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胖猫”事件
来自: 恒从济南方特
舆论站在正义的道德制高点审判人类,虚无是他们镶嵌在权杖上的宝石,可是真要摊开来,虚无的正义为根基的道德和舆论岂能审判现实的人类呢!也正因为舆论假想的正义全然是虚构的,所以舆论/道德并不关心事实内容。“真相”只是舆论借此得以展开的借口,好比法庭只有借助“证据”和“程序”才能得以展开叙事一样。笔者作为被权力抛开的局外人,也根本上不会了解“真相如何”,作此文也更非为了捍卫所谓“正义”,以审判是非对错,仅仅是为了审判“舆论”。我们盲目迷信权威,过于相信法庭了,岂知真正的权力/力量是人现实活动。法庭待在天堂太久了,早该受到人现实的审判了。
因此,笔者毫不在乎网络上“胖猫”事件的真相究竟如何。“罗生门”并不重要!之于舆论也好,还是深受牵连的双方当事人也罢!只需明确事件经过足矣!
据舆论的争论,我们或许可以肯定一些不可置否的事件经过。事件的主人公一“胖猫”,男,年龄21,职业游戏代练,收入颇丰,于2024年4月11日疑似情感问题,跳江自杀;事件主人公二“谭某”,女,27岁。职业和收入不详,名下一花店疑似“胖猫”资助。二人系网友,通过“游戏”相识,值得一提的是谭某曾是胖猫的顾客。二人随后确认网恋关系,期间疑似男方多次转帐女方达50多万。在警方的介入下,女方退还13多万给男方家人。因女方提出分手,于是男方自杀,加之种种莫可名状的原故,舆论普遍将此事件定性为纯情男被捞女欺骗致死(自杀)。事件中的年龄、金钱、收入以及自杀和情感不合等等都变成符号迎合一些人的“事实真相”和某种价值观。之所以举出事件中的许多“疑似”,意欲说明这些疑似或不疑似毫不重要。所谓的各种事实真相的“视角”恰恰是各种忽略事实的话语霸权。
比如笔者在网络上看到有人对此事件作的“精神分析”也并未跳出舆论的叙事(并未对谭某精神分析,只分析胖猫),不过“知识化的”强化“捞女”的“本质”,撕开捞女的“恐怖外衣”,以预防其他男人被骗:捞女的本质是被捞女作为捞的客体的主体性的缺失。精神分析者认为胖猫是客体,但是他之所以被作为主体的捞女欺骗正是因为他作为客体的主体性的缺失(爱欲)。也就是说我们男性爱自己,就不怕捞女了。这样的精神分析正是精神分析,正反都通,客体又变成主体了,这不正是说捞女能欺骗纯情男正是因为纯情男甘愿被骗,捞女反而是客体了吗?不过既然如此,又为何要指摘捞女呢?可惜这一点精神分析者却不分析了。
他们只需摆弄语言:即纯情男所谓幼时“爱的缺失”和自卑等等导致沉溺于“承诺的虚幻的爱”和美丽的语言泥沼里。用我们的人话来说,就是舆论所说的,捞女欺骗纯情男,男的因为纯情,因为涉世未深,而被欺骗。我们倒也不用分析,就沿着这类话语继续,其便不攻自破。其言外之意难道不正是说一个正常人是不会被骗的?所谓欺骗不过是一个愿打一个愿挨,所谓纯情无非是“我甘愿如此”。我原以为舆论者只是为了享受舆论带来的支配的权力快感而玩弄舆论。看来不仅如此。如果仅仅如此的话,为何没有舆论谴责“胖猫”傻呢?女性被性侵犯,舆论都会有“穿的少”“晚上还出去”“女的也不正经”等等受害者有罪的一面呢!我一直不太相信什么性别意识、男性意识,然而此次舆论事件使我开始相信性别意识了,相信阴谋了。要不何以一些明眼的事实被堂而皇之遮蔽在“纯情”和“缺失”的话语霸权之下。
谈及胖猫事件之前,我想先分析“女性被性侵犯”和“男性被情感欺骗”这两种性别事件。这两种事件实在既相似却又迥然不同。相似是为了行文不过于琐碎而离题,笔者假定了“性别”,即只男性性侵犯女性,只女性欺骗男性。不同是,前者的侵害事件,是彻彻底底的身体的暴力事件——排除了强奸、性买卖之外的非“身体暴力”性侵犯。当然这种界定并不理所当然,只是一种假定。谁能证明婚姻不是另一种形式的强奸呢?这并非表示女性没有性,旨在说明的是性无关同意和性意识(主体性),而在身体的使用权/所有权,显然女性没有对自己身体的所有权,下文将会提及——,后者只是精神性的(主体性)。
