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突然成长的契机是什么?
查看话题 >妈妈去世前一天,叔叔发来了几十条「讨债」信息
今天我将继续书写我的家族故事,全面揭露一个父权制家庭对女性的系统性剥削。不了解情况的看官,可以先阅读一下前面几篇文章。
在我把妈妈送去医院那天,我希望和爸爸商量一下妈妈后续的治疗和护理问题,但爸爸依然用各种理由拒绝出现。他说他在忙事业上的大事,没有时间,妈妈的生死,对他来说并不重要。
对此,我感到极度愤怒。由于爸爸这十年来的同居对象马女士是公职人员,我便用要去济南市发改委讨回公道为由,要求爸爸来医院。虽然爸爸后来出现了,但我们之间的沟通非常不顺利。爸爸对我的丈夫阿科动手,阿科为了维护我和妈妈,和爸爸扭打成一团。
第二天,叔叔发来了一连串信息,大意就是指责我不尊敬爸爸,对第三者马女士缺乏感激之情。叔叔说,山东是礼仪之邦,岳父就算再不对,做女婿的也不应该动手。在此,他还举了一个例子,说如果我姥爷扇了我爸爸几巴掌,我爸爸无论如何也不应该还手。

这个说法实在可笑。
首先,姥爷并没有做出抛弃妻子的事情,更没有在妻子病危时,撒谎拖延救治。如果姥爷也做了同样的事,那我觉得他被打属于活该。其次,爸爸在2012年妈妈第二次脑出血病发之后,就再也没有去探望过姥姥和姥爷,甚至连2022年姥爷去世,他都没有出现,而是要求叔叔代劳。当然,一个连妻子都不去探视的人,更不可能对岳父母有什么感念之情了。
这个事情的可笑之处在于,阿科的想法,只是想要妈妈得到妥善照顾,哪怕无法救治,也应该在临终得到应有的体面和尊严。而爸爸一个为人丈夫为人女婿如此差劲的人,叔叔竟然认为他应该因为岳父身份,在女婿面前得到尊敬,女婿甚至应该对他打不还手骂不还口。

接下去这一段,就更可笑了,叔叔指责我对爸爸的第三者马女士没有感激之情,反而恩将仇报。叔叔说马女士替我照顾我爸爸十几年,这个前文我已经反驳过了,在此不做赘述。先说一下,在叔叔发来这段话的时候,我对马女士并没有采取任何行动,我只是在前一天用要去马女士单位讨回公道为由,要求爸爸出现在医院而已。叔叔对爸爸与马女士的袒护之心,已经昭然若揭了。

在叔叔眼里,妈妈这些年来的养老院费用,一直都是爷爷奶奶、爸爸、叔叔在交,而我却没有出过钱,所以我没有资格指责爸爸。之后,叔叔在妈妈去世前一天,向我发来「讨债」信息,也是基于这部分费用。

分析叔叔这段话之前,我想先科普一下法律上夫妻义务与子女义务的区别。
根据《民法典》第1059条,夫妻有互相扶养的义务,第1067条,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妈妈第二次脑出血时,爸爸只有47岁,2015年爸爸与马女士同居时,只有50岁。这样的年龄,他在妈妈的生活费用、护理费用、医疗费用等方面,应当百分之百承担。我相信,一个有能力在婚姻外向第三者寻求温暖的人,在法律上绝对不算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
当然啦,法理不外乎人情,在现实生活中,子女辅助健康父母一起赡养患病家庭成员的情况也很常见。假如爸爸在2015年,提出把妈妈接回家,一家三口共度难关,一起赚钱一起照顾妈妈,我是非常乐意的。但他做了什么呢,他跑去和马女士同居了。在这种情况之下,我作为一名初入社会的年轻女性,应该如何去承担照顾妈妈的责任?
在前一篇文章的留言区,也出现了类似的指责,一位网友说:

针对这条留言,我写了很长一条回复:
「什么叫做我和我爸爸没区别,难道在妈妈生死关头,我也选择了见死不救甚至掩埋真相企图让妈妈更早上路吗?
你了解我这些年都经历了什么吗?你能想象我从13岁就要开始面对生病的妈妈和彻夜不归的爸爸吗?你知道我从青春期就开始深陷抑郁吗?你知道我初入社会第一份工作时的遭遇吗?
你是在审判一个受害者吗?是不是在你眼里,女儿需要用肉身去填补父亲挖出的深渊,我必须终生独身侍母、赤贫状态尽孝、单挑父权体系才有资格指责我爸爸?
另外,你知不知道,在法律上,我妈妈的第一顺位扶养人是她的配偶,而子女的赡养只是补充性的,除非配偶丧失照顾能力。我爸爸在我妈妈第二次患病时才47岁,他都有能力找第三者,为什么就没能力照顾我妈妈?你混淆夫妻义务与子女义务,就是在试图为加害者转移责任。
而且,难道你没有看到,我从去年就一直在想办法帮我妈妈办理退休,想帮她申请各种补贴,把她接到我身边来,但是遇到了种种困难,以及我爸爸的不配合。我甚至在更早的时候,五年前我结婚的时候,就提出了这个想法,只是当时家里人都认为长途转运对我妈妈可能会有风险。
她去世之前一个月,我才找到了她档案的下落,打算把去年没办完的事情继续办下去。我自己也没有想到,她会在59岁这一年就离世。
我今年才35岁,我自己本身是重度抑郁患者,长期服药的。很抱歉,是我无能。」
「刚刚写错了,纠正一个小细节,我中学时他很少彻夜不归,只是十点之前回家的次数也很少,基本上都是下半夜回家吧。」
妈妈在养老院住了九年零四个月,其中前几年的费用,基本上都是爷爷奶奶用他们的退休金在支付。如果叔叔认为,爷爷奶奶出了钱,就相当于爸爸出了钱,爸爸的行为无可指摘。那么同理可以推出,爸爸出了钱,就相当于我出了钱,他又能以什么理由来讨伐我?
关于我的爷爷奶奶,我一直都是非常尊敬的,他们是老一辈人传统思想,忠厚老实,待人诚恳。在妈妈的事情上面,他们为爸爸兜了底,承担了原本不属于他们的责任,一把年纪还要为后代操心。
但他们对于爸爸的认知,是非常有问题的,他们的过渡溺爱,致使他们从来不愿意在任何事情上面苛责爸爸一句。在这里,我要贴一段爷爷2015年的日记,当时爸爸已经与马女士同居,马女士见过了我的爷爷、奶奶、妈妈。


「2015年8月28日 星期五 晴转阴 雷暴雨
上午给晓彤(我爸爸)电话,告诉他开业好日子的事,他好象有点心不在焉。我问昨天小马累了吧?他说累倒不累,回去后大闹一场,要分手,把东西都给晓彤拉回去了,再打电话也不接。主要是见了建华(我妈妈)后,心里别扭,觉得不是事。建华会活得比她还长,无法取得合法婚姻。
……
儿子怎么这么命苦,摊个病老婆,十三四年了,一点老婆的作用也不起。晓彤对她不离不弃,生活起居无人照顾,一人在外,吃方便面度日。女儿又很不成熟,不能照顾爸爸,还得让大人操心。好容易遇一痛爱的人,现在又出了大问题。合法夫妻,登记结婚,现在是不可能的事。以晓彤的道德水准,他是不能抛弃病老婆的。」
爷爷认为,妈妈自从2003年第一次生病开始,已经成了爸爸的拖累,爸爸没有因此遗弃妈妈,算是道德水准高尚。但实际上,爷爷所谓的「不离不弃」,是妈妈在身体恢复之后,继续照顾着爸爸的饮食起居,是爸爸一次又一次背叛婚姻关系。
叔叔在上一段聊天记录中提到的,爸爸曾经去养老院看过妈妈,也属于他不明情况或者故意捏造。养老院的尚院长,照顾妈妈近十年,从来没有见过爸爸一面,爸爸甚至连养老院大门朝哪边开都不知道。
在我父系亲属眼中,爸爸足够对得起妈妈。他们似乎认为,在捅了别人一刀之后,从口袋里掏出一枚创可贴,已经算是仁至义尽了。

