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病院里送出一封奇特的求救信
精神病院里送出一封奇特的求救信
旁白:同学、朋友奔走呼救。妇联、人大先后过问,为何仍无结果?是确实患病还是遭人陷害?是为情还是为百万家产?来自精神病院里的求救信。
《经济与法》正在播出
主持人小雨:观众朋友大家好,这里是中央电视台财经频道,欢迎收看《经济与法》。我手里拿的是一封求救信,里面的内容有点骇人听闻,我给您念两句,我叫朱金红,我被关押在南通市第四人民医院精神三科,医生逼我吃两种以上的精神病药物。吃的我这个正常人感到全身酥软无力。如果我说不吃的话,就有十几个护士围着我,拿出绳子想绑我吃电针。这封信呢是从一家精神病医院送出来的,写信的人名叫朱金红。她在这封信里说自己是正常人,没有精神病。这封信的背后到底是怎么回事?一个正常人,真的会被收进精神病医院吗?《经济与法》的记者,赶往了江苏省南通市。
地点:江苏省南通市第四人民医院
在南通市第四人民医院,因为医院方不同意,记者暂时没能见到朱金红本人。
随后记者辗转联系上了朱金红的一位同学张丹(朱金红的南京大学同学,化名),就是她在今年4月最先得知朱金红被收进精神病院的。
张丹说:“崇川区(南通)的一个法官打电话给我的,他说,你知道你们一个同学,她叫朱金红,她在第四人民医院(精神病医院)。他说(法官),很可怜的。”
张丹(化名)与朱金红是南京大学的同学,在大学时同住一个宿舍,关系很好,毕业后也经常联系。
张丹说:“我感觉很震惊,因为他从来没有异常的行为,怎么会突然之间到了精神病医院去了?”
事情蹊跷,张丹立刻赶到了南通市第四人民医院。
张丹说:“我看到她的话就是,她的那个就是思维、思路很清晰的,没有什么任何,就是说异常的那个现象”。
朱金红告诉张丹,她是3月8号被关进精神病医院的,而原因则令人难以相信。
张丹说:“就是说主要是他们家里有矛盾,才弄进来的吧。”
主持人小雨: 因为家庭矛盾,朱金红告诉张丹,强行把她送进精神病的不是别人,正是她的亲生母亲和姐姐,而且她的母亲把她送进医院之后,立即来到了法院提成申请,要求宣告朱金红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正是因为这个申请,南通市崇川区法院的法官才在调查中接触到了朱金红。之后呢,觉得事情蹊跷的法官,按照朱金红提供的线索,找到了朱金红的同学张丹。谨慎起见,法院还同意朱金红,聘请了一名律师。记者与这名律师取得了联系。那么到底是什么原因会让一位母亲将自己的亲生女儿强行送进精神病院呢?
旁白: 根据律师介绍的情况,朱金红1995年毕业于南京大学经贸日语系,之后在南通工作了几年。期间经历了结婚、生子、离婚。2000年4月,作为日语翻译开始在日本工作,不久于一个日本人结婚。在日本生活期间,朱金红陆续在北京、上海、南通买了三套房产。价值数百万。这几套房产都是她的母亲在打理,每年收取的租金是一笔不菲的收入。2008年,朱金红回国后准备自己打理房产,就此接连不断的家庭纷争出现,但让朱金红怎么也想不到的是,她母亲为了控制房产,竟然想出了一个她闻所未闻的办法。
朱金红律师 说:“就是说家里人诬陷她,说她有精神病。”
旁白:2008年12月,矛盾最终升级。当时朱金红借住在一位同学家里,而朱金红的母亲知道后,就带了一些人找了过去。
朱金红律师说:“说她(朱金红)有精神病,要把她带走。当时朱金红就躲在房子里面不肯出来。”
朱金红的同事肖兰(化名):“她妈妈就天天堵在门口,24小时就睡在门口,不让她出来。然后她吃啊什么的,都没有的吃,就靠同学从楼上窗户,从窗户里面吊食物下来。”意外的是,唐美兰却声泪俱下的告诉记者事情完全不 是这样的。
唐美兰:哪一个人亲生女儿舍得说她有病,我以前最 光彩就是我这个小女儿,没想到我女儿对我这样。 你 看,还说我妈妈,我跟谁讲啊,怎么讲的清楚啊!
(旁白)唐美兰说朱金红确实患有精神疾病,而得病 的直接原因可能是2005年在广东遭遇了一次抢劫,当 时朱金红的日本丈夫被派到中国工作,朱金红则随着 他在广东生活。
记者:三月份被抢劫的?
唐美兰:对,9月份就有这个病了!她还说男的在外面 有外遇啊,诶呦,丈夫要药死我咯,她说我晚上睡觉 ,我丈夫天天开门给她打毒针!
(旁白)尽管有这些异常情况,但唐美兰说女儿自己并 没有意识到有病,外人从表面上也不容易看出来。
唐美兰: 他就是妄想(精神)分裂症,你一时看不出 来她有这个病的。
(旁白)这样的情况断断续续,朱金红最终还是与日 本丈夫离了婚。而母亲说,所谓的数次要强行带走朱 金红,其实是因为朱金红生病后也怀疑自己的母亲, 尤其是他离婚后行踪不定,唐美兰出于对女儿的担心 ,一直想找到她送她去医院治疗。
唐美兰: 我在上海 南京 北京广东都去过了,找不到 我女儿,我那个时候气的呦
(旁白) 因为怕遇到朱金红时朱金红反抗,唐美兰还 特意让派出所开了证明,在这份盖有通州市三余派出 所印章的证明上清清楚楚的写着,“朱金红患有精神病”
主持人:难道朱继红真的有精神疾病?可是如果有精 神病,为什么她的同学、朋友、律师、代理人都觉得 她很正常,甚至法官都觉得很蹊跷呢? 自从张丹得到 消息以后,有许多位同学也去医院看望过朱金红,而 大家都觉得朱金红没病。要说同学接触的不多,不容 易看出来,那朱金红跟家里闹翻以后,曾经在黑龙江 的大伯家住了8个月,她大伯在电话里很肯定的告诉记 者朱金红没有病,可要是没有病这派出所怎么会给唐 美兰开了证明呢?踢到这份证明,朱金红的同事、律 师等人都气愤不已。
(旁白) 朱金红之前告诉过大家,这份证明其实是朱 金红的大姐夫帮她母亲唐美兰开的,因为朱金红的大 姐夫当时正是三余派出所的警察,他在证明上偷盖了 单位的公章。
朱金红同学:据她说,她姐夫是幕后主使人,就是一 直让他姐姐和她妈妈出面,最后经过上面的调查,说 这个证明她是神经病的是假的,后来她姐夫为了这个 事情就被开除公职了。
主持人:假证明? 背后的主使人是大姐夫,事情真的 会是这样吗? 唐美兰一口否认了这个说法,她说大女 婿是被冤枉的,唐美兰承认当初是她让大女婿开的证 明,但事出有因,因为当时朱金红想要卖北京的房子 ,而唐美兰说她怕朱金红神志不清,拿着卖房款乱花 ,想要阻止她,可是怎么才能阻止一个成年人卖自己 的房子呢?所以唐美兰需要一份材料,来证明朱金红 是精神病患者,没有民事行为能力。
(旁白)唐美兰说起先她曾经试图让医院开这个证明 唐美兰:要我女儿亲身去才拿得到,女儿也找不到, 我去找女儿了,怎么能够找到她弄到证明呢?不可能 的呀!!
(旁白)情急之下唐美兰找到了自己的大女婿
唐美兰:一点依据都没有,然后就是我无法可想了, 那我就找我大女婿在当地派出所,我说你派出所里给 我打一个证明。
(旁白) 唐美兰说,是在她再三要求下,大女婿才给 她开了这份证明,拿着这份证明,唐美兰的确阻止了 朱金红买房子,但没有想到最后却让她的大女婿丢了 工作。
唐美兰:病是有的,就是不应该派出所出证明,应该 医院出证明,但是为了这个我告诉你,我和我女婿现 在同我不联系了。唐美兰:“为了这个,我告诉你,我女婿现在同我不联系了。恨死我了。”
主持人:“一边说得声泪俱下,一边又说得斩钉截铁。那么朱金红到底有没有病呢?朱金红已近被送进了精神病院,记者很希望见到她。”(广告之后请您继续收看)
主持人:“2010年3月8日,朱金红被母亲河姐姐带着几个人强行送进了南通市第四人民医院,这是一家专门的精神病医院。在精神病院已近住了近半年的朱金红,到底有病没病呢?这个问题医生应该最清楚。记者与唐美兰一起来到了南通市第四人民医院,医院不同意记者见朱金红,但是向记者介绍了朱金红的情况。
南通市第四人民医院医务科副科长徐建医生:“这个病人呢是你和你女儿送来的吧?”
