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诚《南明史》读书笔记(一)
本读书笔记中,明朝所有正式在位的皇帝均以其最后庙号代称,其中建文帝称“惠宗”,崇祯帝称“威宗”,弘光帝称“安宗”,隆武帝称“绍宗”,绍武帝称“文宗”,永历帝称“昭宗”。南明监国诸王均称“封爵+名”,即“某王某某”。
一、 福王嗣位之争与东林党人对明代皇位继承顺序制度的破坏。
虽然西周就建立了以“嫡长子继承”为核心的宗法继承制,但这一制度在汉、唐、宋代大多被废长立幼或者是收养继子所破坏。明太祖将这一制度以及由这一制度衍生的嫡长孙继承、兄终弟及制度写入明朝的开国文献中,具有法律意义。因此有明一代,这一制度自始至终被有效遵循。
应当指出,由于正宫皇后不育或者嫡长子夭折等意外的发生,除仁宗、宣宗、武宗外,由皇太子位登极的宪宗、孝宗、神宗、光宗都只是“最长子”而非“嫡长子”,因此明朝的皇位继承制度核心可以表述为“最长子继承制”。如皇太子夭亡或皇帝无子,则依次由皇孙、其他皇子、皇弟继承皇位。纵观明朝其他诸帝,穆宗和熹宗是“最长子”,但未被正式册封为皇太子(穆宗时为裕王,熹宗连亲王都不是),惠宗是皇太孙(但不是兴宗的嫡长子,只是“最长子”),世宗是武宗堂弟,威宗是熹宗之弟。只有叛乱篡位的成祖和的临危被推举为皇帝的代宗不在这一继承制度的覆盖之内。其中最为典型的是武宗死后无子无弟,其时宪宗诸子中,益王祐槟、衡王祐楎、寿王祐楮、泾王祐橓、汝王祐梈、泾王祐橓、荣王祐枢均在世,但因均为武宗叔父而未予考虑。首辅杨廷和等主持“定策”,迎立尚在守孝未及继承王位的兴王世子厚熜入继大统,就是因为综合血缘关系和年龄、辈分因素,其在武宗诸从弟中“伦序”最为优先。与近现代历史相比较,可以说明朝的皇位继承制度与今天英国、日本的制度很相似,是一种“伦序继承制”,如果不发生靖难或者土木堡之变时皇太子幼小这样的危局,皇位的继承完全可以依照血缘、年龄、辈分三大因素来确定一种明确的“继位顺序”。
威宗自杀后,前三位的皇位继承人当然是皇太子慈烺、定王慈炯、永王慈照,但这三人其时下落不明,甚至完全有可能已经死在京城。威宗无弟,当时依照“伦序”的第一顺位继承人当然是兄终弟及”的福王由崧。如果没有福王,那么太祖确定的“祖制”就没有了适用的对象,这时依照血缘递推原则,惠王常润、桂王常瀛才有继位的可能,而潞王常淓的血缘关系又远了一层,应当是最后考虑的。从这个角度上来说,史可法和东林党人“立贤”的计划无论是在明朝律法层面还是儒家理论层面都没有正当性,更何况万历年间“争国本”时东林党的用以进攻神宗和福王常洵父子的武器就是以“长子继承制”为核心的“伦序”和“祖制”,实质上就是反对“立贤”,彼时逻辑就应当是此时逻辑(尽管神宗喜欢的福王常洵和东林党喜欢的潞王常淓其实都不“贤”,而且争国本之时岂能知道亡国)。既无正当性又无逻辑性,马英九和四镇总兵怎么可能服膺?所以说,一切问题都是逻辑问题。东林党人的逻辑没法否定福王由崧继位的合法性,只能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明朝制度,特别是宣德之后,藩王既不领兵又不理民,非初封的藩王更是几乎没有入继大统的希望,所谓“贤”不过是生活相对简朴、爱好儒道学术等,在社稷危亡之刻基本排不上用场。东林党求立“贤王”常淓的目的,除了惧怕福王由崧的政治清算,无非是希望一个名声比较好的皇帝能够有效树立南京朝廷的威望,更有利于号召当时尚能正常运转的明朝地方军政力量有效组织对李自成张献忠的抵抗。至于皇帝本人是“贤”还是“不肖”,其实在官僚集团有效控制权力的前提下并不那么重要。如果处置得当,新皇帝只要有宪宗或者穆宗甚至英宗那样的中平之才就可以,以福王由崧即位后对军政大臣充分信任的情况来看,他甚至可能比威宗更为合适当时的局势。史可法评价福王由崧的“七不可”为“贪、淫、酗酒、不孝、虐下、不读书、干预有司”,其实都不是站得住脚的理由。
