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检察院公诉科和法院刑庭都实习过,给大家讲讲我近距离接触过的刑事案子
来自: 望君
列个提纲,慢慢更新。隐私信息可能略去或者模糊处理。
因为已经过去几年,案件侦办期间的保密阶段结束,网上也早已经公开了判决书,我也不会写一些涉及未成年人的敏感话题,所以保密性方面没有问题。
故事归他们自己,文字版权归我,我是搞法律的,无授权搬运的我会把你底裤都告到不剩😄
(一)同龄人的两种人生,旁听席的大学生和被告席上的重案犯
当时刚成年没多久,被告席上坐着的人比我还小一岁。我进庭的时候,旁听席已经坐了六七个人,看着应该都是被告人的家属。其中有一位沧桑憔悴的中年女性,衣着也不太体面,灰扑扑的,抱着一大兜子东西(猜测是一些想取得被害人家属谅解的现金)。这时候走廊里响起铁链拖动的声音,被告人被法警押着进入庭内。
从他戴着手铐拖着脚链进庭的一瞬间,中年女性就在旁听席哭晕过去,这下我确定了她一定是被告人的妈妈。
庭审开始,被告人在台上有点瑟缩,回答问题的声音有点抖,音量也很低。法官和检察官一来一回地按部就班询问,一开始倒也没出什么岔子。
动机是,同在菜市场卖菜的女朋友被菜场保安说了几句,他就抄起凶器直接招呼到保安头上,刀刀致命,脑壳都砍漏了。最后保安一级伤残只剩一口气。(这里补充介绍一下伤残定级,一到十级,数字越小越严重,十级大概是膝盖永久损伤走路没办法好好走的水平,一级真的就是只剩一口气)
庭前法官本来已经写好判决,只要走个过场认罪,加上他父母准备的求谅解的钱,就能轻判,但他不知道为什么当庭翻供说自己当时没想杀人,砍的是肩膀不是头。可能是恐惧使然,下意识地给自己撒谎辩解;也可能是愧于复述自己那瞬间喷薄的杀意和凶狠的行为。但是证据确凿,法官逼问两句他就无话可说了,空落了个认罪态度差,法官判决只能重新写,从重判。
可怜他妈妈,准备的一大兜子给被害人的现金也没用,据说女朋友在那之后也分手了。
(二)监狱里的一辈子
不同于上一个案子很多家属列席旁听,这个被告人的法庭简直可以用寂寥来形容,除了我并没有旁听。被告席站着一个老年男性,旁听席看过去只能瞥见他灰白相间的头发和瘦弱的背影。
开庭后,会读被告人的身份信息和犯罪记录,上一个刚刚成年的被告人信息就比较短,只说了姓名出生时间职业,这一个被告人的前科就念了不止六七条。从八十年代开始,抢夺、盗窃,都是没太大暴力性(指抢劫、伤害、杀人等)也没什么技术含量的犯罪。每次判进去,蹲两三年,出来没两天又犯,再抓回去,循环往复。
庭审的过程按部就班,他好像很熟悉这个流程,就很平淡地回答问题,大部分时间安静地站在被告席上不发一言。这次庭审他已经六十岁左右了,想来现在也已经放出来,不过应该还是会再主动犯罪被抓进狱吧。
据说日本很多老人为了安详度过晚年,会主动犯罪以求进入监狱,可能他也是这种状态。关了大半辈子,外面的世界已经天翻地覆,他认知的世界一去不返,没有办法适应也不想适应,只能在一次又一次犯罪后返回他熟悉的监狱。
他在外面还有亲人吗?我们不得而知,只有空白的旁听席和他无法抬头看的法官再次见证他回到高墙内。
(三)不是黑社会胜似黑社会,砍刀追杀一条街
看过组里某个精品贴热评的朋友可能对我有点印象,我家在某个民风剽悍的地方,在刑庭实习的经历让我对此有了更深刻的理解。
鉴于法官的形象和地位在人们心中一直有点超越常人,而对绝大多数被告人来说更是如此,置身法庭,方圆几十平的氛围就充满了压力,所以不管犯罪事实如何,大部分被告人都会变成一只鹌鹑。但这个被告人不,在法庭上仍然梗着脖子对法官犯浑,态度恶劣,想来日常生活里就是这么个浑不吝的混混样子。