唐美兰:“是的,女儿。”
医生:“她(唐美兰)跟女儿两个人送来的,送来以后我们门诊的医生呢,通过她们(唐美兰)提供的病史,通过我们的门诊医生进行精神检查以后,诊断为精神分裂症。”
记者:“确诊是精神分裂症?”
医生:“哎,诊断是精神分裂症,我们就守住院。”
旁白:“记者注意到,医院做出朱金红有病的诊断的一个重要依据深谷唐美兰等人讲述的病史,(节目中出现医院诊断病历中一句话“因代诉:疑人加害四年”)关于这个问题,医生是这样解释的。“
医生:“当然精神科病史是一个重要的方面,但是我们的精神检查,是更重要的一个方面。我们要结合起来,进行一个病人的一个诊断。包括一些必要的辅助检查,包括我们心理测试啊,包括我们其他的一些检查,这都是有的,然后医院到目前为止我们诊断,我们认为我们的诊断是明确的。”
旁白:“而当记者再三提出要见见朱金红的同时医生却这样告诉记者。”
医生:“你们目前接触,因为我这样子说啊,你们也不是专业的。从一般情况,我可以介绍给你,谈吐、接触各方面都是很好的,没有问题的,不涉及到这些妄想的这些情况,她各方面都是好的,如果从专业的角度去出发,那我们的诊断很明确的,我们医院。”
旁白:“那么目前朱金红能否出院呢?”
医生:“那她母亲送她来,那我们就作为她是一个家属、监护人,必须她来办理出院手续。”
主持人:“医院的说法很肯定,朱金红有病,但只有专业的精神科医生才能看出来。一般人看到她都觉得她很正常的。而现在呢,除了朱金红的家人,医院方不允许其他人去探望朱金红。朱金红也不能自己跟外界联系,想出院,也必须她母亲来接。而恰恰送她进精神病院的就是她的母亲,医院方的这个做法,也引起了朱金红的同学、同事等人的不满,因为朱金红在之前一直就说,是唐美兰等人有意诬陷她有精神病。由于母亲唐美兰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确认朱金红无民事行为能力。为了确保公正,南通市崇川区法院委托了另外一家医院对就朱金红是否有病进行鉴定,那么结果如何呢?”
旁白:“2010年5月18日,朱金红在家人和律师的陪同下,接受了苏州广济医院司法鉴定所的鉴定。几天后,鉴定结果出来了,但这个结果却让所有人都有点意外。”
朱金红的代理律师沈如云:“这个鉴定中心认为就是说,这个双方的证人啊,她的证言完全是对立的,给他们的鉴定造成了困难,他们无法完成这个鉴定。”
旁白:“虽然法院又补充了一些材料,但一个月后,苏州广济医院司法鉴定所仍然认为无法完成鉴定。”
律师:“总的来就是说,他们认为朱金红在接受鉴定的时候,思路是清晰的,是正常的。当然,后来他说不排除她经过一段时间的服药,恢复了正常,不排除。对于她既往,就是她过去有没有病史,就是缺乏任何的客观旁证材料。他们无法对这块,过去有没有病史做出判断。”
主持人:“无法鉴定,这样的结果出乎所有人的意料,接下来该怎么办呢?因为唐美兰向法院申请的是确认朱金红无民事行为能力。那么在鉴定无法完成的情况下,法院也应该对朱金红是否具有民事行为能力做出判决。而如果法院认定朱金红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那朱金红就可以完全自己出院。”
律师:“朱金红是不是有精神病,和她是不是有民事行为能力是两个不同的范畴。。。。。。。
朱金红的代理律师沈如云:
朱金红是不是有精神病,和她是不是有民事行为能力是两个不同的范畴。用医生一些比较专业的看法,他们可能会认为,现在社会上好像大多数人有心理方面的疾病、有精神方面的疾病,但是我认为这并不必然导致他们没有民事行为能力。
旁白:
2010年6月24号,南通市崇川区法院开庭审理此案,沈如云极力争取,想让朱军红参加庭审,但最终朱军红没能走出医院。
沈如云:
她在玻璃那边,我在这边,她隔着玻璃喊,她说:“沈律师你不要跟他们再争执,为这个事情再为我争了,我不去了,你一个人去吧”
旁白:
不过,朱军红对判决显然很有信心
沈如云:
怎么去判断一个人有没有民事行为能力,就是看她,对这个事情,对她自己所做的事情有没有辨认的能力、有没有认知的能力,她是否知道她做的事情会发生什么样的后果,她需要承担什么样的责任。 我有信心。
旁白:
然而,法庭审理期间,唐美兰及其律师却对沈如云和法院为朱军红指定的另一位代理人的代理资格提出质疑,并不顾法官的解释,未经法庭许可就中途退庭。这样一来,导致法院只能按照唐美兰撤诉处理。
主持人:
这样一来,朱军红就无法通过法院判决的形式来确定自己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从而决定自己的去向。事情又回到了原点。那么朱军红该怎么办呢?一直就在精神病院这样不清不楚地住下去吗?其实在这之前,就连认为朱军红有病的医生也认为朱军红目前情绪稳定,可以出院了,但是由于对于精神病人如何出院的问题,医院有着比较严格的规定,所以医院方也很危难。
南通市第四人民医院医务科副科长徐健:
她的母亲我也做过她的工作,你女儿病情好了,可以出院了,(她母亲说)我不接她出院。因为我们医院确实,从目前我们国家的精神卫生这一方面,一个体制方面来说,那我们就是,你目前家里人、家属(或者是监护人)送她来住院的,那我们必须还是由她来带回去,我们就是这样规定的。
唐美兰:(看一次气一次)
绝对不出院现在,为什么,就是说等她自己好透了以后,她还找我可能还承认错误,还向我赔礼道歉,打招呼。现在写这一个(处理房产的委托书)不能写,我还能带她出院?这我绝对不可能的。
记者:
你就是说,不写这个什么(处理房产)委托书,你就不能带她出院?
唐美兰:
是的。我肯定不去,她还没好透。就是说没好透,这是我说的。
记者:
医生说她可以出院了,你们还认为她没有好透?
唐美兰:
哦,你就是为这一个来采访的?这对不起。为什么我们这里媒体不采访,为什么要叫你北京的来?也可能他们都认识你。我接她回家,我一个人在家,我打也打不过她,她晓得打我,我不晓得打她。她走了我怎么办?她昨天还说,她说等出院那一天,我说你现在还自己说没有病?我病是没有,病没有我不是违法的?她自己也不承认。我不是违法的,你还采访我这一个!
主持人:
不管朱金红到底有病没病,医生认为她现在可以出院,但条件是由她母亲唐美兰来接,而唐美兰又不同意接朱金红出院,事情就卡在这里。日复一日,受不了煎熬的朱金红先后写下了遗嘱和求救书。在遗嘱中,朱金红写到:如果自己有什么不测,就把全部房产捐给慈善机构。而求救书则由沈如云送到了南通市卫生局、妇联、人大等部门。之后这些部门都曾过问过此事,但因为医院的坚持,所以最后的结果还是一样,母亲不接,医院不放。那么做为医院的主管部门,南通市卫生局对整件事又是怎么看呢?
记者:
比如说像苏州医院那边给她做精神鉴定的时候说她思路清晰,就鉴定当时是没问题的,那这个我们怎么看?
南通市卫生局工作人员:
这个有可能的,完全可能,治疗前和治疗中、治疗后是不一样的
记者:
她们之间有这种对立矛盾,所以能不能换成第三方来接她出院?这种可能性没有?
