活里是个分水岭,那么那次分班应该算是第一个,而且影响是翻天覆地的。分班以后,我和斌都还是少言寡语,我们都开始带着“垂头丧气”影子做每一件事,那段时间,我们都走不出分班的阴影,甚至课间在走廊上都不愿意和原来班级的同学对视,每个人身上都贴有等级的标签,而我们,是刚刚从高级换到了中级的那个群体,任何的眼神和言语都被当作歧视,不要怪我们敏感,在那个被划分等级的教育年代,我们都被逼疯了。
也就是那个时候,我在新的班级里认识了廉相,也就是那个时候,菲带着她那大大咧咧没心没肺的笑容闯进了我的生活。
(三)
和斌疏远的原因,直到现在梳理起来也没有头绪,或者说,其实根本就没有原因,要知道,在那个兵荒马乱的高中,每个人都要为自己的前途着想,每天都有新的刺激和沮丧,我们都累了,我们已经没有那个高等生的光环了,他很长一段时间都埋头苦干在理科的那些习题里,对我的关心和热忱也远远不如以前,我并不怪他,他比我清醒,他比我懂得规划自己以后的日子,他比我懂得他需要什么。而也有我的原因,我把重心放在了新的伙伴上,放在了廉相身上。
其间一段时日,我都不再和斌在一起上学放学吃饭闲聊,和他交流的时间,屈指可数。廉相是个内敛的男孩,和他相处起来,你会觉得时间是停止的,你听不到电扇的转动声,听不到笔在纸卷上的沙沙声,听不到班上交头接耳的议论声,听不到让你躁动不安只会出现在备考阶段应有的躁动声,这让我有着一股前所未有的踏实。我知道我在喜新厌旧,或许这个比喻用在这里并不恰当,有很多事,很多关系都是在不知不觉中进行的,等到了某个阶段,你自己都被错愕到。但我没有,我在和廉相一步一步熟识的时候,我依然想着斌,我俩都是注重情意的人,我想这也是我们唯一一点共同点,也是为什么当初能在军训的第一天就聊地那么投机纵而成为朋友的原因,我还是会在课余闲暇的时候关心他的学习,他也会在课前课后偶尔帮我带一瓶饮料,可就是话也再多不起来,也深不进去,有很多次欲言又止之后,我只能很沮丧地回到自己的座位。
那天,我看见斌和一群最多只能称为同学的人吃饭谈笑的时候,我就知道我和他的友谊死了,死地无声无息。这比顿时激化的矛盾和分歧更为可怕,因为我们曾努力过,努力回到高一那种两个人推着单并行车说心底话的日子,但无能为力,我们都找不到那个让我们疏远的点,我们都想坦诚面对它,解决它,然后和好如初,可它就像跟我们捉迷藏一样,好像无处不在,却又寻不到踪迹。直到,在高中毕业后,在他第一次牵着菲的手出现在我面前,在我们无数次三人行在闹市区的时候,我才明白,那个点,就是我们相濡以沫的岁月。
(四)
这个画面极其具有戏剧性,面前这个温文儒雅的男孩是我高一时候的死党,是我认定了一辈子的朋友关系却在高二的时候戛然而止,而这个女孩是我高二之后直至现在最为重要的人,我已经不用朋友来诠释她了,朋友这个词对我们来说太轻,而他和她,共窗了两年,两年里,打破天也只能算是同学的关系,唯一再有点深处的关联,那便应该是我,而现在当他们手牵手出现在我面前的时候,我觉得这世界是错乱的。
而在此之前,我是觉得自己是有足够资本霸道的,起码在她面前是这样。我霸道地将她用以己用,如果我不电话她,不联系她,不陪她逛街,不请她吃饭,那么其余的时间,就是为我下次约她而候着,她就应该像个贤妻良母样在家里,在电脑前玩玩连连看这样的小游戏,抑或是看看类似《巴黎恋人》这样俗套的韩剧,中途接几个老同学的电话,叙叙旧。事实上,她也热爱这些事情,这些都是她跟我说的,她平凡地就像其他工薪阶层家庭里的中学生一样,没有那么多崇高的理想和抱负,也没指望她能将世界颠覆过来,领导众生。我觉得我和她之间,更有一种统治和被统治的感觉,不要怪我,这是我真实的想法。
她对我的蛮横无理常常是埋怨交加,却从未真的生气,决绝的事更是做不出,这是她给我变本加厉的资本,类似某种“一个愿打一个愿挨”的平衡关系,在她面前,我常常是百无禁忌,什么话都敢说,什么事都敢做,所以我总是仰着脑袋在她面前蛮横无理,我知道不管我作出了什么过分的行为,她都是我的退路,更是我的后路,这话说地有点矫情,但有一点,毋庸置疑,那就是我们清楚的知道,这不是爱情,我们已经过了那个懵懂无知对感情不可触碰的年龄,所以有这样的共识,我们都觉得可贵,因为它必定比爱情长,比爱情更加坚固。
那些谈恋爱的人,都应该羡慕我们,他们要猜心思,算时日,要为对方费尽心机的想着买礼物,讨开心,有了矛盾,还要忍着,让着,道歉赔礼,分析问题,以到达和谐共处的效果,因为在恋爱的字典里,有磨合,有同舟共济,有相濡以沫,最重要的是有一个长相厮守。为了一个长相厮守,他们这一辈子都必须端着,惦着,计划着,宠辱不惊着,生怕在哪一件细小的事情上,就针锋相对起来,知道分开,这是与长相厮守的初衷相违背的。看看,看看,这得有多累。
我每次想到她说的这番话,想着她小嘴一翘一翘一副字字在理的模样,就觉得好笑,其中掺杂着些许自豪的心情,和那群痴男怨女相比,我们处在“没心没肺,恣意妄为”的状态,和“苦恋”完全是两个级别。想到这些,我就由衷的自豪,异常的自豪。真想把我俩摊开来放在日光之下,让他们都来羡慕。
但在此之后,我开始有种惶恐的担忧,最简单的理由就是,她已经不再是我一个人的了。我现在要和我曾经的死党公用她,并且身份还不一样,这里面也就免去了竞争这个无谓的行为。我必须地把话说地赤裸一点,否然,我找不到我本该有而现在已经被瓜分掉大半的地位,看,它还在被侵蚀。一点一点的。
(五)
她总是这么理直气壮,面对服装店里的老板娘讨价还价的时候这样,面对她温文尔雅的初恋男友时也是这样,最后受了一肚子气的时候会嘟着嘴跑到我面前,一副受尽委屈的模样,又俏皮有可爱。
她刚开始恋爱的时候,曾对斌说过这样的话,
“严格来说,是我追你的不错,但你不要得寸进尺,你不要吃这些醋,你是我的朋友没错,但你不要拿你自己和陈词比,我对他就那样了,改变不了的。”
说实在的,在她男友面前,我有着高人一等的虚荣,起码当时是这样的心情,我必须抓牢它,将它视为我最大的筹码,因为我知道,除了它,我在感情方面匮乏的几近贫瘠,但还好,我从来就没放手过,它现在增值了,超乎我想象的。
我很庆幸,在我遇到第一场爱情的时候,她就已经在我身边了,她永远都比我看得透彻,分析问题来头头是道,特别是感情问题,我笑她是局外人,没谈过恋爱当然不懂其中的“理还乱”,说多了我也听不进去,她便会一副“随你去,被伤得头破血流再回来也不迟”的姿态等着我,那年她十八岁,青春总是无限的美好,现在她二十二岁了,我也是,可我就觉得在她十八岁的时候就已经看透了别人二十二岁甚至更远的恋爱观,我想说的是,当我在缓慢地进步着看着从前的自己忍不住觉得幼稚的时候,才发现,在那个时候她就已经把我拿捏地异常的精准,这也是为什么我离不开她的原因。
十八岁那年,我和很多同龄人一样,投入了几近所有的热情到一场恋爱之中,现在想来,觉得有些可笑,可笑的并不是觉得年少轻狂,山盟海誓,甜言蜜语在那个年纪都是在所难免的,那是我的过去,不留余力地为爱亲力亲为的过去,我不嘲笑它,我怎么能,我几乎将所有关于爱的高尚都留给了那个年纪,我永远记得当你看见一个自己纯粹只是因为喜欢而喜欢的人时,你的心都是炽热的,全身都洋溢着暖暖的温度,我想我是笑了,那种由衷的从胸腔直充脑门的轰热感,常常因为可以看到她而满足一整天。
