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到的关键:喜欢,想要,然后忘掉自己想要
来自: 射覆专用momo
算是对应隔壁的帖子。
我不认为获得的前提是足够想要,正好相反,在我的人生成长路径中,能够开花结果的部分恰恰是我很喜欢但没有刻意追求过的东西。它们就像流水一样,顺其自然的就来到了我身边。
例如我有非常喜欢的兴趣爱好,在我读书时曾经想过用兴趣爱好来赚点零花钱,但喜欢躺平懒得行动+学业/工作繁忙就把这件事放下了,只是偶尔会关注一下这类爱好,和同好聊聊天。当10年后的我有一天闲着没事想要真的尝试时,我发现我做得超级棒。
又例如,我在毕业时很喜欢某个领域,很希望成为这个领域的法务。但是对方明确告诉我,我不符合他们的要求。后来为了恰饭,我再也没有关注过这个领域了,转而到了另外一家公司工作。而直到年初的时候,我觉得打工的公司涉嫌违法(现在老板已经进去了),于是就跑路到了一家新公司,工作了3个月后才发现,原来我已经实现了我之前的愿望,而且待遇还要比想象中的好。
凡此种种,不一而足……
曾经有很多东西,我很喜欢,但因为时间/金钱/精力不允许(或者纯粹就是自己懒,不想费心费力争取),所以放弃了。但回过头来看,总会发现,在不知不觉间,我已经获得了自己喜欢的东西。
我不记得我为了获得它们特地做过什么事情,我只记得每一个因为喜欢感受到快乐与幸福的瞬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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隔壁帖子的观点也是很有道理的,但它不适合所有人,至少不适合我,强烈的欲望只会让我痛苦。
但ex应该是那类观点的忠实信徒,而且他也拿到了一定成果。可能从商的人,从事各类销售(或带有销售性质)工作的人来说,强烈的欲望真的很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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