卫生局:
这种可能性的话也不是说没有,但哪个愿意来接她呢?像她这种病人你如果让她自己出院的话,如果法律上或(什么规定)允许她这样做的话。医院里面也是希望她能达到出院标准就出院。现在就是说这个《精神卫生法》它这部法还没有出台,有好多东西可能还是……
记者:
像您刚才说的谁送进去谁接出来这样一个是常规?
卫生局:
这是精神病病人的一些住院的、入院的一些常规。
记者:
是常规的做法,它不是说有明文规定过的,你们这儿没有这样规定过?
卫生局:
这个可能还要再问一下再了解一下,这个目前不能武断地回答你,要查阅一下。因为这个是很特定的领域。你问的问题很专业,因为就任何一个病人收治住院,还是出院,实际上都是由医生来确定的,也就是说医院的院长,他也不确定这个事情。我们是一个行政管理部门,行政上不好去讲。
卫生局:但哪个愿意来接她呢。像她这种病人,你如果是让她自己出院的话,我们也。
如果真要有。法律上或者(什么规定)允许她这样做的话,医院里面也是希望她能达到出院标准就出院。 现在就是说这个《精神卫生法》它这部法还没有出台,有好多东西可能还是....
记者:像您刚才说的,谁送进去,谁接出来,这样一个常规
这是精神病
这个病人的一些住院入院的一些常规
常规的做法,它不是说有明文规定,你们这没这样规定过,卫生系统
这个可能还要再问一下,这个让我们再了解一下,这个目前不能武断地回答你,要查阅一下。因为这个是很特定的领域,你问的问题很专业,因为任何一个病人收治入院,还是出院,实际上都是由医生来确定的,也就是说医院的院长,他也不确定这个事情,对吧。
我们是一个性质管理部门
对,行政上不好去讲。
结后语:
截止到今天,朱金红已经在精神病院待了半年多,而关于她到底有病没病,各方说法是不一样的。如果朱金红有病,在医院接受治疗这还好说,可我们担心的是。如果她真的没病,难道也只能因为所谓常规,就这样耗下去,僵在那里吗?记者了解到,在多次讨论的《精神卫生法》草案里,针对近年来,数次出现正常人被强行关进精神病院的情况,许多专家都建议,对拟强制住院的准精神病人,在医生诊断以后,增加一道复核程序,以对病情做全方位的鉴定。避免因诊断不当或其他目的,致使正常人住进精神病院。可是《精神卫生法》已酝酿了二十五年,至今未能通过和实施。而在法律出台之前,事情仍需要解决。这道题该怎么解?这个局怎么破?希望有关部门能够真正的重视起来。
恶毒母亲为财产绑架亲生女,海龟女无辜深陷神经病院,已写遗书!!!
——————全国网友组建QQ群,网络求助解救朱金红
前言:
如果 今天我不抗争
那么 我只能没有尊严的活着
如果 今天你漠视我的遭遇
那么 总有一天
所有人将漠视你的尊严!
恶毒母亲为财产绑架亲生女
精神病院收医疗费充当帮凶!
——我发誓 我下面所讲的每一句话都是真实的 我愿为我所说的一切负法律责任 承担一切后果 在此发帖 迫于无奈 只希望这世道还有公理 希望各位朋友帮忙顶起 为了一个鲜活的生命为了我处于死亡边缘的朋友——谢谢大家了!
6月10日,我的同学兼好友朱金红被绑架后非法关押在精神病院的94天。。。。。
“母亲”是这个世界上你最亲的人,是最爱你的人;母亲,是慈祥的 ,是无私的,是永远呵护自己儿女的……
然而 我这位同学却是万分不幸,她有的是一个十分歹毒的“母亲” 处心积虑的腰置她于死地。。。。。在国外历经磨难。当她身心俱惫地踏进家门的时候,等待她的不是母亲慈祥的笑容和问候,而是一个她万万也没想到的地方----精神病医院!
做为她多年的同学和好友,我深感震惊!一个好端端的、有学问又聪明的人,怎么转眼就被变成精神病了呢?
我的同学朱金红,女,出生在江苏省南通市通州区三余镇一个农民家庭。她从小非常聪明好学的人,90年代就读于南京大学外经贸系,大学毕业后赴国外工作,现身份为归国华侨。
凭着她的勤奋努力,在国外赚了不少钱,昔日的同学们也都很羡慕她。有钱了但她不忘本,2000年她在老家给自己的母亲盖了一幢楼房,成为当地首屈一指、人人羡慕的“小洋楼”,贫困的家庭因为她的资助很快富裕起来。她又先后在北京、上海、南通等地购买了房产用于出租,由于自己身在国外,房租都由母亲唐美兰收取,而她万万也想不到,这一切竟然给自己埋下了祸根,让自己如今身陷囹圄。
2008年因受金融危机影响,朱金红在国外失业,因为失去了经济来源,她回到国内,想亲自打理房产。可是,她这一回来,引起了其母亲及家人包括姐姐、姐夫的严重不满,一家人开始密谋侵吞他的财产。而这一切,她还蒙在鼓里。
朱金红的母亲唐美兰,虽然已经70多岁了,但不是等闲之辈,曾听朱金红讲过,她母亲在三余镇可是赫赫有名的人物,没人敢惹。08年2月份,唐美兰拿着一张南通市通州区三余派出所出具的“朱金红为精神病患者的证明”到处造谣,逢人就说自己女儿有精神病、已经失去正常人的行为能力。并找到朱金红在北京、上海房产的承租人,直接把租金收到自己的口袋,完全控制了朱金红的房屋租金。找来“讨债公司”的打手几次绑架、非法囚禁朱金红,每次非法关押的时间都多达十余天,每次朱金红都是求助110、同学、朋友的帮助才得以逃脱。一旦110出警,朱金红的母亲就拿出三余镇派出所的“朱金红是精神病患者的证明”,不明真相的房客开始对朱金红不敢相信,有的干脆拒绝把房租交给朱金红。
于是,不服气的朱金红向通州市公安局举报了三余派出所出具假证明一事,经过艰难的投诉和公安机关查证,后查清是朱金红的姐夫朱健(此人当时是南通市通州市三余镇派出所的民警)偷盖派出所的公章出具的“假证明”,后朱健被开除公职、开除党籍。从此,朱金红更被家里人视为眼中钉,欲拔之而后快,家庭仇恨由此结下。而这一切,都是为了欲霸占她的财产而引起。
从2008年到2009年,朱金红被自己的母亲、姐姐、姐夫多次雇人绑架和非法拘禁。最长的一次,她被关了近20天,这期间朱金红的母亲一直逼迫她交出房产和所有存款,但朱金红不肯就范。后朱金红向我们几位同学求助才得以逃脱,回到国外。
俗话说 虎毒不食子 但朱金红万万没有想到 她的这位歹毒的母亲不但要霸占她所有的财产 而且还处心积虑的要置她于死地。今年3月5日,朱金红从国外回来,准备处理国内的房产。但她刚一回南通就被她母亲雇的几个打手抓住(听朱金红讲,这几个人曾经多次被她母亲雇佣绑架她,是XX讨债公司的--其实就是黑社会的流氓)。随后朱金红被五花大绑送进了南通市第四人民医院(精神病医院),而这家所谓的“人民医院”在对方没有出示任何证据能证明朱金红是精神病患者的情况下收取了朱金红母亲交的所谓“医疗费”后,就把一个好端端的人就此关押起来。更令人气愤的是,朱金红的母亲随后向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法院递交申请,要法院认定“朱金红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从而达到侵吞自己女儿全部财产的目的,真是恶毒之极!
朱金红刚开始被关押到精神病院的时候,她还可以和同学、朋友通话。后来我们再打电话 医院工作人员就不准她接听了。电话里她告诉我们,她被抓进精神病院后,遭到非人的折磨。医生在她母亲“没病也要给她看出病来”的授意下,强迫她吃药打针,稍有不从,即遭到工作人员的呵斥甚至电击。。。这哪里是医院?简直比地狱还黑!
在和她通话后,我们几位同学马上为她请了律师,希望用法律为她讨还公道。但令人遗憾和气愤的是,从立案至今已经三个多月了,受理此案的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法院迟迟没有判决结果!我的同学,一个柔弱的女子,依然被非法关押在精神病院里!而这家所谓的“人民医院”隔绝了朱金红和外界的一切联系,我们几次要去看她,都被医院拒绝;连我们请的律师拿着法院的调查令去找她了解情况,都被医院拒之门外……非常气愤!是谁给医院这么大的权力?这究竟是什么样的医院,法律都奈何不得?