一、 福王嗣位之争与东林党人对明代皇位继承顺序制度的破坏。
虽然西周就建立了以“嫡长子继承”为核心的宗法继承制,但这一制度在汉、唐、宋代大多被废长立幼或者是收养继子所破坏。明太祖将这一制度以及由这一制度衍生的嫡长孙继承、兄终弟及制度写入明朝的开国文献中,具有法律意义。因此有明一代,这一制度自始至终被有效遵循。
应当指出,由于正宫皇后不育或者嫡长子夭折等意外的发生,除仁宗、宣宗、武宗外,由皇太子位登极的宪宗、孝宗、神宗、光宗都只是“最长子”而非“嫡长子”,因此明朝的皇位继承制度核心可以表述为“最长子继承制”。如皇太子夭亡或皇帝无子,则依次由皇孙、其他皇子、皇弟继承皇位。纵观明朝其他诸帝,穆宗和熹宗是“最长子”,但未被正式册封为皇太子(穆宗时为裕王,熹宗连亲王都不是),惠宗是皇太孙(但不是兴宗的嫡长子,只是“最长子”),世宗是武宗堂弟,威宗是熹宗之弟。只有叛乱篡位的成祖和的临危被推举为皇帝的代宗不在这一继承制度的覆盖之内。其中最为典型的是武宗死后无子无弟,其时宪宗诸子中,益王祐槟、衡王祐楎、寿王祐楮、泾王祐橓、汝王祐梈、泾王祐橓、荣王祐枢均在世,但因均为武宗叔父而未予考虑。首辅杨廷和等主持“定策”,迎立尚在守孝未及继承王位的兴王世子厚熜入继大统,就是因为综合血缘关系和年龄、辈分因素,其在武宗诸从弟中“伦序”最为优先。与近现代历史相比较,可以说明朝的皇位继承制度与今天英国、日本的制度很相似,是一种“伦序继承制”,如果不发生靖难或者土木堡之变时皇太子幼小这样的危局,皇位的继承完全可以依照血缘、年龄、辈分三大因素来确定一种明确的“继位顺序”。
威宗自杀后,前三位的皇位继承人当然是皇太子慈烺、定王慈炯、永王慈照,但这三人其时下落不明,甚至完全有可能已经死在京城。威宗无弟,当时依照“伦序”的第一顺位继承人当然是兄终弟及”的福王由崧。如果没有福王,那么太祖确定的“祖制”就没有了适用的对象,这时依照血缘递推原则,惠王常润、桂王常瀛才有继位的可能,而潞王常淓的血缘关系又远了一层,应当是最后考虑的。从这个角度上来说,史可法和东林党人“立贤”的计划无论是在明朝律法层面还是儒家理论层面都没有正当性,更何况万历年间“争国本”时东林党的用以进攻神宗和福王常洵父子的武器就是以“长子继承制”为核心的“伦序”和“祖制”,实质上就是反对“立贤”,彼时逻辑就应当是此时逻辑(尽管神宗喜欢的福王常洵和东林党喜欢的潞王常淓其实都不“贤”,而且争国本之时岂能知道亡国)。既无正当性又无逻辑性,马英九和四镇总兵怎么可能服膺?所以说,一切问题都是逻辑问题。东林党人的逻辑没法否定福王由崧继位的合法性,只能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明朝制度,特别是宣德之后,藩王既不领兵又不理民,非初封的藩王更是几乎没有入继大统的希望,所谓“贤”不过是生活相对简朴、爱好儒道学术等,在社稷危亡之刻基本排不上用场。东林党求立“贤王”常淓的目的,除了惧怕福王由崧的政治清算,无非是希望一个名声比较好的皇帝能够有效树立南京朝廷的威望,更有利于号召当时尚能正常运转的明朝地方军政力量有效组织对李自成张献忠的抵抗。至于皇帝本人是“贤”还是“不肖”,其实在官僚集团有效控制权力的前提下并不那么重要。如果处置得当,新皇帝只要有宪宗或者穆宗甚至英宗那样的中平之才就可以,以福王由崧即位后对军政大臣充分信任的情况来看,他甚至可能比威宗更为合适当时的局势。史可法评价福王由崧的“七不可”为“贪、淫、酗酒、不孝、虐下、不读书、干预有司”,其实都不是站得住脚的理由。
还没人赞这篇日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