这段对话,是叔叔在指责我,恩将仇报对我有恩的马女士,红框中的三句话,是马女士发给我叔叔的。
我和马女士,最后一次见面是2017年10月,平日里根本没有任何联系。为什么马女士会在此时此刻,把我当作她预想中被她儿子(她与前夫的婚生子)照顾一生的对象,我实在不理解。为什么会因为我坚持把妈妈送去医院,就认为我是个不值得的人,我就更不理解了。
马女士和我叔叔说家丑不可外扬,是指我把爸爸的事情讲给了阿科。这个话术实在奇怪,一位第三者,在他们眼里是家人,而与我有合法婚姻关系的阿科,在他们眼里是外人。

这一段是爸爸和我的对话,在马女士这件事情上,爸爸和叔叔两兄弟的想法完全一致。最令人汗颜的是,那天在医院,爸爸对我的二姨小姨说,马女士是个善良醇厚的人,是我不识抬举,把马女士的好心当作驴肝,他举例说明马女士之前还曾经给我买过衣服呢。
不是吧,老刘?你的第三者,在十年前曾经给你女儿买过一件衣服,你好意思拿出来给被你遗弃多年的发妻的两个亲妹妹讲,以此证明第三者纯良无害?

那几天我一直在忙妈妈的事情,无暇回复叔叔。到了4月17日下午,也就是妈妈去世的前一天,叔叔又一次跳了出来,向我「讨债」。

关于这一段话,我是没办法认同的。
1.只有微信文字,没有任何凭证,数字金额张口就来。
2.如果叔叔在两兄弟赡养老人这件事情上面有委屈,他应该找我爸爸,而不是找我。
3.爷爷奶奶、爸爸、叔叔三组人之间的经济关系,一直是一笔糊涂账,详细情况我并不了解。
4.叔叔之前一直标榜自己道德高尚,为他嫂子支付养老院费用。怎么到了此时此刻,就成了为我垫付,要求我偿还呢?这笔费用本就是爸爸的法律责任,却摇身一变成了针对我的虚假债务关系。
5.妈妈的养老院费用,起初并不是3000元一个月,而是在疫情之后上调的。
6.爷爷的家庭护理费用,是不是一个月3500元,存疑。我所了解的情况是,爷爷的家庭护工,只在每天上午负责护理爷爷,下午还要去叔叔的公司打扫卫生。
另外,叔叔一直以知识分子自诩,但我实在不知他所谓的「继承法」是从哪里学到的。爷爷还在世的时期,从何而谈继承这两个字呢?为其中一个儿媳花过钱,就要支付另一个儿媳相同费用,这是哪里的法律?

妈妈当时情况凶险,我心思烦乱,实在没有精力回复叔叔,只得任由他一个人讲下去。
我相信叔叔发来这些消息,除了向我讨债,更大的动机是精神压迫。如果他真的想要讨要所谓的垫付费用,应该向我爸爸追责,而不是欺压恐吓一个即将丧母的孤女。
这不是讨债,这是利用亲属濒死,进行情感屠宰。

爸爸和叔叔一直强调,马女士并不贪图什么,她一直在替我照顾爸爸,还为爸爸花了不少钱,所以我应该感谢她,而不是问责她。
这个逻辑也是很奇怪的。
无论如何巧妙包装,也改变不了马女士是我父母婚姻关系中第三者的事实。她对我爸爸再好,我妈妈并没有因此受益,我也没有。
至于爸爸与马女士之间的经济关系,如果爸爸为马女士花钱,那就是损害了原本属于我妈妈的夫妻共同财产,如果马女士为我爸爸花钱,那就是使用纳税人支付的财政工资供养姘居关系,难道这很光荣吗?

叔叔说我不讲礼貌,对长辈说话不用「您」这个字,去了江苏就忘记了山东是礼仪之邦。先不说山东人日常讲话是否都是您来您去,就说当下那个情景,双方已经剑拔弩张了,还需要这些虚伪客套吗?
好吧,您说得对,山东是礼仪之邦,讲究孝悌忠信。但爸爸当年抛弃病妻之时,这「礼」就已经比孔庙的瓦碎得还要彻底了。如今您对着这一地的伦理废墟,却要我为您捡起一个「您」字当作遮羞布。这倒让我想起《论语》里那句——「礼云礼云,玉帛云乎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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