3个月的时间 92个日日夜夜了,朱金红,一个柔弱的女子,被非法剥夺了人身自由、绝望地被强制关押在南通市第四人民医院,精神上、肉体上遭受着巨大的折磨,背负着莫大的屈辱!我们几次要求把她接出来,但南通市第四人民医院就是坚决不肯放人,并回复说任何部门都无权介入。而更让人担忧的是,她那恶毒的母亲和家人,时时刻刻都在想置她于死地,从而完全霸占她的财产。我们担心她随时都有生命危险。。。。真不知她是否还能活着出来?
尽管我们几位身在外地的同学往返南通数次,想要把她救出来,但都无功而返,连人都见不着。朱金红其他亲人、朋友和律师也多方奔走,向当地华侨办、妇联都反映过她的不幸遭遇。但如石沉大海,杳无音信!!
现在 朱金红依然被非法地关押在精神病院里,被隔绝在一个黑狱般的地方,每天被强迫吃药、打针,而精神病院和绑架朱金红的人至今拿不出任何能证明被害人有所谓“精神病”的证据。从立案到现在已经3个多月的时间了而依照法律规定 此案已经早已超过审结期限 但承办此案的崇川区人民法院不知为何原因,迟迟没有做出判决!!是真的奈何不了精神病院?还是有所顾忌?难道都在等朱金红被折磨至死吗?——真令人心寒悲哀!还有没有天理 还有没有王法!
朱金红 希望你坚强点 坚持住!
——希望广大正义之士关注此事
遇到天下第一毒母,看那老妇人的嘴脸,令你无法不憎恶。http://jingji.cntv.cn/20100909/104084.shtml
名字 :来自精神病院里的求救信
一个母亲为了霸占小女儿的房产,伙同大女儿将其强行送入精神病院,遇到的法律空白,好好的人被活生生被关在医院,愣是没办法出来。一份假证明,朱金红就这么深陷神经病院。
以上是朱金红的大学同学发的求救贴,可是却被淹没在茫茫网络之中,此贴在天涯得以
众多热心人关注,事情迫在眉睫,我们众多网友希望有关部门能够重视此事,不要再无作为了。众网友将帖子辗转各大论坛,给南通各部门以邮件等方式发出求救,但一直无果。
相关部门的电话除了无人接听,还是无人关注,我们非常爱莫能助。
相关网友通过电话灯方式了解到,南通市第四人民医院的医护人员按照计划继续给朱金红服药,并且在电话中跟网友叫嚣,直接将电话设置无人接听。并公开表示央视的节目实属偷拍,妨碍了他们的专业度和诊断结果?
时至今日,节目播出,事情依然无果?
如果这个事情是偶然,那么是不是这个世道没有正义,亦或者我们每个人都可能“被吃药”、“被精神病”???
只需要朱金红签署房产委托书,就可以得以出院?为什么,唐金兰是朱金红的妈妈,也是“神经病”患者的监护人!
各位热心人,我们能做的只是日行一善,帮帮朱金红,请给予正义一点力量,给予世道一点希望。
我们热切希望有媒体真心关注并帮助朱金红得以清白,也希望朱姐姐早日出院!
全国众网友整理并奉上
2010年9月12日
求救群号:18297060 联系人:小白 QQ:735263577
南通市委办公室电话,051385216000
南通市卫生局办公室电话051385513923,
南通市四院朱金红病房电话051385606980(打的人太多,忙音,稍后再打)
网友留言摘取:
朱金红,你不是孤独的,你在南大学习的老师和93级的同学们都站在你的一边。让我们呼唤正义,让所有的正常人不再莫名被称为“精神病”。我认为说你是“精神病”的人才是真正的非正常人,住进南通第四精神病院的应该是“她”,是“她”的言行告诉们大家“她”的大脑有问题了。
朱姐姐,大家都可关心,也都在想办法,以前也有过类似的案例,最后都出来了,你自己要多保重,把目光放长远,要保护好自己。
今晚看了cctv2的《经济与法》,想说:
那个叫唐美兰的所谓母亲能在2008年首先通过不正当的手段从派出所开出女儿有精神病的证明,然后又雇人非法挟持拘押折磨女儿,如果我不幸成了她老人家的女儿,这样对我,我的心也早就碎成一片片了!最后竟然全家人一起把女儿关进精神病院!这简直就是禽兽不如的丧心病狂!她的目的就是为了证明朱金红没有民事行为能力,达到控制霸占女儿的资产的目的。她把女儿当成了她的私有财产?
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她现在必需得竭尽全力的不让朱金红出院才能达到其不可告人但人人皆知的目的。希望南通市的医院、法院、各位相关部门的人能够通过你们所掌握的政策也好、业务也好、站在相对公正的角度上重新评判,能让朱金红尽快回到正常人的社会中,帮助她远离她们家里的那些人,这些年她妈收房租的钱也够他老人家养老的了。
一定要帮助真正需要帮助的人!!!!!!!!!!!!
作者:bob8834884 回复日期:2010-09-12 00:24:23
作为一个已经在南通采访了一天的媒体记者,我愿意对以下的文字负责:
1。朱金红到底有没有病,我不好下结论。但就今天接触的人,包括朱的同学、同事、朋友、邻居、律师,根据他们所说的一些具体事例,朱金红在我心里应该是这样的形象:内向,话不多;软弱,不善于抗争;同时思维敏捷、遇事冷静、说话行文有条理;当然,她的确离过两次婚,并可以看出朋友并不是很多,这些是否能指向其性格上的某些缺点仍不可知,不可妄下判断……但不管怎样,她对事情绝对有自己合乎逻辑的判断能力,也就是具有所谓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在一段较长的时间里(目前如何不知),朱金红被院方以病情加剧为由关进了精神病医院重症病房,周围全是武疯子,屎尿不分的那种。但就在她“病情加剧”的一个小时前,还曾和包括律师、医生在内的人士有过完全正常、理性的交谈。
3。老太婆曾列举了许多邻居的姓名,说他们可以证明朱有病。但在法院的取证过程中,这些邻居不是推翻此说法,就是含糊其辞。最后具名咬定朱有病的只有老太婆夫妇,大女儿、二女儿(朱是三女儿)和朱的舅舅,全是娘家人。
4。很重要的一点,老太婆被邻居们称作“一条毒蛇”,在我问过的七八个邻居中,除了一个算是中立外,其余全部对其表现出明显的厌恶、憎恨,以及害怕。这个干瘦的老太婆完全是地方“一霸”,她可以在建房子时恬不知耻地抢占宅基地;可以因为和邻居的一次口角,到人家家里打滚、砸门、撒泼;可以在人家门口摔一跤后,反咬是人家打伤她,然后讹诈了几千医药费……
5。让大家放心一下,据最近接触过朱的律师称:朱在这一事件中表现出的镇定、理智、勇敢和坚强让她感动。可能是长年的这种遭遇让她成长,在遇到一些不可收拾的状况时,她甚至比律师还懂得去选择最理智的态度和明智的方法。
6。做精神鉴定当天,朱曾有机会逃走,但她没有,因为征求意见时律师告诉她如果这个时候逃走了,将意味着之前的委屈白受了,劝她做完鉴定再逃,朱同意了。但很不幸,不但鉴定完之后她被老太婆请来的两个1米9以上收账人“护送”进了精神病医院,那个鉴定最后也以没有结论收场。律师昨天告诉我,她现在最后悔的,就是当天没有建议她逃走。
现在最关键的是把朱大姐领出来。
可以申请换到开放病房,这里相对自由一点。不知道南通四院有没有这种制度。
而且换到开放病房也不是容易的,可能需要封闭病房的“主治医生”和开放病房的“主治医生”协调。
朱大姐的朋友和同学们应该组织起来一起去医院领人。至少要把她转到开放病房。不然人在封闭病房里太遭罪了。
以上摘自天涯网友留言,原帖地址为:http://www.tianya.cn/publicforum/content/funinfo/1/2233763.shtml
害人的假证明
朱金红母亲的要求,只要签房产委托,我就办出院手续
旁白:同学、朋友奔走呼救。妇联、人大先后过问,为何仍无结果?是确实患病还是遭人陷害?是为情还是为百万家产?来自精神病院里的求救信。
《经济与法》正在播出
主持人小雨:观众朋友大家好,这里是中央电视台财经频道,欢迎收看《经济与法》。我手里拿的是一封求救信,里面的内容有点骇人听闻,我给您念两句,我叫朱金红,我被关押在南通市第四人民医院精神三科,医生逼我吃两种以上的精神病药物。吃的我这个正常人感到全身酥软无力。如果我说不吃的话,就有十几个护士围着我,拿出绳子想绑我吃电针。这封信呢是从一家精神病医院送出来的,写信的人名叫朱金红。她在这封信里说自己是正常人,没有精神病。这封信的背后到底是怎么回事?一个正常人,真的会被收进精神病医院吗?《经济与法》的记者,赶往了江苏省南通市。
地点:江苏省南通市第四人民医院
在南通市第四人民医院,因为医院方不同意,记者暂时没能见到朱金红本人。
随后记者辗转联系上了朱金红的一位同学张丹(朱金红的南京大学同学,化名),就是她在今年4月最先得知朱金红被收进精神病院的。
张丹说:“崇川区(南通)的一个法官打电话给我的,他说,你知道你们一个同学,她叫朱金红,她在第四人民医院(精神病医院)。他说(法官),很可怜的。”
张丹(化名)与朱金红是南京大学的同学,在大学时同住一个宿舍,关系很好,毕业后也经常联系。
张丹说:“我感觉很震惊,因为他从来没有异常的行为,怎么会突然之间到了精神病医院去了?”