这是我当时理解的爱,当然,现在我肯定是不会这么觉得的,这种感觉已经像热气球随着年龄的增长离我越来越远,它有没有破碎我还不敢随意定夺,但毕竟渺茫,所以奢侈。
而没有错,那个人就是廉相,时至今日,如果让我见到他,我会跟他说一句抱歉,我自私地用自己的热忱和投入把他卷入了一场本不该属于他的纷争中,我总在想,如果当初没有我,如果他的第一次不是我,他应该会找一个漂亮的女生,也不,他喜欢的是“翼年代记”里小樱的形象,那种甜美的女生,然后热烈地谈着和普天下年轻人一样的恋爱,过着最知足的生活,而不至于如今想起来,是个疤,是个谁也挽回不了的两败俱伤。
从我分班看到他的一眼,我就知道从那个时候开始我和他说的每一句话,和他在一起做的每一件事情都是有目的的,我居心叵测地做着那些同学之间相互帮助的大事小事以拉近彼此之间的距离,可是我没有见不得人的,因为我真的是用一整颗心在投入,投入到这场战战兢兢的靠近当中,就在他已经把我当成了最好的兄弟那天,我坐在武昌江滩的绿化带里,倒吸了一口江风,吻了他。
本以为,本以为我得逞了,我兴奋地把这场本不该产生的恋爱看成了“世上无难事”,并且觉得我们可以我喜欢你,你喜欢我这样相安无事的过一辈子,说真的,廉相,那个年纪的我,还是微胖,没有健身,没有脸蛋,没有身材,没谈过一次恋爱,没有任何的资本和经验,这样的一个我,天真的以为,如果你爱我,我们便可以这样一辈子。那段时间,我们每天一起上学,一起吃饭,一起放学,一起对着流星雨许至死不渝的愿,一起在我家的卧室里做着我们都不熟悉的事情,你一遍遍说着你对我的喜欢和爱,可也就是不到一个月的时间里,你变卦了,在那个周四的中午,窗外还下着霪雨,你说我们不能在这样下去,你说你喜欢了班上的一个女生,你说你没办法了,你说你努力过了,你说对不起。就这样,我一个人像掉了灵魂样围着东湖走了一下午,你就我后面跟了一下午,高三的我们,旷一下午的课是非常严重的事,可是我顾不了那么多了,我弄丢了我生命里最为重要的一个人,我最为宝贵的第一次,都没了,都没了。
我做过什么呢,我陈词起早贪黑的去书店里买来食谱的书在凌晨五点的时候起床学着一点一点地跟他做蛋包饭,我死皮赖脸地求着他能不能给我点机会,我顽固不化地坚信着那句“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的信念一头撞进了南墙,我在高烧不退的下午拎着一大袋药瓶在学校门口看着他和他爱慕的女生卿卿我我,我什么都做了,我什么都放下了,我真的尽力了,可是没办法了。
有那么几次,菲看着我就像中了鸦片瘾一样,知道戒不掉,只能帮一点算一点,高中的我们是不允许用手机的,廉相没有,她把她的手机借给廉相让他务必放学了去洪山广场找我,我在那个广场上等了他两个小时,手脚冻得通红,所有人都叫他不要去,只有菲,只有菲劝他倘若还有点良心,就去见见我,哪怕只是见见。
还有一次,我已经在学校上不尽任何课了,我的脑袋很乱,异常的乱,我必须要跟他说清楚,我要去我们常去的那个长椅上等他,现在是上课时间,刚刚好,不会有太多人,够时间让我稍微冷静下,缕下思绪,我要和他说的话,我可以向他妥协的事,原则自尊都只是个狗屁,我不要了,亲爱的,我只想要你。其他的我都答应,我都尽力去做。
这时,我听到了菲在我身后叫住我,
“陈词,这是我最后一次我帮你向老师打幌子,这节课后,不管你们如何,你都给我好好回来上课,要高考了,我现在跟你说话的时候时间都在倒数,你是真不明白其中的厉害关系么,你他妈没看到这么多人都在埋头苦干,每天不是在教室里做试卷就是在办公室门口候着老师,他们比你聪明多了,起码他们知道会充分利用身边的时间和资源,他们在把24小时当36小时用的时候,你在干嘛,你在干嘛,你看看,你还在为些儿女情长而自怨自艾,你他妈是个男人么?”
··· ···
她还想继续说下去,我没等她说完,就径直朝楼梯口跑去,廉相还在等我,菲,我知道你生气了,对不起,可我现在没精力在顾及这些,我是真的累了,我必须在我彻底累趴之前把这事解决了,相信我,很快的。
以及那次我病的连学校都来不了的时候,菲在电话里狠狠地骂了我,她说,
你在医院里挂点滴挂地快死的时候,你知道你的廉相在干嘛么,他在和他的小女朋友形影不离,耳鬓厮磨,课间在走廊上不知道有多幸福,陈词,你傻不傻啊,你傻不傻啊。清醒点吧。
直到现在,我都在感激和迷惑,或许菲你不知道,大学以后,在很多个相安无事的清晨醒来后,被子还有着阳光的味道,枕边是几本过期的YOHO,手机上早有了现在的恋人叫我起床的短信,一切都变得不在一样,已经不再是用“相安无事”就能承上启下的生活了,应该是“翻天覆地”,但亲爱的,那个时候你又是如何会算到满目疮痍的我会有这般崭新的生活,崭新地如此彻底。所以,这几年,我就一直在问自己,当初的那个陈词,有什么值得让你一次一次去袒护的,有什么值得让你为了一个GAY而和那么多人为敌的,有什么值得让你为了一个沉闷的像患有自闭症的胖子推心置腹的,在那么多人眼里,他臃肿,丑陋,自闭,自卑,为一个男生执迷不悟闹地满城风雨,成绩中等偏下,违背学校的规矩,留长发,打耳洞,让老师操足了心,被当成茶余饭后最丰富的谈资,简直就是一个怪物。
菲,我想你是真的疯了,倘若是我,我也觉得自己是个下贱的东西,最多只会惹来好心人的怜悯,两三句不痛不痒的安慰,可你却倾己所有,把我当作朋友。
这就是为什么这些年后,我变了,变得高傲,变得不可一世后,我还是放不下你,我总记得,在那个满城风雨的高中,以我为中心的丑陋世界里,你从未嫌弃过我,你听我讲我的生活,我的父母,我不堪入目的爱情,你不插嘴,只是偶尔点点头,当我觉得说得太投入的时候再看过你的眸子,发现你还在聚精会神地听着,这让我感动,我知道你对我的感情里,同情也好,可怜也罢,但绝对不会带有“顺便”的意思,重要的是,那个时候的我,什么都不是。
那个时候,我仍是一个有着自知之明刚刚被爱情打败的落魄小子,而她对我而言,算什么呢,肯定算不上贴心的好朋友,如果她愿意凑合一下,好朋友或许还能勉强算得上,就是在这样的认知中,我在徐东人来人往的车站里,低着脑袋,从牙缝里挤出了这么一句话,
能让我抱抱么?就一下。
她很慷慨,是的,当时的我只能这么觉得,她没有半刻的迟疑就迎了上来,我轻轻地拥着她,我不敢用力,我不知道我还在顾及什么,或许是我这个人生性敏感,被那么多事情所左右着,没有自我,面对突如其来的拥抱也就惯性地顾及着一些莫须有的顾及,她比我勇敢,并不是别的,她的身体没有任何的颤抖或是勉强,这让我感动,在那个如火如荼的仲夏里,所有的家长都聚集在班上听着老师义愤填膺地喊着口号如何让学校和家庭拎成一股力量让学生考上重点大学,我的廉相和他的新相好也就在附近的某个街口闲庭漫步着,而我在这如此醒目的站台边正和菲拥抱着蛮脑都是他和她的画面心如刀割,看,这是多么扯淡的一副画面,我第一次这么郑重其事地拥抱的一个女生居然不是我爱着的人,多么讽刺,但我已经不害怕被周围的人看到了,或许那些路人还会侧目过来指指点点,或许家长会早已散场三三两两的路过我们,或许里面还有最近为我忧心忡忡的母亲,或许廉相和他的新相好也正好路过这里,他们的表情从惊讶到默然到释怀一笑... ...无所谓了,都无所谓了,我是真的累了,就连泪腺也开始鄙夷我的脆弱不再给我一滴的泪水来诠释痛彻心扉,我就这么静静地抱着菲,她很乖,没有要离开我的意思,这样多好,一切都是平静的,任何事都不用去考虑和担当,那种感觉软软的,温热的,一个水灵的女孩就这样贴在你的胸口,我并没有太多的遐想,相反,我异常的清醒,我知道眼前的这个人是菲而不是廉湘,我知道从今往后不会再有任何人给我这份前所未有的踏实,我还知道,我刚才一切的顾虑都是多余的,因为她已不再是我那个想当然的勉强的好朋友,她是我的好女孩,我霸道的第一用了“我的”这个词,容我无理,我是真的这么想,我想她也是这么觉得的,这个事,等到一切风平浪静后我也没有再过问她,往后的日子愈加让我坚定了当时的想法,这并不是单方面的,这是相互的,彼此的,如果哪天我的好奇心真的驱使我去问她当时对我的感情,那便是玷污了我们的默契,我们的默契是高尚的,我怎么能那么做。
