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特色的腐败如何促进中国GDP的增长?
我有个直觉,即中国的腐败现象有促进中国GDP增长的作用。今天看到姚树洁的一篇博客,他也有同感,并为此做了一个说明,我特别摘录一段,算对我的直觉的一种理论分析吧。
姚树洁把腐败分为两类
(一)积极的腐败,比如中国地方政府官员:增高管辖地区的GDP,就能提职升官,而腐败和经济发展正好能达到共处双赢。中国GDP中的投资比例的贡献值超过50%,恰恰是腐败促成的结果。
(二)消极的腐败,比如巴基斯坦地方官员:这种腐败就像黑社会收保护费,对社会的产出没任何助力,却有很强的阻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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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3年本人(姚树洁)在巴基斯坦当联合国经济顾问时,一位巴国的农业部高级官员问了这样一个问题。他说,‘中巴两国都是腐败大国,而为什么巴基斯坦的经济发展速度远不如中国?’
想了两分钟以后,本人当时是这样回答的:也许中国的腐败是‘积极’的腐败,而你们的腐败是‘消极’的腐败,这才导致了两国在腐败横行的情况下有很不相同的经济发展速度。
他反问:那什么才叫‘积极’腐败?而什么才叫‘消极’腐败?
本人答:‘积极’腐败是行贿和受贿者都有一共同的目标,那就是大家都想把事情做好,例如建一条高速公路。行贿者为了得到该工程,只有用钱去买通各路有关的官员。而官员们只有得到了好处以后才可能把工程项目让行贿最大而且最不可能败露官商勾结的公司,或是干脆把项目交给自己的老婆,孩子,或其他亲戚直接参与的公司,如已经下马的原广东省中山市女市长李启红就是这样干的。
因为整个腐败过程必须在创造出新的社会财富(或叫GDP)的情况下才能制造双赢。因此,许多地方官员大搞快搞工程建设,大搞快搞GDP,不仅仅是为了政绩和升官,而更重要的是给自己创造一个大可以受贿和发财的机会。这种官商勾结是具有中国特色的官僚资本主义。其特点是可以在最大限度上忍受腐败,还能创造出经济高速发展的奇迹。
巴基斯坦(还有许多南亚,拉丁美洲和非洲国家)的腐败和中国有很不同的特点。那里的许多腐败不是为造就新的社会财富而腐败,而是政府官员硬是把钱从别人的口袋转移到自己的口袋,而整个转换过程并没有创造新的社会财富。这种腐败,本人当时就把它定义为‘消极’腐败。例如,当时巴基斯坦最大的全国性腐败案件是268 位高级官员从巴国农业银行借了200多亿卢比的贷款,但是过了十年还没有人偿付贷款。结果大家不了了之,最后农业银行宣告破产。还有,布托夫人的老公是巴国出了名的7% 先生,也就是在没有任何作用的情况下,巴国的每个重要工程都必须给他7%的投资收入。
那位巴基斯坦的高级官员非常赞同本人的观点,终于明白了为什么巴基斯坦搞不过中国的道理。
但是,他还问:难道中国的腐败是好事?答说,非也,那只是和巴基斯坦的腐败相比而言。尽管,中国的腐败并没有严重影响其经济的快速发展。而且,在某种程度上讲,腐败有时候还加速了经济的发展速度。但是,腐败的代价是很高的。它对中国所造成的伤害不是减缓经济增长速度,而是造成社会的分裂和不和谐。
其一,由于腐败,许多工程质量大打折扣。因为,行贿的公司要花许多买路钱,只有通过偷工减料才能赚到足够的利润。
其二,官僚和资本相结合,企业家和官员共享高利润和高回报,遭罪的是劳苦工人和老百姓。工人低工资还必须苦干。百姓收入低下还没有人格。可以说,腐败是收入分配不公的原罪。
因此,中国必须坚持惩治腐败,尤其是执法犯法的腐败官员。像陈,王和郑这样的人渣更应该重判。
姚树洁博客原文:
http://blog.caijing.com.cn/expert_article-151350-9003.shtml
姚树洁把腐败分为两类
(一)积极的腐败,比如中国地方政府官员:增高管辖地区的GDP,就能提职升官,而腐败和经济发展正好能达到共处双赢。中国GDP中的投资比例的贡献值超过50%,恰恰是腐败促成的结果。
(二)消极的腐败,比如巴基斯坦地方官员:这种腐败就像黑社会收保护费,对社会的产出没任何助力,却有很强的阻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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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3年本人(姚树洁)在巴基斯坦当联合国经济顾问时,一位巴国的农业部高级官员问了这样一个问题。他说,‘中巴两国都是腐败大国,而为什么巴基斯坦的经济发展速度远不如中国?’
