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谈死刑
来自: 记忆褪色
我想谈谈死刑惩罚的问题。
李晓明的无差别杀人,应受到惩罚,应处以死刑。在这部剧中,没人否认,包括他的辩护律师王赦。
从受害者的家属来说,他们因为李晓明而痛失至亲,对李晓明及其家人恨之入骨,盼其挫骨扬灰,但李晓明最终只处以利落的枪决,似乎“便宜他了”,在他死后,受害者家属继续将恨和惩罚施加到李晓明的家人身上。
罪犯已经被定罪,最终也被处以最高的惩罚——死刑。为何并不能使受害者解恨?笔者在此向谈谈死刑惩罚的问题。
首先,现代的死刑不同于历史上曾切实实行过的“五马分尸”“车裂”“肢解”“烙印”“暴尸”“绞刑”等等对肉体的酷刑,枪决迅速地结束掉罪犯的生命,历时短痛苦少。甚至现代的惩罚体制,在保护着罪犯的生命,医生会照顾死刑犯,直到最后一刻(此外,供养他们的还是纳税人的钱,这一点,也让人觉得是“不必要”“没良心”的事情,见图1⃣️。)这也意味着“肉体和痛苦不是法律惩罚行动的最终目标”,而“死得太容易”似乎让受害者及其家属觉得惩罚不够。
图1⃣️
第二,我们应该意识到现代社会的死刑惩罚已经成为了刑事程序中隐蔽的部分,这个意思是说不让人亲眼见到、听到处死的过程,惩罚不再是一种示众行为。似乎是这种不公示的处决,使得受害者家属不解气?
不被人所直观的、不使肉体得到折磨的死刑,是这两百年来才形成的惩罚机制,背后有更深的考虑。
为什么会取消过于残酷的刑罚,大家可以看看福柯对一个分尸场景的描述。
很简单的共情原理,公之于众的残酷刑罚(不仅包括肉体的残酷处罚,也包括无下限的侮辱谩骂),有可能使人颠倒了责难对象。亲见处罚过程,人们内心会产生恐惧,而“这种恐怖总是要把受刑者所蒙受的耻辱转换成怜悯或光荣,而且还常常把刽子手的合法暴力变成耻辱”,罪犯的犯罪事件似乎被当下亲见的恐怖惩罚给淡化甚至“替代”了,让人误以为实施残暴刑罚的人才是“恶人”。于是惩罚的公开处刑逐渐被取消,是必然的。
进而,在人道主义的考虑下,不仅惩罚示众场面被取消了,对犯人的处决方式也发生了变化,死刑只伤害生命而非肉体。现代刑罚已经不再用那种历时长久的刑罚来拖延死亡和加剧死亡的痛苦,死刑是利落干脆的,这样的处决方式更加符合人道。(这在某种程度上与某些人倡导安乐死有相通之处。)
这么看来,死刑是我们对善的理性选择。但如此一来,受害者及其家属无法直观罪犯的惩罚与痛苦,似乎他们心中的愤怒和怨恨得不到很好地的宣泄,报复心理没法得到满足。
回到李晓明事件,既然无法要求李晓明受到其他更为残酷的死刑,只能期望他“死”得更快,既然无法亲手惩罚李晓明,那么只能连坐其家人,对其家人进行侮辱谩骂,而这时候,受害者家属和媒体成为了新的刽子手。
看完这部剧,不知道大家是否我们会对李晓明的父母,妹妹所受到的攻击感到愤懑,感到怜悯,就如同历史上,旁观刽子手对犯人残酷行刑那样。受害者家属和媒体自以为是的任意惩罚是否合法、合理?想想这时候,谁才是罪人?李晓明仍旧是罪犯,但是“罪犯”或将不止李晓明。
我们与恶的距离有多远?我想,在惩罚面前,我们应该克制,免得从受害者沦为犯罪者。怨恨情绪报复心理需要调控,免得激发心里邪恶的种子。人在感性与理性之间,需要克制。
你的回应
回应请先 登录 , 或 注册相关内容推荐
最新讨论 ( 更多 )
- 好多人都在称赞王律师 (没空)
- 李晓文一家子真的够恶心 (Singnell)
- 讨论李晓明被处死的这一段,王赦是不是有点台du? (发up疯)
- 为王律师这段话背脊发凉 (塔)
- 刚看完第五集,完全无法理解王赦 (Rcccccccccccc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