这个事,只到现在我也没对斌提过,如果非要算得上背叛的话,这个能勉强的算的上,而且这是在他和她谈恋爱之前的事情了,但我必须要提,我要提我的过去,我要提我的爱情,我要提我和菲是怎么一步一步从陌生人到亲人的,我必须把这些血肉模糊满目疮痍的过去呈现在你们面前,我才能坦然面对我往后的人生,或许,在这个过程中对一些人产生了伤害,特别是斌,我了解他,他是我高一的死党,我永远记得这个愿意为我一起退出实验班的小伙子,他会妒忌,他会吃醋,他甚至会在心底或多或少的埋怨我,但不打紧,他们俩现在是形影不离的恋人,而我和菲是最要好的朋友,我们以这种关系维系着并没被任何人看好甚至包括我在内的三人行,细数起来,只到现在我们都还保持着熟络的联系,三不五时都会出来聚一聚,吃饭,唱K,没心没肺地谈过去,聊将来,原来有些人,就这么惯性地陪了你这么多年,不离不弃,体温尚在,所以不会疏远,重要的只是“在一起”。
(六)
高中聚会总会让我心头一紧,我是有权选择不去的,我想我现在的生活无比安逸,任何人事都是崭新的,我没必要闲来无事去触碰以前的那些旧伤疤,我拍着胸告诉自己这并不是逃避,这是你面对新生活的态度,我是没有任何责任或义务去面对高中那群半生不熟的同学,说同学算是客气,其实我心底想说的是牲口,是畜生,是禽兽不如,是那些让我在无数个日夜辗转难眠的指桑骂槐,是那些在我哭哑了喉咙划伤了身体也会静静地站在你对面的冷嘲热讽,是那些惶惶不可终日历历在目的见异思迁,好吧,我承认,我是在逃避。
他们喝的很尽兴,我这个人喝再多,从不上脸,头脑只会异常的清醒,顶多脑袋有些发晕,我总认为那些喝高了的人神志总是清醒的,他们需要糊涂来壮胆,在面红耳赤摇摇晃晃的罅隙间,早就准备好了那些平日不敢说出口的段子,然后借点酒性,把它们喊出来,“酒后吐真言”的效果就达到了,我想,面对这些人,我的“真言”已经吐了近三年,他们看不惯我,我也看不惯他们这是众所周知的,没必要现在借酒装疯,应该留到清醒的时候,起码清醒的时候我不会含糊其辞,不会组织不好语言,我可以畅快淋漓地数着他们一个一个的骂,然后掀了桌子,认清他妈的那一张张装模作样的面目,然后我不会扬长而去,其间有几秒钟是安静的,尴尬的安静,女生小声窃窃,男生还是吼吼囔囔,更有甚者会跳出来借着酒气想跟我干架,对,我就是在等一时刻,我他妈就是在等这一天,谁沉不住气谁今天就倒霉了,或许只是一个小角色,但我不管了,我会将这三年来的委屈,耻辱,愤恨一并爆发出来,因为这样,不会有人是我的对手,因为我已经豁出去了,我得痛快地干一架,三年了,我就这么被鄙视着、欺诈着、宠辱不惊着憋屈了三年,我他妈容易么,但遗憾的是我今天心情还不错,橘色的小罩灯下,斌正帮菲倒着果汁,他俩真的很配,一个强势倔强,一个温文尔雅,我看他们看入了神。才发现旁边的假树上一张张的便签,粉红色的,格外别致,上面写满了各种蹩脚的留言和祝福,我想我是真的有“真言”要说,因为我喝高了,笔也拿不稳,摇摇晃晃的,但想写的都是关于美好的,我也不知道当时怎么想的,我只记得菲在和他们敬酒,她很开心,一口闷下比斌都爽朗,赤红爬上了她粉嘟嘟的小脸,
我写下了这般话,
我希望菲能够幸福。我希望菲的幸福是斌给予的,因为我难得看得到身边有这么般配的两个人。我希望在某些时候菲不要再那么蛮横无理,耍大小姐脾气。我希望即便她蛮横无理,斌也能体谅她,包容她。我希望在我有生之年,能赚很多的钱,其实也不需要很多,足够买一栋不够奢华的别墅就够了,我们三个人永远住一块,相亲相爱的。我希望我能坦然面对我的过去,不管低迷或是残破。我希望在我无法把持自己记恨着东中那群狗娘养的婊子们的时候,菲能拽我一把,她是我在那个世界里唯一活下去的希望,以前是,将来也会是。我希望我不要永远活在过去的阴影里。我希望终有一天,我能原谅他们,彻底的,坦然的。我希望有一天,我能原谅我自己,我要跟自己说,陈词,你背负的太多,辛苦你了。我希望有天,我还能相信我的爱情。
就在这个喜庆而又尴尬的日子里,我躲在阴暗的角落,吐着满口酒气,歪歪斜斜地又煽情了一把,我并不迷糊,除去最后一条,其他的“希望”简单地都不需要你垫下脚尖,抬起你的手臂便能触及,信手拈来。我想能借着如此庞大的“信手拈来”是不是也能救助一下我的爱情,这个遥不可及的奢望。如果不读到最后,你肯定以为我是一个有情有义为别人着想的文艺小青年,但你错了,我还是自私的,我为了最后那点私欲伏笔了这么长的祝福,就凭这点,我想我的爱情就是脏的,就是不被允许的。但我仍有那么点的权力在这个不靠谱的假树下为自己争取,我还是疲累了,从那个痛不欲生的午后开始,就没有恢复过,只不过是不罢休,不死心,还有那么星火的希望我都要去争取,都要去尝试,这是我这些年来唯一残留的执念,我为这份执着而自豪。
那天带着微醺的醉意被凉风这么轻轻一扫,太多的回忆便在胸口翻江倒海,我走过徐东,增肥和斌在我前面相互挽着胳膊,那画面特美,也不是,是被岁月洗刷过的静谧,那种静谧可以让人相信爱情,相信那种只存在于电影小说里的爱情,只是少了些许荡气回肠。路过无数次搭车去学校的车站,已经觉得高中年代离我们好远好远,其实也不过是两三年的时间,两三年的时间里什么都变了,人情,世故,还有那些郁郁葱葱的无知情愫,都变了,也就几个月的时间了,它必然会比这两三年走地更加仓促些,我想,到那个时候,我还能不能再次心平气和地来到这个地方,来散步,来逛街,来回忆一些与友情与时光有关的事情。
(七)
如果说人的这一生是一部电影,那么我和菲高潮迭起的剧情都放到了片头,冗长而消磨时间的剧中就是这几年光阴,直到她快走的这一年,发生了太多的事,那个原本和我们三人行的斌中途掉了队,然后又补进了新的队员,这么说,前面说的那些有一大部分都是多余而衔接不上的,最起码,斌走不进我们这个原本属于他的结局里,但是没办法,这就是生活,生活的魅力就在此。
但大家好像知道这是一个快结局的故事,所有人,包括我在内在这短短的几个月当中效率解决或者说决定了很多事。
比如,菲说她要结婚了。和那个才认识几个月的男友。
她的男友是我的学长,是在她备考雅思上新东方时候认识的同学,是不是日久生情我不知道,但我希望老天能给这对在命运分岔路口的痴男怨女一点眷顾,希望是爱情。