想了两分钟以后,本人当时是这样回答的:也许中国的腐败是‘积极’的腐败,而你们的腐败是‘消极’的腐败,这才导致了两国在腐败横行的情况下有很不相同的经济发展速度。
他反问:那什么才叫‘积极’腐败?而什么才叫‘消极’腐败?
本人答:‘积极’腐败是行贿和受贿者都有一共同的目标,那就是大家都想把事情做好,例如建一条高速公路。行贿者为了得到该工程,只有用钱去买通各路有关的官员。而官员们只有得到了好处以后才可能把工程项目让行贿最大而且最不可能败露官商勾结的公司,或是干脆把项目交给自己的老婆,孩子,或其他亲戚直接参与的公司,如已经下马的原广东省中山市女市长李启红就是这样干的。
因为整个腐败过程必须在创造出新的社会财富(或叫GDP)的情况下才能制造双赢。因此,许多地方官员大搞快搞工程建设,大搞快搞GDP,不仅仅是为了政绩和升官,而更重要的是给自己创造一个大可以受贿和发财的机会。这种官商勾结是具有中国特色的官僚资本主义。其特点是可以在最大限度上忍受腐败,还能创造出经济高速发展的奇迹。
巴基斯坦(还有许多南亚,拉丁美洲和非洲国家)的腐败和中国有很不同的特点。那里的许多腐败不是为造就新的社会财富而腐败,而是政府官员硬是把钱从别人的口袋转移到自己的口袋,而整个转换过程并没有创造新的社会财富。这种腐败,本人当时就把它定义为‘消极’腐败。例如,当时巴基斯坦最大的全国性腐败案件是268 位高级官员从巴国农业银行借了200多亿卢比的贷款,但是过了十年还没有人偿付贷款。结果大家不了了之,最后农业银行宣告破产。还有,布托夫人的老公是巴国出了名的7% 先生,也就是在没有任何作用的情况下,巴国的每个重要工程都必须给他7%的投资收入。
那位巴基斯坦的高级官员非常赞同本人的观点,终于明白了为什么巴基斯坦搞不过中国的道理。
但是,他还问:难道中国的腐败是好事?答说,非也,那只是和巴基斯坦的腐败相比而言。尽管,中国的腐败并没有严重影响其经济的快速发展。而且,在某种程度上讲,腐败有时候还加速了经济的发展速度。但是,腐败的代价是很高的。它对中国所造成的伤害不是减缓经济增长速度,而是造成社会的分裂和不和谐。
其一,由于腐败,许多工程质量大打折扣。因为,行贿的公司要花许多买路钱,只有通过偷工减料才能赚到足够的利润。
其二,官僚和资本相结合,企业家和官员共享高利润和高回报,遭罪的是劳苦工人和老百姓。工人低工资还必须苦干。百姓收入低下还没有人格。可以说,腐败是收入分配不公的原罪。
因此,中国必须坚持惩治腐败,尤其是执法犯法的腐败官员。像陈,王和郑这样的人渣更应该重判。
姚树洁博客原文:
http://blog.caijing.com.cn/expert_article-151350-9003.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