案情倒是很简单,被告人和被害人因为街头蹭了车产生争执,被告人一言不合从后备箱掏出一把一米长的大砍刀(?正经人谁后备箱放大砍刀),追着被害人足足跑了一条街,最后被害人像黄子韬躲私生饭那张图一样躲在老法院后墙才逃过一劫。
大街上的监控摄像头像拍电影一样把案情全部录下,当庭作为证据播放的时候,不得不说,那有点幽默感在的,只不过要维护法庭的威严,还有那个氛围实在不适合插科打诨说烂话,我只能面无表情端坐,把垃圾话留到场外来讲😅
说点题外话,青春期的时候觉得对什么都吊儿郎当混混样子很酷,动不动就拍桌子干架更是有血性的体现,现在只觉得自控力这么差,看起来智商也不会很高。
哦,这个当庭对法官犯浑的被告人被法官怒斥之后蔫了,整个一外强中干色厉内荏嘛,嘻嘻。这个法官我也很敬佩她的,一位中年女性法官,颇有点宝相庄严的意思,往审判席上一坐都是有气场在的,很威严,非常令人佩服。
(四)卖淫场所的抓捕现场和定价
首先说一句这个案子我并不是亲眼目睹,但是详细地看过案卷。而案卷写得有多详细呢,能具体到“A房间警察破门而入时刚脱掉裤子,没有进行性行为,双方拘留十日”“B房间正在进行性交易途中,警察勒令双方穿上裤子抱头蹲下,双方拘留十五日”这样(。
彼时我虽然已经系统地学习过刑法,犯罪电影也看得不少,但这可是活生生的案例,发生在学校外不到三公里的地方,我还是被震撼了(并把同部门实习的同学叫来速看)。
被告人的罪名是容留卖淫。这里说一说,卖淫与买淫是违法,但并不是犯罪。也就是说,买卖淫的双方只会因为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被拘个十天半个月,但不会被法院判刑蹲监狱。但组织卖淫和容留卖淫就不一样了,是会实打实落案底的。
为什么这个案子的被告人罪名只有容留卖淫没有组织卖淫呢,是因为那家洗浴中心是他开的,刚开始还算遵纪守法,后来一个女人找到他,说自己能提供十几名卖淫者,在他的场所揽客,收益双方分成。后来东窗事发,女人跑了,他没跑成,也就变成了我看到的案卷。
定价方面,案卷里写得非常之详细,具体程度可以与大众点评上的团购价格媲美。比如小全套(口)99,大全套(口+阴)299,还有什么“模特”,定价就比较高了,599起步。一些细节,避孕套是统一发的,果冻和跳跳糖由卖淫者自己买。
(五)关于被告人的文化水平
整理案卷的过程其实比较枯燥。仅有的几十上百份样品基数不大,不过看得多了,也总能说出一些直观可得的结论。
比如虽然我实习的检察院所在地经济发展水平在国内已经算中上,但大多数被告人的文化水平其实都不是很高,小学毕业是常态,初中毕业的都算不错,我甚至见过小学低年级辍学或者根本连自己的名字都不会写,“以上笔录我都看过,和我说的相符”照葫芦画瓢得歪歪扭扭的情况也很常见。
某天翻阅案卷,突然看到一位被告人的学历是本科,我就仔细看了看内容。被告人与婆婆或者丈夫(具体跟谁吵忘记了)吵架,对方离家,她当时正在做饭,把手套放在热源附近,也愤而出门,完全忘记了锅灶边的危险。后来,她的家里、楼上楼下全部被烧,邻居家老人小孩受了伤,她也被起诉纵火罪。
这里还是要提醒大家,用火没有儿戏,生活中一定要注意用火安全。
(六)冲动犯罪一谈
我没有做过数据分析,也不知道有没有具体的数字比例表明冲动犯罪到底占犯罪总数的几成,不过就我接触过的案件而言,冲动犯罪的比例绝对不小。
因几百块工资把老板砍到重伤、街头口角烧车撞人……
你的一念之差,就会导致下半生截然不同。适当的发泄和吵架自然可以,但在巨大的恶意喷薄欲出的瞬间克制住自己非常重要,成年人的边界在哪里,大家心里一定要有数。
(七)待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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