看,我就这么念叨着爱情,几个人在里面摸爬滚打这么多年,原本奉把它奉为信仰的我们,最终还是要离散开来,所以,我对她的新男友S或多或少是有抵触的,抵触的当然不是他的人,而是,而是爱情本身,我甚至开始怀疑,是不是所有相恋的人们相伴走过一段不短的年岁最终却走不到头,能走到头的都是那些速战速决的浓情蜜意。所以,我是开始怀疑了,这份怀疑影响到了我自身,这队我跟随了三年的模范夫妻还是离散了,可以说,我的信仰也就随之消失殆尽了。所以,怀着这样的心情,面对坚定着和我说从美国回来就和S结婚的菲,我一时说不出话来。
但总归是温暖的,想要结婚的菲让人感动。他们在认识不到四个月交往不到一个月的时间里见了双方父母,S为了菲最终放弃了去英国而去美国的人生抉择,一切速战速决。
作为旁观者,仅仅也只是旁观者,我能做的也只有祝福。它不是我的分内事,我是她的退路,我跟她说过,不要做后悔的事,如果做了,无路可走的时候还有我。
但她现在路是康庄大道,她马上就要离开了,去追逐自己的梦想,去深造自己的学业,送火车的那天,天空下着霏霏小雨,是一个人群几近拥挤的黑夜,当我帮她提着行李的时候,就那个瞬间,我意识到,她真的就要走了,很奇妙的是那些翻滚的回忆全部鱼贯而入我的脑海里,揪住我的心头狠狠地疼了一下,
菲啊,这是我们第二次拥抱,距离第一次五年了,五年我们这么用力的活在彼此的生命里,这真他妈是一件要命的事情。你说你要走了,你说了快两年,两年里,你那么努力的学习英语,两年里,你把你的斌也给弄丢了,两年里,有过很多波折你几次跟我说可能去不了,可能去深圳,在一所大医院里一样可以步步高升,你什么都说的那么详细,我以为你真的不会走了,两年里,你没有一天给自己的离开倒计时,没有一天打趣的提醒我让我珍惜你在武汉的日子... ...如今,准确的说,还有不到五分钟的时间里,你踏上火车的那一刻,你就真的要走了,我还能说什么呢,我只觉得一切都是过眼即逝,我只觉得一切都他妈的不真实,我只觉得这一场相识,真的就是五年了,扎扎实实地将我们捆绑起来。
然后我便将她拥入怀里,止不住眼泪,哽咽着,
去了那边你要好好照顾自己,不要让别人欺负,有什么事就和我说,电话电脑什么的,我们还是可以联系。
她拍着我的背,眼眶一阵通红。
其实我是受不了这个场景的,直到她上了火车在缓慢移动的窗口处跟我挥手的时候,我都还没意识到,曾有这么一个人,陪过了我最艰难的那几年,又伴我在成长的道路上嬉笑打闹,从此以后,便再也难以相见。
但还好,就在她达到了美国的第一天,那是一个叫Oregon的州,她便能在视频电话里和我聊天,看到屏幕那头的菲,有种几近身边的错觉,好像只隔着一层玻璃,伸出手便能触摸到,她还是那副没心没肺的老样子,吃着武汉吃不到的西点,在视频里忙活着自己的事情,百叶窗里透露着稀疏的阳光,阵阵暖意,可我突然意识到,自己这边已经是凌晨,这种感觉,又激动又伤感。因为我知道,在这未来的几年里,我只能这样呆呆的盯着屏幕,看着她在电脑的那边,天亮说晚安。
THE END.
和菲认识的时候我才十七八岁,距离现在整整五个年头,五年的时间可以发生很多事,以及很多变故,但还好,我们的感情从那个时候开始就已经坚入罄石,她是我唯一抱过的一个女生;她是我唯一睡在一张床上过的一个女生;她在我校内十个名额的特别好友里永远都是第一个,备注是一辈子过;她是第一个知道我所有秘密的女生...当然了,这些都只是个虚无的名号,我不看重,她也是,只是我们在一起五年了,这五年我们都很用力的活着,用力的吵架,用力的结交新朋友,用力的相互慰藉,所以,没有另一个人能提醒自己活着这么真实过,这篇文章我写了近四个月,四个月里,又有了微妙的变化,我尽量说的详尽,现在,她是真的要走了,去美国,我无能为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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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
她是一个这样的女孩,我不敢用任何的修饰词去形容她,那样都太过主观,面对希望看到真实故事的你们,必然会有失偏颇。但我记得,有几句话,她曾这样对我说过,词,你对一个毫不知底的人掏心掏肺,你当他是朋友,那他当你呢?
词,你总是装作一副拒人千里之外的模样,外表那么冷漠,其实只有我知道,你里面是热的,你只是害怕了,是后怕,你觉得这世界是冷的。词,我知道你还没有出门,什么在路上,在车上,这种老套路不用在编了,我再等你十分钟,你不出现在我面前,我马上就走。
前面两句话已经有些年限,直到现在上了大学,陆续有了新的朋友,当他们重新说出类似这种话的时候,我都会想到她,心里难免会有一丝喜悦,那种感觉,很微妙,像是放在他们面前一纸答卷,当他们作出这样的回答,我便可以宣布,好了,从今以后,你就是我陈词的死党了。而这纸答卷的标答,就是她写的。
后面一句,是她经常会对我说的话,基本上是次次,迟到,拖欠时间,即便面对的是一个女生,我也不留余地,等总在嘴上唠叨,最后却能容忍我的,也就她了。
现在,我们都在大学,幸好,我们还在同一座城市,五年的时间,她已经陪我走遍了武汉的大街小巷,她和我在还可以在对青春恣意妄为的年纪里,彻彻底底的放肆了一把,最夸张的一次,在仲夏的正午,她陪我从烈士墓走过大桥直到步行街,路途间,我们基本上没有歇息过,我连哄带骗地告诉她,到了步行街就好了,我会陪你逛街的,放心吧。而结果可想而知,汗渗透了我两件T恤,她连站立都有些吃力,这是我决定复读前的一个夏天,也是我走过最远的一段路。
于武汉,那么多人唾弃它,将它说的不可一世。刚开始,我会反驳,极力的反驳,到后来,我也不再作声了,并不是我累了,只是,我明白你不能拿一种叫感情的武器去和别人叫嚣,这个武器杀伤力如此微弱,他们不懂,他们怎么懂。那天,在武广顶层的自助餐厅里,我打趣地和她说,你不是觉得划不来么,你去上厕所,我在这给你守着包,等你回来继续吃,吃个够本。她笑地前仰后合,然后我们不约而同的望向窗外,天色灰蒙蒙的,立交桥上下全是过往的车辆,密密麻麻,两行行人也多,红男绿女,大幅大幅的广告幕布,高楼大厦,鳞次栉比。还算大气。还算大气,是她说的。我不知道她为什么要说这句话,但我知道,这就是武汉,独一无二的武汉。她继续说,考上了,就好好去那边玩玩,放松下心情,回来了,我们继续来这里胡吃海喝。
那是我考上湖美后的一个暑假,也是最为轻松的一段时光,我要去杭州了,姨妈在那边等着我,她说那里有国美,有西湖,有断桥,有一些你从未见过的景致。我听到了她说的那个“回”字,鼻头一阵酸楚,眼眶热热的,这只不过是一趟旅行,再普通不过的毕业旅行,而且情绪应该是高昂雀跃的,因为我考上了,但我没有,我因为一个她口里一个“回”字而热泪盈眶,我不想再多说,这,就是我对这座城市的感情。
所以,在这几年的时间里,我们各自都去过很多地方旅行,但时日都不长,回来后,依然是没心没肺的约在一起插科打诨,我依然知道,在每个周末,在每个闲暇或无趣的午后,我都能一通电话,给一个叫菲的女生,我得跟她说,喂,今天好无聊啊,又是下雨,又是创造课,又是一星期十张作业,不如我们出去逛逛?
