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发生时,不是那样(下)
(四)
过了很久以后看到韩太太四娘写的《梦里花落知多少》,背景是21世纪初的北京还是上海。一个倒霉姑娘,在短短几年青春里,见识了了身边人背叛,自杀,暗算,强暴,吸毒,嗝屁等等。我心里颇为不屑,这种闭门造车,直接把小说和美剧嫁接到中国,把小县城写成贝弗利山庄的风格,老子几年前中二症发作时就写腻歪了,四娘你还嫩着呢。
不过这种心情倒不是不能理解。所有青春期的人,都把生死看得太轻。世界看得太小。人还小,无法想象一番起承转合后,生活如何再在狗血和一地鸡毛里继续。或者知道,但是不愿意这么继续,所以总是要以暴烈的死作为结束。那时完全不想忍受生活,只想快点发光发亮,划破夜空,当流星死掉也无所谓。等你知道,这毫无技术含量,能忍受生活才是英雄,那是很多年以后的事情了。
(五)
我和G都没死。最后是这么结束的:过了段日子,我们不再在桥上等对方。不久他考上一所大学的专科,我复读。复读之后一两个月,他从学校回来过国庆,顺便提前过生日,现在你们知道他为什么这么好看了吧,他是个彰显了天平座好看特征的天平座男人。
他打电话叫我去一家店吃饭,到了那里他带着他的小女朋友,不是在大学交的,而是一个高二学生。一桌都是他的朋友,我一个都不认识,也没人认识我。这让我十分无语且气闷,饭后他们要K歌之类的,我说我先回家了明天还要上课,他喝了点酒,有点仗着酒劲说你别走,你走了就再也别见我。我大喊大叫了一通走掉了。路上给另一个我喜欢的男生电话,说我喜欢他。对方没怎么回应。
然后再无联系,我再次遇到G,都是大二还是大三了,我去他们学校找我另一个同学,路上有人叫我,我看到是他,假装没看到,他不屈不挠上来抓住我,继续叫我。我们聊了几句,留了电话就走了。
大四找到工作签约那天,我很高兴,给所有人发了短信,包括G。他回短信说可以请我吃饭,叫我去春熙路。我就忙不迭往春熙路赶,一路上跑太快,跑掉了一只耳环。因为我要见我这辈子见过的最好看的15岁男生了,所以我赶紧到旁边店里买了一只戴上,很花了我一点钱但是我不在乎。
见到G我十分惊讶。当时他已经上班,发胖了好多。但就算发胖了这么多,他还是一个很好看的男人,所有人看到他还是会想:这个人要是再瘦一点,该多么英俊无双。他一个同事在他旁边,没有发胖,却依然黯然失色。我们吃了顿饭。
再后来我有次经过电子科大附近时,正好他家也在附近,我就过去看了看他,走了很长的路才到,很累,一到他家我就在沙发上睡着了,他在厨房做晚饭,醒过来我突然很慌乱,因为我睡相极差,我很怕别人看到我睡觉,他留我吃饭,我却像躲蛇一样跑了。
我就再也没见过他或是联系过他。
(六)
我和G都没死。死的是X。像我那篇恶俗不堪的未发表小说里一样,他死于车祸。我一直以为我和X最后的结尾不是遗忘就是原谅,却从来没想过是以他死去作为结尾。
死这个结尾太过惨烈,在恶俗小说里中规中距,可是真的放在生活里,真发生时,不是那样。原来死不是那么牛叉,那么闪耀,那么光荣的事情。就是一记闷棍,打的你晕头转向。或是一把剪刀,利索地把一个人剪成一个剪影,一个既成事实,一坨凝固了的水泥。王小波说一个人活着的时候他是一个人,死了他就成了一个故事。每每读到这句,心里都很难过。
老实说,因为过去太长时间,我甚至都早就不记得X的脸了。最伤感的未必是X的死,而是生活一部分彻底离你远去了。当然那些过去每秒钟都在离你远去,越来越远,但是始终藕断丝连,因为X是见证人,即使你想忘干净,那个见证人不屈不挠在那里,不容你否认。现在见证人没了,最后的线扯断,过去无可挽回地彻底离开了你。
知道X的死讯时,莫名其妙地一个想到的是三联做过的一期1968年专题。其中有一篇是关于赛日甘斯布的,对法国人来说,他就是法国精神,就是六七十年代。甘斯布九十年代初去世了。那篇的开头就是对话:
“塞巴斯蒂安,你记得甘斯布死的那天你在干什么吗? 记得,当时就呆了。倒不是多伤感,只是想到生活的一部分彻底离开了我。我还记得60年代,和初恋女友在冷天的街头买甘斯布的唱片,那时我以为会永远陪在她身边••••••”
“为何生命,不等人成长,就可以锈成过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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