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州白烂杯】一个沾染逻辑和野尘军团有关的故事
来自: 一盏洗尘缘
在齐歌心里,他是要做一个杀手的。 从客观性来说,是因为身材。齐歌身材压根不算魁梧高大,虽然个子比我高能高出大半头,但是身板的薄厚程度怎么看都和我是一个归类。甚至他看起来有些细弱,即使好不容易为了转型练出来了贴身的一层精肉,被外衣那么一包裹,也就看不太出来了。 从主观性来说,早年他更青涩的时候,齐歌尝着了些被暗箭戳得一身内伤的苦头,所以他决定以后说什么也不玩明刀明枪了。 关于齐歌的身世,他真正知道的恐怕也不比和对我说出的那些更多。父母死于权力漩涡?胞弟在分头跑路中失散? 如果要把一个人最隐秘最惨痛的往事全部写出来,那一定是个巨大繁复而需要耗费精神力的工作,既然我们都不了解全部事实,我情愿和很多渴望平和的人一样,渴望着身边所有的人能安好的过完一生。 传说九州的杀手天团当属天罗,至少我还没有听见有其他草根组织蹬开天罗并且取而代之。另外两个名头响当当的组织是天驱驿和辰月村。我和齐歌一样,听过不少天驱驿辰月村的轶事往闻,被那种搅和乱世扬名天下的故事常常勾引得神情激荡。但我们从来没有看见过烙着鹰徽印记的铁甲跑堂,或者身披青袍把面容隐藏在兜帽阴影下辰月村姑。慢镜头的日出日落中,我们的日子波澜不惊,我们的意淫洋洋洒洒。 在我的想象中,我是要做一个作家的。为了做一个作家,我自小做了很多努力。在齐歌天天趴在树上练潜伏的时候,我躺在树下练沉思。在齐歌天天饿着肚子练挨饿能力的时候,我也为了自己的头脑得到充足的营养多吃了一份饭菜。在齐歌每日正午窜上忘川酒家门口的旗杆练爬高的时候,我会躺在充足的日光下,让我这个柔弱的文人的肤色多一份健康的色彩。所以当我们一同长到十六岁的时候,我和齐歌成长为两个完全不同的人。我自认为我是比较像一个文人了,至于齐歌像不像一个杀手……我们谁也不知道。 我似乎还没有交代我们俩的身世。齐歌的身世我和他都不很清楚,而我的身世,和现在我想要说的这个故事并没有什么关联,不赘述也是好事。不知道有没有人注意到,在上面的段落里我提到了一个名词叫做忘川酒家——嗯,我俩都是在忘川酒家谋生活的打杂。 忘川酒家座落在风物如画的宛州,“据说”我们现在盘踞的这条街,百年前九州第一客栈天驱驿曾留下无数有关信仰的动人传说。 忘川酒家顶着一块金字招牌,上书:忘川。“据说”这块牌匾来自于百年前兴起的与宛州天驱驿同时代的云州辰月村第一女村长“输赢”酒醉而书——你看,忘川酒家就是这样生拉硬拽着两个无可考的传说的便宜。 然而忘川酒家并不是主角,我是这样想的,所以我们来说齐歌吧。齐歌拥有细瘦的腰和白皙的小腹,拥有温柔的声线和干燥的手指,我是说,作为一个杀手,有点可惜他了。如果他的面皮再细腻一些、棱角再凛冽一些,他可以在我这种文人的耳濡目染下尝试走向情圣之路。 可是,如你所知,我们只不过是两个在一个拼命往自己身上扯传说烟幕的酒家里谋生的死打杂的,我们对于生活,还是不要期望太多。 不打杂不做有氧运动的时候,齐歌偶尔会和我谈谈。这种生活习惯的真正形成是在我俩十三岁那年。那年,齐歌终于发现了横贯在我们两个之间的巨大差距,于是我们不再亲密无间。他开始拒绝和我穿同一条裤子了,那一年,他说,我这种人,只配穿裙子。我很伤心,我不是伤心他说我只配穿裙子,也不是伤心他把我和他划为两种人,我只是伤心他说这句话的逻辑性——因为我和他有差距,所以我是另一种人,所以我只配穿裙子——这个推理一定缺失了某个重要的一环。像他这样完全说话不讲逻辑性的人,一定不会成为一个文人,这坚定说明我和齐歌在未来不远的某一天,一定会分道扬镳;然而我对于逻辑学甚为一知半解,我不知道到底这个推理的逻辑性缺失在哪,所以我更伤心了,我开始对自己成为一个文人的可能性产生质疑。 “你说我能进天罗馆么?” “能的吧。” “天罗的世界,会是我们一直听说的那样么?” “会的吧,如果不一样。你回来告诉我。” “好。” 以上是我和齐歌的最后一次对话。尽管一问一答只两轮,我也很心满意足了。当一个男人面对着一个在他眼里只配穿裙子的人,你怎么可能期望着他有更多些耐心进行交流和对答呢? 