但昨天,就在昨天,她考了雅思,她要去远方了,这是计划筹备了很长时间的梦,她总跟我说,在那里,护理工作不会像在国内这么贫瘠,得不到长远的发展,他们很注重很尊重这个职业,我想那才是我应该去的地方,那是一个崭新的世界,连一草一木都是崭新的。她说这些话的时候,眼里总是放着光,我总泼她冷水,倒不是别的,这个成日和我们混在一起的小姑娘,只适合吃吃火锅,逛逛步行街,哪来那么远大的梦想,美国,美国以为拦一辆的士喊个起步价就能去的呀。
可我错了,她是有阴谋的,她背着我在学校画画作业,健身恋爱的时日里,偷偷地在家亡命地做着英语试卷,每每联系她最常说的便是,六分保底,六分是一定要的。就在这不经意间,她把QQ,校内,MSN的签名全换成了英文句子,那些绕口的高级词汇让我头疼,现在,她打来电话,雀跃地跟我说,她解放了,可以痛痛快快地玩上一段时间,考完了,考完了。她得逞了,彻彻底底地要和我们说再见了。
她的英文签名是,to find what you like, do it, and do it well, and the rest will come ,我看过很多遍,里面有几个单词我不认识,也懒得去查,下面一栏,是她的年龄,那是我最为疏忽的地方,她已经二十一了,是翅膀硬了的年纪,我想,她是准备要飞了,飞地很高很远的地方去,我又想起了她说的那句,等你回来。
当我重复这个短语的时候,有夜风从牙缝里漏过,灌到了喉咙深处,阳台对面一栋寝室里还有些许灯光,更远点的景致也被它遮地严严实实,到处都是一副夜深人静的样子,即便是在偏远的校区,也听不到狗吠人声,我踮起脚,想看看更后面一点的夜景,其实我是想看看武汉,想重新看看这个菲说等我回来的城市。可我不管怎么踮起脚跟,就是看不到,我开始慌张了,我害怕再也找不到一个这样的女孩陪我在这个城市里游荡了,再也找不到一个耐心的女孩容忍我的迟到了,再也找不到一个傻里傻气那么容易被骗的女孩陪我走长江大桥了,我想,“回”已经不再是那么轻易的一个动作了,它现在从我们口中流出来都必须语重心长,因为无能为力。
(一)
我和她的故事如果要说起来,天天都有精彩的,整个跨度有五年,里面有她自己的精彩,当然还有单独属于我的。如今,她要走了,像是在对这五年作短暂的告别,我开始发现,这五年,这些人,这些事,都如此的脆弱不堪,那天一觉醒来,阳光依旧如练,还没下床,又接到了她的电话,说是一起陪斌去谈生意,我一口答应。这又像是重复着多年前一样的事情,时光停了,别说,那一秒,我真的还觉得自己才刚刚进入大学,才发现菲和斌只刚刚开始处朋友,我们又回到了过去,回到了那个简单而又充实的葱郁少年时代,眼前一幕幕都是我们的过往,异常的清晰,我想不通这是怎么一回事,是不是所有人,在将要分离的时候,都会对过去的事历历在目,那天清晨,用历历在目来形容已经表达不出我的现状了,应该是耿耿于怀。我有些憋屈,有些愤懑,更多的是有些不知所措,因为手机从床头摔掉了地上,电池散落一地,等我磕磕碰碰地将它还原的时候,发现根本没有任何人的通话记录,我知道这是她要走的预示,一切尘埃落定。
这么快,这么快。所以我必须言简意赅,长话短说。
(二)
她坐在我的对面,眼里有闪烁,我知道她有话跟我说,今天不像是平常的聚餐,我漫不经心地用叉子卷着盘里的意面,一只手撑在脸颊上,也不问,自顾自地盯着自己的盘子,她迟早是要说,今天约我,铁定了也就为这事,我了解她。她开口了,
“陈词,跟你说一事,你不要太过... ...太过惊讶。”
“嗯。”我依旧漫不经心,这不是我装出来的,她的状态就已经告诉我不是什么平常事,我有心里准备。
“我和斌,嗯... ...开始交往了。”
“嗯。”当我下意识平静的回答的时候,我的思绪还没来得及跟上来,她看我应地如此平和也有霎那的不解,但很快就开始心安理得自顾自地吃起自己盘中的牛排,像是放下硕大的包袱,胃口变得很好。
“你把刚才的话再说一遍。”我想我是没听明白,或者是听错了,我需要她清清楚楚的一字一句地再重复一遍。
“啊...嗯...我和斌在一起了。”塞着满口的食物,她又迟疑了一会,还是吱吱唔唔地说清楚了。
接下来便是长时间的沉默,我们各自顾着自己的盘中的食物,闷不作声地吃着,她还是有些介意或者说觉得氛围不对,咀嚼声都变得异常的小心,中途有服务生过来兑水,他喊了几声小姐,菲也没听到,我知道她现在已经完全处于自我封闭状态,猜我心思,猜一会的交谈内容,猜我的刨根问底。因为她明白我俩从未为什么事含糊过,说地难听点,我们打熟识以来就是坦诚相见,各自的那点破事彼此都是看得清澈见底,我们没有秘密。
我示意他不用了,顺便放下刀叉,说了声“买单”。我跟还处于诚惶诚恐中的菲使了个眼神,然后看向服务生,撩了句“她付钱”,便径直走向了门口,路过她的身边,轻声在她耳边非常笃定地说了句,“你俩的保密工作做地挺到位,挺好的,门口等。”
后来我想起这事,虽然在她面前,我一天都是镇定的,表情自然,没有喜悦,没有沮丧,毫无破绽,就和平常无数个陪她逛街的日子一样,悠然自得。可是,我心里还是琢磨了一天,斌是我高一的死党,我们都是实验班的学生,在年级的最顶端,每每月考都要面临着分班的压力,考试前夕我们都达成了一定要留下来的共识,直到高二前夕,顶着这样的压力,我们多少都有点麻木,那次考完还未到分数出来之前,放学路上,他推着自行车走在我前面,欲言又止的样子,我知道是关于月考的,他开不了口,我抢在他前面说,
“斌,没事的,掉到了平行班,我也不会留在那,我也出来,我们还是在一起。”
这话现在听来有些矫情,而且有些古怪,但在当时,我是看到了他眼里微弱的感动的,从高一军训开始,我们就是同一个寝室,他生性腼腆,话少,骨子里却有一股小孩子的活跃,我能和他要好,一直以来都异常珍惜。
但戏剧性演绎在生活一般都是措手不及的,当从班主任公布被下放到平行班的名单中有我的名字处在错愕的时候,下一个,我便听到了斌的名字。
我和他整理了满桌的书本文具走向门口的时候,都相视苦笑了一下,各自都没有多说什么,有种不言而喻却又突如其来的尴尬。那种尴尬异于言表,我从未想过会和自己相濡以沫的兄弟之间有这个词存在,但在当下,它确实在,实实在在的。
如果说和菲的这餐饭在我们这几年的生活里是个分水岭,那么那次分班应该算是第一个,而且影响是翻天覆地的。分班以后,我和斌都还是少言寡语,我们都开始带着“垂头丧气”影子做每一件事,那段时间,我们都走不出分班的阴影,甚至课间在走廊上都不愿意和原来班级的同学对视,每个人身上都贴有等级的标签,而我们,是刚刚从高级换到了中级的那个群体,任何的眼神和言语都被当作歧视,不要怪我们敏感,在那个被划分等级的教育年代,我们都被逼疯了。
也就是那个时候,我在新的班级里认识了廉相,也就是那个时候,菲带着她那大大咧咧没心没肺的笑容闯进了我的生活。
(三)
和斌疏远的原因,直到现在梳理起来也没有头绪,或者说,其实根本就没有原因,要知道,在那个兵荒马乱的高中,每个人都要为自己的前途着想,每天都有新的刺激和沮丧,我们都累了,我们已经没有那个高等生的光环了,他很长一段时间都埋头苦干在理科的那些习题里,对我的关心和热忱也远远不如以前,我并不怪他,他比我清醒,他比我懂得规划自己以后的日子,他比我懂得他需要什么。而也有我的原因,我把重心放在了新的伙伴上,放在了廉相身上。
其间一段时日,我都不再和斌在一起上学放学吃饭闲聊,和他交流的时间,屈指可数。廉相是个内敛的男孩,和他相处起来,你会觉得时间是停止的,你听不到电扇的转动声,听不到笔在纸卷上的沙沙声,听不到班上交头接耳的议论声,听不到让你躁动不安只会出现在备考阶段应有的躁动声,这让我有着一股前所未有的踏实。我知道我在喜新厌旧,或许这个比喻用在这里并不恰当,有很多事,很多关系都是在不知不觉中进行的,等到了某个阶段,你自己都被错愕到。但我没有,我在和廉相一步一步熟识的时候,我依然想着斌,我俩都是注重情意的人,我想这也是我们唯一一点共同点,也是为什么当初能在军训的第一天就聊地那么投机纵而成为朋友的原因,我还是会在课余闲暇的时候关心他的学习,他也会在课前课后偶尔帮我带一瓶饮料,可就是话也再多不起来,也深不进去,有很多次欲言又止之后,我只能很沮丧地回到自己的座位。
那天,我看见斌和一群最多只能称为同学的人吃饭谈笑的时候,我就知道我和他的友谊死了,死地无声无息。这比顿时激化的矛盾和分歧更为可怕,因为我们曾努力过,努力回到高一那种两个人推着单并行车说心底话的日子,但无能为力,我们都找不到那个让我们疏远的点,我们都想坦诚面对它,解决它,然后和好如初,可它就像跟我们捉迷藏一样,好像无处不在,却又寻不到踪迹。直到,在高中毕业后,在他第一次牵着菲的手出现在我面前,在我们无数次三人行在闹市区的时候,我才明白,那个点,就是我们相濡以沫的岁月。