事情蹊跷,张丹立刻赶到了南通市第四人民医院。
张丹说:“我看到她的话就是,她的那个就是思维、思路很清晰的,没有什么任何,就是说异常的那个现象”。
朱金红告诉张丹,她是3月8号被关进精神病医院的,而原因则令人难以相信。
张丹说:“就是说主要是他们家里有矛盾,才弄进来的吧。”
主持人小雨: 因为家庭矛盾,朱金红告诉张丹,强行把她送进精神病的不是别人,正是她的亲生母亲和姐姐,而且她的母亲把她送进医院之后,立即来到了法院提成申请,要求宣告朱金红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正是因为这个申请,南通市崇川区法院的法官才在调查中接触到了朱金红。之后呢,觉得事情蹊跷的法官,按照朱金红提供的线索,找到了朱金红的同学张丹。谨慎起见,法院还同意朱金红,聘请了一名律师。记者与这名律师取得了联系。那么到底是什么原因会让一位母亲将自己的亲生女儿强行送进精神病院呢?
旁白: 根据律师介绍的情况,朱金红1995年毕业于南京大学经贸日语系,之后在南通工作了几年。期间经历了结婚、生子、离婚。2000年4月,作为日语翻译开始在日本工作,不久于一个日本人结婚。在日本生活期间,朱金红陆续在北京、上海、南通买了三套房产。价值数百万。这几套房产都是她的母亲在打理,每年收取的租金是一笔不菲的收入。2008年,朱金红回国后准备自己打理房产,就此接连不断的家庭纷争出现,但让朱金红怎么也想不到的是,她母亲为了控制房产,竟然想出了一个她闻所未闻的办法。
朱金红律师 说:“就是说家里人诬陷她,说她有精神病。”
旁白:2008年12月,矛盾最终升级。当时朱金红借住在一位同学家里,而朱金红的母亲知道后,就带了一些人找了过去。
朱金红律师说:“说她(朱金红)有精神病,要把她带走。当时朱金红就躲在房子里面不肯出来。”
朱金红的同事肖兰(化名):“她妈妈就天天堵在门口,24小时就睡在门口,不让她出来。然后她吃啊什么的,都没有的吃,就靠同学从楼上窗户,从窗户里面吊食物下来。”意外的是,唐美兰却声泪俱下的告诉记者事情完全不 是这样的。
唐美兰:哪一个人亲生女儿舍得说她有病,我以前最 光彩就是我这个小女儿,没想到我女儿对我这样。 你 看,还说我妈妈,我跟谁讲啊,怎么讲的清楚啊!
(旁白)唐美兰说朱金红确实患有精神疾病,而得病 的直接原因可能是2005年在广东遭遇了一次抢劫,当 时朱金红的日本丈夫被派到中国工作,朱金红则随着 他在广东生活。
记者:三月份被抢劫的?
唐美兰:对,9月份就有这个病了!她还说男的在外面 有外遇啊,诶呦,丈夫要药死我咯,她说我晚上睡觉 ,我丈夫天天开门给她打毒针!
(旁白)尽管有这些异常情况,但唐美兰说女儿自己并 没有意识到有病,外人从表面上也不容易看出来。
唐美兰: 他就是妄想(精神)分裂症,你一时看不出 来她有这个病的。
(旁白)这样的情况断断续续,朱金红最终还是与日 本丈夫离了婚。而母亲说,所谓的数次要强行带走朱 金红,其实是因为朱金红生病后也怀疑自己的母亲, 尤其是他离婚后行踪不定,唐美兰出于对女儿的担心 ,一直想找到她送她去医院治疗。
唐美兰: 我在上海 南京 北京广东都去过了,找不到 我女儿,我那个时候气的呦
(旁白) 因为怕遇到朱金红时朱金红反抗,唐美兰还 特意让派出所开了证明,在这份盖有通州市三余派出 所印章的证明上清清楚楚的写着,“朱金红患有精神病”
主持人:难道朱继红真的有精神疾病?可是如果有精 神病,为什么她的同学、朋友、律师、代理人都觉得 她很正常,甚至法官都觉得很蹊跷呢? 自从张丹得到 消息以后,有许多位同学也去医院看望过朱金红,而 大家都觉得朱金红没病。要说同学接触的不多,不容 易看出来,那朱金红跟家里闹翻以后,曾经在黑龙江 的大伯家住了8个月,她大伯在电话里很肯定的告诉记 者朱金红没有病,可要是没有病这派出所怎么会给唐 美兰开了证明呢?踢到这份证明,朱金红的同事、律 师等人都气愤不已。
(旁白) 朱金红之前告诉过大家,这份证明其实是朱 金红的大姐夫帮她母亲唐美兰开的,因为朱金红的大 姐夫当时正是三余派出所的警察,他在证明上偷盖了 单位的公章。
朱金红同学:据她说,她姐夫是幕后主使人,就是一 直让他姐姐和她妈妈出面,最后经过上面的调查,说 这个证明她是神经病的是假的,后来她姐夫为了这个 事情就被开除公职了。
主持人:假证明? 背后的主使人是大姐夫,事情真的 会是这样吗? 唐美兰一口否认了这个说法,她说大女 婿是被冤枉的,唐美兰承认当初是她让大女婿开的证 明,但事出有因,因为当时朱金红想要卖北京的房子 ,而唐美兰说她怕朱金红神志不清,拿着卖房款乱花 ,想要阻止她,可是怎么才能阻止一个成年人卖自己 的房子呢?所以唐美兰需要一份材料,来证明朱金红 是精神病患者,没有民事行为能力。
(旁白)唐美兰说起先她曾经试图让医院开这个证明 唐美兰:要我女儿亲身去才拿得到,女儿也找不到, 我去找女儿了,怎么能够找到她弄到证明呢?不可能 的呀!!
(旁白)情急之下唐美兰找到了自己的大女婿
唐美兰:一点依据都没有,然后就是我无法可想了, 那我就找我大女婿在当地派出所,我说你派出所里给 我打一个证明。
(旁白) 唐美兰说,是在她再三要求下,大女婿才给 她开了这份证明,拿着这份证明,唐美兰的确阻止了 朱金红买房子,但没有想到最后却让她的大女婿丢了 工作。
唐美兰:病是有的,就是不应该派出所出证明,应该 医院出证明,但是为了这个我告诉你,我和我女婿现 在同我不联系了。唐美兰:“为了这个,我告诉你,我女婿现在同我不联系了。恨死我了。”
主持人:“一边说得声泪俱下,一边又说得斩钉截铁。那么朱金红到底有没有病呢?朱金红已近被送进了精神病院,记者很希望见到她。”(广告之后请您继续收看)
主持人:“2010年3月8日,朱金红被母亲河姐姐带着几个人强行送进了南通市第四人民医院,这是一家专门的精神病医院。在精神病院已近住了近半年的朱金红,到底有病没病呢?这个问题医生应该最清楚。记者与唐美兰一起来到了南通市第四人民医院,医院不同意记者见朱金红,但是向记者介绍了朱金红的情况。
南通市第四人民医院医务科副科长徐建医生:“这个病人呢是你和你女儿送来的吧?”
