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头的故事
过年又被邀去大头家搓麻,一如往常,输死了他们。竟然找我这种从不赌的人来赌,rp积攒起来的爆发是相当恐怖的。去年我13幺通杀,今年他们设了限制,13幺不再能翻13倍了;结果我一坐下来就杠上花,中双码翻四倍再四倍,后面更是连连自摸,仍然赢到不省人事....
大头输急了开始骂老婆,她老婆赶紧携女伴出门逛街了。这个女伴我看很有问题,长相俊俏,老不结婚,过年不回家,倒跟大头家一起过。牌桌上,阿年邪笑着说:“这妞跟大头有一腿”。大头不置可否,只顾催他出牌。
大头和阿年是我初中至今交情最密的同学。他俩世交,都是邮电职工子弟。可惜爸爸之间有差异,大头爸是局领导,阿年爸只是小职工。“世袭”的气质决定了,大头总是做头儿的,阿年就是他的跟班。但这种“上下级”一般的区别并不在我们交往中体现出来,大家一同疯癫,一起做坏事,一同逃课打游戏,一同偷看《龙虎豹》,不分彼此,亲如兄弟。
大头长得矮,一米六几的身高常成为同学间的笑柄,但性格乐观好强,男子气概足,又使他很受女生欢迎。当时对于情爱事,他始终是懵懂不知的,只爱看漫画,练泰拳,打游戏。班上当时有一个小美女娜娜由于住得远,于是寄宿在他家,据说他们父辈也是世交。但此事他一直保密,放学后也刻意不跟娜娜一起走。直到有一天,我们去他家打游戏,蓦然发现娜娜从他旁边的房间走出来,大家目瞪口呆,面面相觑。等娜娜下楼了,我们把他放倒在床上,用书包套住头拷问真相,才知道寄宿这回事。据说大头还常常偷看人家洗澡...他也乐得跟我们吹嘘看到了人家内衣之类...
事情传开以后,大头成为男同学艳羡的目标。班上有个叫龟哥的男生,暗恋娜娜很久了,此人不学无术,在社会上带刀带棍地混,俗称“流氓”。得知自己心爱的女人竟跟大头同住一屋,龟哥气打不一处来,常常在课后揪住大头,武力蹂躏一番。后来有一天,不知是受谁的唆使,龟哥竟然鼓起勇气,要写情书表白,送情书的任务,自然又落到大头身上。不幸的是,大头好奇心作祟,竟偷拆了这封信来看,一看之下不得了,这封情书写得实在太惊天地、泣鬼神。大头的同桌志辉是有名的三八男,他抢了这封情书,在班上到处传阅。所到之处,皆爆发出几千万吨级的笑声。一时间班上鬼哭狼嚎,乌烟瘴气。当事人娜娜脸色惨白,银牙紧咬,呆坐一旁。
令我后悔至今的是,没有将这份情书留一个备份。现在要具体描述它的内容,倒是有些难度了。大体上,信里几乎全是错别字,且用了许多“火红的嘴唇,令人销魂”之类的长篇肉麻描述,然后就是赤裸裸的表白:“我爱你!”、“睡不着觉”云云。
最后,这张奇文终于被传到了坐最后排的龟哥手里。龟哥两眼突出,暴跳如雷,手持凶器直奔大头而去,大头不堪蹂躏,只好把志辉推了出来。传说志辉放学后被暴打,后又贡献了不少钱财请客吃饭,才将龟哥的怒气平息下去。这是后话,自不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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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头虽是邮电子弟,却没有守护集体财产的觉悟。反而串联我们一群小贼,到邮电书报亭去窃书。“读书人窃书不算偷”,在此理念的号召下,越来越多的人加入这个前途无亮的队伍。志辉、敏峰、建平、阿年、我。。。每天一放学像赛跑一样冲到书报亭,趁看店人不注意,就把漫画往书包和背脊之间塞,夹稳了就跑。三年下来,各人竟都窃了一大堆,大头的床下被堆得满满当当,没有一丝空隙。