(四)
这个画面极其具有戏剧性,面前这个温文儒雅的男孩是我高一时候的死党,是我认定了一辈子的朋友关系却在高二的时候戛然而止,而这个女孩是我高二之后直至现在最为重要的人,我已经不用朋友来诠释她了,朋友这个词对我们来说太轻,而他和她,共窗了两年,两年里,打破天也只能算是同学的关系,唯一再有点深处的关联,那便应该是我,而现在当他们手牵手出现在我面前的时候,我觉得这世界是错乱的。
而在此之前,我是觉得自己是有足够资本霸道的,起码在她面前是这样。我霸道地将她用以己用,如果我不电话她,不联系她,不陪她逛街,不请她吃饭,那么其余的时间,就是为我下次约她而候着,她就应该像个贤妻良母样在家里,在电脑前玩玩连连看这样的小游戏,抑或是看看类似《巴黎恋人》这样俗套的韩剧,中途接几个老同学的电话,叙叙旧。事实上,她也热爱这些事情,这些都是她跟我说的,她平凡地就像其他工薪阶层家庭里的中学生一样,没有那么多崇高的理想和抱负,也没指望她能将世界颠覆过来,领导众生。我觉得我和她之间,更有一种统治和被统治的感觉,不要怪我,这是我真实的想法。
她对我的蛮横无理常常是埋怨交加,却从未真的生气,决绝的事更是做不出,这是她给我变本加厉的资本,类似某种“一个愿打一个愿挨”的平衡关系,在她面前,我常常是百无禁忌,什么话都敢说,什么事都敢做,所以我总是仰着脑袋在她面前蛮横无理,我知道不管我作出了什么过分的行为,她都是我的退路,更是我的后路,这话说地有点矫情,但有一点,毋庸置疑,那就是我们清楚的知道,这不是爱情,我们已经过了那个懵懂无知对感情不可触碰的年龄,所以有这样的共识,我们都觉得可贵,因为它必定比爱情长,比爱情更加坚固。
那些谈恋爱的人,都应该羡慕我们,他们要猜心思,算时日,要为对方费尽心机的想着买礼物,讨开心,有了矛盾,还要忍着,让着,道歉赔礼,分析问题,以到达和谐共处的效果,因为在恋爱的字典里,有磨合,有同舟共济,有相濡以沫,最重要的是有一个长相厮守。为了一个长相厮守,他们这一辈子都必须端着,惦着,计划着,宠辱不惊着,生怕在哪一件细小的事情上,就针锋相对起来,知道分开,这是与长相厮守的初衷相违背的。看看,看看,这得有多累。
我每次想到她说的这番话,想着她小嘴一翘一翘一副字字在理的模样,就觉得好笑,其中掺杂着些许自豪的心情,和那群痴男怨女相比,我们处在“没心没肺,恣意妄为”的状态,和“苦恋”完全是两个级别。想到这些,我就由衷的自豪,异常的自豪。真想把我俩摊开来放在日光之下,让他们都来羡慕。
但在此之后,我开始有种惶恐的担忧,最简单的理由就是,她已经不再是我一个人的了。我现在要和我曾经的死党公用她,并且身份还不一样,这里面也就免去了竞争这个无谓的行为。我必须地把话说地赤裸一点,否然,我找不到我本该有而现在已经被瓜分掉大半的地位,看,它还在被侵蚀。一点一点的。
(五)
她总是这么理直气壮,面对服装店里的老板娘讨价还价的时候这样,面对她温文尔雅的初恋男友时也是这样,最后受了一肚子气的时候会嘟着嘴跑到我面前,一副受尽委屈的模样,又俏皮有可爱。
她刚开始恋爱的时候,曾对斌说过这样的话,
“严格来说,是我追你的不错,但你不要得寸进尺,你不要吃这些醋,你是我的朋友没错,但你不要拿你自己和陈词比,我对他就那样了,改变不了的。”
说实在的,在她男友面前,我有着高人一等的虚荣,起码当时是这样的心情,我必须抓牢它,将它视为我最大的筹码,因为我知道,除了它,我在感情方面匮乏的几近贫瘠,但还好,我从来就没放手过,它现在增值了,超乎我想象的。
我很庆幸,在我遇到第一场爱情的时候,她就已经在我身边了,她永远都比我看得透彻,分析问题来头头是道,特别是感情问题,我笑她是局外人,没谈过恋爱当然不懂其中的“理还乱”,说多了我也听不进去,她便会一副“随你去,被伤得头破血流再回来也不迟”的姿态等着我,那年她十八岁,青春总是无限的美好,现在她二十二岁了,我也是,可我就觉得在她十八岁的时候就已经看透了别人二十二岁甚至更远的恋爱观,我想说的是,当我在缓慢地进步着看着从前的自己忍不住觉得幼稚的时候,才发现,在那个时候她就已经把我拿捏地异常的精准,这也是为什么我离不开她的原因。
十八岁那年,我和很多同龄人一样,投入了几近所有的热情到一场恋爱之中,现在想来,觉得有些可笑,可笑的并不是觉得年少轻狂,山盟海誓,甜言蜜语在那个年纪都是在所难免的,那是我的过去,不留余力地为爱亲力亲为的过去,我不嘲笑它,我怎么能,我几乎将所有关于爱的高尚都留给了那个年纪,我永远记得当你看见一个自己纯粹只是因为喜欢而喜欢的人时,你的心都是炽热的,全身都洋溢着暖暖的温度,我想我是笑了,那种由衷的从胸腔直充脑门的轰热感,常常因为可以看到她而满足一整天。
这是我当时理解的爱,当然,现在我肯定是不会这么觉得的,这种感觉已经像热气球随着年龄的增长离我越来越远,它有没有破碎我还不敢随意定夺,但毕竟渺茫,所以奢侈。
而没有错,那个人就是廉相,时至今日,如果让我见到他,我会跟他说一句抱歉,我自私地用自己的热忱和投入把他卷入了一场本不该属于他的纷争中,我总在想,如果当初没有我,如果他的第一次不是我,他应该会找一个漂亮的女生,也不,他喜欢的是“翼年代记”里小樱的形象,那种甜美的女生,然后热烈地谈着和普天下年轻人一样的恋爱,过着最知足的生活,而不至于如今想起来,是个疤,是个谁也挽回不了的两败俱伤。
从我分班看到他的一眼,我就知道从那个时候开始我和他说的每一句话,和他在一起做的每一件事情都是有目的的,我居心叵测地做着那些同学之间相互帮助的大事小事以拉近彼此之间的距离,可是我没有见不得人的,因为我真的是用一整颗心在投入,投入到这场战战兢兢的靠近当中,就在他已经把我当成了最好的兄弟那天,我坐在武昌江滩的绿化带里,倒吸了一口江风,吻了他。
本以为,本以为我得逞了,我兴奋地把这场本不该产生的恋爱看成了“世上无难事”,并且觉得我们可以我喜欢你,你喜欢我这样相安无事的过一辈子,说真的,廉相,那个年纪的我,还是微胖,没有健身,没有脸蛋,没有身材,没谈过一次恋爱,没有任何的资本和经验,这样的一个我,天真的以为,如果你爱我,我们便可以这样一辈子。那段时间,我们每天一起上学,一起吃饭,一起放学,一起对着流星雨许至死不渝的愿,一起在我家的卧室里做着我们都不熟悉的事情,你一遍遍说着你对我的喜欢和爱,可也就是不到一个月的时间里,你变卦了,在那个周四的中午,窗外还下着霪雨,你说我们不能在这样下去,你说你喜欢了班上的一个女生,你说你没办法了,你说你努力过了,你说对不起。就这样,我一个人像掉了灵魂样围着东湖走了一下午,你就我后面跟了一下午,高三的我们,旷一下午的课是非常严重的事,可是我顾不了那么多了,我弄丢了我生命里最为重要的一个人,我最为宝贵的第一次,都没了,都没了。
我做过什么呢,我陈词起早贪黑的去书店里买来食谱的书在凌晨五点的时候起床学着一点一点地跟他做蛋包饭,我死皮赖脸地求着他能不能给我点机会,我顽固不化地坚信着那句“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的信念一头撞进了南墙,我在高烧不退的下午拎着一大袋药瓶在学校门口看着他和他爱慕的女生卿卿我我,我什么都做了,我什么都放下了,我真的尽力了,可是没办法了。
有那么几次,菲看着我就像中了鸦片瘾一样,知道戒不掉,只能帮一点算一点,高中的我们是不允许用手机的,廉相没有,她把她的手机借给廉相让他务必放学了去洪山广场找我,我在那个广场上等了他两个小时,手脚冻得通红,所有人都叫他不要去,只有菲,只有菲劝他倘若还有点良心,就去见见我,哪怕只是见见。
还有一次,我已经在学校上不尽任何课了,我的脑袋很乱,异常的乱,我必须要跟他说清楚,我要去我们常去的那个长椅上等他,现在是上课时间,刚刚好,不会有太多人,够时间让我稍微冷静下,缕下思绪,我要和他说的话,我可以向他妥协的事,原则自尊都只是个狗屁,我不要了,亲爱的,我只想要你。其他的我都答应,我都尽力去做。
这时,我听到了菲在我身后叫住我,
“陈词,这是我最后一次我帮你向老师打幌子,这节课后,不管你们如何,你都给我好好回来上课,要高考了,我现在跟你说话的时候时间都在倒数,你是真不明白其中的厉害关系么,你他妈没看到这么多人都在埋头苦干,每天不是在教室里做试卷就是在办公室门口候着老师,他们比你聪明多了,起码他们知道会充分利用身边的时间和资源,他们在把24小时当36小时用的时候,你在干嘛,你在干嘛,你看看,你还在为些儿女情长而自怨自艾,你他妈是个男人么?”