从那之后,忘川酒家失去了一个死打杂的,而九州某处的天罗馆也许会多出一个菜鸟天罗。 星流槎灵灵玖,九州烽烟四起。穿着铁甲的跑堂和身披青袍的村姑好像暗夜里冒头觅食的豚鼠一样从神话九州的坟头爬出,归回九州大地。你无法得到他们确切的行踪,但是你知道,在某个不为人知的所在,他们,开始行动了!看!就只在宛州城!那街角徘徊的光头,那搬运萝卜的商贩,桥边乞讨的残疾人,水旁摸鱼的白猫儿……他们的眼神都不对,没人能比他们更谙练隐藏眼中的精光。也许,摸鱼的猫实际上只是一个披着法术外衣的大胸脯村姑;而衣衫褴褛的残废,层层破烂下,穿戴着重型铠甲……我不相信没有人和我一起发现这些古怪,又或者,只有文人,只有一个真正具备成为作家的人,才可能生就我一样的慧眼? 然而现实没有给我更多的时间思考和感喟,我一住二十年的忘川酒家关门了。 “拿着它,这是信物。”前额斑秃的老板南村千鹤递给我一块胭脂玉,“到天启,找一个叫做太荒络绎的书站,在那你能得到庇护。” 临别时南村千鹤笑容惨淡,他知道这一别也许就是天人永隔,再难相见,但是让这在乱世中毫无生存能力的孩子有一个安稳的居所,已经是莫大的奢望。当然,南村千鹤是怎么想的,都没有我下面要叙述的重要: 我三十六岁那年,与齐歌再次相遇了。此时我已经接管了太荒络绎书站,成为这里的大掌柜。书站的伙计对我无不听从,可能在这个人心浮躁不安的时代,能找到我这样对书站有感情,善经营的掌柜,对于这些在乱世中爱书如命的伙计们来说,也是幸事。即便强行推出我少年时代写的《野尘军团逻辑考》与《天罗馆二三秘事》让书站小亏了一笔,总好过让我家那口子,书站原来的少东家把家业卖了直接捐助给天然居旅游开发公司去开发云州好。 开发云州是个扔钱的无底洞,当然这也不是我要说的重点。 重点是我和齐歌重逢了。 彼时齐歌还是个精瘦的少年,拥有白肤细腰,而此时的齐歌大腹便便,双目无神。穿着一身灰蓝制服,游荡到我的书站。 “来本《野尘军团逻辑考》。” “要精装本吗?买精装本可以享受《天罗馆二三秘事》半价。” “老子对天罗的破事儿没兴趣。” “十一金二十一铜。” “怎么还有零头?” “那是你的生日。” 中年齐歌怔住,抬头端详我。“是你?”我惨然一笑,“没有零头,买两本二十五金,这可是优惠中的优惠。” 你看,我们都变了。他不再喜欢天罗,而且没有了杀手的身材。我变得越发市侩,还把自己的文字折价卖。 “我说了,我不喜欢天罗。” 我不知道这二十年到底发生了什么,也不知道可不可以让故事的主人公和齐歌再发生点什么。反正,这两个人谁也回不到过去了。 当我翻开《天罗馆二三秘事》,看见中间有这样一个故事:有一个天罗菜鸟,在执行一次必死的任务的时候,发现自己要杀掉的对象是一个非常喜欢看书而且又有文学理想的小姑娘。后来,他没有死,也没有杀掉这个小姑娘。他们私奔了。 在少年齐歌的心里,这个故事扎下了根。少年的他是这样理解的:既然他身边有一个非常喜欢看书而且又有文学理想的小姑娘,他又喜欢这个小姑娘,这个有文学理想的小姑娘也许会喜欢一个天罗少年,所以他要成为一个天罗少年。 于是少年齐歌去做了天罗。 但是你问为什么现在的齐歌好像一个吃得脑满肠肥的城管? ——谁说天罗馆是个杀手组织?天罗馆是个有进无出的公务员培训基地啊。我们有理由猜想逻辑缺失的少年在信息不足的情况下走投错路。 什么?你说让主人公此刻才变成女的太突兀? ——我只是说他们十三岁不穿一条裤子啊……你们不知道女性有一种进入青春期之后的周期性生理病么?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不要完全相信小说里的一切,特别对于本身逻辑缺失的少年,恐怕会造成一生的悲剧。 又或者我们可以这样猜想:如果少年齐歌先读了《野尘军团逻辑考》而不是《天罗馆二三秘事》,可能故事的结局就完全不一样了。 感谢各位龙套。特别鸣谢从不在豆瓣出现的六度同学,你的齐歌终于主角了。于是我们的2年之约可谓圆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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