当时,班上还流传一则消息,说海边纸厂有大量香港新书,堆积如山,任君选择。于是在一个炎夏的周末,窃书小组又行动了,翻越了海边嶙峋的礁石,终于抵达神秘的纸厂。大家杯具地发现传闻只有前半截是正确的:书确实是堆积如山,但却有高墙守护,深沟隔绝,狼犬巡逻...既来之,则安之,眼看着堆成三层楼高的漫画杂志,小子们哪里舍得走。于是开始策划翻墙搬书路线,先是从一条独木桥(真的就是一根破木头)颤抖着摸了过去,然后冲进书堆里隐藏起来。开头还一本本地挑选,到后来干脆把几百斤一包装的书扔下墙去。做了几次,还算顺利,大头的胆子就大了起来,竟然从邻居家借了一辆三轮车,直接从大门骑进去装运,门口的保安被他的镇定自若唬住了,还以为他是什么领导的亲戚,竟然不加阻拦。
走得夜路多,终究遇见鬼。在一个漆黑的雨夜,建平被逮住了,他出卖了我们,最后一群人全部落网。保安敲我们要赎金,一群穷学生,哪里有钱给,最后留下两人和书包做人质,各自回去搜刮零用钱,大头还偷了他爸的钱包,这才买回了自由。事情最终没有穿帮,大家都很庆幸,从此安心打游戏,把窃书的事情给忘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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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在打游戏的路上,也不是一帆风顺的。游戏厅里有不少流氓混混,有一次,大头惹上了其中一个,人家找来一帮人马,在放学路上堵他。当时跟大头一起的是阿年,阿年虽然又高又壮,终究没见过这种阵仗,当场缩到了一边。大头被团团围住,他抡起书包,奋起反抗,杀出一条血路,最后竟脱了身。就因为没有加入帮会,不做小流氓,就种种被欺负,大头不甘心吃这样的瘪。正好当时有部日漫《破坏王》风靡一时,大头从此开始苦练泰拳,每天放学后,大家在踢球,他跟阿年在操场边上做俯卧撑、练腿法。功夫原来真的是可以练出来的,半年后的一个下午,阿年不小心被大头的边腿扫中太阳穴,当场口吐白沫,晕倒在地上。他的名声越来越响,全级都知道有这样一个功夫少年,龟哥和小流氓们也不再找他的麻烦,
除了玩游戏,我们这群人,可以说是深受日漫毒害的一代。大头最崇拜的是城市猎人,家中收藏有全套,每天还模仿着画。城市猎人寒羽良身上有侠气,我觉得大头受这一点影响最深,使得他从少年时期开始的为人处世,一直带有侠义之风。
奇怪的是,打游戏、窃书、看漫画、练功夫并没有影响大头的成绩,大家从来没见过他温书,中考前一天还到我家偷偷打游戏,结果被我爸发现,游戏机被砸到楼下,他被轰出门。最后中考我们大多考砸了,他却考得不错。不得不承认,大头确实是一个天资聪颖的人,这样的人,适合成为领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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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考过去了,大家开始思考将来的出路,出人意料的是,大头竟服从了家里的安排,念了邮电学校。跟他同去的,还有阿年。建平去念了工商学校,敏峰念了艺术学校;而我和其他人,则继续念高中。这三年里,我们一直通过书信联系。在信中,得知建平很颓,生活无法自理,退学了。而离家的独立生活却使大头、阿年、敏峰几个人如鱼得水,他们过得非常精彩。这期间,他们实现了从少年到青年的蜕变,世界观、爱情观有了很大的变化。说白了就是:都开始泡妞了,告别了处男了,不再纯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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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学校,大头他们常常去喝酒唱k。