··· ···
她还想继续说下去,我没等她说完,就径直朝楼梯口跑去,廉相还在等我,菲,我知道你生气了,对不起,可我现在没精力在顾及这些,我是真的累了,我必须在我彻底累趴之前把这事解决了,相信我,很快的。
以及那次我病的连学校都来不了的时候,菲在电话里狠狠地骂了我,她说,
你在医院里挂点滴挂地快死的时候,你知道你的廉相在干嘛么,他在和他的小女朋友形影不离,耳鬓厮磨,课间在走廊上不知道有多幸福,陈词,你傻不傻啊,你傻不傻啊。清醒点吧。
直到现在,我都在感激和迷惑,或许菲你不知道,大学以后,在很多个相安无事的清晨醒来后,被子还有着阳光的味道,枕边是几本过期的YOHO,手机上早有了现在的恋人叫我起床的短信,一切都变得不在一样,已经不再是用“相安无事”就能承上启下的生活了,应该是“翻天覆地”,但亲爱的,那个时候你又是如何会算到满目疮痍的我会有这般崭新的生活,崭新地如此彻底。所以,这几年,我就一直在问自己,当初的那个陈词,有什么值得让你一次一次去袒护的,有什么值得让你为了一个GAY而和那么多人为敌的,有什么值得让你为了一个沉闷的像患有自闭症的胖子推心置腹的,在那么多人眼里,他臃肿,丑陋,自闭,自卑,为一个男生执迷不悟闹地满城风雨,成绩中等偏下,违背学校的规矩,留长发,打耳洞,让老师操足了心,被当成茶余饭后最丰富的谈资,简直就是一个怪物。
菲,我想你是真的疯了,倘若是我,我也觉得自己是个下贱的东西,最多只会惹来好心人的怜悯,两三句不痛不痒的安慰,可你却倾己所有,把我当作朋友。
这就是为什么这些年后,我变了,变得高傲,变得不可一世后,我还是放不下你,我总记得,在那个满城风雨的高中,以我为中心的丑陋世界里,你从未嫌弃过我,你听我讲我的生活,我的父母,我不堪入目的爱情,你不插嘴,只是偶尔点点头,当我觉得说得太投入的时候再看过你的眸子,发现你还在聚精会神地听着,这让我感动,我知道你对我的感情里,同情也好,可怜也罢,但绝对不会带有“顺便”的意思,重要的是,那个时候的我,什么都不是。
那个时候,我仍是一个有着自知之明刚刚被爱情打败的落魄小子,而她对我而言,算什么呢,肯定算不上贴心的好朋友,如果她愿意凑合一下,好朋友或许还能勉强算得上,就是在这样的认知中,我在徐东人来人往的车站里,低着脑袋,从牙缝里挤出了这么一句话,
能让我抱抱么?就一下。
她很慷慨,是的,当时的我只能这么觉得,她没有半刻的迟疑就迎了上来,我轻轻地拥着她,我不敢用力,我不知道我还在顾及什么,或许是我这个人生性敏感,被那么多事情所左右着,没有自我,面对突如其来的拥抱也就惯性地顾及着一些莫须有的顾及,她比我勇敢,并不是别的,她的身体没有任何的颤抖或是勉强,这让我感动,在那个如火如荼的仲夏里,所有的家长都聚集在班上听着老师义愤填膺地喊着口号如何让学校和家庭拎成一股力量让学生考上重点大学,我的廉相和他的新相好也就在附近的某个街口闲庭漫步着,而我在这如此醒目的站台边正和菲拥抱着蛮脑都是他和她的画面心如刀割,看,这是多么扯淡的一副画面,我第一次这么郑重其事地拥抱的一个女生居然不是我爱着的人,多么讽刺,但我已经不害怕被周围的人看到了,或许那些路人还会侧目过来指指点点,或许家长会早已散场三三两两的路过我们,或许里面还有最近为我忧心忡忡的母亲,或许廉相和他的新相好也正好路过这里,他们的表情从惊讶到默然到释怀一笑... ...无所谓了,都无所谓了,我是真的累了,就连泪腺也开始鄙夷我的脆弱不再给我一滴的泪水来诠释痛彻心扉,我就这么静静地抱着菲,她很乖,没有要离开我的意思,这样多好,一切都是平静的,任何事都不用去考虑和担当,那种感觉软软的,温热的,一个水灵的女孩就这样贴在你的胸口,我并没有太多的遐想,相反,我异常的清醒,我知道眼前的这个人是菲而不是廉湘,我知道从今往后不会再有任何人给我这份前所未有的踏实,我还知道,我刚才一切的顾虑都是多余的,因为她已不再是我那个想当然的勉强的好朋友,她是我的好女孩,我霸道的第一用了“我的”这个词,容我无理,我是真的这么想,我想她也是这么觉得的,这个事,等到一切风平浪静后我也没有再过问她,往后的日子愈加让我坚定了当时的想法,这并不是单方面的,这是相互的,彼此的,如果哪天我的好奇心真的驱使我去问她当时对我的感情,那便是玷污了我们的默契,我们的默契是高尚的,我怎么能那么做。
这个事,只到现在我也没对斌提过,如果非要算得上背叛的话,这个能勉强的算的上,而且这是在他和她谈恋爱之前的事情了,但我必须要提,我要提我的过去,我要提我的爱情,我要提我和菲是怎么一步一步从陌生人到亲人的,我必须把这些血肉模糊满目疮痍的过去呈现在你们面前,我才能坦然面对我往后的人生,或许,在这个过程中对一些人产生了伤害,特别是斌,我了解他,他是我高一的死党,我永远记得这个愿意为我一起退出实验班的小伙子,他会妒忌,他会吃醋,他甚至会在心底或多或少的埋怨我,但不打紧,他们俩现在是形影不离的恋人,而我和菲是最要好的朋友,我们以这种关系维系着并没被任何人看好甚至包括我在内的三人行,细数起来,只到现在我们都还保持着熟络的联系,三不五时都会出来聚一聚,吃饭,唱K,没心没肺地谈过去,聊将来,原来有些人,就这么惯性地陪了你这么多年,不离不弃,体温尚在,所以不会疏远,重要的只是“在一起”。
(六)
高中聚会总会让我心头一紧,我是有权选择不去的,我想我现在的生活无比安逸,任何人事都是崭新的,我没必要闲来无事去触碰以前的那些旧伤疤,我拍着胸告诉自己这并不是逃避,这是你面对新生活的态度,我是没有任何责任或义务去面对高中那群半生不熟的同学,说同学算是客气,其实我心底想说的是牲口,是畜生,是禽兽不如,是那些让我在无数个日夜辗转难眠的指桑骂槐,是那些在我哭哑了喉咙划伤了身体也会静静地站在你对面的冷嘲热讽,是那些惶惶不可终日历历在目的见异思迁,好吧,我承认,我是在逃避。
他们喝的很尽兴,我这个人喝再多,从不上脸,头脑只会异常的清醒,顶多脑袋有些发晕,我总认为那些喝高了的人神志总是清醒的,他们需要糊涂来壮胆,在面红耳赤摇摇晃晃的罅隙间,早就准备好了那些平日不敢说出口的段子,然后借点酒性,把它们喊出来,“酒后吐真言”的效果就达到了,我想,面对这些人,我的“真言”已经吐了近三年,他们看不惯我,我也看不惯他们这是众所周知的,没必要现在借酒装疯,应该留到清醒的时候,起码清醒的时候我不会含糊其辞,不会组织不好语言,我可以畅快淋漓地数着他们一个一个的骂,然后掀了桌子,认清他妈的那一张张装模作样的面目,然后我不会扬长而去,其间有几秒钟是安静的,尴尬的安静,女生小声窃窃,男生还是吼吼囔囔,更有甚者会跳出来借着酒气想跟我干架,对,我就是在等一时刻,我他妈就是在等这一天,谁沉不住气谁今天就倒霉了,或许只是一个小角色,但我不管了,我会将这三年来的委屈,耻辱,愤恨一并爆发出来,因为这样,不会有人是我的对手,因为我已经豁出去了,我得痛快地干一架,三年了,我就这么被鄙视着、欺诈着、宠辱不惊着憋屈了三年,我他妈容易么,但遗憾的是我今天心情还不错,橘色的小罩灯下,斌正帮菲倒着果汁,他俩真的很配,一个强势倔强,一个温文尔雅,我看他们看入了神。才发现旁边的假树上一张张的便签,粉红色的,格外别致,上面写满了各种蹩脚的留言和祝福,我想我是真的有“真言”要说,因为我喝高了,笔也拿不稳,摇摇晃晃的,但想写的都是关于美好的,我也不知道当时怎么想的,我只记得菲在和他们敬酒,她很开心,一口闷下比斌都爽朗,赤红爬上了她粉嘟嘟的小脸,
