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教育发展滞后 残疾人教育就业面临困境
新华网江西频道8月26日电(记者胡锦武)记者近日在江西调查发现,受特殊教育发展滞后和一些企业拒收残疾员工或为享受国家免税政策虚假安置残疾人就业等因素的影响,残疾人教育、就业面临“两难”,一些有残疾人口的家庭生活困难。
--江西残疾人口现状及困难
江西省统计局的数据显示,江西省残疾人总数为276.1万人,占全省总人口的比例为6.39%。其中仅智力残疾就有24.4万人,占残疾人总数的8.84%;肢体残疾83.1万人,占残疾人总数的30.09%。
家住南昌市西湖区江西涤沦厂宿舍的徐文龙已经19岁了,但因为自幼患有脑瘫,虽然从两岁就被父亲徐迎带着前往北京、广州、上海等地求医,但因运动功能障碍至今仍时常被人取笑为“常倒翁”。
“现在只能过一天算一天。”徐迎说,残疾的儿子把全家都拖垮了,起初还会把儿子送到特教学校去学点东西,但后来发现即使这样,也不可能找到工作,他现在最大的希望是哪个寺庙能收留儿子,让他有口饭吃,以免他天天在家乱发脾气。
像徐迎这样的家庭并不在少数。江西省有残疾人的家庭户就共有241万户,占全省家庭户总数的18.52%,其中有2个以上残疾人的家庭户33.1万户,占残疾人家庭户的13.73%。
江西省残联教育就业处副处长张雪燕说,一些残疾人即使读到大学毕业也很难找到工作,因此“读书无用论”在残疾人家庭中是普遍的观点,甚至出现残联出钱让残疾孩子免费读书还需要做工作的怪现象。
--残疾人遭遇教育、就业困难
江西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副处长杨美珍说,江西省残疾人教育明显滞后,以特殊教育为例,教育部规定,30万人口以上要建设一所特殊教育学校,但江西全省挂牌的特教学校仅60所左右,其中大部分还是以在普通学校设立一个班的方式建立的“校中校”。
江西省残联教育就业处副处长张雪燕认为,当前残疾人教育面临的困难还包括:
一是师资力量不足,队伍流失严重。目前江西所有本科院校中均未开设特殊教育专业,专科院校中也仅有一所开设了一个班。由于教师多由非专业人士担任,与残疾学生之间的沟通存在障碍,一些残疾学生甚至存在抵触情绪。
此外,一些教师认为前途黯淡而“跳槽”的情况也屡有发生。南昌一所聋哑学校甚至以提拔对方为副校长为条件都未能留住一位老师。有的老师抱怨说,在特教学校累不用说,时间待久了,自己智商都会下降。
二是学校经费捉襟见肘。目前江西省残疾人学校的公用经费与普通学校执行的为同一标准,即每学年每名学生300至500元。但由于残疾学校学生人数少、学校规模小,公用经费总金额偏少,致使学校运转经费入不敷出。因此,许多学校往往只能利用教师节、助残日等活动时找有关部门“化缘”。
据统计,江西残疾人口中,具有大学程度(指大专及以上)的残疾人为1.1万人,高中程度(含中专)的残疾人为9.4万人,初中程度的残疾人为34.3万人,小学程度的残疾人为101.8万人。15岁及以上残疾人文盲人口为115万,文盲率为41.65%。
与此同时,一些残疾人在就业中遭遇“假慈善”的现象也时有发生。江西省鹰潭市一名严重烧伤的残疾人张梨英在政府安排下进了当地一家福利厂工作,但很快她的岗位就被身体健康的人所顶替,只有在上级单位来人时,他们这些残疾人才会被安排出来应付检查。
江西省残联教育就业处处长李芳萍说,由于福利厂享有国家规定的免税政策,因此,一些企业便打着福利厂的幌子骗取优惠政策,而事实上他们所招收的残疾人只不过起到“装点门面”的作用,残疾人往往也只能在应付上级检查时才能获得50至100元的补助。
--缓解残疾人教育就业“两难”的对策
有关专家认为,当前应采取一系列积极措施,缓解残疾人教育和就业中存在的问题:
一是完善法律法规,增强可操作性。我国的《残疾人保障法》虽然明确规定了用人单位在职工招用、报酬、福利等方面不得歧视残疾人,但却没有规定处罚措施。2005年国务院下发的《关于下岗残疾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工作的通知》中,要求用人单位一般不得安排残疾职工下岗,但也没有责任条款,因此,这些规定在现实中难以得到执行,甚至成了一纸空文。
二是政府应加大残疾人教育投入,重点是加强教育基础设施建设和师资力量培养,在一些高等院校开设相应的残疾人教育专业。同时积极引导残疾人就业,在就业政策制定、资金援助、岗位提供等环节给予扶持,让残疾人教育与就业实现良性互动,实现学有所用。
三是在加强职业介绍的同时,激励残疾人自强创业、自谋职业。政府应该对自谋职业的残疾人提供优惠政策,除安排长期低息贷款用于创业外,在税收方面也应实行重点优惠政策。同时,对利用残疾人骗取国家优惠政策的福利企业,加大查处力度,增加企业的违规成本。而对于符合规定的福利企业,则应实现产业升级优化,避免亏损。