鬼使神差地,从此竟跟音乐结上了缘,毕业后,他进入电信局工作,大家都说这是金饭碗,因当时装一台电话要几千元,还要托人情找关系,否则没戏。业余时间他专门去找正规声乐老师学唱歌,还报名参加省内的广播电视歌手大赛,竟打败本地赛区选手,晋级预选赛。当时他的参赛曲目貌似是学友的“她来听我的演唱会”,学友的歌声陪伴了他这一生,一直到后面学吉他,开琴行,学友的曲目始终是他的最爱。演唱大赛没有得到名次,但这只是他音乐生涯的开端。经过短短一年时间的苦练,他的吉他技巧就达到了中段水准,民谣古典通吃,配合着一副好嗓子,可以说随便去哪一家酒吧弹唱都是没问题的。事实上,他后来真的自己开了一家酒吧,本地步行街刚开始招商引资,他就首先进入,开始是跟人合伙,后来想办法把合伙人踢出局,把几个老同学老朋友招揽来做成家族生意,在酒吧文化火爆的这段日子,狠狠捞了一笔。
大头不单成为一个文艺青年,还是一个出色的商人,在商场上,他是不择手段的。在酒吧之前,他先后投资开过网吧、琴行,网吧是他涉足商场的第一课,在那时他就学到了,要赶在潮流前面,进场时先跟人合伙来减免风险,收益稳定之后,就要不择手段把合伙人赶走,让自己的经营理念得以彻底贯彻。他天生的领袖气质,不容许有人与自己平起平坐。两年后,本地网吧行业竞争越来越惨烈,利润被压到最低限度,大头果断退出市场,把店顶给了别人。
虽然利用业余时间弹琴、练拳、经商,却丝毫没有影响他的职场事业。在电信局,大头从基层装线员干起,一路高升,最终作了大客户部的经理。期间,阿年一直跟在他身边,先是一起做装线员,然后做门口保安,直至大头辞职。没错,当年才20多岁的大头,就学人家激流勇退,刚升经理没多久,就决定辞职下海专心开酒吧。后来跟他聊起来,得知电信这几年是每况愈下,待遇远远不如移动,但工作强度却无不及,每年虽奖金不菲,但任务却压死人,完不成就要扣钱,一年不如一年。与其劳心劳力,不如全职经商,自己地盘自己做主,海阔天空,好不自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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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少多金,才华横溢,身强力壮,相貌堂堂,风流潇洒,这是当年大头的真实写照。这样的人,如果说他身边没有或只有一个女人,我看也没人信。事实上,大头在情场上就是个彻底的浪子、花心大萝卜。起初他在学校时,还想点花招,甜言蜜语去追女孩,后来开了网吧,就更方便了,随便一上q,就能搭到几个妞出来ons。有一次他在网上搭到一个,竟然是我们学校的一个小师妹,正好我要回学校办事,他索性跟我一起搭了长途车过去,二话不说,见面吃个饭就直奔主题去了。到后来开了酒吧,那资源简直太丰富了,各种潮女如狼似虎般扑向他,基本上属于应接不暇。他是典型的优质情人,大受女性欢迎,富男子气概,乐观开朗,幽默搞笑,嘴巴像涂了蜜,可以变着法子说恭维话不带停,又懂得安排娱乐节目,兴之所至,还能为你抚琴高歌一曲,或是变个纸牌魔术令你大吃一惊。或许,不是每个女人都爱这种类型的男人,但最起码一点,下至5岁幼童,上至80老妇,没有一个女性会讨厌这样的男人。
我一直很好奇,他这样的男人到底会在风月场上流连多久呢?事实上,他却结婚蛮早的,令老朋友们惊讶不已。他这老婆说来挺有意思,是从遥远的外省独自流浪到我们这个小城的,没工作,没学历,眼睛挺小的,相貌只能算平平,唯一的长处是身高,足足比大头高出半个头。大头在歌舞厅厮混的时候认识了她,就租一间房子,把她拐回去玩金屋藏娇。没半年,肚子隆了起来,大头仔细想了想,这女子没脾气,好伺候,任劳任怨;没相貌,风险低,不用操心;最关键的是,跟自己在一起时,还是个处。现在还得个便宜儿子,干脆迎娶回家做正室,这门生意绝不吃亏!