唐美兰:“是的,女儿。”
医生:“她(唐美兰)跟女儿两个人送来的,送来以后我们门诊的医生呢,通过她们(唐美兰)提供的病史,通过我们的门诊医生进行精神检查以后,诊断为精神分裂症。”
记者:“确诊是精神分裂症?”
医生:“哎,诊断是精神分裂症,我们就守住院。”
旁白:“记者注意到,医院做出朱金红有病的诊断的一个重要依据深谷唐美兰等人讲述的病史,(节目中出现医院诊断病历中一句话“因代诉:疑人加害四年”)关于这个问题,医生是这样解释的。“
医生:“当然精神科病史是一个重要的方面,但是我们的精神检查,是更重要的一个方面。我们要结合起来,进行一个病人的一个诊断。包括一些必要的辅助检查,包括我们心理测试啊,包括我们其他的一些检查,这都是有的,然后医院到目前为止我们诊断,我们认为我们的诊断是明确的。”
旁白:“而当记者再三提出要见见朱金红的同时医生却这样告诉记者。”
医生:“你们目前接触,因为我这样子说啊,你们也不是专业的。从一般情况,我可以介绍给你,谈吐、接触各方面都是很好的,没有问题的,不涉及到这些妄想的这些情况,她各方面都是好的,如果从专业的角度去出发,那我们的诊断很明确的,我们医院。”
旁白:“那么目前朱金红能否出院呢?”
医生:“那她母亲送她来,那我们就作为她是一个家属、监护人,必须她来办理出院手续。”
主持人:“医院的说法很肯定,朱金红有病,但只有专业的精神科医生才能看出来。一般人看到她都觉得她很正常的。而现在呢,除了朱金红的家人,医院方不允许其他人去探望朱金红。朱金红也不能自己跟外界联系,想出院,也必须她母亲来接。而恰恰送她进精神病院的就是她的母亲,医院方的这个做法,也引起了朱金红的同学、同事等人的不满,因为朱金红在之前一直就说,是唐美兰等人有意诬陷她有精神病。由于母亲唐美兰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确认朱金红无民事行为能力。为了确保公正,南通市崇川区法院委托了另外一家医院对就朱金红是否有病进行鉴定,那么结果如何呢?”
旁白:“2010年5月18日,朱金红在家人和律师的陪同下,接受了苏州广济医院司法鉴定所的鉴定。几天后,鉴定结果出来了,但这个结果却让所有人都有点意外。”
朱金红的代理律师沈如云:“这个鉴定中心认为就是说,这个双方的证人啊,她的证言完全是对立的,给他们的鉴定造成了困难,他们无法完成这个鉴定。”
旁白:“虽然法院又补充了一些材料,但一个月后,苏州广济医院司法鉴定所仍然认为无法完成鉴定。”
律师:“总的来就是说,他们认为朱金红在接受鉴定的时候,思路是清晰的,是正常的。当然,后来他说不排除她经过一段时间的服药,恢复了正常,不排除。对于她既往,就是她过去有没有病史,就是缺乏任何的客观旁证材料。他们无法对这块,过去有没有病史做出判断。”
主持人:“无法鉴定,这样的结果出乎所有人的意料,接下来该怎么办呢?因为唐美兰向法院申请的是确认朱金红无民事行为能力。那么在鉴定无法完成的情况下,法院也应该对朱金红是否具有民事行为能力做出判决。而如果法院认定朱金红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那朱金红就可以完全自己出院。”
律师:“朱金红是不是有精神病,和她是不是有民事行为能力是两个不同的范畴。。。。。。。
朱金红的代理律师沈如云:
朱金红是不是有精神病,和她是不是有民事行为能力是两个不同的范畴。用医生一些比较专业的看法,他们可能会认为,现在社会上好像大多数人有心理方面的疾病、有精神方面的疾病,但是我认为这并不必然导致他们没有民事行为能力。
旁白:
2010年6月24号,南通市崇川区法院开庭审理此案,沈如云极力争取,想让朱军红参加庭审,但最终朱军红没能走出医院。
沈如云:
她在玻璃那边,我在这边,她隔着玻璃喊,她说:“沈律师你不要跟他们再争执,为这个事情再为我争了,我不去了,你一个人去吧”
旁白:
不过,朱军红对判决显然很有信心
沈如云:
怎么去判断一个人有没有民事行为能力,就是看她,对这个事情,对她自己所做的事情有没有辨认的能力、有没有认知的能力,她是否知道她做的事情会发生什么样的后果,她需要承担什么样的责任。 我有信心。
旁白:
然而,法庭审理期间,唐美兰及其律师却对沈如云和法院为朱军红指定的另一位代理人的代理资格提出质疑,并不顾法官的解释,未经法庭许可就中途退庭。这样一来,导致法院只能按照唐美兰撤诉处理。
主持人:
这样一来,朱军红就无法通过法院判决的形式来确定自己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从而决定自己的去向。事情又回到了原点。那么朱军红该怎么办呢?一直就在精神病院这样不清不楚地住下去吗?其实在这之前,就连认为朱军红有病的医生也认为朱军红目前情绪稳定,可以出院了,但是由于对于精神病人如何出院的问题,医院有着比较严格的规定,所以医院方也很危难。
南通市第四人民医院医务科副科长徐健:
她的母亲我也做过她的工作,你女儿病情好了,可以出院了,(她母亲说)我不接她出院。因为我们医院确实,从目前我们国家的精神卫生这一方面,一个体制方面来说,那我们就是,你目前家里人、家属(或者是监护人)送她来住院的,那我们必须还是由她来带回去,我们就是这样规定的。
唐美兰:(看一次气一次)
绝对不出院现在,为什么,就是说等她自己好透了以后,她还找我可能还承认错误,还向我赔礼道歉,打招呼。现在写这一个(处理房产的委托书)不能写,我还能带她出院?这我绝对不可能的。
记者:
你就是说,不写这个什么(处理房产)委托书,你就不能带她出院?
唐美兰:
是的。我肯定不去,她还没好透。就是说没好透,这是我说的。
记者:
医生说她可以出院了,你们还认为她没有好透?
唐美兰:
哦,你就是为这一个来采访的?这对不起。为什么我们这里媒体不采访,为什么要叫你北京的来?也可能他们都认识你。我接她回家,我一个人在家,我打也打不过她,她晓得打我,我不晓得打她。她走了我怎么办?她昨天还说,她说等出院那一天,我说你现在还自己说没有病?我病是没有,病没有我不是违法的?她自己也不承认。我不是违法的,你还采访我这一个!
主持人:
不管朱金红到底有病没病,医生认为她现在可以出院,但条件是由她母亲唐美兰来接,而唐美兰又不同意接朱金红出院,事情就卡在这里。日复一日,受不了煎熬的朱金红先后写下了遗嘱和求救书。在遗嘱中,朱金红写到:如果自己有什么不测,就把全部房产捐给慈善机构。而求救书则由沈如云送到了南通市卫生局、妇联、人大等部门。之后这些部门都曾过问过此事,但因为医院的坚持,所以最后的结果还是一样,母亲不接,医院不放。那么做为医院的主管部门,南通市卫生局对整件事又是怎么看呢?
记者:
比如说像苏州医院那边给她做精神鉴定的时候说她思路清晰,就鉴定当时是没问题的,那这个我们怎么看?
南通市卫生局工作人员:
这个有可能的,完全可能,治疗前和治疗中、治疗后是不一样的
记者:
她们之间有这种对立矛盾,所以能不能换成第三方来接她出院?这种可能性没有?
