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实际插入也不算强奸罪!厦门警官如是说。
来自: 豆瓣首页(干你屁事儿)
“我就是按法律办,脖子、手、脚弄伤,有实际插入也不算强奸罪!”,厦门公安局湖里分句的法制办纪警官(警服上的编号为230041)如是对受害人的亲哥哥说。 受害人:刘美华,女,22岁,户籍所在地福建龙岩市长汀县南山镇朱坊村,曾在厦门市湖里区台湾街桃源大厦1601室工作,与她的同学(女)合租住于厦门市湖里区冠宏花园4号楼1409—02室…… :http://bbs.NEUGOO.com/showtopic-5448.aspx
你的回应
回应请先 登录 , 或 注册相关内容推荐
最新讨论 ( 更多 )
- 形容恋爱中的分寸感 (弱泼)
- 形容一下你最喜欢的香味 (三水西月)
- 分享一种治愈失眠的方法 (顽皮豹)
- 形容温柔的感觉 (无)
- 加我抖音吧 (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