事实也证明了,大头不愧是大头,他这个老婆,是所有兄弟的女人之中最贤惠的。每天勤劳做家务没二话,照顾孩子一把手不用他操心,还能受他的臭脾气,怀孕时挨他打骂不闹翻。大家都觉得这样的女人已经绝种了,竟还被他发掘到一个,这正是无心插柳啊。与此鲜明对比的是阿年家的老婆,好吃懒做,是一体重200斤的巨物,阿年站在旁边像只颤抖的小鸡子;脾气暴躁如雷,怀孕时常痛打阿年发泄,每次朋友聚会出来玩,阿年必然要电话汇报情况,申请延长时间,众人看在眼里,唏嘘不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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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头的儿子皮肤白白的,很秀气,见人还带一点羞涩。听说他家教特严厉,小孩如犯了原则性错误,要挨一顿狠揍。在管教小孩方面,他很有自己的一套,只是效果目前还没能看出来。当年的顽皮儿子,如今又做了严厉爸爸,世易时移,令人感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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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几年,酒吧文化开始褪色,年轻人又转风去玩别的东西了。大头先是把酒吧改成螺吧,一段时间后,炒螺也不好销了。他果断撤退,把店子顶给了别人。不过当了几年老板,确实把退休金赚足了,最近彻底歇了下来,每日在家玩游戏,搓麻将。孩子也长大了,可以寄宿到爷爷奶奶家里,夫妻二人搬出来,装修了一个130平的套间,二人世界,逍遥自在。最近还老叫我去他家玩战神3,唆我买ps3。大头跟我说:现在什么都没,就是有时间。可惜我什么都没,包括没时间,就一直没能去成。
今年过年,趁着去搓麻将的机会,在他家玩了一趟游戏,真他nn的开眼了。小时候,他来我家玩红白机、世嘉机,踢王、音速小子,几个简单的色块动来动去,几个毛头小子大呼过瘾。现在他家摆的这套,大概能算是世界上最先进的游戏机了。体感游戏,三d效果,蓝光碟片。一套音响就万多块,一台超大屏幕的索尼数字电视,戴着三d眼镜看蓝光阿凡达,玩山脊赛车,头晕目眩。拿着体感棒两人对着空气打乒乓球、扔飞盘,不知情的邻居看过来还以为我俩抽风哩。正玩着笑着,我心里却忽然冷了下来,感觉有点什么崩塌了。
电子游戏于我,已经不是最高享受了,没有了当年的激情和新鲜感。大头还在唠叨不绝地向我介绍电影游戏“暴雨”,手把手教我怎么捡起东西,怎么切自己手指,我随口应付着,内心深处却越来越感到绝望和落寞。
大头还是当年的大头,我却不是当年的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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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这篇与其说是大头的故事,不如说是我自己的故事。
大头是我青春逝去的一个见证人,他见证了我的人生,我的欢笑和不幸。
每当我想起有这样一个朋友,我的眼眶深处就有一股热流四溢。
大头,谢谢你。
大头输急了开始骂老婆,她老婆赶紧携女伴出门逛街了。这个女伴我看很有问题,长相俊俏,老不结婚,过年不回家,倒跟大头家一起过。牌桌上,阿年邪笑着说:“这妞跟大头有一腿”。大头不置可否,只顾催他出牌。
大头和阿年是我初中至今交情最密的同学。他俩世交,都是邮电职工子弟。可惜爸爸之间有差异,大头爸是局领导,阿年爸只是小职工。“世袭”的气质决定了,大头总是做头儿的,阿年就是他的跟班。但这种“上下级”一般的区别并不在我们交往中体现出来,大家一同疯癫,一起做坏事,一同逃课打游戏,一同偷看《龙虎豹》,不分彼此,亲如兄弟。
大头长得矮,一米六几的身高常成为同学间的笑柄,但性格乐观好强,男子气概足,又使他很受女生欢迎。当时对于情爱事,他始终是懵懂不知的,只爱看漫画,练泰拳,打游戏。班上当时有一个小美女娜娜由于住得远,于是寄宿在他家,据说他们父辈也是世交。但此事他一直保密,放学后也刻意不跟娜娜一起走。直到有一天,我们去他家打游戏,蓦然发现娜娜从他旁边的房间走出来,大家目瞪口呆,面面相觑。等娜娜下楼了,我们把他放倒在床上,用书包套住头拷问真相,才知道寄宿这回事。据说大头还常常偷看人家洗澡...他也乐得跟我们吹嘘看到了人家内衣之类...
