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离婚
其实自从结婚以来,离婚这个念头在我脑海中出现过好几次了。甚至办婚礼前一天还在想要么不办了去领离婚证好了。然而很快怀孕了,有了孩子。这个念头每每出现都被我迅速打消。最近倒是又开始认真考虑这个问题了。
想要离婚的原因,无非就是那些:婆媳矛盾、老公的不信任、觉得孩子在他们一家人身边得不到好的抚养和家庭教育。也是后悔结婚,后悔当初怀孕生子(但是不后悔生了我的宝宝,他真的很可爱。)虽然自己的人生在不婚不育状态下也不一定能过得多好,但结婚后受的委屈和磋磨宛如吞针,无法向他人言说,还要努力把日子过下去。
根据对自己婚姻现状的观察,我发现婚姻制度是男方一家人对女方的全面剥夺。这种剥夺主要体现在生育成果的剥夺和劳动价值的剥夺。
男方家人是无法自己繁衍后代的,所以必须引入女方这个外来者,并使用其身体孕育、生产、哺育后代。就我而言,在这个过程中我付出了10个月的怀胎、剖开肚子和子宫的生产和13个月的母乳喂养。不管男方或者别人如何看轻这些付出,都无法反驳一个事实,这些事情男方家人是无法代劳一分的。然而我付出的结果是:孩子理所当然冠男方姓,男方家人自动获得爸爸、爷爷、奶奶的身份,我的孩子成了他们的家庭成员,而我只剩一个残破的不再健康的身体。这是对我生育成果的剥夺。
作为孩子的母亲,丈夫的妻子,公婆的儿媳,我需要付出一些劳动。比如我需要把我收入的一部分用于给孩子买衣服、奶粉、尿不湿、玩具,我还需要花所有的非工作时间照顾孩子,给他做辅食、哄睡、洗澡、采购各种婴幼儿用品、带他出去玩等等。但在我做这些时,他同时也是作为别人的儿子、孙子在长大,而别人就可以享受我精心照顾孩子的成果。比如我需要给丈夫做饭,偶尔收拾一下家里,用自己的收入给家里买生活用品。比如我还需要跟公婆保持日常联络,定期聚餐提供陪伴,节假日聚会,带着我的孩子让他去营业。这是对我劳动价值的剥夺。如果我没结婚,这些劳动价值本来可以提供给我的父母。
然后再说离婚的事情。如果我离婚,男方家人肯定会抢孩子,但是他们获得抚养权后又不会好好抚养。不会让孩子控制糖摄入,也不会带他去医院涂氟,不会为他精心挑选衣服面料、沐浴露成分、零食成分、玩具材质,也不会在他学习和生活方面遭遇问题时给予指导,他们会给孩子吃高油高糖的食物,穿不舒服的衣服,玩劣质声光电玩具。骄纵他但又束缚他的手脚,不让他自己完成任何事,还会在孩子面前说我的坏话,教他恨我。
如果我获得抚养权,我需要脱一层皮给男方家,以后还要因为孩子的事情不得不与他们接触,除非我离开这座城市。而且我要上班才能赚钱,所以工作日白天孩子还要托给我父母照料,而我父母既不希望我当初结婚,也不希望我现在离婚,还认为孩子是男方家的人,应该由男方家的人照顾,即使他们照顾不好。
四顾茫然,原来女性结婚后真的没有了家。娘家不支持,婆家融不进去,连自己的孩子也被人夺去。
如果现在不离婚,就忍着,等着孩子长大,在这个过程中每一次及时帮孩子避开那些男方家人会给他的坑。等到孩子能够自立了,然后离婚。当然那时人也老了,心气也被磋磨得差不多了,男方家人与孩子之间的关系也很亲密了,说不定孩子还更爱男方家人。
还是不要把孩子和男方家人看太重,把他们缩小为人生意义的三分之一甚至更小,更多的时间和精力用于工作、玩乐、提升自己。去学习或者去经历,这些都是自己的别人带不走的。离婚无法解决自己的人生课题,就像结婚也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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