卫生局:
这种可能性的话也不是说没有,但哪个愿意来接她呢?像她这种病人你如果让她自己出院的话,如果法律上或(什么规定)允许她这样做的话。医院里面也是希望她能达到出院标准就出院。现在就是说这个《精神卫生法》它这部法还没有出台,有好多东西可能还是……
记者:
像您刚才说的谁送进去谁接出来这样一个是常规?
卫生局:
这是精神病病人的一些住院的、入院的一些常规。
记者:
是常规的做法,它不是说有明文规定过的,你们这儿没有这样规定过?
卫生局:
这个可能还要再问一下再了解一下,这个目前不能武断地回答你,要查阅一下。因为这个是很特定的领域。你问的问题很专业,因为就任何一个病人收治住院,还是出院,实际上都是由医生来确定的,也就是说医院的院长,他也不确定这个事情。我们是一个行政管理部门,行政上不好去讲。
卫生局:但哪个愿意来接她呢。像她这种病人,你如果是让她自己出院的话,我们也。
如果真要有。法律上或者(什么规定)允许她这样做的话,医院里面也是希望她能达到出院标准就出院。 现在就是说这个《精神卫生法》它这部法还没有出台,有好多东西可能还是....
记者:像您刚才说的,谁送进去,谁接出来,这样一个常规
这是精神病
这个病人的一些住院入院的一些常规
常规的做法,它不是说有明文规定,你们这没这样规定过,卫生系统
这个可能还要再问一下,这个让我们再了解一下,这个目前不能武断地回答你,要查阅一下。因为这个是很特定的领域,你问的问题很专业,因为任何一个病人收治入院,还是出院,实际上都是由医生来确定的,也就是说医院的院长,他也不确定这个事情,对吧。
我们是一个性质管理部门
对,行政上不好去讲。
结后语:
截止到今天,朱金红已经在精神病院待了半年多,而关于她到底有病没病,各方说法是不一样的。如果朱金红有病,在医院接受治疗这还好说,可我们担心的是。如果她真的没病,难道也只能因为所谓常规,就这样耗下去,僵在那里吗?记者了解到,在多次讨论的《精神卫生法》草案里,针对近年来,数次出现正常人被强行关进精神病院的情况,许多专家都建议,对拟强制住院的准精神病人,在医生诊断以后,增加一道复核程序,以对病情做全方位的鉴定。避免因诊断不当或其他目的,致使正常人住进精神病院。可是《精神卫生法》已酝酿了二十五年,至今未能通过和实施。而在法律出台之前,事情仍需要解决。这道题该怎么解?这个局怎么破?希望有关部门能够真正的重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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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毒母亲为财产绑架亲生女,海龟女无辜深陷神经病院,已写遗书!!!
——————全国网友组建QQ群,网络求助解救朱金红
前言:
如果 今天我不抗争
那么 我只能没有尊严的活着
如果 今天你漠视我的遭遇
那么 总有一天
所有人将漠视你的尊严!
恶毒母亲为财产绑架亲生女
精神病院收医疗费充当帮凶!
——我发誓 我下面所讲的每一句话都是真实的 我愿为我所说的一切负法律责任 承担一切后果 在此发帖 迫于无奈 只希望这世道还有公理 希望各位朋友帮忙顶起 为了一个鲜活的生命为了我处于死亡边缘的朋友——谢谢大家了!
6月10日,我的同学兼好友朱金红被绑架后非法关押在精神病院的94天。。。。。
“母亲”是这个世界上你最亲的人,是最爱你的人;母亲,是慈祥的 ,是无私的,是永远呵护自己儿女的……
然而 我这位同学却是万分不幸,她有的是一个十分歹毒的“母亲” 处心积虑的腰置她于死地。。。。。在国外历经磨难。当她身心俱惫地踏进家门的时候,等待她的不是母亲慈祥的笑容和问候,而是一个她万万也没想到的地方----精神病医院!
做为她多年的同学和好友,我深感震惊!一个好端端的、有学问又聪明的人,怎么转眼就被变成精神病了呢?
我的同学朱金红,女,出生在江苏省南通市通州区三余镇一个农民家庭。她从小非常聪明好学的人,90年代就读于南京大学外经贸系,大学毕业后赴国外工作,现身份为归国华侨。
凭着她的勤奋努力,在国外赚了不少钱,昔日的同学们也都很羡慕她。有钱了但她不忘本,2000年她在老家给自己的母亲盖了一幢楼房,成为当地首屈一指、人人羡慕的“小洋楼”,贫困的家庭因为她的资助很快富裕起来。她又先后在北京、上海、南通等地购买了房产用于出租,由于自己身在国外,房租都由母亲唐美兰收取,而她万万也想不到,这一切竟然给自己埋下了祸根,让自己如今身陷囹圄。
2008年因受金融危机影响,朱金红在国外失业,因为失去了经济来源,她回到国内,想亲自打理房产。可是,她这一回来,引起了其母亲及家人包括姐姐、姐夫的严重不满,一家人开始密谋侵吞他的财产。而这一切,她还蒙在鼓里。
朱金红的母亲唐美兰,虽然已经70多岁了,但不是等闲之辈,曾听朱金红讲过,她母亲在三余镇可是赫赫有名的人物,没人敢惹。08年2月份,唐美兰拿着一张南通市通州区三余派出所出具的“朱金红为精神病患者的证明”到处造谣,逢人就说自己女儿有精神病、已经失去正常人的行为能力。并找到朱金红在北京、上海房产的承租人,直接把租金收到自己的口袋,完全控制了朱金红的房屋租金。找来“讨债公司”的打手几次绑架、非法囚禁朱金红,每次非法关押的时间都多达十余天,每次朱金红都是求助110、同学、朋友的帮助才得以逃脱。一旦110出警,朱金红的母亲就拿出三余镇派出所的“朱金红是精神病患者的证明”,不明真相的房客开始对朱金红不敢相信,有的干脆拒绝把房租交给朱金红。
于是,不服气的朱金红向通州市公安局举报了三余派出所出具假证明一事,经过艰难的投诉和公安机关查证,后查清是朱金红的姐夫朱健(此人当时是南通市通州市三余镇派出所的民警)偷盖派出所的公章出具的“假证明”,后朱健被开除公职、开除党籍。从此,朱金红更被家里人视为眼中钉,欲拔之而后快,家庭仇恨由此结下。而这一切,都是为了欲霸占她的财产而引起。
从2008年到2009年,朱金红被自己的母亲、姐姐、姐夫多次雇人绑架和非法拘禁。最长的一次,她被关了近20天,这期间朱金红的母亲一直逼迫她交出房产和所有存款,但朱金红不肯就范。后朱金红向我们几位同学求助才得以逃脱,回到国外。
俗话说 虎毒不食子 但朱金红万万没有想到 她的这位歹毒的母亲不但要霸占她所有的财产 而且还处心积虑的要置她于死地。今年3月5日,朱金红从国外回来,准备处理国内的房产。但她刚一回南通就被她母亲雇的几个打手抓住(听朱金红讲,这几个人曾经多次被她母亲雇佣绑架她,是XX讨债公司的--其实就是黑社会的流氓)。随后朱金红被五花大绑送进了南通市第四人民医院(精神病医院),而这家所谓的“人民医院”在对方没有出示任何证据能证明朱金红是精神病患者的情况下收取了朱金红母亲交的所谓“医疗费”后,就把一个好端端的人就此关押起来。更令人气愤的是,朱金红的母亲随后向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法院递交申请,要法院认定“朱金红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从而达到侵吞自己女儿全部财产的目的,真是恶毒之极!
朱金红刚开始被关押到精神病院的时候,她还可以和同学、朋友通话。后来我们再打电话 医院工作人员就不准她接听了。电话里她告诉我们,她被抓进精神病院后,遭到非人的折磨。医生在她母亲“没病也要给她看出病来”的授意下,强迫她吃药打针,稍有不从,即遭到工作人员的呵斥甚至电击。。。这哪里是医院?简直比地狱还黑!
在和她通话后,我们几位同学马上为她请了律师,希望用法律为她讨还公道。但令人遗憾和气愤的是,从立案至今已经三个多月了,受理此案的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法院迟迟没有判决结果!我的同学,一个柔弱的女子,依然被非法关押在精神病院里!而这家所谓的“人民医院”隔绝了朱金红和外界的一切联系,我们几次要去看她,都被医院拒绝;连我们请的律师拿着法院的调查令去找她了解情况,都被医院拒之门外……非常气愤!是谁给医院这么大的权力?这究竟是什么样的医院,法律都奈何不得?