四是向用人单位依法收缴按比例就业保障金,用保障金来扶持残疾人就业和确保其生活基本来源。(完)
--江西残疾人口现状及困难
江西省统计局的数据显示,江西省残疾人总数为276.1万人,占全省总人口的比例为6.39%。其中仅智力残疾就有24.4万人,占残疾人总数的8.84%;肢体残疾83.1万人,占残疾人总数的30.09%。
家住南昌市西湖区江西涤沦厂宿舍的徐文龙已经19岁了,但因为自幼患有脑瘫,虽然从两岁就被父亲徐迎带着前往北京、广州、上海等地求医,但因运动功能障碍至今仍时常被人取笑为“常倒翁”。
“现在只能过一天算一天。”徐迎说,残疾的儿子把全家都拖垮了,起初还会把儿子送到特教学校去学点东西,但后来发现即使这样,也不可能找到工作,他现在最大的希望是哪个寺庙能收留儿子,让他有口饭吃,以免他天天在家乱发脾气。
像徐迎这样的家庭并不在少数。江西省有残疾人的家庭户就共有241万户,占全省家庭户总数的18.52%,其中有2个以上残疾人的家庭户33.1万户,占残疾人家庭户的13.73%。
江西省残联教育就业处副处长张雪燕说,一些残疾人即使读到大学毕业也很难找到工作,因此“读书无用论”在残疾人家庭中是普遍的观点,甚至出现残联出钱让残疾孩子免费读书还需要做工作的怪现象。
--残疾人遭遇教育、就业困难
江西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副处长杨美珍说,江西省残疾人教育明显滞后,以特殊教育为例,教育部规定,30万人口以上要建设一所特殊教育学校,但江西全省挂牌的特教学校仅60所左右,其中大部分还是以在普通学校设立一个班的方式建立的“校中校”。
江西省残联教育就业处副处长张雪燕认为,当前残疾人教育面临的困难还包括:
一是师资力量不足,队伍流失严重。目前江西所有本科院校中均未开设特殊教育专业,专科院校中也仅有一所开设了一个班。由于教师多由非专业人士担任,与残疾学生之间的沟通存在障碍,一些残疾学生甚至存在抵触情绪。
此外,一些教师认为前途黯淡而“跳槽”的情况也屡有发生。南昌一所聋哑学校甚至以提拔对方为副校长为条件都未能留住一位老师。有的老师抱怨说,在特教学校累不用说,时间待久了,自己智商都会下降。
二是学校经费捉襟见肘。目前江西省残疾人学校的公用经费与普通学校执行的为同一标准,即每学年每名学生300至500元。但由于残疾学校学生人数少、学校规模小,公用经费总金额偏少,致使学校运转经费入不敷出。因此,许多学校往往只能利用教师节、助残日等活动时找有关部门“化缘”。
据统计,江西残疾人口中,具有大学程度(指大专及以上)的残疾人为1.1万人,高中程度(含中专)的残疾人为9.4万人,初中程度的残疾人为34.3万人,小学程度的残疾人为101.8万人。15岁及以上残疾人文盲人口为115万,文盲率为41.65%。
与此同时,一些残疾人在就业中遭遇“假慈善”的现象也时有发生。江西省鹰潭市一名严重烧伤的残疾人张梨英在政府安排下进了当地一家福利厂工作,但很快她的岗位就被身体健康的人所顶替,只有在上级单位来人时,他们这些残疾人才会被安排出来应付检查。
江西省残联教育就业处处长李芳萍说,由于福利厂享有国家规定的免税政策,因此,一些企业便打着福利厂的幌子骗取优惠政策,而事实上他们所招收的残疾人只不过起到“装点门面”的作用,残疾人往往也只能在应付上级检查时才能获得50至100元的补助。
--缓解残疾人教育就业“两难”的对策
有关专家认为,当前应采取一系列积极措施,缓解残疾人教育和就业中存在的问题:
一是完善法律法规,增强可操作性。我国的《残疾人保障法》虽然明确规定了用人单位在职工招用、报酬、福利等方面不得歧视残疾人,但却没有规定处罚措施。2005年国务院下发的《关于下岗残疾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工作的通知》中,要求用人单位一般不得安排残疾职工下岗,但也没有责任条款,因此,这些规定在现实中难以得到执行,甚至成了一纸空文。
二是政府应加大残疾人教育投入,重点是加强教育基础设施建设和师资力量培养,在一些高等院校开设相应的残疾人教育专业。同时积极引导残疾人就业,在就业政策制定、资金援助、岗位提供等环节给予扶持,让残疾人教育与就业实现良性互动,实现学有所用。
三是在加强职业介绍的同时,激励残疾人自强创业、自谋职业。政府应该对自谋职业的残疾人提供优惠政策,除安排长期低息贷款用于创业外,在税收方面也应实行重点优惠政策。同时,对利用残疾人骗取国家优惠政策的福利企业,加大查处力度,增加企业的违规成本。而对于符合规定的福利企业,则应实现产业升级优化,避免亏损。
四是向用人单位依法收缴按比例就业保障金,用保障金来扶持残疾人就业和确保其生活基本来源。(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