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挖坟】关于“南大碎尸案”
来自: 某红
之前的讨论中屡屡听到有人提及“南大碎尸案”,我不明就里,但是问了几次都没人理我这茬,看来伸手党是做不成了,于是自己去搜索。 这才发现原来是十多年前的老案子,而且搜到了一篇天涯去年发的月(河蟹)经帖,据说每隔一段时间都会出现关于该案的讨论,果断月(河蟹)经。 传送门:http://www.tianya.cn/publicforum/content/free/1/1912726.shtml 下面摘录一些原作者的分析,因为我觉得有些地方好像不是那么合理,另外,欢迎大家来讨论,一个人慢慢说没意思,讨论才好玩 【原文】解析——第一案发现场:新街口(网上资料) 新街口距离南大在2公里之内。→推断第一作案现场:南大或南大周围。 碎尸手段:精细切割(千片) 碎尸形态:开水烫伤的样子(粉色) 推测——→尸首并非煮过,而是高温水(80摄氏度↑)浸泡。所以显出红红的半生不熟的样子, 疑问—— 1、为什么精刀细切?为什么不流尸?为什么不毁容,随尸骨一起抛弃?为什么高温水浸泡头颅,完整保留?为什么骨肉分抛? 假设:(1)碎尸:发出太多声响,易引起周围人注意和怀疑。 (2)煮肉:肉味会向四周漫延,或浸入室内墙壁,留下“异味”,引起外界注意和怀疑。 (3)流尸(肉):不是特设的下水道难免会发生异情(水管停水或堵塞)。下水道里的大量尸肉腐烂后发出强烈异味,易引起外界注意和怀疑,易被警察“追根索源”,找到碎尸地点,进而找到碎尸凶手。 【我的疑问】如果碎尸是为了湮灭尸体以及逃避警方的追查,那么完全没有“精刀细切”的必要,一阵乱刀剁成肉馅更简单更没有技术含量,也更易于抛尸吧。 同时对照抛尸的情况,肉片中完整的保留了手指这种被人看一眼就知道是人类尸体的东西,难道有时间细细的切肉片,还没有时间处理更容易暴露的手指? 根据以上情况,我觉得凶手碎尸的理由根本不是为了掩盖其行为,相反的,【碎尸行为本身,才是杀人的目的所在】。 这一点可以对照豆瓣的【心理阴暗小组】和【变态心理学小组】等都出现的一类帖子,很多人在讨论,比如“喜欢刀子划破皮肤的声音”“喜欢用刀切割肉的感觉”之类的,我自己也参与过此类讨论,因为我也觉得用刀切肉非常有快感,而且刀越锋利,肉切得越细致,切得越慢,这种快感就越强烈。 所以,【凶手是以追求切割肉体快感为目的犯案的】,这个推论,我觉得有一定的可能性。 PS:原文很长,怕大家没兴趣看,我一点一点分开贴,免得你们烦……这样不违规吧?要是违规的话,麻烦通知我一声,我立马改。 【追加的讨论】 关于抛尸地点 根据传闻,抛尸地点是在南京的闹市区,抛尸用了“有两个包:一个是牛仔布蓝色双肩背包,一个是提包(比较老土的包)。”,并且在包的底部,有整整齐齐叠好的死者的衣物,并且其中一包里面有死者的三根手指。 上面这点始终让我感到十分纠结,因为如果根据我之前分析的,凶手作案的目的在于“享受切割死者的身体”,那么抛尸行为的很多细节就更加的诡异,不仅不是以“湮灭罪证”为目的的,反而更像是为了“让警察能够更快的发现死者的身份”。 1、首先是抛尸地点,选择了南京的闹市区,可以保证尸块第一时间被发现。 2、其次是“在尸块中放入三根手指”,也是为了让发现者明确的认识到这是人肉,实际上第一发现者也确实曾经将尸块当做了猪肉,是在发现了手指后才报的警。 3、最后就是在包里整齐叠放的死者的衣物,在当年,用DNA鉴别死者的身份几乎是完全不可能的(就算在现在也还是有一定的难度),但是如果死者的衣物和尸块放在一起,几乎就可以肯定死者身份了。 所以,粗看之下,会觉得凶手的这些行为似乎难以理解,其他的讨论里面几乎都选择性的无视了这些疑点,或者是直接归于“为了扰乱警方的视线”,不得不说,这样的想法实在是高估了我们的警察叔叔们…… 但是如果参照上面的一个细节,这些疑点就变得可以解释了。 细节:在包里有整整齐齐叠好的死者的衣物。 其他的讨论(尤其是天涯)都把这个细节解释为:凶手有可能是女性。其实这种轻率的结论是完全没有依据的。 【更合理的假设是】【凶手患有非常严重的强迫症】 如果熟悉连环杀手的筒靴应该知道,很多连环杀手有患有严重的强迫症。 如果顺着这个思路,那么凶手在抛尸时的种种行为,也就有了明确的解释,这种明显不符合常理的抛尸行为,其实是在给警察传递一个信息:【请制止我】 这并不是无端的猜测,当初震惊英国的“开膛手杰克”也曾经给报社和警察局寄送过至少三封信,其中最著名的就是“Dear Boss”,当时普遍认为这些信是开膛手杰克在想警方炫耀以及挑衅,但是在现在犯罪心理学相对成熟之后,很多人发现开膛手杰克在犯罪中也表现出有强迫症的症状,这三封信也很有可能是在以他自己的方式【请求警方制止自己】 发生在南京的本案,这个可能性也很高,有可能凶手的强迫症以及妄想已经严重到不能自制的程度,于是在杀死受害者并且分尸之后,产生了想要求助的想法,但是鉴于凶手严重的强迫思维,也许不管是“停止行凶”还是“向警方自首”都是无法做到的,于是凶手只能用怪异的抛尸方式向警方求救。 美国也曾经出现过类似的连环杀手,这个杀手会在死者的尸体腹部,用刀刺上“HELP ME”的字样,FBI的判断是:“这是一个处于襁褓中的连环杀手” 所以,我大胆假设,本案的凶手,也是一个【襁褓中的连环杀手】 未完,龟速更新中
你的回应
回应请先 登录 , 或 注册相关内容推荐
最新讨论 ( 更多 )
- 【黄丝带帮教工程】六幕心理剧《饶恕》剧本 (翻底缸上蹲个猫)
- 住院没乐趣怎么勾引男病号? (祖国为我fc石油)
- 违法的人都逃到哪个国家了 (最初的梦想)
- 与AI心理学教练,聊聊犯罪心理学? (是谁先动了)
- 一种快速入睡的方法 (顽皮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