这种不同所带来的区别是什么?很显然,身体的伤害是直接的。正如哲学家们关于主奴的辩证。一般来说,人之所以作为主体间性存在,正是因为人有主奴意识,没有人愿意是奴隶。奴隶现实的存在着,但是绝对没有人愿意成为奴隶。因此在关于主奴的辩证就来自战争。在“战争”这一允许身体被完全支配的“契约”规则下,胜利者成为主人,失败者/俘虏者为了活命,则“甘愿”舍弃自身,成为主人的奴隶,也就自然而合理了。然而正因为没有人愿意成为奴隶,奴隶为了活命(身体的存在)才“甘愿”为奴,因此一旦奴隶有机会摆脱身体的危险状态,或者置之死地而后生,奴隶便要起来反抗主人,而不是全然听命绝对的主人,成为主人绝对的附庸。女性身体受到性侵犯也正是如此,是一场彻彻底底的人类最原始的暴力(身体)活动,最原始的分工。因此当女性接受性侵犯或者“同意”,并非是出自意识的自愿,而是身体的自保,“性”的活动也就在原始的分工下被异化了,同人的生产一样,不再是“食色性也”的人的感性活动了,被异化为“阳具”的所有物,成为阳具得以被满足的享乐载体。正如生产变成资本的所有物,商品变成资本增殖活动,承载资本所有者身体享乐的符号了(崇拜女人正是拜物教的狂欢)。阳具本身并不是性剥削的秘密和本质。阳具的本质是身体,只是借助身体(体力/暴力)这一原始分工条件才变成性剥削的主要形式。在自由主义那里,性则被言说成抽象的“同意与否”的民主形式去了。然而事实是相比身体死亡,身体被压在身下或者身体遭到任何摆布也只有“同意”了。有必要说明一点,虽然这是企图还原自然分工,但同样契合于社会分工,“文明”遮蔽不了这一事实。然而,在文明的社会里,当男性毫不顾及“文明”的遮羞布,用身体强暴女性之时。舆论为了重新遮盖上“文明”的遮羞布,竟然更加野蛮的“承认”男人本性如此,要怪就怪女人“恬不知耻”,不好好裹住自己身体,到处“引诱”男人。因此除了生育权、堕胎权之外,还要继续地倒退到封建的“三从四德”,连胳膊也不能露在外面让男人看见,当然,在家里则要赤裸。拜物教的男人乃至女人规训女人的身体,以完成男人对女人身体的所有权。
事实就很明朗了。女性遭到性侵犯并非是精神性的意愿上的同意与否。男性被欺骗则全然是精神性的,而非身体性,也就是说男性不想被骗的时候,他可以拒绝被欺骗。只是对于个别幼稚而“纯情”的男性说来,精神性的梦境如果破灭最终要作用于身体。用精神分析者的话语来说,即唯有实质性的身体伤害,才能使自我异化/欺骗“升华”为真实,纯情的欲望“升华”为爱。然男性之所以被“捞女”欺骗,正是女性遭到男性暴力侵犯的女性反抗形式,这种反抗形式本身还是一种无可奈何的消极反抗,因为其本质还是在依附男人,而不是向男权做“斗争”。因为不管意识到还是没有意识到,我们潜意识里都承认“性”“身体”是交换中的一种资源,是一种我的却异己的“神秘”力量。因此当男性暴力的时候,女性会潜移默化或者久而久之“斯德哥尔摩症”般接受甚至美化包装或者利用这一资源这一行为。
而男性之所以被骗,正如黑格尔的辩证法,主人当久了,不免丧失了精明丧失了人现实活动的力量变傻了被奴隶反杀。也就是阳具/暴力(原始分工)异化女性的同时,男性本身的性活动也是异化的,这种异化表现在男人对“纯爱”的幻想和对不洁的渴望。本质就是对“性满足”的占有,对女人身体的所有权。所以捞女的“客体”有两种对象,正如上野千鹤子在《厌女》中所言,一种是纯情的幻想,一种是佯装纯情的情场老手的御女手段。令人感到可怜的是此次事件的主人公胖猫显然是前者,一个“涉世不深”的耽于“纯爱”幻想的男人。因为他不能正视自由的男女关系或者人际关系,却接受了资本主义的物化了的男女关系,他没有手段去玩弄“谭某”,把谭某变成他的性奴隶,他的拜金女,于是把自己的“纯情”符号投射给了谭某,幻想纯爱的梦境,最终幻想破灭不得不死以完成升华(就像舆论的消息,胖猫跳江之前还给谭某转钱示爱)。与其说是谭某,或者捞女欺骗感情杀死了胖猫,倒不如肯定胖猫的死亡方式,胖猫就是自杀!他自己杀死了他自己!无关任何人!因为当男性有“意识”摆脱“纯情”幻想,所谓捞女的伎俩也就没有任何作用。此时的捞女(女性)反而变成某些纯情男幻想的富人的性奴隶(不洁的性关系)。那捞女(女性)在男权社会里又能有什么力量左右男人的生死呢?
我没有权力借助任何东西去审判他人,我也不想批判胖猫幼稚或者其他什么,就像我也实在痛恨“捞女”、“红颜祸水”这种道德性话语。我厌恶把问题归咎于欺骗归咎于道德归于礼崩乐坏、人心不古。我非常同情胖猫,可不能因为同情,就把不满肆意发泄给别人,尤其本身也同样是受害者的谭某以及女性的污名化(捞女、拜金女、荡妇羞辱等)。如果在“审判”的幻想下一定要定个罪名,这个罪只能是男权社会和资本主义社会。斗争的方式更不是因为解释了世界而道德规训,唯有改变世界!
你的回应
回应请先 登录 , 或 注册相关内容推荐
最新讨论 ( 更多 )
- 经济社会学求教 (时渡℃)
- 论计划经济下生活货币与工业货币分离的必要性。 (豆友WMui7_YrhY)
- 社会学书籍pdf (凭泉)
- 求推荐社会政策方向的书籍 (杏仁布丁吃)
- 想组织一个韦伯《经济与社会》共读会 (k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