3个月的时间 92个日日夜夜了,朱金红,一个柔弱的女子,被非法剥夺了人身自由、绝望地被强制关押在南通市第四人民医院,精神上、肉体上遭受着巨大的折磨,背负着莫大的屈辱!我们几次要求把她接出来,但南通市第四人民医院就是坚决不肯放人,并回复说任何部门都无权介入。而更让人担忧的是,她那恶毒的母亲和家人,时时刻刻都在想置她于死地,从而完全霸占她的财产。我们担心她随时都有生命危险。。。。真不知她是否还能活着出来?
尽管我们几位身在外地的同学往返南通数次,想要把她救出来,但都无功而返,连人都见不着。朱金红其他亲人、朋友和律师也多方奔走,向当地华侨办、妇联都反映过她的不幸遭遇。但如石沉大海,杳无音信!!
现在 朱金红依然被非法地关押在精神病院里,被隔绝在一个黑狱般的地方,每天被强迫吃药、打针,而精神病院和绑架朱金红的人至今拿不出任何能证明被害人有所谓“精神病”的证据。从立案到现在已经3个多月的时间了而依照法律规定 此案已经早已超过审结期限 但承办此案的崇川区人民法院不知为何原因,迟迟没有做出判决!!是真的奈何不了精神病院?还是有所顾忌?难道都在等朱金红被折磨至死吗?——真令人心寒悲哀!还有没有天理 还有没有王法!
朱金红 希望你坚强点 坚持住!
——希望广大正义之士关注此事
遇到天下第一毒母,看那老妇人的嘴脸,令你无法不憎恶。http://jingji.cntv.cn/20100909/104084.shtml
名字 :来自精神病院里的求救信
一个母亲为了霸占小女儿的房产,伙同大女儿将其强行送入精神病院,遇到的法律空白,好好的人被活生生被关在医院,愣是没办法出来。一份假证明,朱金红就这么深陷神经病院。
以上是朱金红的大学同学发的求救贴,可是却被淹没在茫茫网络之中,此贴在天涯得以
众多热心人关注,事情迫在眉睫,我们众多网友希望有关部门能够重视此事,不要再无作为了。众网友将帖子辗转各大论坛,给南通各部门以邮件等方式发出求救,但一直无果。
相关部门的电话除了无人接听,还是无人关注,我们非常爱莫能助。
相关网友通过电话灯方式了解到,南通市第四人民医院的医护人员按照计划继续给朱金红服药,并且在电话中跟网友叫嚣,直接将电话设置无人接听。并公开表示央视的节目实属偷拍,妨碍了他们的专业度和诊断结果?
时至今日,节目播出,事情依然无果?
如果这个事情是偶然,那么是不是这个世道没有正义,亦或者我们每个人都可能“被吃药”、“被精神病”???
只需要朱金红签署房产委托书,就可以得以出院?为什么,唐金兰是朱金红的妈妈,也是“神经病”患者的监护人!
各位热心人,我们能做的只是日行一善,帮帮朱金红,请给予正义一点力量,给予世道一点希望。
我们热切希望有媒体真心关注并帮助朱金红得以清白,也希望朱姐姐早日出院!
全国众网友整理并奉上
2010年9月12日
求救群号:18297060 联系人:小白 QQ:735263577
南通市委办公室电话,051385216000
南通市卫生局办公室电话051385513923,
南通市四院朱金红病房电话051385606980(打的人太多,忙音,稍后再打)
网友留言摘取:
朱金红,你不是孤独的,你在南大学习的老师和93级的同学们都站在你的一边。让我们呼唤正义,让所有的正常人不再莫名被称为“精神病”。我认为说你是“精神病”的人才是真正的非正常人,住进南通第四精神病院的应该是“她”,是“她”的言行告诉们大家“她”的大脑有问题了。
朱姐姐,大家都可关心,也都在想办法,以前也有过类似的案例,最后都出来了,你自己要多保重,把目光放长远,要保护好自己。
今晚看了cctv2的《经济与法》,想说:
那个叫唐美兰的所谓母亲能在2008年首先通过不正当的手段从派出所开出女儿有精神病的证明,然后又雇人非法挟持拘押折磨女儿,如果我不幸成了她老人家的女儿,这样对我,我的心也早就碎成一片片了!最后竟然全家人一起把女儿关进精神病院!这简直就是禽兽不如的丧心病狂!她的目的就是为了证明朱金红没有民事行为能力,达到控制霸占女儿的资产的目的。她把女儿当成了她的私有财产?
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她现在必需得竭尽全力的不让朱金红出院才能达到其不可告人但人人皆知的目的。希望南通市的医院、法院、各位相关部门的人能够通过你们所掌握的政策也好、业务也好、站在相对公正的角度上重新评判,能让朱金红尽快回到正常人的社会中,帮助她远离她们家里的那些人,这些年她妈收房租的钱也够他老人家养老的了。
一定要帮助真正需要帮助的人!!!!!!!!!!!!
作者:bob8834884 回复日期:2010-09-12 00:24:23
作为一个已经在南通采访了一天的媒体记者,我愿意对以下的文字负责:
1。朱金红到底有没有病,我不好下结论。但就今天接触的人,包括朱的同学、同事、朋友、邻居、律师,根据他们所说的一些具体事例,朱金红在我心里应该是这样的形象:内向,话不多;软弱,不善于抗争;同时思维敏捷、遇事冷静、说话行文有条理;当然,她的确离过两次婚,并可以看出朋友并不是很多,这些是否能指向其性格上的某些缺点仍不可知,不可妄下判断……但不管怎样,她对事情绝对有自己合乎逻辑的判断能力,也就是具有所谓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在一段较长的时间里(目前如何不知),朱金红被院方以病情加剧为由关进了精神病医院重症病房,周围全是武疯子,屎尿不分的那种。但就在她“病情加剧”的一个小时前,还曾和包括律师、医生在内的人士有过完全正常、理性的交谈。
3。老太婆曾列举了许多邻居的姓名,说他们可以证明朱有病。但在法院的取证过程中,这些邻居不是推翻此说法,就是含糊其辞。最后具名咬定朱有病的只有老太婆夫妇,大女儿、二女儿(朱是三女儿)和朱的舅舅,全是娘家人。
4。很重要的一点,老太婆被邻居们称作“一条毒蛇”,在我问过的七八个邻居中,除了一个算是中立外,其余全部对其表现出明显的厌恶、憎恨,以及害怕。这个干瘦的老太婆完全是地方“一霸”,她可以在建房子时恬不知耻地抢占宅基地;可以因为和邻居的一次口角,到人家家里打滚、砸门、撒泼;可以在人家门口摔一跤后,反咬是人家打伤她,然后讹诈了几千医药费……
5。让大家放心一下,据最近接触过朱的律师称:朱在这一事件中表现出的镇定、理智、勇敢和坚强让她感动。可能是长年的这种遭遇让她成长,在遇到一些不可收拾的状况时,她甚至比律师还懂得去选择最理智的态度和明智的方法。
6。做精神鉴定当天,朱曾有机会逃走,但她没有,因为征求意见时律师告诉她如果这个时候逃走了,将意味着之前的委屈白受了,劝她做完鉴定再逃,朱同意了。但很不幸,不但鉴定完之后她被老太婆请来的两个1米9以上收账人“护送”进了精神病医院,那个鉴定最后也以没有结论收场。律师昨天告诉我,她现在最后悔的,就是当天没有建议她逃走。
现在最关键的是把朱大姐领出来。
可以申请换到开放病房,这里相对自由一点。不知道南通四院有没有这种制度。
而且换到开放病房也不是容易的,可能需要封闭病房的“主治医生”和开放病房的“主治医生”协调。
朱大姐的朋友和同学们应该组织起来一起去医院领人。至少要把她转到开放病房。不然人在封闭病房里太遭罪了。
以上摘自天涯网友留言,原帖地址为:http://www.tianya.cn/publicforum/content/funinfo/1/2233763.shtml
害人的假证明
朱金红母亲的要求,只要签房产委托,我就办出院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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