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倬漫读|起手即成经典,这就是托马斯·曼
可能不少人和我一样,知道托马斯·曼的名字多半因为他的名作《魔山》,再或者有人知道他是意大利著名导演维斯康蒂那部《魂断威尼斯》电影的原著小说(也译成《死于威尼斯》)作者。
前段时间,因为偶然的原因,在微信读书上快速翻完了《魔山》,不久前,抓着“世界读书日”活动的尾巴,入手了托马斯·曼文集。
当我面对着厚厚几大本托马斯·曼的作品时,确实犹豫了一下:是否该从排在第一的《布登勃洛克一家》读起?!还是从我相对熟悉的《魔山》开始这趟有托马斯·曼相伴的阅读之旅呢?最终,一直有着强烈秩序感的我,还是决定遵循文集的编排顺序、从左向右依次阅读。
看过《布登勃洛克一家》小说的译者序,我才知道:这部中文译本足足有746页的长篇巨著,是曼在他22岁的时候开始创作的,历时3年多,于1901年完成,应该算是他的处女作,出版后口碑、销量都很不错。
起码在外人眼中,这部小说对曼有多重要?这部小说完成的28年后,也就是1929年11月,瑞典文学院宣布托马斯·曼获得该年度诺贝尔文学奖时,特别强调他获奖是因为他写出了《布登勃洛克一家》,而那个时候曼已经出版了《魔山》和《死于威尼斯》等其它优秀作品。
有人将这部作品与中国的《红楼梦》相比较,这引起了我巨大的好奇心,在阅读的过程中,我也处处留心,这种说法的来源。通篇读下来,确实有一定的道理:
1、小说的时间跨度近百年,写了一个商业家族四代人的命运起伏;
2、其中出场人物——粗略估算——达到了400多个,其中也有几个主要人物,尤其是第二代的约翰,第三代中的托马斯、冬妮及其他们的社会关系网络,也是相当错综复杂;
3、小说对很多细节进行了极其细致的刻画,包括:书信往来、商业交易、社交宴会等等,属于那种社会画卷类的作品;
4、《布登勃洛克一家》叙述了这一家族从相对兴盛到衰亡的过程,直到书中描写的最后一代人小约翰(也叫汉诺,托马斯的儿子)。
如果要做专业的比较研究,这个清单还可以列出很长,但请恕我才疏学浅,还是以我阅读中的感受作为出发点:
首先,我真的很佩服托马斯·曼能够如此年轻即对长篇小说的结构和节奏有了如此稳健的把握与铺排。因为没有读德语原文,我无从判断中文翻译本身对我良好的阅读体验有多大的贡献,抛开这个因素的影响,我确实:觉得语言足够好、结构足够紧凑、架构足够宏大……而且其中的细节也都有精心的呼应。这样一部作品值得反复阅读,每次阅读都会有新的收获,会注意到之前没有注意到的点点滴滴。
其次,我要说说其中塑造的女性角色:冬妮。在第十部的第六章,曼这样写道:
“……生活给她欢乐也好,凌辱也好,她都不会默默承受。所有的幸福,所有的苦恼,她都用一串肤浅的、孩子般煞有介事的话语讲了出来。”从年轻到年老,曼有意将冬妮塑造成一个孩子般的所在,就在有汉堡商人想要跟冬妮求婚,而她表达着对这个求婚者的厌恶时,她的父亲对她说:“……你是个小女孩,你用自己的眼睛还看不透这个世界,你必须信赖那些关心你幸福的人……”
后来年轻的冬妮为了躲避周边给她的压力,暂时逃到海边度假,认识了接待她的主人家正在大学学医的儿子莫尔顿……这是冬妮的初恋,但两家的阶层差异还是太过悬殊,后来汉堡的求婚者还擅自跑到这户人家里兴师问罪,在实际并没有得到冬妮允诺的前提下,对莫尔顿的父亲撒谎,导致老人大发雷霆,将儿子赶回学校,冬妮的初恋也就无疾而终。