我写下了这般话,
我希望菲能够幸福。我希望菲的幸福是斌给予的,因为我难得看得到身边有这么般配的两个人。我希望在某些时候菲不要再那么蛮横无理,耍大小姐脾气。我希望即便她蛮横无理,斌也能体谅她,包容她。我希望在我有生之年,能赚很多的钱,其实也不需要很多,足够买一栋不够奢华的别墅就够了,我们三个人永远住一块,相亲相爱的。我希望我能坦然面对我的过去,不管低迷或是残破。我希望在我无法把持自己记恨着东中那群狗娘养的婊子们的时候,菲能拽我一把,她是我在那个世界里唯一活下去的希望,以前是,将来也会是。我希望我不要永远活在过去的阴影里。我希望终有一天,我能原谅他们,彻底的,坦然的。我希望有一天,我能原谅我自己,我要跟自己说,陈词,你背负的太多,辛苦你了。我希望有天,我还能相信我的爱情。
就在这个喜庆而又尴尬的日子里,我躲在阴暗的角落,吐着满口酒气,歪歪斜斜地又煽情了一把,我并不迷糊,除去最后一条,其他的“希望”简单地都不需要你垫下脚尖,抬起你的手臂便能触及,信手拈来。我想能借着如此庞大的“信手拈来”是不是也能救助一下我的爱情,这个遥不可及的奢望。如果不读到最后,你肯定以为我是一个有情有义为别人着想的文艺小青年,但你错了,我还是自私的,我为了最后那点私欲伏笔了这么长的祝福,就凭这点,我想我的爱情就是脏的,就是不被允许的。但我仍有那么点的权力在这个不靠谱的假树下为自己争取,我还是疲累了,从那个痛不欲生的午后开始,就没有恢复过,只不过是不罢休,不死心,还有那么星火的希望我都要去争取,都要去尝试,这是我这些年来唯一残留的执念,我为这份执着而自豪。
那天带着微醺的醉意被凉风这么轻轻一扫,太多的回忆便在胸口翻江倒海,我走过徐东,增肥和斌在我前面相互挽着胳膊,那画面特美,也不是,是被岁月洗刷过的静谧,那种静谧可以让人相信爱情,相信那种只存在于电影小说里的爱情,只是少了些许荡气回肠。路过无数次搭车去学校的车站,已经觉得高中年代离我们好远好远,其实也不过是两三年的时间,两三年的时间里什么都变了,人情,世故,还有那些郁郁葱葱的无知情愫,都变了,也就几个月的时间了,它必然会比这两三年走地更加仓促些,我想,到那个时候,我还能不能再次心平气和地来到这个地方,来散步,来逛街,来回忆一些与友情与时光有关的事情。
(七)
如果说人的这一生是一部电影,那么我和菲高潮迭起的剧情都放到了片头,冗长而消磨时间的剧中就是这几年光阴,直到她快走的这一年,发生了太多的事,那个原本和我们三人行的斌中途掉了队,然后又补进了新的队员,这么说,前面说的那些有一大部分都是多余而衔接不上的,最起码,斌走不进我们这个原本属于他的结局里,但是没办法,这就是生活,生活的魅力就在此。
但大家好像知道这是一个快结局的故事,所有人,包括我在内在这短短的几个月当中效率解决或者说决定了很多事。
比如,菲说她要结婚了。和那个才认识几个月的男友。
她的男友是我的学长,是在她备考雅思上新东方时候认识的同学,是不是日久生情我不知道,但我希望老天能给这对在命运分岔路口的痴男怨女一点眷顾,希望是爱情。
看,我就这么念叨着爱情,几个人在里面摸爬滚打这么多年,原本奉把它奉为信仰的我们,最终还是要离散开来,所以,我对她的新男友S或多或少是有抵触的,抵触的当然不是他的人,而是,而是爱情本身,我甚至开始怀疑,是不是所有相恋的人们相伴走过一段不短的年岁最终却走不到头,能走到头的都是那些速战速决的浓情蜜意。所以,我是开始怀疑了,这份怀疑影响到了我自身,这队我跟随了三年的模范夫妻还是离散了,可以说,我的信仰也就随之消失殆尽了。所以,怀着这样的心情,面对坚定着和我说从美国回来就和S结婚的菲,我一时说不出话来。
但总归是温暖的,想要结婚的菲让人感动。他们在认识不到四个月交往不到一个月的时间里见了双方父母,S为了菲最终放弃了去英国而去美国的人生抉择,一切速战速决。
作为旁观者,仅仅也只是旁观者,我能做的也只有祝福。它不是我的分内事,我是她的退路,我跟她说过,不要做后悔的事,如果做了,无路可走的时候还有我。
但她现在路是康庄大道,她马上就要离开了,去追逐自己的梦想,去深造自己的学业,送火车的那天,天空下着霏霏小雨,是一个人群几近拥挤的黑夜,当我帮她提着行李的时候,就那个瞬间,我意识到,她真的就要走了,很奇妙的是那些翻滚的回忆全部鱼贯而入我的脑海里,揪住我的心头狠狠地疼了一下,
菲啊,这是我们第二次拥抱,距离第一次五年了,五年我们这么用力的活在彼此的生命里,这真他妈是一件要命的事情。你说你要走了,你说了快两年,两年里,你那么努力的学习英语,两年里,你把你的斌也给弄丢了,两年里,有过很多波折你几次跟我说可能去不了,可能去深圳,在一所大医院里一样可以步步高升,你什么都说的那么详细,我以为你真的不会走了,两年里,你没有一天给自己的离开倒计时,没有一天打趣的提醒我让我珍惜你在武汉的日子... ...如今,准确的说,还有不到五分钟的时间里,你踏上火车的那一刻,你就真的要走了,我还能说什么呢,我只觉得一切都是过眼即逝,我只觉得一切都他妈的不真实,我只觉得这一场相识,真的就是五年了,扎扎实实地将我们捆绑起来。
然后我便将她拥入怀里,止不住眼泪,哽咽着,
去了那边你要好好照顾自己,不要让别人欺负,有什么事就和我说,电话电脑什么的,我们还是可以联系。
她拍着我的背,眼眶一阵通红。
其实我是受不了这个场景的,直到她上了火车在缓慢移动的窗口处跟我挥手的时候,我都还没意识到,曾有这么一个人,陪过了我最艰难的那几年,又伴我在成长的道路上嬉笑打闹,从此以后,便再也难以相见。
但还好,就在她达到了美国的第一天,那是一个叫Oregon的州,她便能在视频电话里和我聊天,看到屏幕那头的菲,有种几近身边的错觉,好像只隔着一层玻璃,伸出手便能触摸到,她还是那副没心没肺的老样子,吃着武汉吃不到的西点,在视频里忙活着自己的事情,百叶窗里透露着稀疏的阳光,阵阵暖意,可我突然意识到,自己这边已经是凌晨,这种感觉,又激动又伤感。因为我知道,在这未来的几年里,我只能这样呆呆的盯着屏幕,看着她在电脑的那边,天亮说晚安。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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