事情传开以后,大头成为男同学艳羡的目标。班上有个叫龟哥的男生,暗恋娜娜很久了,此人不学无术,在社会上带刀带棍地混,俗称“流氓”。得知自己心爱的女人竟跟大头同住一屋,龟哥气打不一处来,常常在课后揪住大头,武力蹂躏一番。后来有一天,不知是受谁的唆使,龟哥竟然鼓起勇气,要写情书表白,送情书的任务,自然又落到大头身上。不幸的是,大头好奇心作祟,竟偷拆了这封信来看,一看之下不得了,这封情书写得实在太惊天地、泣鬼神。大头的同桌志辉是有名的三八男,他抢了这封情书,在班上到处传阅。所到之处,皆爆发出几千万吨级的笑声。一时间班上鬼哭狼嚎,乌烟瘴气。当事人娜娜脸色惨白,银牙紧咬,呆坐一旁。
令我后悔至今的是,没有将这份情书留一个备份。现在要具体描述它的内容,倒是有些难度了。大体上,信里几乎全是错别字,且用了许多“火红的嘴唇,令人销魂”之类的长篇肉麻描述,然后就是赤裸裸的表白:“我爱你!”、“睡不着觉”云云。
最后,这张奇文终于被传到了坐最后排的龟哥手里。龟哥两眼突出,暴跳如雷,手持凶器直奔大头而去,大头不堪蹂躏,只好把志辉推了出来。传说志辉放学后被暴打,后又贡献了不少钱财请客吃饭,才将龟哥的怒气平息下去。这是后话,自不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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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头虽是邮电子弟,却没有守护集体财产的觉悟。反而串联我们一群小贼,到邮电书报亭去窃书。“读书人窃书不算偷”,在此理念的号召下,越来越多的人加入这个前途无亮的队伍。志辉、敏峰、建平、阿年、我。。。每天一放学像赛跑一样冲到书报亭,趁看店人不注意,就把漫画往书包和背脊之间塞,夹稳了就跑。三年下来,各人竟都窃了一大堆,大头的床下被堆得满满当当,没有一丝空隙。
当时,班上还流传一则消息,说海边纸厂有大量香港新书,堆积如山,任君选择。于是在一个炎夏的周末,窃书小组又行动了,翻越了海边嶙峋的礁石,终于抵达神秘的纸厂。大家杯具地发现传闻只有前半截是正确的:书确实是堆积如山,但却有高墙守护,深沟隔绝,狼犬巡逻...既来之,则安之,眼看着堆成三层楼高的漫画杂志,小子们哪里舍得走。于是开始策划翻墙搬书路线,先是从一条独木桥(真的就是一根破木头)颤抖着摸了过去,然后冲进书堆里隐藏起来。开头还一本本地挑选,到后来干脆把几百斤一包装的书扔下墙去。做了几次,还算顺利,大头的胆子就大了起来,竟然从邻居家借了一辆三轮车,直接从大门骑进去装运,门口的保安被他的镇定自若唬住了,还以为他是什么领导的亲戚,竟然不加阻拦。
走得夜路多,终究遇见鬼。在一个漆黑的雨夜,建平被逮住了,他出卖了我们,最后一群人全部落网。保安敲我们要赎金,一群穷学生,哪里有钱给,最后留下两人和书包做人质,各自回去搜刮零用钱,大头还偷了他爸的钱包,这才买回了自由。事情最终没有穿帮,大家都很庆幸,从此安心打游戏,把窃书的事情给忘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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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在打游戏的路上,也不是一帆风顺的。游戏厅里有不少流氓混混,有一次,大头惹上了其中一个,人家找来一帮人马,在放学路上堵他。当时跟大头一起的是阿年,阿年虽然又高又壮,终究没见过这种阵仗,当场缩到了一边。大头被团团围住,他抡起书包,奋起反抗,杀出一条血路,最后竟脱了身。就因为没有加入帮会,不做小流氓,就种种被欺负,大头不甘心吃这样的瘪。正好当时有部日漫《破坏王》风靡一时,大头从此开始苦练泰拳,每天放学后,大家在踢球,他跟阿年在操场边上做俯卧撑、练腿法。功夫原来真的是可以练出来的,半年后的一个下午,阿年不小心被大头的边腿扫中太阳穴,当场口吐白沫,晕倒在地上。他的名声越来越响,全级都知道有这样一个功夫少年,龟哥和小流氓们也不再找他的麻烦,
除了玩游戏,我们这群人,可以说是深受日漫毒害的一代。大头最崇拜的是城市猎人,家中收藏有全套,每天还模仿着画。城市猎人寒羽良身上有侠气,我觉得大头受这一点影响最深,使得他从少年时期开始的为人处世,一直带有侠义之风。