这里,曼处理得很妙,莫尔顿只在这里出场。其实作为读者,我始终有种期待,希望在未来的某个时日,莫尔顿和冬妮可以再次相遇或者有着其他像情节剧样的处理,但高手就是不会按照你的期待“出牌”。回家后的冬妮在未来的人生中嫁给了求婚的汉堡商人,生下了女儿;又在父亲的首肯和协助下,在首任丈夫破产之后——前提是这个丈夫在促成婚姻的阶段有些相当不诚实的做法——离婚回到了娘家;此后她再次出嫁,但后来的丈夫依然和冬妮不是一路人——当年的结合,很大程度上也是冬妮的一家人在迁就这位小商人——她在发现第二任丈夫有出轨企图后,再次选择离婚回到了娘家,当然这次她的父亲已经不在,当家的是她的哥哥托马斯。
冬妮的姓氏几经辗转,她的人生不可谓不波折,但她在你心中激起的更多是喜爱,而非同情。虽然她屡屡受挫,但她才像是这个家族的守护者:当托马斯两兄弟在母亲逝世后,借由遗产问题、实际上却在为往事争论不休的时候,是冬妮站出来表达,母亲刚刚去世,你们这样做不合适;当家族分崩离析,最难过的是她;看着哥哥苦苦支撑,她也表达着支持;明明知道自己的嫂嫂——也是她在寄宿学校的同学——不喜欢自己,但她依然对她示好,在哥哥和侄子相继去世之后,也支持嫂子回到荷兰老家……这就是纯真的冬妮,这样的冬妮该是受人喜爱的——尽管她在全书中并没有收获自己的幸福。
可以说曼对笔下人物的处理并不刻意,他真的就像一个摄影机,只是捕捉、拍摄,比如在第十一部——书中主要人物的结局几乎都尘埃落定的时候,他专门花费了笔墨去描写汉诺度过的一天,在学校里如何害怕被提问、与朋友、同学相处,回到家中如何练习钢琴(遗传自母亲一系的音乐天赋,却为父亲一系不喜)——尤其是这里,曼让汉诺有了属于自己的“高光时刻”,他非常详细地描写了汉诺独自一人时的即兴演奏——曼是真的懂音乐的,不仅是懂,他还能用语言把音乐表达得那么精彩——这一章以“这就是小约翰生活中的一天”收尾。
而在这一部下一章,起始句竟是“伤寒症的发病情况是这样的。”随后一整章都在描写这个主题,就在读者好奇为什么会有这么看似医学论文般的一章时,第四章开始却在描写冬妮的嫂嫂要离开,一群人都在劝她的场景,就在这时,之前的一切都真相大白了:
“这是秋天的一个黄昏,吃过晚饭以后,距离小约翰(尤斯图斯·约翰·卡斯帕尔)接受普灵斯亥姆牧师祈福埋在城外矮树丛边上砂石十字架和家族纹章下面那一天也已经有六个月左右了。”
妙啊,只一句话,就解释了之前的所有铺排。
在通读了小说,你再返回重读的时候,丝毫不会影响你的阅读体验,相反,当你知道了冬妮后来的人生轨迹后,你再回到她进入寄宿学校时与那些同学的相遇,比如与后来成为她嫂嫂的盖尔达的初次见面;你再次阅读她与莫尔顿的情感插曲——直到她经历了两次失败的婚姻后,一次与家人再次去海边度假,和哥哥托马斯在海滩说起了“坐石头”的暗语,托马斯当然不知道其中的缘由,但只是说出这句话,就已经表明了冬妮的内心——就能明白这段感情在冬妮心中的分量,这又是一个呼应的细节。
曼确实是一位天才级的作家,我时不时会想,估计他会把自己投射到托马斯身上、投射到托马斯的弟弟克里斯蒂安身上、投射到冬妮身上、投射到汉诺身上、甚至投射到汉诺非常喜欢写作的同学兼好友凯伊·摩仑小伯爵身上——我有时甚至觉得小伯爵才是作者的化身,但这就是作者的高明之处,他可以是任何人,但其中某个人物的来源却不是单一的。
出手即巅峰,处女作即成经典,不知道对曼来说究竟是幸与不幸,他接下来会怎么写,我还得继续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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