奇怪的是,打游戏、窃书、看漫画、练功夫并没有影响大头的成绩,大家从来没见过他温书,中考前一天还到我家偷偷打游戏,结果被我爸发现,游戏机被砸到楼下,他被轰出门。最后中考我们大多考砸了,他却考得不错。不得不承认,大头确实是一个天资聪颖的人,这样的人,适合成为领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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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考过去了,大家开始思考将来的出路,出人意料的是,大头竟服从了家里的安排,念了邮电学校。跟他同去的,还有阿年。建平去念了工商学校,敏峰念了艺术学校;而我和其他人,则继续念高中。这三年里,我们一直通过书信联系。在信中,得知建平很颓,生活无法自理,退学了。而离家的独立生活却使大头、阿年、敏峰几个人如鱼得水,他们过得非常精彩。这期间,他们实现了从少年到青年的蜕变,世界观、爱情观有了很大的变化。说白了就是:都开始泡妞了,告别了处男了,不再纯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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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学校,大头他们常常去喝酒唱k。鬼使神差地,从此竟跟音乐结上了缘,毕业后,他进入电信局工作,大家都说这是金饭碗,因当时装一台电话要几千元,还要托人情找关系,否则没戏。业余时间他专门去找正规声乐老师学唱歌,还报名参加省内的广播电视歌手大赛,竟打败本地赛区选手,晋级预选赛。当时他的参赛曲目貌似是学友的“她来听我的演唱会”,学友的歌声陪伴了他这一生,一直到后面学吉他,开琴行,学友的曲目始终是他的最爱。演唱大赛没有得到名次,但这只是他音乐生涯的开端。经过短短一年时间的苦练,他的吉他技巧就达到了中段水准,民谣古典通吃,配合着一副好嗓子,可以说随便去哪一家酒吧弹唱都是没问题的。事实上,他后来真的自己开了一家酒吧,本地步行街刚开始招商引资,他就首先进入,开始是跟人合伙,后来想办法把合伙人踢出局,把几个老同学老朋友招揽来做成家族生意,在酒吧文化火爆的这段日子,狠狠捞了一笔。
大头不单成为一个文艺青年,还是一个出色的商人,在商场上,他是不择手段的。在酒吧之前,他先后投资开过网吧、琴行,网吧是他涉足商场的第一课,在那时他就学到了,要赶在潮流前面,进场时先跟人合伙来减免风险,收益稳定之后,就要不择手段把合伙人赶走,让自己的经营理念得以彻底贯彻。他天生的领袖气质,不容许有人与自己平起平坐。两年后,本地网吧行业竞争越来越惨烈,利润被压到最低限度,大头果断退出市场,把店顶给了别人。
虽然利用业余时间弹琴、练拳、经商,却丝毫没有影响他的职场事业。在电信局,大头从基层装线员干起,一路高升,最终作了大客户部的经理。期间,阿年一直跟在他身边,先是一起做装线员,然后做门口保安,直至大头辞职。没错,当年才20多岁的大头,就学人家激流勇退,刚升经理没多久,就决定辞职下海专心开酒吧。后来跟他聊起来,得知电信这几年是每况愈下,待遇远远不如移动,但工作强度却无不及,每年虽奖金不菲,但任务却压死人,完不成就要扣钱,一年不如一年。与其劳心劳力,不如全职经商,自己地盘自己做主,海阔天空,好不自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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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少多金,才华横溢,身强力壮,相貌堂堂,风流潇洒,这是当年大头的真实写照。这样的人,如果说他身边没有或只有一个女人,我看也没人信。事实上,大头在情场上就是个彻底的浪子、花心大萝卜。起初他在学校时,还想点花招,甜言蜜语去追女孩,后来开了网吧,就更方便了,随便一上q,就能搭到几个妞出来ons。有一次他在网上搭到一个,竟然是我们学校的一个小师妹,正好我要回学校办事,他索性跟我一起搭了长途车过去,二话不说,见面吃个饭就直奔主题去了。到后来开了酒吧,那资源简直太丰富了,各种潮女如狼似虎般扑向他,基本上属于应接不暇。他是典型的优质情人,大受女性欢迎,富男子气概,乐观开朗,幽默搞笑,嘴巴像涂了蜜,可以变着法子说恭维话不带停,又懂得安排娱乐节目,兴之所至,还能为你抚琴高歌一曲,或是变个纸牌魔术令你大吃一惊。或许,不是每个女人都爱这种类型的男人,但最起码一点,下至5岁幼童,上至80老妇,没有一个女性会讨厌这样的男人。
我一直很好奇,他这样的男人到底会在风月场上流连多久呢?事实上,他却结婚蛮早的,令老朋友们惊讶不已。他这老婆说来挺有意思,是从遥远的外省独自流浪到我们这个小城的,没工作,没学历,眼睛挺小的,相貌只能算平平,唯一的长处是身高,足足比大头高出半个头。大头在歌舞厅厮混的时候认识了她,就租一间房子,把她拐回去玩金屋藏娇。没半年,肚子隆了起来,大头仔细想了想,这女子没脾气,好伺候,任劳任怨;没相貌,风险低,不用操心;最关键的是,跟自己在一起时,还是个处。现在还得个便宜儿子,干脆迎娶回家做正室,这门生意绝不吃亏!
事实也证明了,大头不愧是大头,他这个老婆,是所有兄弟的女人之中最贤惠的。每天勤劳做家务没二话,照顾孩子一把手不用他操心,还能受他的臭脾气,怀孕时挨他打骂不闹翻。大家都觉得这样的女人已经绝种了,竟还被他发掘到一个,这正是无心插柳啊。与此鲜明对比的是阿年家的老婆,好吃懒做,是一体重200斤的巨物,阿年站在旁边像只颤抖的小鸡子;脾气暴躁如雷,怀孕时常痛打阿年发泄,每次朋友聚会出来玩,阿年必然要电话汇报情况,申请延长时间,众人看在眼里,唏嘘不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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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头的儿子皮肤白白的,很秀气,见人还带一点羞涩。听说他家教特严厉,小孩如犯了原则性错误,要挨一顿狠揍。在管教小孩方面,他很有自己的一套,只是效果目前还没能看出来。当年的顽皮儿子,如今又做了严厉爸爸,世易时移,令人感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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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几年,酒吧文化开始褪色,年轻人又转风去玩别的东西了。大头先是把酒吧改成螺吧,一段时间后,炒螺也不好销了。他果断撤退,把店子顶给了别人。不过当了几年老板,确实把退休金赚足了,最近彻底歇了下来,每日在家玩游戏,搓麻将。孩子也长大了,可以寄宿到爷爷奶奶家里,夫妻二人搬出来,装修了一个130平的套间,二人世界,逍遥自在。最近还老叫我去他家玩战神3,唆我买ps3。大头跟我说:现在什么都没,就是有时间。可惜我什么都没,包括没时间,就一直没能去成。
今年过年,趁着去搓麻将的机会,在他家玩了一趟游戏,真他nn的开眼了。小时候,他来我家玩红白机、世嘉机,踢王、音速小子,几个简单的色块动来动去,几个毛头小子大呼过瘾。现在他家摆的这套,大概能算是世界上最先进的游戏机了。体感游戏,三d效果,蓝光碟片。一套音响就万多块,一台超大屏幕的索尼数字电视,戴着三d眼镜看蓝光阿凡达,玩山脊赛车,头晕目眩。拿着体感棒两人对着空气打乒乓球、扔飞盘,不知情的邻居看过来还以为我俩抽风哩。正玩着笑着,我心里却忽然冷了下来,感觉有点什么崩塌了。
电子游戏于我,已经不是最高享受了,没有了当年的激情和新鲜感。大头还在唠叨不绝地向我介绍电影游戏“暴雨”,手把手教我怎么捡起东西,怎么切自己手指,我随口应付着,内心深处却越来越感到绝望和落寞。
大头还是当年的大头,我却不是当年的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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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这篇与其说是大头的故事,不如说是我自己的故事。
大头是我青春逝去的一个见证人,他见证了我的人生,我的欢笑和不幸。
每当我想起有这样一个朋友,我的眼眶深处就有一股热流四溢。
大头,谢谢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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